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绿色经济发展之路
2015-12-06唐元
唐元
新常态下绿色经济发展之路
唐元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发展道路,努力迈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要求。走绿色发展道路,就是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这是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缓解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约束矛盾的战略选择,是我国未来发展的一条主线。
一、鼓励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
绿色发展是国家大战略,如果没有企业参加、主动作为,就有可能成为空中楼阁。绿色发展,不仅是政府的事,更是广大企业的必然选择。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到节能降耗和对环境友好;二是企业生产出节能环保型的产品。让广大企业尽快自觉走上绿色发展道路,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
要让广大企业明白,绿色发展不仅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更是企业增强软实力、提升竞争力、争取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理由:一是绿色发展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绿色发展内容广泛、市场广阔,绿色能源、绿色工业、环保产业、信息技术产业等均属其中。我国绿色发展技术,如风电、太阳能发电、智能电网、新一代互联网、低碳技术等,基本上与世界同步,具有国际竞争力,企业抢占绿色产业技术,就能贏得了未来。二是绿色发展可为企业节省成本。节能和环保本身是减少原材料消耗的措施,尽管企业绿色发展在初期建设时可能会增加一定投入,但运行成本可大幅度减少,总体上算有经济的,这与企业谋求效益一点不矛盾。三是绿色发展可为企业贏得市场。国内看,随着我国的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在不断升级。企业只有生产高质量、高品质、无污染的绿色产品,才能满足居民消费新需求,否则就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国际看,欧美发达国家,把绿色低碳作为国际贸易准入的重要标准,成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关卡。因此,企业只有走绿色发展道路,创造绿色品牌,才能抢占国内外巿场先机,在未来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促进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国家要制定和实施绿色产业发展战略。要注重培育和扶植行业绿色龙头企业,鼓励产业积聚,以产业集群思路打造绿色产业基地,形成以绿色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国际化市场体系、专业化设计公司、技术专精生产企业为基础的绿色产业发展格局。
二是广大企业要制定和实施绿色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制定绿色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把循环经济理念落实到每个产品、每项生产工序上,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生产流程、营销模式和企业文化,做到废物资源化利用和零污染排放,生产能效高和环境友好的绿色产品,努力打造绿色品牌。鼓励企业加快绿色技术改造,引进最先进、最节能、最环保、能生产最佳绿色产品的生产线、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抢占同行业绿色产品生产的制高点。鼓励企业向全国知名绿色品牌企业靠拢,成为配套企业或生产基地,共同打造国家级绿色品牌产业集群。
二、加快环保监管体制改革
我国目前的环保管理体制,实行的是以地方政府分块管理,中央实行行业指导的体制。即:国家环保部主要行使制定政策、规划、监督等行业管理职能,地方对本辖区环保监管机构行使人财物统一管理,并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目前的环保体制带来了以下问题。一是地方环保部门“自扫门前雪”,难以从国家全局高度保障环境安全。污染物排放及扩散具有跨行政区、跨流域的空间特性,许多地方将污染型企业安排在当地“下风口”、“河流下游”,尽管产生的污染对当地影响不大,但直接成为下游的污染源,全国生态环境安全因而难以保障。二是环保部门履行监管职能不到位,难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认真履行职责。由于环保机构是当地政府的一个部门,“帽子”、“房子”、“票子”当地政府给,必须听命于当地政府。在当前我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和“发展是硬道理”的行政理念下,环境保护服从当地经济发展、服从解决温饱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普遍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环保监管难作为不作为、有的环保部门甚至为当地环保违规行为“保驾护航”等情况十分普遍。三是环保监管水平低。目前对污染源的监管和环境质量的监测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存在环保部门监测能力不高、信息化水平低、环保监管队伍建设不强、监管队伍权威性不够、环保人才短缺等问题。上述问题,带来的后果十分严重,直接导致全国水、大气、土地等环境质量不断下降,污染减排弄虚作假十分普遍,重特大环境破坏案件发生频率不断提高,人民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甚至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大量调研表明,理顺目前不合理的环保监管体制,是解决当前环保问题的关键。为此建议加快环保体制改革,将目前中央到地方分级管理体制改革为垂直管理体制,实行中央对全国环保监管垂直管理,建立从中央到省、地、(县)环保监管一体化体系,中央财政负担全部费用。在新体制下,要重点建设坚强权威的环保监管执法队伍,建立环境监督、执行、后督察三位一体的环保监管执法体系,实行政府监督、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环保监督机制。同时,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款,为环保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三、为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价格、技术经济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生产绿色产品。最为可行的是实施绿色信贷战略。对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低碳发展等绿色发展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实行商业银行对绿色发展项目贷款的最低限额(比如,不低于贷款总量的10%)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将绿色发展项目作为今后经营业务的战略重点,加快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同时,实施“黑色信贷”战略,限制和禁止向高污染、高能耗、高二氧化碳排放项目和纳入违规排污“黑名单”的企业贷款。
二是实施绿色消费战略。绿色消费是绿色发展的内在动力。应当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建立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制订鼓励绿色消费的政策,鼓励居民优先购买环保标志认证的产品,以及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积极引导绿色消费。
三是加快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经济核算体系中,改变过去重经济指标、忽视环境保护的评价方法,把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失及环境保护纳入对地区、企业统计范围,形成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定期公布结果。
四是建立绿色品牌评估、优选和宣传机制。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领导,发挥具备资质的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定期评选全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先进的绿色品牌产品和生产企业,鼓励各种传播媒体宣传绿色品牌和企业,形成有利于优强绿色品牌和企业加快发展的氛围。
(本文作者: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巡视员)
责任编辑:张颖智
谭天 书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