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方法浅议
2015-12-09李峰
李峰
摘 要: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对教学目标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将围绕我院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培养目标,遵循课程内容体系,结合我院教学中的实际情况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中的教学方法采用提出一点探讨,希望能够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教学效果提高有所帮助。
关键词:教学方法;任务驱动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国民收入的日益提高,老百姓消费能力和消费观念的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也是与日俱增。这就使得我国汽车保险业务数量急剧增加,业务规范也日趋成熟。市场中对能够从事汽车保险业务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进一步加大。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开设《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自然是适应了行业和市场发展需要。
一、培养目标
《汽车保险与理赔》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一门专业平台课。该课程以培养具备优秀保险意识、系统汽车保险理论知识,能够服务于销售顾问、服务顾问、保险查勘定损岗位的高素质人才为培养目标。
二、课程内容体系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内容分为三个模块。第一模块为汽车保险基础理论,主要包括汽车保险概述、汽车保险原则和汽车保险合同三章内容;第二模块为汽车保险险种体系,主要包括交强险和汽车商业保险两章内容;第三模块为汽车保险实务,主要包括汽车保险投保实务、汽车保险承保实务和汽车保险理赔实务三章内容。
三、教学现状
(一)重理论知识而忽略意识培养。由于在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课程体系中涉及保险内容的仅有《汽车保险与理赔》一门课,课时一般都在64—72之间。所以大部分老师为了学生能够更系统和深刻的理解这门课程,都会在第一模块教学中加入大量的保险学基础理论,从而使得本门课程的理论内容非常丰满,学生记忆和理解压力大增。结果往往是学生掌握了详细的汽车保险理论知识,但对于为什么拥有汽车保险和怎样运用汽车保险没有客观认识,缺乏风险意识。当这样的学生走上销售顾问、服务顾问或保险查勘定损岗位后很难正确认识岗位职责中的保险业务要求,也无法对客户的保险需要作出客观和正确的引导,甚至自身都缺乏保险意识,对保险敬而远之。
(二)缺乏行业现状教育。保险行业在我国发展时间短,但进度迅速。商业保险客户群体数量和质量在我国都逐年提高,客户对保险行业的了解越来越详细和客观,这就导致了在销售顾问、服务顾问或保险查勘定损岗位上要求与客户进行专业性交流。而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没有对学生进行我国保险业现状的交流。
(三)岗位教育的教学方法模糊。在教学中应该以培养学生相应岗位的职业能力为主,但是,相当一部分教师在教学中都以理论教学和案例分析教学为主,培养了学生对汽车保险理论和险种体系的运用和思考能力,而对于岗位职业能力的培养捉襟见肘。
四、教学方法建议
(一)讨论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是在教师的精心准备和指导下,通过预先的设计与组织,启发学员就特定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教师引导实现一定的教学目标的一种方法。讨论式教学的环节大致包括:设计问题、提供资料、启发思路、得出结论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第一模块中,汽车保险概述作为入门内容,是引导学生树立保险意识的最佳时机。在这个模块教学中教师可以设定诸如:“我的养老成本将是多少?”、“我应该为交通事故准备多少?”等问题,引导学生进行风险概率、风险准备、保险成本效益计算,让学生客观认识保险的作用,建立以保险管理风险的价值观念,帮助学生树立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二)辩论教学法。辩论式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以反向思维和发散性思维为特征,由小组或全班成员围绕特定的论题辩驳问难,各抒己见,互相学习,在辩论中主动获取知识、提高素养的一种教学方式。例如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投保实务教学中,教师可以设置“通过电话车险还是代理人办理更有优势”等论题,通过辩论加强学生对于汽车保险行业业务结构、汽车保险业务内容等方面的了解,帮助学生理解岗位业务规范,建立岗位职责理念。
(三)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以实际发生的汽车保险与理赔事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把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其具体形式包括具体案例导入、课堂理论知识讲授与案例评析、课堂讨论与总结等。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内容中,汽车保险基本原则、汽车保险合同和汽车商业保险等章节中,教师可以引用当前热点案例,通过讨论分析加深学生对知识要点的理解和运用。
(四)任务驱动法。任务驱动法是指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紧紧围绕一个共同的任务活动中心,在强烈的问题动机的驱动下,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一种教学方法。例如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投保实务和承保实务两个章节的教学中,教师可以以现实中的车主信息为基础,结合销售顾问保险业务的相应标准,要求学生设立保险方案。这样学生能够自主积极的将学习的汽车保险险种体系内容结合投保实务要求,并联系销售顾问角色的业务要求进行活动。使得学生更深刻的理解保险险种体系和投保业务,并初步建立岗位职责观念,了解岗位工作要求。
(五)角色扮演法。角色扮演法是针对所讲的教学内容,设置不同的情境,由多名学生配合完成教学任务中的相应环节,以此达到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这种方法可以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第三模块教学中采用。例如,在汽车保险的投保、承保、核保、接报案、事故查勘和定损理赔等环节,分别要求学生作为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和汽车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设定不同的情况,要求学生按照职业标准进行业务操作。在实现对应情境的过程中,学生不仅需要掌握对应环节所需的相关保险知识,还要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技巧。对于将要进入相应岗位的学生,能够减少入职前对职业的陌生感。而对于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学来说,购置车险、报案理赔总会成为未来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该方法可让这部分同学更加从容应对汽车保险问题。
(六)项目教学法。项目教学法是教师与学生要完成一个完整的“实践项目”而进行的一系列教学行动。一般包括确定项目任务、制订计划与步骤、撰写报告与总结、归档等几个阶段。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实践教学中,以事故车辆的现场查勘为例。教师可以在指导学生熟悉现场查勘的基本内容、现场查勘的业务规范和流程后,对所在班级的学生进行分组,若干人一组,每个小组成员分工合作,结合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追踪现实中的一起交通事故。要求学生通过网络查找资料、图片等信息来完成现场单证审核、草图绘制、照片拍摄等现场查勘业务内容,并形成现场查勘报告。最后,指导教师进行分析和总结。实践证明,项目教学法使学生了解项目进行的任务与流程,加深了对汽车保险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了解决理赔实践问题的综合能力,也增强了学生对岗位的了解和职业素养。
总结:如何提高《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教学效果,教学方法至关重要,而教学方法的采用必须紧扣教学目标,结合教学内容进行,这样才能在教学中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 李景芝,赵长利.汽车保险与理赔[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0.
[2] 陈青.案例教学法在汽车保险教学中的运用[J].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