朝鲜王朝宗庙祭祀礼制研究
2015-12-09赵旭
赵 旭
(辽宁大学 历史学院,辽宁 沈阳 110136)
宗庙祭祀是东亚传统礼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对于朝鲜半岛历史上的祭祀仪节的研究,多集中于高丽王朝的断代,①如金禹彤《朝鲜高丽朝祀孔制研究》(《东方论坛》2013年第5期)、《高丽吉礼研究——以天神地祇祀为中心》(《北方文物》2011年第3期)等。对于朝鲜王朝礼制的探讨则以礼书文献和礼学思想之研究为多。②如彭卫民、赵子尧《朝鲜王朝礼书考略——兼论〈韩国礼学丛书〉在域外汉学中的价值》(《延边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等。管见所及,专门研究朝鲜王朝的礼制和宗庙祭祀的学术论文尚付阙如。若从历史源头上来追溯宗庙的性质,春秋战国时代“家国同构”,宗庙不但是天子和诸侯奉祀祖先之屋宇,还是进行赏罚的场所,诚然是国之“公器”,在某些语境下是国家政权的象征和代称。自汉代以后,“家天下”的政治实践不断强化,宗庙祭祀逐渐蜕变为皇帝的私人祭祀,尽管遗留下了国家礼制的意蕴,但是其作为皇帝或王的“私礼”的属性已然固化于国家法典当中。[1]朝鲜王朝的宗庙从性质上讲也是王族的私人祭祀。世宗和肃宗两朝的宗庙礼制转变明显,若以传统礼学的“辨方正位”和祭祀世数来探讨朝鲜王朝的宗庙祭祀礼制,可以看出朝鲜王朝宗庙礼制起先是直接择从明制,世宗时期已然在学理上综汇了中国历朝礼制传统,完成了礼学思想的研讨和取舍,尤其重视朱熹礼学思想的价值,并意欲做出适合本国情况的抉择。肃宗时代的《宗庙仪轨》则是这种思想在制度层面的具体实践。
一、宗庙制度的“辨方正位”
朝鲜王朝之家庙制度受朱熹《家礼》影响很大,同时,朝鲜王朝也遵从中国传统礼学的基本精神,宗庙制度仿效中国“天子七庙”、“诸侯五庙”①所谓“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庶人祭于寝”见于《礼记》,“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见于《春秋榖梁传》,似为不疑之正典。西汉元帝及韦玄成认为周代的“天子七庙”是指太祖后稷,受命的文王、武王以及在位天子的四世祖先,所谓“天子七庙”,实际上只有太祖庙及四亲庙,一共五庙。哀帝时,刘歆认为“天子七庙”应该是太祖庙加上三昭三穆的六亲庙,如果太祖之外还有其他功勋特别卓著、亲尽不毁的祖先,则作为变数而存在,不在“七”这个常数之内。东汉郑玄、曹魏王肃分别绍述了韦玄成与刘歆的学说。后来还是刘歆、王肃不拘常数的理念发挥了作用,使得北宋徽宗时期出现了包括翼祖、宣祖在内的“九世十室”的庙制格局(参见朱溢《事邦国之神祇:唐至北宋吉礼变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67、181、261页)。的等级规定,设立昭穆制度,以功臣和七祀②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行,曰国门,曰泰厉,曰户,曰灶(《周礼注疏》卷三《宮正》之贾公彦疏)。乃是殿堂屋宇之神祇也。朝鲜王朝尤其重视中霤之祭祀:“别祭中霤设香炉。”(《宗庙仪轨》上册,第20页)七祀(每位)六烛二柄(每柄重一两二钱,法油一合);配享(每位)六烛二柄(每柄重一两二钱,法油一合);中霤祭(季夏土王用事,日设行奠物,仝七祀),大炬无柄,明火木三十斤,六烛二柄(《宗庙仪轨》下册《牺牲馔品》,第298页)。陪祀。祭祀仪式分为大享、俗节朔望祭祀、四时祭祀。然而,宗庙祭祀的核心问题仍然是“辨方正位”,不但要明尊卑,更要突显其文化上的倾向。
(一)世宗时期(1418-1450年在位)宗庙的规制——太祖“坐北朝南”、昭穆分明
世宗大王时期,礼曹议礼,对于昭穆制度非常明确,几乎确定了太祖(始祖,朝鲜宗庙是以太祖神主代替始祖的,为对东亚传统礼制做概述,故补充了“始祖”二字,下同)“坐北朝南”的格局,并且实行祧迁(所谓祧迁,是指因宗庙或家庙的奉祀世数有限,而将部分神主迁出的制度)和四孟月祫祭的制度。应该说这种宗庙礼制的位向是与明代的制度相吻合的,且得到了明廷使臣的认可。朝鲜王朝于草创之际,没有闲暇对中国历代的宗庙礼制加以探讨,而仿效明制则是最便捷的方式:
礼曹启:“今与详定所同议原庙之制,营后寝五间,使后世不得加造。每间作壁龛为室,设扇盖,小其体制。前殿不为龛室,通三间,太祖在北向南,昭二位在东向西,穆二位在西向东。别作仪仗,藏之别处,至祭日,设扇盖。各二于太祖座前近南,昭穆各位仪仗,压尊不敢别设。若忌日则设仪仗于本位前,奉太祖及昭穆神位,出就前殿,及忌日,奉一神主出就前殿。祭享时,前后殿间甚近,不用仪仗。……”从之。[2]明使金湜问朴元亨曰:“贵国宗庙位次何如?”元亨曰:“太祖南向,其馀诸室,各以昭穆分左右。”湜曰:“祭祀何如?”元亨曰:“每月行朔望祭,四孟月又行大祭。”湜曰:“亲尽则如何?”元亨曰:“奉毁主归于别室。”湜曰:“亦祭乎?”答曰:“四孟月大祭而已。”湜曰:“是祫祭也。”[3]
