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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共享共治——2014世界互联网大会嘉宾演讲摘录

2015-12-04

互联网天地 2015年1期

媒体新生态

人民日报副总编辑马利:近期一项调查表明,有8成网民使用社交网站分享见闻,有7成在移动端上读新闻,由此可见,电脑已经成了传统媒体。其实过去没有传统媒体这一说法,自从新媒体出世以后,其他的媒体都老了。新媒体的确有架势,就像苹果重新定义了手机,亚马逊重新定义了书店,淘宝重新定义了商店,新媒体的出现重新定义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同时也颠覆了媒体组织内容生产的方式。当年报纸、广播、电视是媒体形态的老三宝;门户时代三件宝是新闻、评论和访谈;社交时代是微博、微信和客户端。云时代媒体平台化、可视化和定制化将成为新的特点、新的趋势。不管时代怎么变、媒体的形态怎么改,媒体的使命都不会变,媒体就是要利用最先进的手段,尽可能快、尽可能广、尽可能深入地把信息传播给受众。新媒体是把用户作为受众最重要的资源,把满足受众用户需求作为一切的出发点。打开边界构建、创造共享平台、与用户高度融合、共同提升价值,这才是未来的社会媒体化的方向。

新一轮的“三化”正在蓬勃兴起,对媒体而言,全世界都一样,大家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第一,平台化。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今后的媒体必然成为一个大融合的平台,把内容、渠道、资源媒体和受众连在一起。

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种内容形式不再被割裂;PC、手机、PAD、户外屏幕、可穿戴设备等各种端口渠道在同一个平台上操控,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是媒体还是受众,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意使用终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未来,手表、戒指、眼镜、汽车、房子甚至一切物体都可以变成媒介的入口和出口,云平台将是世界最大的资源库,最实用的“月光宝盒”。

第二,可视化。读图时代早已到来。有人做了比较,每周最热的10条新闻放在四大门户网站的要闻区,点击量是十万级。然而同样的内容,用视频方式呈现出来,点击量却能达到百万量级。短视频和微视频正在抢夺越来越多人的眼球。

有了互联网,世界运转的速度加快了。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注意力越来越稀缺,可视化的表达与交互可以使受众瞬间接收、快速理解、化繁为简、轻松体验。全息影象、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进步,还将打造出全新的信息形态,给人们认知世界的方式带来更加深远的影响。

第三,定制化。报刊订阅是一种选择,电视遥控也是一种选择,但都不能与今天的定制化同日而语。根据数据计算,网络可以根据每个人不同时期的习惯、爱好和行为,分析判断得出结论,准确率之高,“比你更了解你自己”。

现在媒体也开始主动地运用大数据,推送用户所需要的内容,像“猜你喜欢”,还有“今日头条”,都是根据受众在特定情境下的需求,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准确推送不同的内容。未来,大规模的个体信息定制将成为可能,媒体将变得更加智慧,更能满足人们个性化、情景化的需求,成为人们获取特定信息的“阿拉丁神灯”。

在时代的海洋里,眺望互联网这个冰山,新媒体只是整个冰山浮出水面的一角,冰山之下,是涌动不息的新技术浪潮和日新月异的受众用户体验。我们是 “爬格子的一代”,新媒体不是我们这代的母语,但90后、00后是新媒体时代的原住民,尽管我们这代媒体人在承受着媒体转型之重,嫁接、孕育之痛,但关注新媒体,发展新媒体,依然是这个时代赋予我们媒体人的使命。受众在哪里,主流就在哪里,年轻人在哪里,新媒体的未来就一定在哪里。

新华网总裁田舒斌:倘若大家回味一下新媒体诞生之前我们获取信息的形态,再感知当下新媒体带来的快意与莫名的挤压感,我们有必要思考一个问题:新媒体生态究竟如何影响了几乎每个人的生活?

