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纪律保证
2015-12-05文丨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
文丨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宋璇涛
坚持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纪律保证
文丨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宋璇涛
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贵州实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贵州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依规管党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要做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坚定拥护者,切实担负起依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不仅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更要自觉依据党规党纪从严管党治党。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重要责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坚持严明政治纪律。认真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贯彻省委新修订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作风“十不准”的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纠正纪律松驰、组织涣散的现象,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高低,只要违法乱纪,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查办案件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实名举报机制,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新区开发、国有企业、惠民资金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腐败案件。创新巡视工作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在继续做好常规巡视的同时,针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动灵活、出其不意地开展“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等专项巡视,持续强化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存,解决作风问题必须抓常抓细抓长,一环接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处,做到查问题不枉不纵、抓惩处从重从严。对高压态势下变换花样、形式隐蔽的作风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绝不放过、及时查处。当前要重点整治收受红包、公款购买和收受购物卡、多占住房等突出问题,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把集中检查、明察暗访、自查自纠、通报曝光、约谈问责等有效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推动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化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
要做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忠实执行者,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把法治理念贯穿反腐败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保证监督执纪问责各项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切实找准监督定位,做到以纪督政、以纪促政。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能定位,防止错位越位缺位,把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加强对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督促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决策严重失误、执法腐败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推动民生特派工作,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切实转变执纪方式,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依纪依法使用办案措施,扎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充分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坚持快查快结,涉及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既提高办案效率,又确保办案安全。坚持抓早抓小,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对反映失实的问题及时予以澄清,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规范定性量纪自由裁量权,防止随意性、选择性办案,防止纪律处分畸轻畸重。
切实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权责对等、有责必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使每个责任主体真正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坚持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把落实“两个责任”的重点转到严格责任追究上来。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长期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要做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有力促进者,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也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按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有关规定,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着力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着力完善“不敢腐”机制。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促进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惩治腐败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揭露发现机制,在完善信访举报主渠道的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执纪执法机关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发现和揭露腐败问题。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到位,使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得不偿失、心理上追悔莫及。
着力完善“不能腐”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形成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专门监督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针对管权、管事、用人等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与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权力清单、执法全过程记录、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和司法活动记录等制度的落实,针对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资融资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着力完善“不想腐”机制。整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资源,把廉洁从政要求贯穿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持续强化党规党纪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使党员干部增强对党规党纪的尊崇度,敬畏权力、敬畏纪律,不闯红线、不越底线。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吸收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为政以德、正己修身的从政道德,深入挖掘贵州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中舍身报国、勤俭持家的思想精髓,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做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模范遵守者,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正人先正己。执纪者只有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树立威信、敢于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肩负依规管党治党、严格执行纪律的政治责任,要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党性教育,铸造忠诚品格。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思想上引领纪检监察干部把自身从事的工作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从政治上引领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听党的话,做党的事,永远跟党走。从行动上引领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行动。
强化监督管理,守住干净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三严守、九严禁”的要求,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学会“带着脚镣跳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要围绕线索管理、初查初核、立案调查、定性量纪、执行处分等关键环节,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防止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发挥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
强化职业素养,提升担当能力。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敢于担当的人能把冷板凳坐热,不敢担当的人能把热板凳坐冷。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坚决同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坚持学思践悟,提升担当能力,不断增强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责任编辑/喻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