东亚传统的宗庙神主位向起初是这样的:太祖(始祖)东向,左昭右穆。就是东汉初年张纯等所谓“父为昭,南面;子为穆,北面。父子不并坐而孙从王父”以及唐代杜佑太祖(始祖)“东面”的传统庙制规范。[4]这种传统影响到宋金时期,并且强调在禘祫等大祭祀时尤其要遵守这样的位向规定。《宋史》卷三九四《林栗传》记载:“太庙祫享之制:始祖东向,昭南向,穆北向”。《金史》卷三○《礼志三》记载:“祭日出主于北牖下,南向。禘祫则并出主,始祖东向,群主依昭穆南北相向,东西序列。”这两条史料隐含的意味是宋金时代平日神主之陈设已然改变了这种“始祖东向”的传统位向制度,而仅在禘祫之祭时适用“始祖东向”。宋金时代可以看作是一个由“始祖东向”到“始祖南向”的过渡时期。因此,朝鲜王朝初期的宗庙位向制度是直接采择了明制。
世宗大王时期,朝鲜对宗庙奉祀之礼已然有颇多争议。出于对朱熹《家礼》和中国历代古礼的考辨,世宗提到了“太祖南向”,则“压尊”于太宗的问题。世宗大王饱读经典,或许是出于对《孔子家语·庙制》中“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谓之祖宗者,其庙皆不毁”的敬畏,认为太宗的礼制地位不应远低于太祖。于是世宗提出了所谓“以西为上”(以坐西朝东为尊,下同)的理念,试图改变现有的“太祖座北向南”的位向。世宗尝谓副提学偰循、少尹郑陟曰:“予谓构寝于后,奉安太祖、太宗,以供朝夕之膳;营殿于前,请出两室神主以祭。四时忌日,太祖座北向南,太宗坐东向西何如?太祖自寝出殿,仪仗何以导之?太宗压尊,可无仪仗也。”世宗曾说:“《朱子家礼》,藏主于祠堂,遇时祭则奉出正寝。朱子制礼,岂无所据乎?予依《朱子家礼》为定,今但营寝三间,以奉太祖、太宗何如?毕构五间何如?且于前殿太祖、太宗两室,依宗庙以西为上何如?依《家礼》奉主出就正寝,以西为上,除龛室何如?”[5]后来,肃宗时期制作的《宗庙仪轨》之规定遵循了“以西为上”的主张,即“凡七间(同堂异室,每室右壁作陷室,并东向,右上。……)”,后来改作为“各室北壁设龛,南向”、“各于室内南向”。这是一种独特的布局:无论是肃宗前期的东向,还是后期的南向,都是太祖居中,各个昭穆的神主亦与太祖保持同一位向,不再两两相对,失去了昭穆的本意。肃宗时代的庙制也是朝鲜王朝宗庙神主位向的重大转变,意味着朝鲜王朝宗庙的自成体系。
可以肯定的东亚传统的宗庙神主位向起初是这样的:太祖(始祖)东向,左昭右穆,昭穆对立,昭穆相向对立。因为其保留了昭穆制度的原初意味。昭穆对于宗庙制度来说有如下意味:父曰昭,子曰穆;昭居左,穆居右。昭穆之制度,昭也许有面向太阳,南向之意;穆也许有背向太阳,北向之意。笔者认为,从文字的原始意义上讲,汉儒的学说比较合理,朝鲜学者也指出:“同堂异室,以西为上,汉明帝所由始也。盖明帝遗诏,勿起寝庙,但藏其主于世祖,先王宗庙之礼自此始废,而历代因之,终莫能改。……宋儒朱熹以为明帝不知礼义之正,务为抑损之私,其弊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子孙而僻处一隅,群庙之神上压祖考……”。[2]唐宋的学者(尤其是备受推崇的朱熹)否定了汉代以来的这种“坐西朝东”的位向传统,取法于朱熹礼学,“坐北朝南”的主张也被朝鲜王朝所认同。对于“以西为上”,朝鲜王朝并未理解为“始祖东向”,而是理解为各室的龛位皆东向,后来改为皆南向。这两种做法都是对昭穆制度的忽视。据考古学界的观点,东向与“玄鸟”(一般认为即是乌鸦,即后来演化到汉代墓葬中的“三足乌”)和太阳神崇拜有关,是符合东夷各部落的原始信仰的。①有关玄鸟的解释,除了乌鸦以外,还有鸱鸮(猫头鹰)、燕子等解说。比较新锐的观点认为,殷商人观念中的玄鸟是鸱鸮,到周代异化为燕子。参见叶舒宪、祖晓伟《红山文化“勾云形玉器”为“鸮形玉牌”说——玄鸟原型的图像学探源续编》(《民族艺术》2009年第3期)、逯宏《玄鸟神话在周代的接受》(《长江大学学报》2011年第12期)等。传统的观点则是基于《礼记》、《山海经》、《拾遗记》、《广雅》等文献中出现的“黑鸟”、“黑乌”、“玄,天也”等文字,认为玄鸟就是乌鸦。可参见李启良《玄鸟生商与太阳神崇拜》(《东南文化》1995年第1期)、姜革文《〈诗经〉“玄鸟”新探》(《民族艺术》2006年第1期)等。笔者姑且采信传统的说法。朝鲜王朝宗庙的神主曾一度全然东向,不能说没有这种原始位向观念的影响。然而,这种原始位向却逐渐让位于世俗生活的“坐北朝南”,并进入宗庙的位向系统。
世宗时代还是在心存疑虑的过程中施行了传统礼制的昭穆制度的,而随着神主世数不断增加,如前文所述的“太宗不可压尊”的理念则是朝鲜王朝并不青睐昭穆制度的政治原因。反过来说,如果朝鲜的宗庙供奉了始祖,那么太祖与太宗各自列于昭穆,相对而立,则不存在这种昭穆制度下太宗被“压尊”的现象,朝鲜王朝宗庙祭祀就未必会放弃昭穆制度。不过这只是一个假设而已。
(二)肃宗大王(1674-1720年在位)改制——太祖与各个昭穆之神主由皆东向转为皆南向