以往,当重大事件发生后,我们会去看每天定时播报的电视新闻或定时发行的报纸,或者走家串户时偶尔聊起发生的既定事实,这些经常是事件发生了几小时甚至几天之后。今天,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事件亲历者能在当场发出信息,瞬间传遍世界每个角落,信息消费已经越来越即时化。有机构统计数据,全球50%的社交网络用户会进行新闻故事、图片或视频的分享,每10个美国成年人中就有3个会通过Facebook获取新闻;中国在社交平台上分享新闻的用户则高达78.5%。

显而易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在新技术催生下迅速崛起,其势头如风卷残云。从门户、搜索、社交网站到视频和移动互联网,新媒体高速度成长、加速度裂变。新媒体改变了信息流通的路径,重构了信息传播结构。社交媒体、自媒体与传统主流媒体的用户规模迁徙流转,社交、分享与信息传播如影随形,媒体属性加快泛化,受众体验趋向泛对象化,民众传媒素养快速提升。催生这种传播景观呈现的因素越来越清晰,这就是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多元传播介质以及社交关系传播、移动化传播等交织、融合而产生的新媒体新生态链。

新媒体新生态链光速般延伸,改变了原有的媒体生态体系。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全球新闻媒体状况报告》也明确指出,数字化已在新闻领域爆发,新的科技知识、新的资金和高级人才正在向新媒体业涌入。可以说,新媒体生态对于人类来说,已经像水和空气一样,成为我们生存环境的一部分。

在媒介融合的大潮下,媒体产业已经在发生离散聚合。未来作为独立形态的传媒产业是否还将存在?这已是一道必须面对的课题。工业时代被知识经济时代解构,传统的行业边界被模糊、被消弭,传媒业首当其冲,今天各种跨界竞争扑面而来、不宣而战。

在这种趋势面前,各种机构竞相出招应对。新华网建立了媒体未来研究院,与荷兰CWI开展基于传感数据分析的用户体验研究,并相继与英国、美国的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今天这样一个国际化的互联网盛会,也正是在新的媒体生态环境里谋求合作、共享与共赢的空间。

在媒介社会化和社会媒介化的今天,新的媒体生态环境和生态关系将成为网络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在中国乃至全球互联网发展和媒体融合转型的快速发展期,我们不应该忽视一些重要问题。

在享受新媒体新生态带来无限便利的同时,全球媒体业也在面临一个更加复杂的世界。如同大自然相互制约和依存的生态环境一样,新媒体生态也是一个庞大的环境系统,但目前新媒体产业生态系统缺乏足够的稳定与和谐,还存在多个层面明显的失衡。

过度媒体化带来话语秩序的失衡。在风起云涌的数字时代,数量庞大的客户端、社交媒体、即时通信工具、自媒体等已经规模化地进入媒体领域,媒体机构的生存空间受到空前的蚕食和挤压,过度媒体化使通往用户的信息渠道变得四通八达,但随之而来的是自主传播抢夺专业媒体话语权,杂音、噪音冲淡真实声音,高质量的言论空间难以成长,新媒体舆论呈现众声喧哗的失序状态。

透支商业化导致一些媒体选择性失衡。媒体机构本应以信息传播、文化传承、提供娱乐为主要功能,但一些新媒体企业一味追求商业利益,或者为追求短期的商业利益不择手段甚至采取违法的行为,不惜以虚假信息,耸人听闻、媚俗恶俗信息吸引受众,社会效益让位于经济效益,以致媒介品位庸俗化、低级趣味化,严重污染了媒体生态环境。

无序竞争造成业态环境的失衡。企业间的竞争原本是正常现象,但竞争必须遵守规则,恪守基本底线。美国曾有搜索引擎被发现违背国际搜索引擎的通用规则Robots协议,引发轩然大波,为业界所不耻。中国也有一些新媒体企业把广大用户裹挟在商业战争之中,这种无视规则、野蛮生长和恶性竞争的结果必然是竭泽而渔,使整个网络生态圈陷入不健康的循环,最终损害的是用户利益和新媒体发展与信息安全的失衡。伴随大数据、云计算技术迅猛发展,新媒体产业在媒体生态中的比重正在迅速上升。据掌握的资料,在美国、日本、韩国,新兴媒体产业所占比重尤其高于传统媒体产业。同时,在为网民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和保护网民隐私方面还难以拿出完美的解决方案,信息外泄让用户防不胜防。

业界有必要对新媒体生态状况进行一些反思。更重要的是采取措施防止不良网络生态拖延整个国际社会的信息化进程。对公众来说,移动互联网驱动媒体生态发生了裂变,人人握有麦克风、人人掌有话语权更需要全民素质作为基石。

