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特殊教育职业吸引力
2015-12-07史利国
文 史利国
增强特殊教育职业吸引力
文 史利国
残疾人事业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特殊教育事业不仅关系到残疾人个人和家庭,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一五”时期以来,首都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始终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特殊教育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全市现有23所特殊教育学校(院),其中:高等院校1所,盲校1所,聋校2所,培智学校14所,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5所。共有残疾学生4448人。现有核定教职工数为1511人,实有编制内教职工1309人,编制外教职工106人。
当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面对残疾类型日趋多样,障碍程度日趋严重的学生群体,常常受到残疾学生伤害,人身安全存在危险,教育教学压力大。虽然市政府对特殊教育非常重视,早在1990年就出台了《北京市教育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教师补贴费标准的通知》(京财文[1990]2164号),但随着工资结构的改革和调整,特教津贴在实际发放金额和所占全额工资的比例偏低,且所占全额工资的比例不断下降,目前已经不足工资总额的5%。特殊教育教师普遍认为特教津贴现行标准偏低,与工作的艰苦程度不相匹配。缺乏职业吸引力。现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遍不能达到编制所核定的数量,新教师补充成为制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瓶颈因素。
另外,目前北京市特殊教育行业教职工的男女比例为1比2.6,女教职工所占比重大,由于残疾学生自我控制能力差,近年来残疾学生伤害老师的现象非常普遍,包括大力冲撞、咬伤、扭伤、捶打等,这对于处于孕期女教职工危险尤大。尽管多数学校对于孕期女教职工已采取有关照顾措施,包括调任适合岗位、准许休假等,但缺乏统一的政策支持。
对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重视、支持和宣传,大力营造关爱特殊教育的良好局面。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加大投入,加强对特殊教育的宣传,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工会建设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增进对教职工的服务,大力营造关爱特殊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教育氛围。
大幅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待遇,增强特殊教育岗位的职业吸引力。方案一,不分职称和职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每月每人享有1000-2000元之间固定额度的津贴;方案二,按照职称或职位工资标准计算,享受工资前三项金额的百分比,由现在执行的标准25%,提高到50%或60%;方案三,享受全部工资的40%-50%的津贴,使岗位收入可以达到普通学校同级别教师岗位收入的1.5倍,从根本上解决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吸引力差,教师队伍补充难的问题。
通过修订或制定相关政策,为特殊教育学校女教职工增设孕假等支持保障,更好保障女性权利。经本人申请,应调至合适工作岗位,无法调至合适岗位的,应参照产假执行,假期自确定怀孕开始,至生产结束,与产假相衔接。以更好保障女性教职工的权益。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总工会教育工会主席
责任编辑 崔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