我们必须看到朝鲜宗庙方位观念的一次转变,即肃宗三十二年(1706年)确立的《宗庙仪轨》(朝鲜肃宗三十二年,即1706年,宗庙署都提调徐文重、提调刑曹判书金宇杭、直长柳搏、济用监直长洪九采等编)记述了宗庙内神主位向变动的过程(从成宗时期的《国朝五礼仪》的位向到肃宗时期的《宗庙仪轨》的位向):由大室南向,其他神主均东向,改为各个神主尽皆南向——规定“各室北壁设龛,南向”。这种位向的转变颇有以宗庙君临天下的意味,即臣僚诣庙祭拜须北向宗庙的各个神主:
宗庙在都城内东(今按在昌德宫城南即东部莲花坊地)。大室居中,南向,凡七间(同堂异室,每室右壁作陷室,并东向,右上。今按,各室北壁设龛,南向,右上。《五礼仪》成于成化十年,即我(指朝鲜王朝)成宗朝。今按宗庙大室凡十一间,其后重建时加造)。前有三阶,东西各有夹室二间,夹室之南各有廊(今按,左右廊各五间)。庭东西又各有庙三间,西藏七祀神主,东藏配享功臣神主。神座太祖一位,昭穆各二位(其中兄弟同昭穆,共一位)各于室内南向,西上。[6]
应该强调的是,肃宗时代的神主排列仍然是太祖居中的,只是昭穆之神主不再两两相对。如前述朱熹《家礼》“奉主出就正寝,以西为上”的主张其实也是东向为尊的传统礼制的反映,即将宗庙(家庙)祭祀的东西位向(东向为尊)改变为南北位向(南向为尊)的时候,神主在移动的过程中仍然“以西为上”(东向为尊),即东西位向(东向为尊)的理念并未完全消弭。按照朱熹的学说,“每室右壁作陷室,并东向”乃是祔庙和时祭之位向,并非平时之奉祀位向。朝鲜学者星湖李瀷研习朱熹的学说,做了如下考辨,并提出祔庙以南北位向、时祭以东西位向的设想:“《家礼·祠堂》章班祔条云:伯叔祖父母祔于高祖,伯叔父母祔于曾祖,妻若兄弟若兄弟之妻祔于祖,子姪祔于父,皆西向。此言祔位各以昭穆安于每龛之东边也。《时祭》章设位条云:祔位皆于东序、西向、北上。此言祔位不从昭穆,滚同并设于东序,而但以北为上也。……庙中之祔必以其班,而时祭则并祭东厢,此其例也。未知如何?”[7]
东汉初年,学者张纯等所谓“父为昭,南面;子为穆,北面。父子不并坐而孙从王父”以及唐代杜佑太祖(始祖)“东面”的中国传统庙制自隋唐以后逐渐被改变了。①[清]毛奇龄:《庙制折衷》卷二,《四库存目丛书》经部第108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影印本,第543页。据笔者考证,中国传统的宗庙位向于隋唐之际有了重大的转变——即唐贾公彦、宋朱熹对汉儒学说的质疑。《仪礼》原文:“公揖入每门、每曲揖。”(正义)(元)敖氏继公曰:诸侯三门库,雉路则库门,为大门。左宗庙,右社稷,入大门东行而至庙。此每门指閤门,与庙门而言也。……(存疑)贾氏公彦曰:……左宗庙,右社稷。入大门东行,即至庙门,其间得有每门者。诸侯有五庙,太祖之庙居中,二昭居东,二穆居西。庙皆别门,门外两边皆有南北隔墙,中央通门。若然祖庙以西,隔墙有三,则閤门亦有三,东行经三门,乃至太祖庙门中,则相逼,入门则相远。是以每门皆有曲,有曲即相揖,故每曲揖也。(辨正):朱子曰:案《江都集礼》,古者宗庙之制,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与此疏之说不同(清《钦定仪礼义疏》卷一六《聘礼第八之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古人庙制面位,先儒说者不同。朱子初作《中庸或问》谓“庙皆南乡,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其作《周七庙图》亦如之。又谓《江都集礼》孙毓议亦是。如此晚年修《仪礼经传通解》至聘礼,公迎宾于大门内,每门、每曲揖。贾疏云:“诸侯五庙,太祖庙居中,二昭居东,二穆居西。”……故曰每门。因此知庙皆横列,非“昭穆以次而南”之谓。而阳信斋复(笔者按,即杨复)亦依此作图,庙制昭穆既如此,则祫祭面位亦当如之。堂上则七尸皆南乡,始祖居户牖之间,左昭以西为上,右穆以东为上也(清代婺源江永撰《群经补义》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可见,唐贾公彦疏与朱熹及其弟子的礼学以为始祖居于北而南面,东为昭,西为穆。这与汉儒始祖东向,居北而南向为昭,居南北向为穆的庙制不同。贾公彦疏与朱熹的礼学虽然影响深远,但朝鲜王朝的士大夫在吸收中华礼文化时做了折衷的处理,即李瀷所说的祔庙用唐宋之制(始祖南向,地点为祠堂或家庙、宗庙内),时祭用汉代旧制(始祖东向,地点为正寝)。在秦汉时期,位向与尊卑的关系是这样的:以西为上(坐西朝东),北次之(坐北朝南),南又次之(坐南朝北),东为最卑(坐东朝西)。[8]秦汉以后,以南北别尊卑。朝鲜王朝采用了“各室北壁设龛,南向”的礼仪规范,不再远绍秦汉,嗣后亦未尝对类似问题做过研讨。
二、宗庙之所奉祀
(一)燕山君时期(1494-1506年在朝鲜王位)关于奉祀世数与祧迁之议论