任何一位信息消费者都渴望并有理由追求生活在活力与秩序并存的新媒体生态环境里畅快地呼吸。在追求“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愿景下,政府、业界、网民共同遵循法治精神,新媒体将会迎来更有活力、更加有序的生态空间。

互联网创造未来:共建在线地球村

LinkedIn创始人Reid Hoffman:几百年以前,我们启动了产业革命的时代,有制造技术、物流和运输,然后有了工厂、机器、能源和运输的发展,使得个人能够有专业分工进行协调,并且通过合作来扩大生产力。之后出现了信息时代,有了印刷技术、电视、收音机和计算机,人们创造各种方式使得信息技术能够得以编码,并且快速地传播,使得很多人都能够创造信息,并且将信息融合在他们的工作之中。信息技术已经变成了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进入市场的关键因素。

两个时代都使得人们的经济活动大规模地繁荣发展;两个时代都提高了劳动生产力,创造了财富和新的方式,使得公司可以提供产品和服务给人民;两个时代都改变了国家的财富状况。每个时代都出现了新的技术,出现了更好、更多的互动。

今天,这两个时代仍然在继续前进。产业革命的时代有自动机械和新能源。在信息技术时代,有新的方式来传播信息,同时也有新的劳动生产力。人的生产力、公司的生产力、国家的生产力都出现巨大的变革。工业时代是通过运营的效率来提高生产力,信息时代主要是通过信息知识来提高生产力,网络时代就是通过人与人之间建立连接来提高劳动生产力。网络还使得人们可以协调、协作,相互教学;网络时代使得个人能够找到和创造最好的经济机会,能够帮助企业获得人才、资源、客户、产品、服务和合作伙伴;网络时代帮助各国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实现繁荣。

网络时代在3个方面帮助了个人。

首先,网络帮助个人找到了合适的经济机会,能够帮助其找到合适的人,找到工作,了解自己的工作,为自己的工作做好准备并且获得这份工作。如网络可以告诉你有什么样的技能,同时网络还可以帮助你做你的工作,能够帮助你找到你需要的专长。找到专长和资源意味着你工作速度可以更快,准确性更高,这样能够带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它能够帮助人们被找到。你可以成为一个更好的员工,能够作为一个商业合伙人被找到或者作为专家被找到,所有这些都可以提高劳动生产力。

第三,让个人知道如何在事业中发展。人们可以了解哪个行业、哪个公司做得更好,可以学会如何发展自己的技能,未来做得更好。同时还可以和同事、朋友探讨如何更有效地进行合作。

网络还以3个方式帮助企业。

第一,网络能够使公司里的个人更加有效地工作,每一个工人更好地做完自己的工作,就能帮助企业。工人可以找到资源、专长、供应商和客户,或是潜在的合作伙伴、未来的员工和顾客。

第二,它使得公司可以连接在网络中。公司总是在寻求人才、客户、投资者、供应商、分销商和其他的关键生意合作伙伴,在全球经营中更是这样。中国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需要世界各地的合作伙伴来进行贸易,同时还需要关键行业的人才。网络是实现这个任务的最好方式,今天已经有很多的中国全球企业,如百度、腾讯等都用LinkedIn寻找这方面的人才。

第三,网络能够帮助企业的创业者创造新的公司和行业,特别是当他们有一个广泛的网络的时候,他们需要人才、需要发明、需要客户、需要投资,需要供应商和分销商。

网络对国家也有一定的影响。网络可以帮助国家提高GDP和劳动生产力。当个人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带来更好的产出,这就可以提高GDP;如果个人的工作更好,这也能够提高GDP;如果公司可以招聘和利用好的人才,也会提高GDP;公司和个人建立起好的投资者、供应商和投资人的网络,也能够提高GDP。随着个人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随着公司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国家就会变得更加繁荣,个人、公司和国家都能够获益于这样的网络时代。

太平洋电信联盟主席Stephen HO:谈到互联网,很多人都会想到它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沟通。在过去的25年,互联网的发展快速,传遍了世界的各个角落。它背后的动力主要是人们沟通的愿望。在未来的25年,互联网发展的动力将会是机器之间联通的愿望。目前大概有15亿电脑以及10亿手机是连接到网络的,到了2020年,所有这些连接到网络的设备会达到500亿。我们也会看到大约50万亿数据的流通,它会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联通。

