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接管旧提篮桥监狱始末
2015-12-04徐家俊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号称远东第一大监狱的提篮桥监狱走向了历史转折点。监楼还是那些监楼,大门还是那扇大门,但是高高围墙内的世界更换了主人,从此谱写了新的历史篇章。
接管旧监狱
5月28日,上海市军管会政务接管委员会法院接收处派出三个接管组分别接管国民政府上海司法系统各单位。其中,第三组由毛荣光、王正福以正副接收专员的身份率员接管司法行政部直辖上海监狱 (即提篮桥监狱)。旧监狱代理典狱长王慕曾 (浙江新登人)交出监狱印章、钥匙和相关材料。监狱时有650名犯人,其中“政治犯”(革命人士)50人。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警卫旅二团三营三连,在连长梁政魁率领下进驻监狱,担任警戒看押任务 (同年8月,这些解放军官兵全部转业或复员留在监狱工作,成为隶属监狱的警卫队)。29日和31日,法院接收处和上海市总工会 (筹) 联合在监狱分两批召开“慰问和欢送政治犯恢复自由大会”,并给他们每人发5块银元慰问金。31日,新创刊的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报 《解放日报》 刊载了《军管会接收伪上海监狱,被迫害的“政治犯”当即获释恢复自由》 和 《受难的兄弟自由了》 两篇报道。这是上海解放以后新闻媒体对上海监狱系统的首次报道。
旧提篮桥监狱,在行政管理体制上由典狱长全权负责,下设五课三室(即总务课、警卫课、教化课、作业课、卫生课;人事室、会计室、统计室)。课室下面还设名籍、保管、出纳、文书、庶务、教诲、教育、戒护、材料、成品等19个股。狱区内设忠、孝、仁、义、信、爱、和、平8座监楼和感化院。1949年5月底,军管会接收监狱后,成立了“接收专员办公室”作为全监狱的领导机构。为了稳定局面,有利于开展工作,监狱根据“先接后管”的原则,在新旧交替阶段,暂时维持旧机构体制(课、室、股)的原状,令原有工作人员“各按原位,办理移交”,经过半个月的时间,交接工作基本完成后,除会计室仍由旧职人员负责外,其他各部门都任命了新的负责人。
接管和清理工作全部结束后,于同年9月21日正式宣布成立“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并在长阳路147号大门外挂牌 (解放初期,监狱属法院体制,上海市人民法院已于8月11日在北浙江路成立,院长汤镛),监狱接收专员毛荣光被任命为副典狱长。11月,市人民政府任命武仲奇 (后改为武中奇,山东长清人,1936年11月入党)为典狱长。人民法院监狱下设人事、总务、警卫、教育、会计、作业6个科和医院、女监,共8个部门。忠、孝、仁、爱、感化院等9幢监楼的名称仍保留 (从1950年起改为1至9监),各科及医院下另设若干股;警卫科下辖9幢监楼。
监狱接收时,原有工作人员610人 (含地下党员二十多人),这些人员来自各个地方,既有国民党中央警官学校的正规毕业生,也有通过各种裙带关系进入的“关系户”,还有各拘留所、看守所、警察局调来的警察,能力参差不齐。监狱接收初期为了稳定局面,对旧职人员采用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发遣散费遣散;允许他们请长假、辞职或自谋出路;根据需要留用。据人事部门统计,1949年年底,监狱旧职人员中,遣散174人,开除和法办14人,辞职、请长假离去145人,不告而别自行脱离8人,留用200人。相对而言,留用的大多数是年纪较轻的,遣散的大多数是年纪较大的。与此同时,监狱又陆续吸收了一些来自老解放区的干部和其他单位的新生力量。
没有硝烟的战争