朝鲜王朝的宗庙为什么要打破古礼中“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的定制,而以明国藩国(属于诸侯的等级)的身份建立十一室呢?诸王世系的增加和当世王的奉祀意愿是主要原因,这与中国历朝遇到的情况别无二致。但是对于传统格局的打破不是轻而易举、随意妄为的,总要经过理论上的探讨论证。燕山君曾与臣僚讨论过这一问题,认为盖远者有西周,近者有宋,皆行此不毁庙之制,而兄弟算作一世,因此“诸侯五庙”就被解释成立诸侯可以奉祀其五代的祖先,正巧立了十室,加上太祖,一共十一室。当时,礼曹判书成俔、参判申从濩撰《宗庙祧迁仪》以启:“臣等谨按本朝世庙,大室七间,左右翼室各一间,而太祖在第一间为一室,太宗在第二间为二室,世宗在第三间为三室,文宗在第四间为四室,世祖在第五间为五室,德宗在第六间为六室,睿宗在第七间为七室,恭靖出寓左翼。《礼》,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父子异昭穆,兄弟同昭穆,故兄弟为一室。今宗庙太祖为一世,恭靖、太宗为一世,世宗为一世,文宗、世祖为一世,德宗、睿宗为一世,位次已满五世。若(附)〔祔〕成宗则是为六世,庙数已过,不得已递出之矣。太祖以创业始祖,为百代不迁之主,世宗以下则以四亲不可出,惟太宗亲尽当出,而论以功德,则不可出也。……”总之,“诸侯五庙”就是指五代先祖,兄弟算一代,那么就形成了燕山君时期“五代十一室”的奉祀格局。这既是燕山君对于传统诸侯宗庙礼制的谨遵恪守,也是一种标新立异的阐释,尤其是将宗庙神主数目扩展为“十一室”的主张得到沿袭。燕山君之臣僚还认为西汉元帝时,韦玄成等议云:“毁主瘗于园”。元帝以太上庙主瘗于寝园,燕山君还下旨允许了“今依此例,恭靖王、定安王后①恭靖王即朝鲜定宗大王,“恭靖王,讳芳果,及即位,更名曔。太祖之第二子,母神懿王后。天资温仁恭谨,勇略过人。仕高丽,累官至将相,常从太祖出征立功。岁戊寅秋八月,太祖不豫,受册封为王世子九月,受内禅即位。”(《朝鲜王朝实录》第一册《定宗实录·总序》,第143页)恭靖王应当为明廷所赠之谥号。恭靖王、定安王后者,即为定宗考妣,“永乐十七年岁在己亥秋九月二十六日戊辰,温仁恭勇顺孝大王宫车晏驾……上(指世宗大王)率群臣,奉上尊号,越明年庚子正月初三日壬寅,以礼合葬于松京海丰郡定安王后之陵,遗命也。大王我太祖康献大王之第二子……妃金氏,赠门下左侍中讳天瑞之女,性不妬忌,礼遇妾侍。我上王进尊号为顺德王大妃,追赠定安王后,无子。”(《朝鲜王朝实录》第二册《世宗实录》卷七,二年[1420年]元月壬寅[三日]条,第361页)虽德行可旌,然享国祚短,亦有祧迁后瘗神主于厚陵(其所葬之陵寝)之动议。关于朝鲜时代祧迁之神主既不是埋瘗于陵寝,也不是藏于宗庙之夹室,而是奉祀于永宁殿。因为,前者的作法虽然有西汉元帝时期的成例,但出于燕山君时代的礼法议论,故不宜视为可取法之道。按照朱熹《家礼》,祠堂无夹室,故士大夫家庙祧迁之神主有埋瘗于墓园的可能。庙主瘗于厚陵为便”。[9]朝鲜王朝在宗庙中实行祧迁制度,表明其在有意识地限制宗庙内所奉祀的神主的世数。燕山君是朝鲜时代被废黜的一位君主,在他执政期间也对宗庙问题进行了综汇古今且通权达变的研讨。燕山君主持的这次祧迁之议基本得到了后来君主的认可,尤其是将宗庙神主数目扩展为“十一室”的主张得到沿袭,但是将被祧迁之神主埋瘗于陵寝的做法在朝鲜时代却没有实行过,而是以另建立王族家庙的模式处理被祧迁神主问题。
朝鲜王朝之《宗庙仪轨》还有夹室之制,然而夹室所藏者乃“七祀”神主及诸配享之功臣,并非为祧迁之先王神主所预留。这是与中国礼制不同之处:“前有三阶,东西各有夹室二间,夹室之南各有廊(今按,左右廊各五间)。庭东西又各有庙三间,西藏七祀神主,东藏配享功臣神主。”[6]
(二)祭品与牲牢之预备
根据朝鲜典制《宗庙仪轨》之《大祭设馔图说》、《朔望祭设馔图说》、《七祭设馔图说》反映,大享最为隆重,荤素杂陈,并设醴齐(应为斋字之误,下同),并有类似于太牢之礼——如果主持祭祀者面朝神主,依次从左到右设豕腥、羊腥、牛腥;俗节及朔望祭祀第一排(最接近神主的一排)左右分别设鹿醢,第二排左右分别设菁菹、栗黄,中间则以簋簠盛稻、粱、黍、稷,分两排陈设,第三排设豕腥,第四排设香炉于居中处,两侧设尊、爵;四时祭祀则最为简洁,秋冬、春夏之祭祀,第一排陈设明水、醴齐,第二排设玄酒、清酒。[6]成宗(1469-1494年在位)时代规定,大祭祀之际,议政府及六曹、汉城府轮流差官充任献官,“宗庙大祭,献官以议政府六曹、汉城府堂上差定。若皆有故,则他宰相择差。凡献官别祭及无衙门堂上,则本曹录事告课,其馀祭及有衙门堂上,则预先移文其司传告”。[10]宗庙的大祭祀要求政府部门的重要在职人员充任献官,“预先移文”的做法显示了王对公务的尊重,但毕竟是“王”作为国家首脑以其“私家”祭祀(宗庙)影响了国家公务的表现,因此在行政程序上显得有些“客气”,并且官员可以因故推辞。
如若依循《尚书》古意,则十一室之宗庙大享祭祀,须屠牛十一头,其靡费太甚矣。太宗大王时期的领议政何崙以为:“唐宋仪有‘酌献其室,退立,稍西,再拜,少东,再拜’之文。前朝仍之,五室之外,又有功德不迁之主,并十一室,拜数极多,历代之君,惮于行礼,或一岁一入,或终世不入,至令以入庙为旷世圣典。”[11]朝鲜王朝依照明朝故事,羊豕之用于祭祀者,“乞依中朝之制,大小祭享羊豕,并皆作骟预养,其骟割之馀”,“(羊、豕)雄牲有腥不肥大,故凡圆丘、宗社之祭,牛牲外皆用骟”。又依《文公家礼》杨复附注:“凡祭肉脔割之馀、皮毛之气,勿令残秽亵慢”之制,须即埋瘞。[12]如此,则是靡费更甚。
