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放首位
——汇川区棚户区改造实现“零上访、零强拆”
2015-12-05刘文先郑德忠
文丨特约记者 刘文先 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郑德忠
群众利益放首位
——汇川区棚户区改造实现“零上访、零强拆”
文丨特约记者 刘文先 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郑德忠
“工程进度还可以,看来我们按期搬回来住问题不大。”五一小长假,几位居民站在遵义市汇川区洗马路街道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外,看着已经进入浇灌期的施工现场,脸上写满了笑意。自从去年10月棚户区改造工程动工以来,他们每天都会抽空来看一看。
在数年的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新舟社区三区实现“零上访、零强拆”,这个曾有着“马蜂窝”之称的棚户区为何能如此“风平浪静”?
办法总比困难多
新舟社区居民大都是当地原化工厂、火柴厂的职工家属,所住房屋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阴暗窄小,没有统一的规划和配套设施,房屋建筑标准低,冬天怕火灾,夏天怕水灾,生活环境极差,这样的居住环境一直是汇川区领导心头挥之不去的忧虑。
汇川区委书记徐光华说,看到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状况,深感责任重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刻不容缓,事不宜迟。于是,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被列入党政议事日程;用经适房项目建设推动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定位在决策层议事桌上敲定;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部门配合,依法征收的工作思路纳入方案实施。
“我们迫切希望政府加快棚户区改造,早拆早建早回迁,对大家都有好处。”拆迁户王大姐说,她们一家在新舟社区一住就是30多年,期盼改造已经盼了好久。像王大姐这样居住在棚户区的大多数居民都热切期盼早日搬进新楼房。
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涉及402户拆迁户,有384户是原化工厂职工住房。其中,242户已参与房改,对房屋享有所有权;142户未参与房改,对房屋只有使用权而无有权。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未参与房改的住户反应强烈:“同样是一个厂的工人,我们为什么不能享受房改?”棚户区改造遭遇强大阻力。
矛盾与问题汇聚到汇川区政府,怎么办?区政府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后得知,没参与房改的多数是原化工厂下岗老工人,无自由产权房,经济拮据。如何既能显示政策的公平公正,又能解决这部分人的问题?几经讨论,区政府决定参照房改政策解决问题,也就是先进行房改,让这部分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再征收安置,由此阻力得以排除。
在对242户有所有权的住房进行征收时,又有住户提出:“旧房公摊面积少,而电梯楼公摊面积均在20%以上,还房后新房使用面积远不及旧房。”对此,洗马路街道工作人员及时与作为业主的汇川区经适房建设发展中心、市房屋征收中心一起研究,并写出专题报告请示汇川区政府。区政府经专题研究后决定:这部分房屋的公摊面积部分由住户承担,部分由政府买单。
让利于民促安居
“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立足这一指导思想,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处处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在棚户区改造中对公房私建部分如何认定?针对这一问题,几番考量后,汇川区政府决定以《国土法》和《规划法》颁布时间为限,对之前建造的房屋视为合法部分给予征收补偿。
还房后家庭人口多住不下,但又买不起超面积房屋的住户如何办?汇川区政府决定给其提供廉租房解决。
住户对还房后超面积部分一时无钱购买,这个问题又如何解决?几经研究后,“混合产权”这一新名词在决策层议事桌上产生:即超面积部分是公房,住户先住着,何时有钱支付何时获得房屋产权。
让居者有其屋。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把此种理念贯穿于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全过程。拓宽扶助对象,让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常租户在住房上也获得实惠。对8户社区流动人口长期租房户,在租住房征收拆迁后享用廉租房。
在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和住户认可后,房产公司已拿出设计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正待实施。此时又有部分住户表示还房方案设计的房型、采光不理想,房产公司立即站在住户的立场上对方案做补充调整,尽量满足住户合理要求。
“棚户区住户多数是原双源化工厂的下岗老工人,生活困难。”洗马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冯泽豪说,为解决这一问题,洗马路街道想群众所想,对60岁以上老人推出居家养老办法,按3个标准解决养老问题;对年轻人除举办“四点半”学校,解除年轻夫妇后顾之忧外,还通过劳动人事、工会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竭尽全力动员相关企业到新舟社区招工,解决年轻人就业问题。
认真细致,不厌其烦做好群众工作;以人为本,千方百计维护群众利益,新舟社区三区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工作用足用活政策,以“零上访”、“零强拆”画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张 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