旧提篮桥监狱押犯一般在6000人左右,最高时达8000余人。从1948年起由于监狱经济入不敷出,囚粮奇缺,物资匮乏,加上在特定形势下,根据国民政府司法院和司法行政部的指令,监狱采取保释、假释等方法疏散了大批犯人。当1949年5月军管会接收监狱时,仅有犯人650人 (男犯594人、女犯56人),其中外国籍犯11人。除去50名“政治犯”(革命同志) 外,其余人员十分复杂,有汪伪司法行政部部长吴颂皋、粮食部部长顾宝衡、考试院院长江亢虎、广东省省长陈春圃、汪伪驻“满洲国”大使陈济成、汪伪驻日本大使蔡培等人,也有被国民政府法院判决、被新闻媒体追踪的要犯,如杀妻夺命的国民党少将陈希吾、杀夫分尸的上海酱园弄詹周氏、中央银行监守自盗金砖的陈元盛,还有英国籍强盗犯却利·阿却等多名外籍犯。这600名犯人中,有已决犯533人,未决犯67人。从案由看,盗匪犯272人,人数最多,烟毒犯102人、汉奸犯48人、杀人犯31人、盗窃犯56人、其他91人。当时,许多旧判犯人认为,国民党走了,共产党来了,改朝换代了;50名“政治犯”被人民政府隆重迎接出狱,我们刑事犯也可以无条件释放了,因此在监狱内哄闹,不守监规。工作人员管理他们,不服管教,有的还公开对抗,甚至振振有词地说,我们是国民党判决的,现在为什么要吃共产党的官司?监狱工作人员一方面及时做工作,以稳定监狱秩序;另一方面把有关问题及时汇报上级组织。从同年8月起,上海人民法院专门组织人员在提篮桥监狱内设立临时法庭,对原国民政府判决的犯人,除汉奸犯外,大部分人作了重新判决。同时,司法机关又及时收押了一些解放前夕被保释留在社会上的汉奸犯,如汪伪中央储备银行副总裁钱大櫆于6月收押于监狱 (1951年9月,被市军管会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为了净化社会环境,维护新生政权,从1949年6月起,新生的提篮桥监狱开始收押犯人。从6月初到年底,共计收押犯人15170人。其中包括汪伪中央监察委员、大汉奸汪精卫之妻陈璧君和日本籍女犯中岛成子,她们一起从苏州监狱移押到上海,关押在女监。由于当时在押犯数量多,司法系统办案力量有限,提篮桥监狱收押人员中以未决犯为主。仅1949年8至12月,累计共新收押人犯8463人,其中未决犯达7014人,占82.9%,已决犯仅1449人;从案由看,这8463人中,盗窃犯3874人,占45.78%,盗匪犯1248人,占14.75%,烟毒犯1209人,占14.29%;其他2132人,占25.18%。1949年年底,监狱有2188名犯人(含未决犯)出狱。数字也许是枯燥、乏味的,但又是生动、具体的,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1949年短短几个月内,上海人民法院监狱的工作量。
狱中生产
旧提篮桥监狱早在公共租界工部局管理时,就在狱内设有工场,让犯人进行生产作业,种类有印刷、木工、铁工、糊盒、缝纫、藤竹、洗涤、摇绳等,产品主要供司法机关内部使用,少部分投入市场。1948年下半年,监狱生产已全部停工,存在中南银行内钱款仅50元 (已折算为新币)。上海解放后,接收监狱时库存原料短少,器械破损,狱内生产场地是个烂摊子。
解放后,随着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活动的深入,监狱在押犯数量增大,为了不让犯人坐吃闲饭,减轻国家负担,更主要为了通过劳动改造教育犯人,上海人民法院监狱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恢复狱内生产。在1949年7月间最早恢复了糊盒、印刷、洗涤、铁工四个工场,8月份又恢复了缝纫、制鞋、木漆等生产。狱内生产十分红火,如印刷工场,为新华书店印刷装订 《李闯王》 等两部书,每本印数为2万册;缝纫工场专替机关团体赶制棉制服,制铁工场打造锄头、钉耙等农具,木工工场接到了上海香烟厂的订单,加班赶做“双斧牌”香烟运往外地的木箱。从事生产的犯人,整座监狱从最初的不足100人,扩大到年底的一千七百多人,生产收入从最初的两百多元发展到七千多元(已折算为新币)。
监狱不但挖掘潜力搞好生产,而且派出干部接收原属监狱的场地。1949年6月,监狱首先委派干部前去市郊漕河泾镇接收占地面积一百多亩的原江苏第二监狱 (又名漕河泾监狱) 遗址,组建隶属于监狱管辖的漕河泾农场,后来又陆续派出部分罪行较轻的短刑犯,在干部的带领下从事监外的农副业劳动。当时,漕河泾农场开出部分菜田进行种菜,缺少肥料,犯人曾一度从提篮桥拉了大粪车运到漕河泾农场。同年11月,人民法院监狱又派出干部赴新泾区华漕乡接收原司法行政部直辖第二监狱遗址,考虑到当地农民已在原址种上庄稼,所以,到次年5月正式收回一百五十多亩土地;8月,成立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北新泾农场。
(选自《上海监狱的前世今生》/徐家俊 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5年4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