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耿介的湖广总督杨宗仁
2015-12-06陈健
陈 健
(辽阳博物馆 辽宁 辽阳 111000)
廉洁耿介的湖广总督杨宗仁
陈 健
(辽阳博物馆 辽宁 辽阳 111000)
作为有清一代入祀贤良祠的王公大臣之有功于国家的四位辽阳人之一,杨宗仁的官场生涯虽然大部分在康熙时期度过,但其造就和达到人生辉煌的顶点则发生在担任湖广总督的雍正初期。为官凡三十年的他,身后受到雍正帝“廉洁如冰,耿介如石”的崇高赞誉。
杨宗仁;贤良祠;廉洁;耿介
在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路北,有一处显赫而悠久、庄重而气派的历史文物建筑,曾是清政府供祀国家功臣的专祠,史称贤良祠。诏建于雍正八年(1730年)的贤良祠,坐北朝南,沿中轴线依次为大门、碑亭、仪门、正殿、后殿,东西两侧另有治牲所、宰牲房及燎炉等建筑,占地面积约740平方米。贤良祠内立有清世宗宪皇帝御制贤良祠碑,且有御书“崇忠念旧”匾额。据统计,清代先后入祀贤良祠的王、公、侯、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都统、将军、总督、巡抚、副都统等共180人,除去撤出者则为178人。其中,因“为朝野所共钦”而在雍正朝首批入祀的11人中,辽阳人竟有三位之多。他们是赠少保兼太子太傅中和殿大学士加封一等忠达公谥文襄图海(?-1681)、太子太保工部尚书衔河道总督谥文襄靳辅(1633-1692)、太子少傅加赠少保湖广总督谥清端杨宗仁(1661-1725)。此后,在雍正朝陆续入祀的40人中,也有一位是辽阳人,即少傅兼太子太傅内国史院大学士谥文毅宁完我(1593-1665)。四位辽阳人在雍正时期入祀贤良祠的实例,为辽阳这座“唐宗战垒久成功,管邴曾闻度海东”的千年古城平添了几许绵绵古韵和人文内涵。
终清一朝,贤良祠的香火一直延续不断。后来,随着清王朝的没落与完结,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的贤良祠几成废祠,祠内的灵位也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时期散失殆尽,只有一小部分现移至故宫收藏。而今修葺一新呈现在世人面前的贤良祠,虽在2001年被北京市政府列为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山门、前殿、正殿及东西配殿却由百年老店同仁堂迁入使用,并辟为旅游接待点,贤良祠后殿及东西两侧的房屋,也早改为《中国妇女报》员工宿舍,外人平日难得入内,从而使得贤良祠的昔日风光难以复现,原有的肃穆感也荡然无存。驻足贤良祠内外,我们难免思绪万千,感慨良多。在这旅游接待点熙熙攘攘的背后,是否透视出贤良曲终人散的孤寂与落寞;从现代职业报人来去匆匆的步履声中,也抑或让人对循环往复的历史产生挥之不去的困惑与迷茫……
杨宗仁,清代辽阳人,字天爵,隶汉军正白旗。初由监生授湖广慈利县知县,后历任甘肃阶州知州、兰州同知、临洮知府、西宁道、浙江按察使、广西按察使、广西巡抚、广东巡抚和湖广总督。雍正三年(1725年)六月,加太子少傅。同年七月以六十五岁卒,赠少保,加恩赏,赐祭葬,谥清端。雍正八年(1730年),入祀贤良祠。
《清史稿》和《清史列传》分别以800余言和1600多字的篇幅,专门为杨宗仁立传。凭其有功于国家的王公大臣与入祀贤良祠的身份和殊荣,无疑应该被树碑立传,但令人不解的是,论名望、论资历、论身份、论地位,杨宗仁远在其子孙之上,但民国十四年始修、民国十六年成书的《辽阳县志》,对杨宗仁的本事却未有著录,而对其子杨文乾、其孙杨应琚倒不乏记载。《辽阳县志》的编纂者认为,“世皆以名显当时,光昭后世者谓之人物,盖就狭义言之也。若就广义而言,则名臣、硕学、忠孝、节烈而外,皆可以人物概之。”同时,该志对入志人物的筛选所坚持的原则和标准是:“凡生存之乡宦与科第及专门大学出身诸人,虽未经论定亦附及焉。”[1]为此,在有清一代入祀贤良祠的王公大臣之有功于国家的辽阳人中,无论是赠少保兼太子太傅中和殿大学士加封一等忠达公谥文襄图海,还是太子太保工部尚书衔河道总督谥文襄靳辅,以及少傅兼太子太傅内国史院大学士谥文毅宁完我,都能在《辽阳县志》中找到相关记载,是顺理成章之事。然而,《辽阳县志》对与图海、靳辅和宁完我一起入祀贤良祠的太子少傅加赠少保湖广总督谥清端杨宗仁依例当载而无载,终是难解的谜团。好在这对于了解和评价杨宗仁没有任何影响,因此没有必要予以深究,我们姑且笼而统之地说,这只不过是一个例外的疏漏,或曰个别的偶然。