据《宗庙仪轨》记载,朝鲜王朝虽奉祀世数众多,但祭祀之资费往往捉襟见肘。及至明后期,朝鲜王朝曾一度废止了朔望祭祀。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正月二十七日,礼曹启曰:“今正月二十五日昼讲时事,李廷龟所启,前年贼适变后,祭享多所减定,故宗庙只行四享祭,朔望则废之。私家尚行朔望祭,而国家朔望之废极为未安。况朔望所入,不至大段,用脯醢而已。请宗庙朔望自今行,何如?”仁祖大王传教旨曰:“依启。”[11]政府在遭逢变乱、财政拮据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废止朔望祭祀。这说明,朔望祭祀之缘起并非国家祭祀体系,而可能是民间俗礼。对于官民的家庙和祠堂祭祀而言,朔望祭祀则必不可少。总体而言,朝鲜王朝例行节俭,于国力贫窭之时,太牢之礼难以齐备,至有失于礼意者。鳌城府君李恒福献议云云:“……太宗朝祭荐,太庙始用特牛,乃至后嗣。……今国储荡竭,政当暴祭之时。臣之愚意,古昔特牲荐之大礼,虽难卒变,当豫讲而略变之。”[11]
(三)肃宗大王时期宗庙神主“十二代十一王”的陈设实态
根据肃宗时期的《宗庙仪轨》,朝鲜王朝将有功勋的先王祖妣奉祀于十一间室内,其排列如下。下列先王、先妣奉祀于宗庙内没有祧迁的主要原因是为保证父子的血脉相承,并维持自燕山君以来的十一室的既有格局:
各室位版题式(附题位版仪註)
宗庙
第一室:有明 赠谥康献太祖至仁启运圣文神武大王(笔者按,庙号太祖,名讳李成桂);承仁顺圣神懿王后;顺元显敬神德王后
第二室:有明 赠谥恭定太宗圣德神功文武光孝大王(笔者按,庙号太宗,名讳李芳远,太祖嫡五子);彰德昭烈元敬王后
第三室:有明 赠谥庄宪世宗英文睿武仁圣明孝大王(笔者按,庙号世宗,名讳李祹,太宗嫡四子);昭宪王后
第四室:有明 赠谥惠庄世祖承天体道烈文英武至德隆功圣神明睿亲肃仁孝大王(笔者按,庙号世祖,名讳李瑈,世宗嫡次子,端宗之叔父);慈圣钦仁景德宣烈明顺元淑徽慎惠懿神宪贞熹王后
第五室:有明 赠谥康靖成宗仁文献武钦圣恭孝大王(笔者按,庙号成宗,名讳李娎,世祖之嫡长子德宗李暲嫡次子);恭惠王后;昭懿钦淑贞显王后
第六室:有明 赠谥恭僖中宗徽文昭武钦仁诚孝大王(笔者按,庙号中宗,名讳李怿,成宗嫡长子);章敬王后;圣烈仁明文定王后
第七室:有明 赠谥昭敬宣祖正伦立极盛德至诚洪烈至诚大义格天熙运显文武圣睿达孝大王(笔者按,庙号宣祖,名讳李昖,中宗之庶七子德兴大院君李岹之第三子,明宗庶侄);章圣徽烈贞宪懿仁王后;昭圣贞懿明烈光淑庄定仁穆王后
第八室:有明 赠谥恭良元宗敬德仁宪靖穆章孝大王(笔者按,生前未即位,庙号元宗,名讳李琈,封号定远大君,仁祖生父);敬懿贞靖仁献王后
第九室:仁祖宪文烈武明肃纯孝大王(笔者按,庙号仁祖,名讳李倧,宣祖庶五子元宗李琈之长子);慈懿恭慎徽献康仁贞肃温惠庄烈王后
第十室:孝宗宣文章武神圣显仁大王(笔者按,庙号孝宗,名讳李淏,仁祖嫡次子);孝肃敬烈明献仁宣王后
第十一室:显宗纯文肃武敬仁彰孝大王(笔者按,庙号显宗,名讳李棩,孝宗嫡子)[11]
无论燕山君的政治命运如何,肃宗时代的宗庙祭祀也再没有越过燕山君议礼时制定的宗庙奉祀十一室这条红线——肃宗时的朝鲜宗庙仍然是以太祖的神主代替始祖的,奉祀了共计十二代十一室,也就是说肃宗时代的宗庙不再是所谓兄弟同昭穆算作一代(这确实是燕山君违背古礼的独创之说)的问题了,而是为了强调血统的连续,尤其是父子相继的纵贯联系,决定多余的神主是否被祧迁。然而,德宗虽然为世祖之嫡长子、成宗之父,但由于世代渐趋久远,加之为了保证十一室的格局不被增加,只得将其神主迁至永宁殿供奉。我们甚至可以预见,若干世代以后,首先被祧迁的将是生前未曾践祚王位的元宗。德宗被祧迁以后,形成了“十二代十一王”的宗庙格局。虽然在世祖和成宗之间的血统联系上有断裂,但是保证了太祖神主居中以后,其两厢神主数目的对称,使得宗庙肃穆的礼制氛围得以彰显。
三、王族家庙与祧迁——景灵殿与永宁殿
(一)景灵殿——追荐当世以上四代亲的王之家庙
中国传统的国家祭祀(如郊丘、宗庙)为了突出皇帝私人的利益和礼制空间,往往掺入道教的因素,如郊丘之际,将儒家的昊天上帝和道教的“天”太清一同祭祀;祭祀宗庙之际,将祖先与道教的“祖”太一一同祭祀。[13]又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所创立之景灵宫就是借助道教中“圣祖降临”的信仰而修建的。天圣元年(1023年),开始于各殿供奉先帝、太后,“奉安御容”,皇帝“亲行酌献,命大臣分诣诸神御,代行礼”。神御殿则是以图像的形式供奉先朝帝、后御容于禁中道观和宗室邸第的皇家祖考祭祀模式。元丰五年(1082年),“作景灵宫十一殿,而在京宫观寺院神御皆迎入禁中,所存惟万寿观延圣、广爱、宁华三殿而已”。[14]由于朝鲜半岛没有受到道家文化的甚大影响,因而在建立王的私人祭祀体系时,无需将其私人祭祀建立在宗教名义之下。如果说宗庙的祭祀在表面上尚且具有某种“公”的意义(以不妨碍主要公务为前提,有官员的参与和赞礼),那么皇帝或王建立景灵殿的做法则完全是为了给作为国家元首的皇帝一个私人的祭祀空间,其祭祀世数如朱熹《家礼》,《家礼》卷一规定“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明清时期则规定不论官品高低,私祭通祭四世考妣。