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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2015年工作计划

2015-12-06

少年体育训练 2015年2期
关键词:督导运动员青少年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实施《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青少年体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精神,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取得新进步。重点要总体评估本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和《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找准问题,研判分析,提出对策,完成《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任务。要进一步理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青少年体育的公共服务职责,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分工,提出促进青少年体育活动的整体计划,构建青少年体育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评估体系。

要进一步改变观念,改革创新,整合资源,促进青少年运动健康与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间的相互融合。要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和各项规划的执行,促进各级体校的改造升级。继续完善打造青少年阳光体育的品牌活动。继续抓好基础建设。结合总局落实中央巡视组的整改要求,梳理具体工作,将该放给中心、省市及委托单位的工作要放下去,并明确监管办法,使机关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

一、重点工作

(一)政策法规建设

2015年通过充分征求体育界、教育界知名专家学者及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召开《青少年体育振兴规划》草案论证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完善该草案。上半年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并根据领导批示对草案进行最后的完善和修订。拟积极向国务院法制办申请立项,争取国务院相关部门支持,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如不能实现,也要争取部门联合下发。

2015年初拟出《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草案,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研讨,选取有代表性的省市继续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征求各省市、总局项目中心及教育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草案并最终完成制订工作,2016年即“十三五”开局之年年初予以印发。

制订出台《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系统做好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在汇总整理省市及中心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专家组2015年上半年计划开展两次专题调研,并征求总局相关司局、教育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意见,计划10月份正式上报总局,并联合相关部门下发。

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将在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制订《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获批后正式实施。

(二)发布青少年体育蓝皮书《中国青少年体育发展报告(2015)》

《中国青少年体育发展报告(2015)》将以年度青少年体育发展为主题,采取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外发展经验、最新理论成果、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等进行高度概括与深入分析,对我国青少年体育年度发展现状进行全面、客观的描述与分析,从政府角度反映青少年体育的年度做法和成果。

(三)推动职能转变,成立中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加强工作团队建设

2015年会同联合会发起人,加快推进筹备工作,落实联合会秘书处办公室软硬件建设,举办好联合会的成立大会。联合会成立后,通过委托调研、培训、竞赛等工作扶持联合会发展,逐步提升承接转移职能的能力。推动地方青少年体育职能部门开展本区域的俱乐部联合会创建工作。

(四)贯彻实施《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4—2024)》,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计划2015年1月中旬就《规划》实施的相关工作进行启动部署,依托首都体育学院及各项目中心成立总局规划督导检查专家组,要求各项目2月细化制订相应的配套文件(2015年度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措施及目标等),3月研究制订督导检查办法,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按照各项目相应指标进行考核,年

底召开《规划》实施工作年度进展交流会,并将实施情况正式形成报告上报总局领导。

(五)督导检查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2015年推动建立国家级、省级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两级督导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继续将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检查纳入体育总局全民健身督导序列,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体育、教育、财政、人社、编制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年初协调教育部将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纳入国家教育督导序列,起草下发联合督导通知并会签教育部、财政部、中编办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工作,重点督导检查23号、77号文件中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文化教育等内容,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上报国务院。

二、常规工作

(一)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青少年体育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拟于2015年3月召开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

(二)全国青少年体育基础数据统计

2015年完成全国青少年体育统计工作,为了解情况、分析研判、科学决策,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提供依据。

(三)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2015年完成“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信息管理系统”程序编制工作。修改并出台《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信息管理办法(暂行)》。与中标单位共同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按时完成。

(四)实施覆盖全国的青少年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工作

2015年将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工作,为青少司制订《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和《青少年体育振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

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管理,2015年重点围绕加强全国社团建设,将俱乐部相关工作整合纳入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的工作中予以开展。继续研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十三五”规划》以及资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条件、细则和评估办法。2015年评审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约300所,完成《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创建500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目标。同时按照俱乐部“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开展新周期俱乐部评审工作,开展2期俱乐部管理人员培训班

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继续研制《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十三五”规划》以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办法,开展体育传统校师资培训。2015年按照“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对传统校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设计、规范化管理。联合培训基地和项目管理中心实行全国体育传统校体育师资专项培训,完成传统校师资培训3年规划的目标,开展2期传统校校长培训。

(六)加强青少年体育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

2015年稳步创建数量、举办培训,形成体系开展工作,加强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2015年继续探索试点4~6个活动中心,指导检查试点单位,会同第三方机构成立专家督导组,指导检查和评估提升各试点单位的试点质量和效益;慰问和资助“老少边”地区青少年儿童健身器材,2015年向国家体育总局扶贫县和阳光体育大会举办城市开展捐赠活动,选择山西、江西、黑龙江、湖北4个省的中小学校捐赠体育器材。

