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机制
2015-12-07沈亚菊浙江省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文│沈亚菊(浙江省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平湖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机制
文│沈亚菊(浙江省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广受关注,加快解决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项艰巨而紧迫的重要任务。浙江省平湖市从畜牧生产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调查分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与经验,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在构建散养户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1.养殖环节病死猪量大面广。以家庭为单位的散养户和中小规模的生猪养殖较多。2013年12月,平湖市生猪养殖户2.9万户,其中存栏50头以下的散养户2.7万余户,占全市94%。很多生猪散养户因养殖规模不大,不愿投入资金改善养殖条件,疫病综合防治水平不高,对畜舍、饲养用具长期不进行消毒,环节卫生也不好,导致正常生猪死亡淘汰数量较高,且无害化处理水平偏低,处理不规范,随意弃置现象时有发生。
2.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认识不足。不管是政府领导还是畜主都对无害化处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前,政府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宣传不够、监管不力、处罚不严、管理不到位。养猪户法律意识淡薄,发现死猪不报告,因嫌麻烦随意丢弃,甚至偷偷低价销售,以便尽量“挽回”经济损失,给非法加工死猪人员可乘之机。
3.财政对无害化处理投入不足。2010年平湖市在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中把投资小、见效快的化尸池作为无害化处理主要模式进行推广,很快化尸池在病死畜禽处理方面发挥了积极效用,但是受土地、资金、传统观念及化尸池处理本身缺陷的影响,化尸池的建设和处理能力始终未能满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需求。同时,因缺乏无害化处理专项工作经费,化尸池的运行由所在村代管,没有专门人员收集管理,严重影响了化尸池的无害化处理实效,造成收集处理不及时。此外,各镇街道对养殖户主动上交病死猪的补贴缺乏统一,导致农户积极性无法全面调动。
二、具体措施
1.明确工作目标。一是组建市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由政府调动社会力量实行企业化运作模式,集中工厂化处理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病死猪。建立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点:建设冷库,购置磅秤以及短途运输设备等,作为生猪散养户病死猪的临时存放点。
二是建立“镇收集、市处理”的病死猪收集与管理网络,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群防群控”的长效机制,实现无害化处理工作“收集无遗漏、处置全覆盖”。
2.明确责任与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由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在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由市政府牵头,发改、经信、财政、国土、农经、环保、规划建设、城管、水务等部门参与,成立病死畜禽工业化处置项目筹建组,负责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运行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点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配合农经、财政部门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数据统计报送、督查审核、公开公示、资金划转拨付等工作。
3.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平湖市通过生猪养殖调查摸底,赴外省市专题学习考察,多方联系企业探讨合作途径,邀请环保和农业方面专家充分论证处理工艺,最终确定采用热解炭化技术进行工业化处理病死畜禽,并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企业负责承建本地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和后期运行,政府负责解决规划、土地指标等问题,并就无害化处理厂投资和运行给予财政补助和扶持政策。目前,建成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占地6亩,主体建筑厂房与办公楼各1栋,附属房屋2间,预计年处理病死畜禽及其产品1800吨(按照日处理能力6吨、年运行300天计算);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点6个,冷库总容积406立方米。
4.加强病死畜禽收集管理。从人员和制度两方面入手,严抓病死畜禽收集管理。
一方面,加强人员配备,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立无害化处理信息联络员,负责辖区内死亡畜禽信息报告的受理和收集。组建收集队伍,按照养殖量的多少,每个镇街道配置1~6名专职收集员,配备运输车辆,负责病死畜禽日常排查、收集、运输,公布收集人员电话。组建管理队伍,收集点所在镇街道确定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负责收集人员和收集点的管理,每个收集点配备1~2名管理员,负责收集点病死畜禽出入库管理和台账登记。组建监管队伍,加强对收集情况和收集点管理的监管抽查,接受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查。
另一方面,完善制度,制定收集操作制度、收集点畜禽交接制度、数据统计和台账制作制度、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收集工作。
5.落实补助政策。制定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增加政策的可操作性,按每头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中央和省财政承担60%、市财政承担20%、镇街道财政承担20%。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规模猪场,补助经费拨付给规模猪场,不再享受信息报告奖励。享受集中处理的猪场,补助经费则拨付给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用于收集、处理、养殖户补偿等费用。对主动报告或送交病死猪的养殖户,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给予10元/头补助。
三、成效与体会
一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体系的建立使本地区生猪散养户再也不用为无法处理一头病死猪头痛。农户只要拿起电话报告一声,就会有收集人员上门收集,彻底遏制了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现象,有效防止病死畜禽对农村环境和水环境的污染。自2014年7月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开始运行以来,辖区内已收集死猪38357头,共计444.483吨,死禽死兔及犬等5554羽(只)共计10.2635吨。
二是上海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曝光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筹建工作,亲自督促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点建设,相关部门抓落实,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
三是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经费、设备购置及维护保养经费、无害化处理补助等,由市财政按政策进行补助,镇街道财政配套,有效保障病死猪收集与无害化处理体系的正常运转。补助政策惠及更多主动报告或送交病死猪的散养户,有利于提高病死猪的收集率,防控动物疫病传播。
四是近年来,公安、工商、农经、食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屠宰、经营、贩卖死猪行为。2011年以来,查处不按照规定处置病死畜禽案21起,立案侦查加工制售病死畜禽及产品5起,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典型案件经过媒体的宣传报道,在群众中产生了广泛影响,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农户报告病死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体系的建立可以从源头上治理病死猪对水体、空气等自然环境的污染,但必须以做好收集暂存的消毒防护为前提。同时,也应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强化生猪生产管理,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尽最大努力降低死亡率,缓解无害化处理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