[15]这是皇家私人的祖考祭祀与士大夫私家家庙的祖考祭祀礼的融汇与契合。世宗十三年(1431年)实录:召黄喜等议事,郑招以为:“朱子曰:‘宗庙享祀有时,不可烦黩,臣子之心,欲其随获随荐,特设原庙以祀之。原庙虽是古人之所非,不可禁遏。’……宜依前朝古事,特设景灵殿于禁内,同堂四室,第一室安太祖之神,第二室安太宗之神,第三室安祖考之神,第四室安其祢神。继世之君嗣立,则于文昭、广孝殿中,别作一殿,三年之内,则安其祢而祭之,及祔太庙之后,迁景灵殿所安曾祖神位,递移祖考于第三室,又移祢神于第四室。其太祖、太宗、祢庙,则随意享祀为便。”[16]从世宗时期,景灵殿就是追荐当世王四代以上祖先的王之私人家庙。
(二)永宁殿——追荐太祖以上四代祖及祧迁之神主的王族家庙
永宁殿的建设初衷就是建立祧迁之庙,同时也对薨逝以后才被追尊为王的先祖(生前未尝在位,如太祖的四代祖,如德宗)的神主加以奉祀。永宁殿的奉祀也与宗庙的奉祀世数一致,为十一室。世宗大王当政时,朝鲜王朝已立三世四王,在礼典上又有追尊太祖以上四代的做法,于是祧迁的问题也进入了世宗大王的考虑范畴。世宗大王仿照宋朝为太祖之四代先王别立庙的做法,建立了永宁殿,实则与当时朝鲜朝野对于朱熹礼学的认同有关。建立永宁殿的动议起于世宗三年(1421年)七月十八日,郎官等认为四代祖与太祖一样,“不可不祀”。左议政朴訔以为:“四祖殿,若在太室之西,则宗庙太祖以下皆子孙也。夫卑者在侧,而四时大享,尊者不与,于人情未安。长生殿在国之西,与宗庙隔,请以为四祖殿。”当时,上王(当时健在的世宗之父太宗李芳远)在丰壤宫,礼官具启,上王曰:“祖宗在天之灵,岂容地之远近,有闻不闻耶?且为祖宗,难于土木役而用古殿,非礼也。宜遵古制,建庙太室之西,号则宜曰永宁殿”。[17]据实录记载,当年(1421年)十月九日永宁殿告竣,[17]十一月七日奉迁穆祖神主于彼处。[17]可见,当时的永宁殿比较简陋,并未大费周章,工期仅为三个月。因为太祖以上四代先王的尊号是太祖元年(1392年)十一月癸未就确定了的——“册上四代尊号”,并得到了明廷的诏准。因此,世宗大王知道了四代先祖应当别立庙祭祀的时候,就积极主动地迎合这种宗庙礼制,颇有闻道若渴的意味,而此前,太祖以上四代先王应该祭祀于宗庙之内,当时迁移的盛况实录可见一斑:
礼曹启永宁殿移安仪曰:其日,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各司一员)各具朝服,诣宗庙门外,序立于道左,候宗庙告迁讫,大祝、宫闱令先匮穆祖室神主,安于腰舆(二主各一腰舆。伞在腰舆前,扇在腰舆后),奉引而出,群臣鞠躬,过则平身,随至永宁殿。神舆入自正门(群臣止于门外,候神主匮入安讫退)。大祝、宫闱令奉神主匮安于龛室(其本室旧幄帐等物,并移于迁所)。腰舆等退。宗庙令典祀官设馔,献官行安神祭,其具馔行礼,并如朔望仪。[18]
永宁殿建立以后,朝鲜王朝的宗庙礼制与中国有了一个重要分野,即宗庙祧迁之神主不再被安置于夹室,亦不将神主埋瘞于陵寝,而是奉迁于永宁殿。当时,在议定祧迁礼的时候,有人提出了夹室的问题,世宗未置可否,以后的宗庙祭祀实践说明,朝鲜王朝的宗庙没有将祧迁之神主安置于夹室的做法,并且世宗大王要求永宁殿的祭祀规格应该不低于宗庙。
当时,世宗命议永宁殿祭享世数、馔品丰俭及乐悬、仪仗之数。朴訔、卞季良、李之刚等又献议:“唐玄宗天宝二年,追尊咎繇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各立庙,四孟月祭享。肃宗宝应时,礼仪使杜鸿渐请停四时享献,献、懿二祖祔于德明、兴圣庙后,祭礼未有所考。太祖之后祧迁之主,依历代之制,藏诸西夹室,只于祫祭与享,不可与别立四祖殿同。”许稠又议:“宋别立四祖殿,以奉追崇之祖,岁令礼官荐献,三年一祫,先诣四祖殿行礼。太祖以下祧迁之主,藏诸西夹室,每遇祫享,合食于太祖之前。今既依宋制,别立永宁殿,以奉追崇之祖,其永宁殿及太祖之后祧迁之主,祭享疎数、奠物丰杀,一依宋制。”上命:“迁庙,只于春秋大享,其牲牢祭品,视宗庙。”[18]及至肃宗大王时期,有诸多先王神主被奉迁到永宁殿,可以说各自有各自的原因,但总体看来,在位时间的长短、功业的大小是考量的主要因素,是否是嫡长子则不在考量的范畴之内。以下就是肃宗时期,永宁殿奉祀的诸王考妣的神主。
各室位版题式(附题位版仪註)
永宁殿
第一室:穆王;孝妃
第二室:翼王;贞妃
第三室:度王;敬妃
第四室:桓王;懿妃(笔者按,世宗大王时期,申明家庙祭祀的世数,规定家庙祭祀达于曾、高祖,取程子、朱子之说,“皆以通祭四代为礼”,这是对宋儒学说的继承,即以太祖李成桂的名义,用士大夫礼追尊其四代祖考妣。实则在宋儒的学说推广以前,唐宋君主宗庙之旧制也)
第五室:有明 赠谥恭靖定宗懿文庄武温仁顺孝大王(笔者按,庙号定宗,名讳李芳果,在位期间1398—1400年,太祖嫡次子。以享国日短,功业不彰,故祧迁于永宁殿);顺德温明庄懿安定王后