互联网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连接,也是人与机器之间的连接,能够收集更多的数据。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影响了世界上的每一个人,而且影响到了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大多数时候它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方便、更加简单、也更加安全。相关技术如感知技术、数字技术、无线网络,还有云计算等,都是我们现在需要运用的新的互联网技术。物理的联通会创造很多网络,甚至没有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情况下,这些设备就可以连接。我们会把人、过程、数据和设备连起来,让他们更加相关,让我们的信息能够变成现实的行动。我们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连起来,让客户有更好的使用体验,让他们有更多的经济发展机会。

虽然物联网提供了机遇,但是也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

第一,数据和隐私。因为在网上需要存储很多非常复杂的数据,还需要很多能够放大数据存储的设备。每一个国家有不同的隐私管理方式,个人的和公司的信息怎么存储,也是一个问题。

第二,连接性和网络。进行实时连接所使用的连接技术是不同的。

第三,安全。把私人的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传输,希望能够有适当的授权,这样数据传输就能够更加安全。数据的安全、网络的安全是大家非常关心的。

第四,融合。我们需要很多数据,但是如何能够更好地使用这些数据,让这些数据有意义?不同来源的各种数据联系起来进行更好地协调和合作,这样才能获得一个完整的数据概念。

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创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主任龚晓峰:互联网技术深刻地影响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管理方式、娱乐方式等。各国政府这几年都在利用互联网创新公共服务,如美国政府强调为企业经济和社会服务。英国为利用互联网创造各种条件,无论你懂不懂互联网,政府都为用户创造所有的条件。德国利用ICT技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战略和举措,这是构建虚拟劳动力市场的一个案例。韩国政府打造智慧政府、高效政府,特别注重顶层设计和政府主体架构。印度政府重视为民服务和公开透明,采取了很多措施,它有一个独特的身份证制度,惠及所有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包括福利方面。巴西政府致力于改善民众、企业和政府的关系,门户网站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服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府实际上是在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调整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最主要的是不同主体要找准定位,如对于市场来讲,法无禁止则可为;对政府来讲是有形的手,让出手时才出手;对社会来讲是若隐若现的手,搭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

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目前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今后政府职能在互联网时代将发生很大的转变。移动互联网发展迅猛,微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处处可以直播,因为传播的习惯和方式受到严重挑战,过去干部对突发事件手足无措显得非常被动,从内心惧怕网络和网民,以后会发生很大的改变。

搞好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放管并重,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管和监管同步到位。权力性政府转变为有限性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非常重要,减少政府和机构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从而促进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对公共服务的关注。

促进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从过去的相对封闭转变为开放型,很多决策通过网络和电子政务进行广泛的调查,鼓励广大老百姓的参与。从过去个别部门的暗箱作业转变为阳光型、透明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从过去个别部门的人治性转变为法治性。依法治国非常重要,将互联网变成法治中国的宣传阵地。通过依法治国教育基地向广大干部宣传依法治国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今后有几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是引导各级政府积极利用互联网创新公共服务,要引导干部从过去惧怕互联网到热爱互联网、利用互联网,从过去防范互联网到参与互联网;第二是努力缩小地区间的数字鸿沟问题;第三是努力实现公共资源的共享;第四是调动社会和企业参与创新社会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

网络空间安全和国际合作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地球村,越来越成为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命运共同体。今天的网络高度互联、深度融合、广泛渗透、全球互通,不仅是国家的关键基础设施,还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的网络安全正在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开放、包容、互信、合作、共赢正在成为新常态。

在此,我就新形势下国际网络安全合作提4点倡议,同大家一起讨论。

一要立足于开放互联。网络安全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不等于闭关自守,不等于自我封闭。封闭必然导致落后,开放互联才能发展进步。限制先进技术应用、拒绝开放互联共享换不来持久安全,反而会被时代所抛弃。我们反对以网络安全为借口限制他国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进入、搞贸易保护主义;反对以知识产权为借口不开放、不透明,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要立足开放、立足互联互通、加强网络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减少和避免可能产生的问题和风险,最大限度地发挥互联网的潜力,最大限度地让信息技术惠及人类。