(七)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

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品牌,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2015年,推动职能转变,除了阳光体育大会由三部委发文,其他活动赛事尽量下放。年初由青少司和体卫艺司联合下发2015年度阳光体育系列活动赛事计划,包括体育传统校联赛、俱乐部比赛、科学健身校园行、户外营地夏令营等。青少司重点进行宏观指导和对活动赛事的绩效考核,并与所有承办单位以协议书的形式明确资助标准和监管职责,评估效果与下一年度活动赛事的经费安排挂钩。

调整和创新校园足球工作,2015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政策,配合教育部做好校园足球工作的规划,与教育部体卫艺司和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国家体育总局足球中心打造校园足球升级版。

(八)研制并实施青少年体育社会指导员计划

2015年继续协调总局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相关部门研制青少年体育社会指导员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并根据需要展开相应的试点工作。

(九)继续做好全国青少年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

2015年的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指导思想是明确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将测试工作列入年度正常比赛组织工作范畴,作为常规工作开展。青少司总体制订

测试工作标准和要求,并指导检查各项目中心和省市具体开展测试工作情况。具体考务工作由南京体院负责,并于各项目中心联系对接。2015年继续扩大测试范围,在32个项目开展的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进行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同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运动员参赛资格与文化测试成绩挂钩,按照测试成绩不及格的5%进行淘汰。鼓励和支持各省(区、市)组织的青少年比赛开展赛前文化测试工作,形成国家、省(区、市)联动的立体网络布局。

(十)召开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培训现场会,扎实做好新周期认定筹备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于2014年8月正式印发了《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计划2月份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专家委员会推荐人选的通知,计划6月份在湖南召开基地认定工作培训现场会,通过专家解读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内涵,严格标准,规范尺度,为2016年的认定工作正常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一)以青少年科学选材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训练质量和效益

2015年开展足球、篮球、排球、游泳、田径项目青少年运动员选材指标体系构建工作,制订选材指标标准。计划年初召开相关项目中心选材工作启动会部署工作整体要求,对于已经开展过运动员选材研究的项目,拟通过测试修订选材指标标准;对未开展过运动员选材研究的项目,以所建立的选材指标体系研究方法通过横向对比筛选选材指标,制定选材指标标准,计划10月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12月底正式上报批准。

(十二)继续资助开展奥运项目青少年训练营

2015年的训练营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制订训练营整体标准和要求,指导和检查各项目中心按照协议要求,遵守总局相关财务制度,组织开展训练营。2015年继续资助包括全部冬夏两季奥运项目的训练营,共计40个。利用训练营这个平台,加大对基层教练员的培训力度,要求所有项目在训练营期间必须进行针对基层教练员的专项培训,要委派国家队优秀教练员讲课,培训要和各项目训练大纲的研制有机结合起来。对部分项目训练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并加以推广,进一步提高活动效果。

(十三)积极推进基层教练员队伍建设

2015年继续配合人事司做好调研、工作性研究、意见反馈等项工作。协助制订落实相关政策,给基层教练员提供更多的机会,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十四)继续督促完成《奥运项目青少年训练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2015年初继续督促有关项目尽快完成大纲的修订工作。针对未完成大纲修订工作的项目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安排,强调工作进度,提出工作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督促有关中心尽快完成大纲的修订。

(十五)发挥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作用,规范各级各类体校建设

2015年下发联合会修改后的新章程,扩大调整会员范围,按照相关要求收取会费,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计划年初将通过后的新章程上报民政部,民政部批准后遵照执行。按照国家对社团的要求和标准,完善和充实联合会有关部门的人员建设,实现实体化办公,拟定工作计划,侧重训练、科研、培训、交流等方面,按照分工尽快开展工作,实现日常办公机构独立化。

(十六)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者培训

2015年计划培训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局青少处干部60余人,国家体育总局项目中心青少部干部50余人,继续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人员培训。

2015年继续加大对体校教练员、训练、科研人员等的业务培训,计划培训16期。一手抓新修订项目(赛艇、击剑、举重、田径、花样滑冰等)青少年训练教学大纲培训,一手抓青少年骨龄工作培训(各省市共办2期)。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培训针对性,研究策划好培训内容,全面促进和提升基层教练员的执教能力和体校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十七)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性研究

2015年继续开展工作性研究,围绕青少年体育的热点难点,确定若干研究项目,委托科研院所、高校开展研究,研究成果注重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十八)开展青少年体育宣传工作

2015年继续通过总局政府网站、中国体育报、《青少年体育》杂志开展宣传,联合中央主要媒体开展两次“走基层—青少年体育宣传采访活动”。

(十九)开展国际交流活动

2015年继续组织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双边活动、中日青少年体育交流和中日指导者交流出访活动。中日青少年体育交流出访活动由浙江无锡市组团,中日指导者交流出访活动由湖南组团。2015年3月开始启动组团报名、外事落实等各项工作,8月底完成在韩国举办的第23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的参赛工作,9月初起草参赛总结报国家体育总局领导。2015年完成在俄罗斯举办的第6届中俄青少年运动会组团、参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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