杨宗仁生活于清初康熙、雍正年间,他的官场生涯大部分是在康熙时期度过的,但造就和达到人生辉煌的顶点时,其官场生涯却戛然而止,则是发生在雍正初期。杨宗仁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从湖广慈利县知县做起,到康熙六十一年(1723年)任湖广总督,直至雍正三年(1725年)卒于此任,为官凡三十年。“丕著勋勚”[2],是史传作者对杨宗仁高度凝练的论赞和评语。但是,对杨宗仁一生最权威、最经典、最全面的评价,莫过于雍正帝在忽闻杨宗仁溘逝之后亲下的一道御旨中所言:“杨宗仁敬慎持躬,廉能供职,效力年久,懋著勤劳。自简任总督以来,洁己奉公,孤介端方,始终一节。”[3]也正因如此,失此良臣,雍正帝才“深为凄恻,难释于怀!应沛特恩,以示优眷”。这进一步说明,杨宗仁的确是一位“砥节矢公”[4],为楚地安宁耗神悴形的贤良之臣。下面,我们就以此为切入点,借助于历史资料,尝试还原这位廉洁耿介的真实历史人物。
众所周知,湖广总督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杨宗仁最后之所以能够擢升位高权重的湖广总督,就主观而言,不但得益于他“卓异”的实际能力和“抚定”的丰富经历,而且更在于他“敬慎持躬”的操守和“孤介端方”的人格;就客观而言,不但得益于上峰独具慧眼的“疏荐”,而且更在于康熙帝的知人与善任和雍正帝的信赖与倚重。
由于杨宗仁“老成练达,有守有才,边俗番情,素所熟习”,因而屡次被“疏荐”,得以在官场仕途稳步升迁。钱粮作为清朝的正赋,是政府的命脉之所系,而由于相沿成习乃至积弊丛生,钱粮匮乏、国库空虚已经成为当时全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痼疾,广东也不例外,而且程度更其严重。杨宗仁受命广东巡抚后,为了属地的安宁和稳定,在革除积弊、清厘亏空方面倾注了大量精力。针对“直省钱粮亏空甚多”的严峻现实,康熙帝曾谕总督、巡抚严加清理。于是,杨宗仁立足当地实际,经过深思熟虑,从容而果断地提出了以下建言疏请:“粤东亏空,现在严饬各属勒限追完。至于防杜将来,惟督抚、司道、府厅交相砥砺,勿藉事勒索。无论正杂钱粮,知府照例不时盘查库银,随征随解,米谷实贮在仓,毋许亏缺。若州县自行花费,知府宁肯代为弥缝,甘蹈分赔之严例?州县既无由挪移掩饰,即亏缺谅不无多,亦易补足。倘敢徇纵,除本官严行治罪,上司从重议处,庶上下皆知儆惕。若地方有不得已之公务挪用,难责州县独赔,又难使仓库亏缺。应以督抚等所得公项银抵补,如不敷,仍设法公捐,总不致课帑虚悬,于清厘亏空不无小补。”由于切中要害和切实可行,此疏议自然被采纳,虽然后来实施的结果如何史料无载,但肯定是达到了基本预期,从而再度显露出杨宗仁“卓异”的能力;如若不然,他就不会在三年之后以六十二岁的高龄为刚刚即位不久的雍正帝所倚重而被“畀以兼圻”[5],擢授湖广总督。
前文提及,杨宗仁为官的辉煌,是在其担任湖广总督阶段。《清史列传》卷十三《杨宗仁传》,以超过三分之二的篇幅,纷繁记述了杨宗仁这一阶段的事迹与风采,恰切体现了编纂者的慧眼与匠心。尽管杨宗仁在从政和生命最后时段的辉煌太过短暂,仅仅只有三年时间,但其真正价值却达到了他一生中的终极高度,从而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生最终的价值在于觉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在于生存”这句充满睿智哲理和隽永内涵的经典流行语,又一次提供了实证支持和意义诠释。
杨宗仁就任湖广总督不到三个月,就“疏请停给恩诏应得本身妻室封典及荫”。不言而喻,在封建社会中,官本位不但是一种体制设置和制度安排,而且是一种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既然如此,一切为了做官,做官为了一切,有了官位就能封妻荫子,就普遍成为见怪不怪的社会习俗现象。杨宗仁疏停本身封荫的要求,尽管理之当然地当即被雍正帝所否决,但其内在操行的荦荦大者又未始不为雍正帝所首肯。300年后,在走复兴之路、圆中国之梦的今天,我们有理由相信,杨宗仁上述“疏请停给”之举,决不是哗众取宠、沽名钓誉,而是他“洁己奉公”的高尚品格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他“孤介端方”的道德风貌的真实反映。