二要坚持依法治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则就没有网络。互联网因TCP/IP而诞生,因各种规则标准不断完善而发展。无论是维护网络秩序还是保护知识产权,无论是打击网络犯罪还是保障网络自由,没有一项工作可以离开法律、规则和标准。依法而行、依规而动是互联网精神的一部分,也是网络空间的一个基本行为准则。要通过法律、规则和标准去衡量、规范、引导、治理网络。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应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负责。我们主张和保护网络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流动,但这种自由不能违背法律要求,不能以损害他人自由和社会公开利益为代价。不能接受一部分人自由而另一部分不自由、一部分人安全而另一部分不安全。

三要相互尊重信任。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和拓展,各国的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等都会在网络上得到集中体现。应尊重差异,包容发展。首先要尊重各国在网络空间的主权,各国主权范围内的网络事务理应自主管理。要尊重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正当权益,用户自已的设备自己做主,用户自己的数据自己说了算。坚决反对网络攻击、窃取商业秘密等一切形式的网络犯罪行为;坚决反对利用技术优势或提供产品服务等便利条件,在用户不知晓、不情愿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收集用户数据、窃取用户隐私人、控制用户系统。

四要加强对话交流。世界因差异而丰富多彩,网络因不同才需要互联互通。各国在网络空间存在分歧、存在争端、存在竞争,应该通过对话交流来缩小分歧、化解争端、规范竞争。共同努力,变差异为潜力,变分歧为活力,变争端为合力,变竞争为动力。要大力加强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政策、标准方面的对话交流,多一些协商合作,少一些规则障碍。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和意识教育方面的交流合作,共享经验做法,相互取长补短。大力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处理和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交流合作,共享信息,联手应对,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共赢的网络空间。

ITU俄罗斯协调员莱普森·瓦伦德米:联合国的决议草案指出,国际网络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国际社会都需要对此加以关注,网络空间越来越多地成为军事和政治对抗的战场,现在没有任何一个国际组织能够解决网络冲突的问题。因此,保证网络空间的安全越来越重要,但建立这方面的国际谈判进程很缓慢。

现实当中,网络技术已经越来越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现在网络空间的问题又因为一些政治问题而加剧,我们要对这样的局面说“不”,我们希望各国能够做出贡献,实现更安全、更稳定的网络空间,推动信息的自由流动,保障国际网络的安全。在不同的地区,如欧洲、亚洲都迅速地采取行动来解决国际社会关于网络安全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普遍性的,需要得到全球的关注,因此联合国应该在这个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角色。

2014年和2015年对于未来网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网络空间应该是一个开放的国际资源,应该受到公平的国际机制的规范,需要确保各国都享有平等、普遍的经济发展权利,我们支持网络治理的国际化,支持各国有平等的权利参与到这一进程中。同时,各国在网络治理方面拥有主权,希望在这些进程的后续过程以及联合国所采取的一系列决议中,各国都能够加入到网络治理的过程中。

美国战略和国际研究中心主任詹姆斯·安德鲁·路易斯:网络是各国合作的一个很好的平台,也成为各国之间竞争的新工具。互联网的政策已经发生了改变,国界确实是存在,正是因为有了国界,各国的主权在网络空间上仍然是适用的。

因特网已经变成了一个全球性的网络,它一开始仅是美国的网络,后来变成跨大西洋的网络,现在已经是全球网络,但是要进行全球参与并不是一件容易协调的事情。从因特网刚刚发明之初到现在,需要一个更加针对全球的、适用于各国主权的新治理模式。现在各国也已经将其主权扩展到了网络空间,有时候体现在对个人数据的管理,有时候体现在对整个国家网络的管理,因为如果对网络管理不力,将会带来切实的经济利益损失。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国达成共识,尤其是需要一些大国达成共识。找到共识也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最困难的是让各国都能尊重这样的共识。因为每一个国家都是自己国家法律的最终践行者,所以需要各国进行合作。多利益攸关方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归根结底这些攸关方来自不同的国家,所以最终需要各国政府达成共识,这也意味着因特网的治理成为了一个政治问题。

首先需要意识到各国都应该对他们的互联网空间具有主权,这是最首要的原则。各国拥有自己的主权,同时也要遵守国际义务,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网络空间法制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周汉华:

