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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追责”是对付“三拍”良药

2015-12-05李昌森

中华魂 2015年2期
关键词:魄力政绩屁股

文/李昌森

“终身追责”是对付“三拍”良药

文/李昌森

党的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把“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的“三拍”行为列入整治之列,并专门出台了重大决策终身追究责任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等人员法律责任。

早已为人诟病的“三拍式”是官场一大顽疾。决策短视性和随意性导致一些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草率上马,有的建了拆、拆了建,有的成了半截子工程,有的成了伤民工程。广州耗资8亿建成的陈家祠广场,仅用了4年时间就因地铁建设而“推倒重来”;曾经荣耀一时、花2.5亿建成的沈阳五里河体育场,才用9年就要爆破拆除;河南河口花2.7亿建成的“文化长廊”,建成才3年又要花3亿予以拆除。如此的来回折腾,既劳民伤财,又透支政府公信力。

之所以会出现“三拍式”决策现象,原因无非有二。一是急功近利的政绩冲动。每一届政府、每一任领导都想有所作为、有所表现、有所建树,要想出政绩,就去大拆大建。因为拆也GDP、建也GDP,拆拆建建,GDP就上去了,面子就好看了。个别领导错将作风霸道、一个人说了算视为“敢决策、有魄力”的表现,于是“我的地盘我作主”,拍脑袋、拍胸脯就成了习惯。二是“追查到底”的监督缺失。尽管我国早已建立追责制度,“谁决策谁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上,往往只对在位者予以追究,一旦离任或调离,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一般不再追责。如此这般,不受法律约束的决策,没有任何风险和后顾之忧的“三拍”,就自然而然地流行开来。“三拍”拍对了,政绩归自己,拍错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留下一堆烂摊子,自有别人来擦屁股。

人们并不一概反对“敢决策、有魄力”的领导,相对于三扁担砍不出一点动静的、成天弹棉花混日子的庸官,倒是更喜欢有魄力、敢担当、有责任、干实事的领导。但是“敢决策、有魄力”,并非我行我素。“敢说敢为不越矩”,这个“矩”,就是宪法和法律。敢闯敢干敢创新,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那种不顾本地客观实际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大拆,那些不重视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的瞎折腾,本身就已超越了法律尺度,

这样的“魄力”越大,破坏性就越强。所以《决定》明文规定,以“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给“三拍”戴上紧箍咒。给“三拍”上套,并不是要束缚大干快上的手脚,而是一种保护,保护各级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同时也是一种提醒,提醒官员不要由着性子胡来。没有法治,必有“三拍”,欲治“三拍”,唯有法治。只有把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三拍”才没有容身之处。有了法律法规,想当“甩手掌拒”、想“一拍屁股走人”也难。所以那些习惯于“三拍”的领导,应好好清醒清醒,靠“三拍”打天下已经行不通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才是人间正道。

只要“终身追究”当真,“三拍”就没多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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