第六室:有明 赠谥恭顺文宗钦明仁肃光文圣孝大王(笔者按,庙号文宗,名讳李珦,1414—1452年,在位期间1450—1452年,世宗嫡长子。以享国日短,功业不彰,故祧迁于永宁殿);仁孝顺惠显德王后
第七室:端宗恭懿温文纯定安庄景顺敦孝大王(笔者按,庙号端宗,名讳李弘暐,在位期间1452—1455年,文宗嫡子。以享国日短,功业不彰,故祧迁于永宁殿);懿德端良齐敬定顺王后
第八室:有明 赠谥怀简德宗宣肃恭显温文懿敬大王(笔者按,庙号德宗,追封而未尝在位,世祖之嫡长子,成宗之父,封号为懿靖世子。因世数稍远[不同于后来的元宗],兼之其子成宗出继给睿宗,所以肃宗时已然祧迁于永宁殿。正祖年间,德宗与睿宗作为兄弟,是祭祀中的一世,尚奉祀于宗庙。奇大升进奏:“宗庙祧迁之事,亦于《五礼仪》之文,一位递迁,则明宗当以入祔。……仁宗、明宗为考,中宗为祖,成宗为曾祖,德宗、睿宗为高祖,此其四亲。四亲之外,礼当递迁,而或有功德之主,则自为不迁之位。所谓不迁之主,当论于亲尽临祧之后,不可预议于四亲之内也。”[19]因此,德宗的祧迁符合“亲尽则祧”的原则);徽淑明昭惠王后
第九室:有明 赠谥襄悼睿宗钦文圣武懿仁昭孝大王(庙号睿宗,名讳李晄,在位期间1468—1469年,世祖嫡次子,享国日短,功业不彰,兼“亲尽则祧”,故奉祀于永宁殿);徽仁昭德章顺王后;昭徽齐淑安顺王后
第十室:有明 赠谥荣靖仁宗献文懿武章肃钦孝大王(笔者按,庙号仁宗,名讳李峼,在位期间1544—1545年,中宗嫡长子。以享国日短,功业不彰,故祧迁于永宁殿);孝顺恭懿仁圣王后
第十一室:有明 赠谥恭宪明宗献毅昭文光肃敬孝大王(笔者按,庙号明宗,名讳李峘,在位期间1545—1567年,中宗嫡次子,因享国日短,功业不彰,故祧迁于永宁殿。仁宗、明宗皆因其父中宗有反正之功,故奉祀于宗庙,世数虽稍远,然不宜祧迁,仍宜奉祀于宗庙);宣烈懿圣仁顺王后。[11]
永宁殿规制之宏大不亚于宗庙,其祭祀的初衷也是平衡贵族和宗室的关系,而不是借祧迁的礼制互相倾轧。因为比及宗庙,其王族私人祭祀的性质更加明显,加以埋瘗神主的倡议在燕山君以后的时期被否定,永宁殿则应该是奉祀祧迁神主的主要场所。
四、余论
关于国家祭祀(公祭)与宗庙祭祀(私祭)的分野,在唐代有了比较明确的相关礼法讨论。《唐律疏议·职制律》“庙享有丧遣充执事”条规定:“诸庙享,知有缌麻以上丧,遣充执事者,笞五十;陪从者,笞三十。主司不知,勿论。有丧不自言者,罪亦如之。其祭天地社稷则不禁。”《唐律》之“疏议”对禁和不禁做了解释:“庙享为吉事,《左传》曰:‘吉禘于庄公。’其有缌麻以上惨,不得预其事。若知有缌麻以上丧,遣充执事者,主司笞五十。虽不执事,遣陪从者,主司笞三十。若主司不知前人有丧者,勿论。即有丧不自言,而冒充执事及陪从者,亦如之。其祭天地社稷不禁者,《礼》云‘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不避有惨,故云‘则不禁’。”[1]如果是庙享之事,则不得有服丧之人遣充执事,但如果是祭天地、社稷则不需要这条禁忌。这也就是说祭祀天地、社稷是公祭,纵然是有私人的丧事,执事者也必须匿服参加。但如果祭祀的是宗庙,则有私人丧事者必须回避,因为《论语·为政》里讲的清楚:“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就是说即使是皇家的宗庙祭祀的是皇家的祖先,而臣僚如果自己有丧在身,就不能参与皇家宗庙的祭祀,否则就是祭祀别家之鬼了,尽管那个“别家”是至尊无上的皇家。归根到底,宗庙祭祀是皇家内部的祭祀,尽管是雍雍穆穆,在公开的场合举行,号召官员参加,但并不代表国家的在场,而只是皇家的在场。因此,尽管朝鲜王朝制定了《宗庙仪轨》带有某种“公”的意味(朝鲜王朝通过“仪轨”制定各种国家制度,甚至是军队制度,如《火器都监仪轨》等),但无论就其本质而言,还是从东亚传统祭礼的分类上,仍然属于“私祭”的范畴。将宗庙视为“公器”(如《尚书·甘誓》:“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祖”就是指天子和诸侯的宗庙)乃是先秦儒家(包括法家)“官天下”思想的反映,也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政治实践;自汉代以后,宗庙“私”的意味不断加强,某种程度上说是“家天下”的政治实践的产物。
在东亚传统社会,皇帝或王建立类似景灵宫(殿)的做法是为了给作为国家元首的皇帝或王一个私人的祭祀空间。朝鲜王朝的王室创制景灵殿以奉祀其当世王的四代以上考妣,其祭祀世数一如朱子《家礼》与明代官僚士大夫的家庙礼制。朝鲜王朝的王室还创立了永宁殿,不但奉祀太祖以上的四代祖妣,更为重要的是,朝鲜王朝通过这种制度设计,曾一度在先王世系庞杂的情况下规避了古礼中祭祀世数的限制,且表面上符合了古礼的理念——“诸侯五庙”(主要是燕山君时期)。朝鲜王朝也通过“祧迁”制度限制宗庙的奉祀世数,将受宗庙世数限制而不得不祧迁的诸王神主于永宁殿进行奉祀。祧迁之际充分考虑了宗庙所奉祀的诸王的父子血脉传承,在考量被祧迁诸王时,也考虑了其享国日短、功业难彰,生前未曾践祚死后追赠为王和“亲尽则祧”等各种因素。具体分析被祧迁之神主,不难发现其中也存在政治利益和人情血缘关系等方面的斟酌取舍。同时,朝鲜王朝燕山君时期在设定宗庙祭祀世数的时候,对于“诸侯五庙”的解释是五代王的神主,加之太祖,共计祭祀了十一室。至于肃宗制定《宗庙仪轨》时对这种思想不再强调,但是仍然不敢动摇十一室的奉祀格局。我们看到了朝鲜王朝在古礼和当朝的制度框架内对宗庙祭祀世数的扩展以及为了解决“祧迁”问题,既在祭祀世数上尽其所能地不违背古礼,又以景灵殿与永宁殿等形式解决了王族私人家庙的问题——景灵殿用以奉祀当世王的四代祖先,永宁殿用以奉祀太祖以上的四代先祖及祧迁之后的诸王神主(按照东亚传统礼制,祧迁之后的诸王神主应该祧迁于“夹室”)。因此,朝鲜王朝宗庙之夹室成为藏“七祀”神主及诸配享功臣之所。