最近这些年可以看到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推进,主要采用的是一种分散立法方式,即大量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中。很多规定位阶都比较低,高位阶的法律规定较少,没有更多的行为规范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导致目前实践中个人信息的滥用、非法买卖、非法获取行为较多,反映出目前在法律制度上相对的缺失。

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在这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中,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变革,涉及大数据、云计算等基于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的处理和信息整合的能力。在这个领域,中国面临难得的发展机会。这些年我国在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方面起步并不晚,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之后,第一部制定的法律是电子签名法,制订了电子政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把个人信息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几个领域作为立法的重点领域。虽然现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制定出台,但是在信息保护方面,政府机关、企业界、学术界有很多积累。历时10年,相对其他领域,立法的条件、立法的准备都更加成熟。最近这些年的网络产业的大发展使我们必须认识到,今天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形势已经不同于10年前,今天必须体现时代的特点,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必须有利于国家信息化战略,这是个人信息保护一个大的时代背景和一个在立法追求上的目标。

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要处理好一些关系和问题:一是规范和发展,我们很难采用30年前在很多领域采取的先发展再规范。如果不能先规范后发展,至少应该边规范边发展。第二,分散立法方式产生各种不确定性,行业主体不知道应该遵守什么样的规则,因为部门规章太多,执法部门不知道自己的职责、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情节严重,这些具体的细节缺乏,因此必须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过程。

在立法过程中,需要借鉴各国的立法经验,也考虑到个人数据处理在整个产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所以要避免立法碎片化,要推进原则性的立法,防止法律颁布后,因为法律的过于僵化导致双输,既没有保护好,也没有权利。同时,现在是大数据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生产流通等全部都是数据和信息。数据时代、信息时代就要根据数据面临风险的不同,设立一个梯度立法的原则,推动数据的开放和利用。尤其在信息技术不断提升的前提下,只有开放数据才能提高数据处理的有效性,降低社会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这个领域立法,企业必须有主动性,个人信息必须透明、主动。现在的互联网企业都非常自信,在网络时代只要有数据就可以做任何事,但是企业的行为必须要有底线,做任何事必须遵守法律,只有承担责任和用户信任的企业才能成为百年老店。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越让信息主体对其产生信任,企业就越能够得到发展的机遇。

同时,在推动法治的过程中,必须把选择权、知情权真正交给数据主体,因为每个人的消费偏好和选择不同,应赋予个人选择的自由。

技术手段、政府规制和市场竞争都应该是保护信息的方法,从源头上保护数据的滥用,同时要发展行业自律与第三方认证的机制,如果让第三方认证的机制来承担一定的职能,可以提高管理的实效,也能提高管理的灵活性,使行业认证机制和第三方认证机制真正符合其本身的特点。

最后,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一定要处理好立法与文化、社会习俗的关系。在每一个国家、在不同学者之间,每个人谈隐私含义都不一样,所以法律不能脱离民情,只有让法律关系和民情结合到一起,才能真正达到法律的目的。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我们信息的获取方式、生产方式和再生产方式、交易方式、流通方式、安全保障方式在最近10年或20年中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由于这些改变,导致今天所处的社会向网络社会发展。生产、交易、流通、工作流程这些方面都在发生变化。与此同时,人和人的关系、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发生各种层面的改变。

因此,从研究法律的角度、研究社会规则的角度来讲,必然要考虑如何建立新的规则体系,去适应这样社会结构的改变。虽然我们过去考虑更多的可能是网络发展问题,考虑的是网络给世界带来的创新和革命。但是今后的考虑不仅涉及创新和革命,更多的应是对社会上每一个群体的权利保护,未来发展的长期性、持久性以及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机制保持这一点。

以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情况为例,按照2014年最新公布的数据,2014年6月,18岁以下未成年网民占了中国全部网民的18.7%,18岁以下的网民达到1.18亿。可以看到未成年人本身是一个特殊群体,就这个特殊群体来讲,有很强的网络实用性,很容易受到网络应用的吸引。与此同时,他们又是非常活跃的网络群体,有非常积极的参与性。在这个过程中,又是特别容易受到网络各种各样因素影响的群体,因为他们处于一个特殊的生理、心理、智力发育的阶段。对于网络的使用和对网络环境的塑造,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群体,也应该是我们考虑的重点之一。

