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改进建议
2015-12-06贾文星山西省原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贾文星(山西省原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栗永楼(山西省原平市农业委员会、原平市畜牧兽医局)
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自2007年7月正式在全国推广建设以来,对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竞争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效促进了我国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初步实现了畜牧兽医工作由传统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2013年,追溯体系启用新的名称及系统平台,使追溯体系的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多年来,笔者一直参与当地追溯体系的建设,经历了过去几年追溯体系建设的整个历程,通过对追溯体系建设的实践和思考,笔者对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希望为追溯体系建设增添一分力量。
一、问题分析
1.法制建设滞后。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在全国的建设推广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最初的名称是“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法律依据为《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具体依据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7号)。《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出台时间是在2006年6月,而200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的施行,加快了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步伐,基层县(市)相继分设成立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畜禽标识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逐级供应发放。但2008年以后的工作实践中,追溯体系的建设管理和畜禽标识的采购供应在省市级是由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而县(市)级哪个部门负责的都有。此外,系统平台应由哪个机构管理或各机构以什么方式共同管理,什么样的养殖场需要在系统平台报送生产信息,是强制还是自愿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法律法规明确和规范。健全的法制是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根据保证,职责主体不清、管理规定不明确,直接影响追溯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在党中央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制建设滞后已严重影响了追溯体系的建设和推进。
2.系统平台建设管理进展缓慢。从最初的“动物防疫标识与溯源信息系统综合业务门户”,到如今的“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在名称、内容和功能上,新的追溯系统都有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好的系统平台还需要好的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基础信息是系统平台所有功能实现的基础,没有基础信息,系统就像处在干涸河床中的船无法运行。如:没有机构信息,则该机构项下所有业务均无法开展;机构人员信息不全,则没有登记信息的人员均无法开展溯源业务等。据调查,许多基层县(市)的基础信息不健全,系统基础信息管理松散或根本无人管理。笔者工作中曾查询过外调进入本市的仔猪耳标,查询结果显示,耳标号属南方某县,但状态是已签收但还未发放,可想而知当地的动物标识管理是如何松散。目前,在政策层面,追溯体系建设和推进的力度也很不够,缺乏系统性、全局性管理规划和强有力的推进制度及措施,许多地方的溯源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如图1所示,该机构2007年至现在,通过设备+PC所做溯源业务,除个别乡镇的免疫工作开展较好外,其余地区几乎没有开展。
◎图1 某县溯源业务
3.硬件落后。追溯体系建设很重要的一环是溯源信息的上传,信息上传离不开电脑、PDA等硬件设备的支持。当前使用的移动智能识读器在开发初始相对比较先进,现在看来却很落后,尤其与现在流行的智能手机相比,其配置低、价格高、运行慢、信号不稳定、扫描误读能力差、操作不便等缺点更加明显。早期配置的红外票据打印机在当地几乎从未启用,而现在动物卫生监督启用了新的出证系统,原有设备已无用武之地。猪、牛二维码挂标、识读操作难,放牧羊耳标易挂落、撕裂耳朵,养殖户不愿配合戴标等问题,也影响了追溯体系的建设。
其次,硬件的配套软件系统也很关键,当前识读器的软件系统架构不合理,功能不足,不能适应现在复杂多样的动物防疫现状。如免疫登记等事项,在录入后没有暂存功能,一旦上传失败就前功尽弃,既做了无用功,又影响了防疫人员开展溯源工作的积极性。
4.技术培训及设备维护服务需要持续跟进。溯源设备的操作需要一定的技术,追溯体系建设开始以来,笔者曾参加过四次溯源系统及识读器操作培训,对追溯体系的概念和内容及识读器操作有了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在以后工作实践中,笔者及同行又不断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操作难题,却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影响了溯源工作的正常开展。再者,由于部分基层防疫人员文化水平低、年龄大,依靠有限的几次集中培训并不能完全掌握识读器的操作要领。
二、建议
1.加快法制建设进程。建议尽快调研修订《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权限,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为追溯体系的顺利建设提供法律保障。鉴于追溯体系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完成,建议新办法合理划分职责,不同机构各自承担与自身业务关系密切的职责,明确分工,互相促进,互相监督,共同建设。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总体负责本县追溯体系建设的协调管理,负责系统基础信息的建设管理;县乡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动物标识的管理、发放;养殖场户负责动物标识的加挂;动物卫生监督所(站)负责对养殖场户动物标识加挂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疫票证的出证管理等。这样就形成了管理、实施、监督一盘棋的系统管理体系,将有力促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进程。
2.加快系统平台的建设管理。在健全法制,获得法律法规保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系统平台运行管理规范,督促各级系统平台管理机构尽快配备平台运行所需电脑等设施设备,完善基础信息,包括机构信息、区划信息、人员信息等,分配注册耳标识读器等溯源设备,确定填报生产数据的养殖场户,为溯源业务的开展打好基础。
3.加快溯源系统设备的更新升级。建议开发更新溯源系统设备,改造升级设备系统,使溯源系统设备能解决现有设备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践回馈不断改进,尽可能满足溯源业务建设发展要求,使溯源工作成为动物防疫工作的得力助手而不是一种负担。如设备系统采用大内存、多用户、多窗口、简便智能傻瓜操作模式,录入数据智能自动存储、上传模式,增加识别畜主姓名等的字节数量或提供长姓名等多字节信息输入解决方案,增加输入法、按村、户排列信息等功能,取消散养户IC卡(可以在系统中以文件夹形式解决)等不必要的配置等。建议分级启用动物电子标识,优先推进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电子标识推广力度,提高溯源系统技术含量。改进二维码动物标识的包装方式,改目前一定号段散装方式为一定号段排序固定封装方式,减轻基层防疫人员劳动强度,提高溯源业务操作效率。
4.搞好技术培训、设备维护升级等服务。在搞好常规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建议建设技术交流及服务平台,提供溯源业务操作技术、设备维护升级等服务资料供技术人员下载学习,接收各基层技术人员实践应用信息反馈,并把反馈问题和解决方案分类汇总上传平台供大家学习讨论,既便于了解掌握追溯体系建设动态,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技术升级和经验交流,加快追溯体系建设的技术推广,有力推动追溯体系的建设进程。
5.加强监督执法,推动体系建设。目前,监督执法不到位也是影响追溯体系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加施动物标识是《畜牧法》的强制要求,没有加施标识的动物不得销售和收购,违者,《畜牧法》规定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但在实践中,因没有加施标识而受到处罚的案例几乎没有,究其原因,一是多头管理易形成没人管理,二是作为追溯体系直接关系单位——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许多地方人员不足,不可能去一线开展行政执法。实践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因必须承担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检疫合格的条件之一就是“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所以,把标识的监督管理权限交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切实改变“重发展,轻监管”的不良局面,在抓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的同时,有效促进动物标识的加施,促进追溯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