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古代诗文若干注释辨正
2015-12-04刘静
刘静
【摘要】在高中语文(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11月第2版)必修教材教学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古代诗文的一些注释存在失误或不当之处,因此,本文对这些注释进行了辨正,笔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以供编者和同仁参考。
【关键词】高中语文;古代诗文;注释;辨正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新课程标准高中语文课本中的古代诗文,很多是传统经典篇目,编者在注释时也尽量吸收了学术界的科研成果,因此从总体而言,课本注释简明精当,但其中有些注释也有不妥之处。笔者不揣简陋,对必修教材古代诗文的一些注释进行了辨正。
一、焉用
必修一《左传·烛之武退秦师》:“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课本注释21焉,何。用,介词,表原因。
按,“用”作介词表原因,即用如介词“以”,此外,“用”还有动词“使用”“用得着”等意义。在“焉用……”组合中,“用”是动词,不是介词,解释为介词,表原因欠妥。在《左传》一书中“焉用+动(或形)”句式共7例,包括《烛之武退秦师》这一例。沈玉成《左传译文》都译“用”为“用得着”,不译为“为什么”。另外《左传》有“焉用+名词(或代词)”句式,共36例,如《文公十四年》:“杀其子,焉用其母?”《襄公二十二年》:“君焉用之?”这些“用”明显是动词。综上,“焉用”之“用”应是动词,解释为介词表原因欠妥。
二、食贫
必修二《诗经·卫风·氓》:“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课本注释18食贫,食物贫乏,指生活贫困。
按,“食贫”即“受穷”,其中“食”的意思相当于“受”,而不是名词“食物”。古代汉语“食”字有“受”义,如《战国 策·赵策四·齐将攻宋而楚禁之》:“以奉阳君其食之。”《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自齐献书于燕王章》作“奉阳君受之。”再如《韩非子·喻老》:“此人遂以功食禄于宋邦。”“食禄”即“受禄”。《汉书·谷永传》:“不食肤受之诉。”颜师古注:“食,犹受纳也。”与此相类,《诗经·卫风·氓》“三岁食贫”的“食”应是“受”的意思。“三岁食贫”即“三年受穷”,这是诗中女主人公对自己婚后三年生活状况的描写。
三、谁何
必修三贾谊《过秦论》:“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课本注释32谁何,缉查盘问。
按,“何”不当盘问讲,“谁何”为并列词组,二字同义,意思是“谁”或“哪一个”,既可以用于诘问,也可以用于一般的问人。
有时,“谁何”也作“何谁”,如《史记·吴王濞列传》:“吴王闻袁盎来,亦知其欲说己,笑而应曰:‘我已为东帝,尚何谁拜?”郭璞《游仙诗》:“借问此何谁?云是鬼谷子。”这些“何谁”也是“谁”的意思。
古代汉语中的代词“何”一般问事物,但有时也可以问人。《战国策·西周策》:“公不如谓周君曰:‘何欲置?”这是问谁将立为太子。因为“何”有时可以代人,跟“谁”的语法特点相同,所以“何”可以和“谁”组成“谁何”何“何谁”来问人,“何”并非“缉查盘问”义。
四、间
必修四《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故令人持璧归,间至赵矣。”课本注释①间(jiàn)小路,这里是名词作状语,“从小路”的意思。
按,“间”这里应解释为秘密。“间至赵矣”即秘密到达了赵国。“间”本义为缝隙,引申为隐微、隐秘或秘密。作秘密义解时,一般作状语,常修饰行走类动词。如《史记·项羽本纪》:“事已急矣,请为王诳楚为王,王可以间出。”大概秘密到达一个地方,不会从大道上走,于是人们常以小路解释“间”,其实有误。上引《史记·项羽本纪》的“间出”是从城西门出去,无所谓小道。古书中单独的“间”一般不表示小路义,这个意义用双音节词“间道”“间路”“间径”等表示,其中“间”义为微小或隐微,如汉陆贾《楚汉春秋·亚父碎玉斗》:“沛公脱身鸿门,从间道至军。”“《汉书·韩信传》:“愿足下假臣骑兵三万人,从间路绝其辎重。”颜师古注:“间路,微路也。”《汉书·何并传》:“行数十里,林卿迫窘,乃令奴冠其冠,被其襜褕自代,乘车从童骑,身变服从间径驰去。”
总之,“间”用在动词前作状语,意思是隐秘、秘密。用在“道”“路”“径”等名词前作定语,意思是微小、隐微,单独的“间”字一般没有“间道”或“小路”义。
五、效、征
必修五《庄子·逍遥游》:“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也。”
课本注释28【知效一官】才智能胜任一官之职。效,功效,这里是“胜任”的意思。注释31【而征一国】能力使一国的人信任。而,通“能”,才能。征,信,这里是“取信”的意思。
按,这里“效”“征”二字的解释值得商榷。《庄子·逍遥游》这段话谈一个人的智、行、德、能分别符合一官、一乡、一君和一国的情况,“效”“比”“合”“征”四字互文同义,都应解释为“合”或“符合”。
“效”和“征”解释为“合”,即所谓应验、应合。《广雅·释言》:“效,验也。”《广韵·效韵》:“效,效验也。”《论衡·雷虚》:“夫论雷之为火有五验,言雷为天怒无一效。”这里“验”“效”互文,义为应验、相合。
“征”,《广韵·蒸韵》:“证也。”即证验。《左传·襄公十九年》:“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也。”杜预注:“征,验也。”“征”训为验,即验合、应验之义。由于“效”“征”都有验合、应验之义,因而古书中“效”“征”二字常互文使用,如《淮南子·修务训》:“夫歌者,乐之征也,哭者,悲之效也。”高诱注:“征,应也;效,验也。”由此,“故夫”后面几句的“效”“比”“合”“征”都是指符合某一种职位,即都为符合。
参考文献
[1] 沈玉成.左传译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 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M]. 北京:中华书局,2004.
[3] 王力.古汉语常用字字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 周绪全,王澄愚.古汉语常用词通释[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8.
(编辑:龙贤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