清朝基本无昏君,康熙帝作为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一位皇帝,其爱戴百姓的风范,成就了他治国有方的一生,开创了康乾盛世的局面。推崇儒学思想的康熙帝,晚年因“太平盛世”而受到“无为”思想的影响,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训。在其“政宽事省”、“无为宽仁”政策的纵容下,吏治败坏一度成为危及清朝统治的严重问题,贪贿成风、钱粮亏空之弊,只是其必然衍生物而已。针对上述时弊,即位后的雍正帝决定整饬官吏,清查亏空,严惩贪贿,推行廉政。此时走马上任的湖广总督杨宗仁,就不可避免地面临“俗薄民刁,兵骄吏玩”等积重难返的问题与挑战。而此时的湖广旧习则具体表现为“文武各员向所属官弁索取陋规节礼,州县必致横征私派,武弁必至虚兵冒饷,兵民挟比逞私,员弁不敢过问”。此外,“各官多贪盐规,商人借此长价”,而“盐价逐渐增长,穷民每兴嗟怨”。对于这种“骄悍之习”,杨宗仁通过奏疏提出了禁革湖广诸种规礼以“默化潜消”的具体举措。由于措施的制定出以公心,制定的措施允当妥贴,雍正帝对此满怀期待,充满希望,并且喜悦之情,溢于言表,随即欣然降旨,认为“斯乃全楚地方否极而泰之机也”。
了解清史的人大都知道,耗羡归公是清代财政经济史乃至清史上的一件大事。雍正元年(1723年)杨宗仁就此耗羡归公之事提出奏请:“但令州县于所得加一耗羡内,节省二分解交藩司,以充一切公事之费,此外丝毫不许派捐。”应当说,这是针对当时吏治腐败、贪污盛行而提出的一项改革建言。为此,雍正帝深表赞同,颁旨曰:“所言全是,一无瑕疵,勉之!”山西巡抚诺敏尽管也有耗羡归公的疏奏请求,但比之杨宗仁却晚了一年。[6]之后,雍正帝不顾王大臣和内阁的反对,毅然采纳杨宗仁和诺敏等人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耗羡归公并逐步使之制度化。可见,在推动实行耗羡归公制度上,杨宗仁的首倡的确功不可没。
杨宗仁“忠诚靡懈,恩礼始终”[7],以自己的如上言行,极大地赢得了雍正帝的信任和关爱。雍正帝曾在给杨宗仁的御旨中说:“在他人犹听其言而观其行,至于尔则信而不疑。”杨宗仁生病后,雍正帝甚为关切,一方面诏加其子杨文乾按察使衔随任终养,一方面遣御医进行诊视。病中的杨宗仁仍然力疾视事,耕耘不辍,在粮道管理、奸尻弹压和“饬诸州县编保甲”、“罢荆州关私设口岸”[8]诸方面,也多有建言和作为。
杨宗仁在社仓建设中更卓有成就。俗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雍正帝十分重视并大力推行社仓建设,认为“社仓一事,甚属美政”,而且将此提升到“备荒之仓莫便于近民,而近民莫善于社仓”的施政高度来认识。雍正元年(1723年)秋冬之际,雍正帝在交发各督抚的一道朱书密谕中再三叮嘱说,此事“可行之于私,不可行之于公,可起之于丰年,不可作于歉岁。此非上谕之事,亦不宜报部举行,即尔督抚亦不便勒令属员奉行,只可暗暗劝谕好府州县徐徐行之。若能行通,妙不可言!”[9]对此,杨宗仁雷厉风行,积极响应,通过“与各官加意讲求,先择地建仓,然后劝捐本”,迅即在湖广地区卓有成效地展开大规模的“立社仓”行动。由于杨宗仁在各省中具有“先成创始之功”,在全国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从而深得雍正帝的褒扬与嘉许。
作为“督抚诸臣中居官行己可风有位者”,后来杨宗仁又加太子少傅,绝不是偶然的,更不可能是雍正帝一时心血来潮而随意为之。如若再行追寻,其中缘由至少还在于,尝言“士当审其所当为,严其所不可为”的杨宗仁,虽身居高位但颇具怀柔风范,从不严厉苛刻、颐指气使,做到了驾驭属下“宽平忠厚,务安上全下,使各称其职而止”[10],因而在官场上享有极高的声誉,在公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雍正三年(1725年)七月,杨宗仁卒于任上,又被加赠少保,恩赏骑都尉世职,并且享祭葬之赐,谥号清端。“清端”者,清廉端正之谓也。据史料记载,在整个清代,获得“清端”谥号者仅有六人,杨宗仁便是其中之一。
“廉洁如冰,耿介如石”[11],是雍正帝赐杨宗仁御制像赞中的话,无疑也是对杨宗仁盖棺论定的崇高赞誉。
[1]《辽阳县志》,辽宁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
[2][4][5][7][8][10][11]《清史稿》列传七十九。
[3]《清史列传》卷十三《杨宗仁传》。后文凡引此传文字,均不再另行加注。
[6]董建中:《清代耗羡归公起始考》,《清史研究》1999年第1期。
[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2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