[1][唐]长孙无忌撰,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卷九《职制律》,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89-190、189-190页。
[2]《朝鲜王朝实录》第3册《世宗实录》卷五六,十四年(1432年)八月壬寅(十六日)条,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年,第410、410页。
[3]《朝鲜王朝实录》第7册《世祖实录》卷三三,十年(1464年)六月丁酉(十五日)条,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年,第631页。
[4][清]毛奇龄:《庙制折衷》卷二,《四库存目丛书》经部第108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影印本,第543页。
[5]《朝鲜王朝实录》第3册《世宗实录》卷五六,十四年(1432年)六月壬辰(五日)条,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年,第396页。
[6][朝鲜王朝]徐文重等:《宗庙仪轨》上册,汉城:首尔大学奎章阁影印本,1997年,第121、121、17-20页。
[7][朝鲜王朝]李瀷:《星湖全书》卷三六·答秉休别纸(丁卯),《韩国文集丛刊》第119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81年,第139页。
[8]许嘉璐:《古语趣谈》,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2页。
[9]《朝鲜王朝实录》第13册《燕山君日记》,元年(1495年)十月辛亥(二日)条,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年,第39页。
[10][朝鲜王朝]李克增等:《大典续录》卷一《吏典》,汉城:首尔大学奎章阁影印本,1997年,第22页。
[11][朝鲜王朝]徐文重等:《宗庙仪轨》下册,汉城:首尔大学奎章阁影印本,1997年,第157、193、299-300、177-180、180-182页。
[12]《朝鲜王朝实录》第2册《世宗实录》卷二五,六年(1424年)八月癸丑(十一日)条,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年,第617页。
[13]吴丽娱:《皇帝“私”礼与国家公制:“开元后礼”的分期及流变》,《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
[14][元]脱脱:《宋史》卷一○九《礼志一二·景灵宫、神御殿》,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621-2626页。
[15]赵旭:《唐宋时期私家祖考祭祀礼制考论》,《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3期。
[16]《朝鲜王朝实录》第3册《世宗实录》卷五四,十三年(1431年)十二月乙卯(二十四日)条,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年,第364页。
[17]《朝鲜王朝实录》第2册《世宗实录》卷一二,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年,第443、456、461页。
[18]《朝鲜王朝实录》第2册《世宗实录》卷一四,三年(1421年)十二月壬寅(十三日)条,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年,第467、467页。
[19]《朝鲜王朝实录》第21册《宣祖实录》卷三,二年(1569年)四月戊寅(五日)条,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年,第2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