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富人税”草草退场
2015-12-06张宝钰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3期
2013年法国政府宣布向高收入人群征收的“富人税”,在今年年初正式“走下舞台”。
2013年年末,法国政府为协助法国摆脱财政赤字,经宪法委员会批准,要求2013、2014两年,法国企业为年收入超过100万欧元(约合745万元人民币)的员工缴纳名为“特别贡献”的税费,比率为50%,加上其他名目和各项社会费用,实际税率高达75%。 该税被外界称为“富人税”。
近两年过去了,“富人税”并未达到如期功效,却使法国声誉和竞争力受损,令该国对跨国公司高层的吸引力明显降低,还让大量法国资本外流。 面对舆论压力,“富人税”最终在新年被法国政府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