未成年人的网络权利保护是一个国际通行的做法。美国或新加坡是以国家主导的管理模式。这样的保护受到地域的限制,不同国家制度设计中存在不同的理念、不同的执法方式、不同的地域限定中所产生的冲突,将影响这个保护的有效性。澳大利亚和法国是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行业组织对行业本身提供相应机制的设计,这需要过多地依赖于企业的自律,是否能够取得效果,需要企业的自觉性约束,需要企业主动承担责任和义务。

目前而言,中国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有法可依的,但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尽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我们仍然需要完善法律的建设,需要参考或了解国内外相关的立法、学术研究的成果以及设立相应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一致。与此同时,起草原则主要考虑几个方面:第一,重点突出权利有限的原则,把行业发展和制度创新作为兼顾的考虑;第二,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鼓励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行业正向的成长;第三,充分利用国内外现有的成果和经验,密切结合中国的实际,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加强行业监管,通过设定行业的义务来提升企业权利的意识;第四,理清政府职能范围,改善管理界限不清、职能不明的状况。

另外,未成年人应该在特殊保护和有限保护的范围中。网络空间的权利是未成年人法律的权利,未成年人的权利应该受到特殊保护,这样的特殊保护需要有专门的保护机构予以实施。与此同时,也要考虑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权利里所涉及的网络信息隐私的保护,平等使用网络、合理使用网络的权利,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此外,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也非常重要,需要面向未成年人建立网络有害信息的禁止制度。

各个主体应该在网络空间的未成年人保护中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家庭作为主要责任承担者,学校作为多种层面义务承担者。从家庭角度来讲,要行使其网络监护权;从学校角度来讲,要明确学校的保护地位,明确学校在网络安全方面所承担的教育责任,明确对教师的能力培养和相应的自律性的要求。政府部门、司法机构、网络服务业者和社会组织都应该承担各自的义务。

另外,网络成瘾的矫治重点或者主体应该是家庭承担,由于未成年人大部分的活动时间是在学校,所以对于网络欺凌这方面,学校应该进行相应必要干预的权利,协助矫治网络成瘾。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和政府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职责。如绿色网站的建设、行业检查责任、准入评测机制等。司法机关也要设置与诉讼有关的隐私权保护。这涉及监护人的责任、教育机构、有效信息传播责任和相关其他环境提供者的责任、监管者的责任、相应上网营业场所的责任等一系列方面。

网络的权利应该成为今天中国少年的法定权利。未成年人的网络权利应受到特殊关注、有限保护。各个社会主体在未成年人网络保障体系中应该承担不同责任和义务,并且依法落实,对未成年人网络权利的侵害应该受到法治制裁。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中国的电子商务走到今天,其量级不仅是世界第一,它的复杂程度也是世界第一。如何看待相关的法律问题,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发展,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2013年全国人大财经委明确了在今后5年内出台我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第一次明确地列入了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

2000年美国互联网泡沫的破灭,给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冲击。2003年的复苏,当当网等一批电子商务网站的发展打开了中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局面。2007~2011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年均增长率在70%以上,同期社会消费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60%以上。2008年、2009年的金融危机使电子商务逆市上扬,成为了新的亮点。

随着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信息资源逐渐进入生产系统,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现实需求。其中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能够聚集海量的信息,使信息这一生产要素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互联网经济已经不再是虚拟经济,它实实在在地推动着一个又一个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带动着更多的就业,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正在成为社会增长和转型的新引擎。

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和电子商务立法工作组的领导下,围绕立法的各个研究课题都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着。目前相关的立法,以电子交易法为主的是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以电子商务法为主的是爱尔兰;以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为主的是美国;俄罗斯是IT基本法;巴西是互联网民法。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模式大概有3种,第一种是在现行立法中融入规制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就像加入了电子商务相关的条款一样;第二种是制定单行电子商务法;第三种是制定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法。目前从整体趋势看,全球电子商务立法呈现法典化的趋势,即第三种模式,制定一种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法。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立法需求主要有3点不同。第一个方面,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特殊性。我国的电子商务主要以本土企业为主,如B2B、阿里巴巴全球制造、B2C的天猫、C2C的淘宝等。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创新性和颠覆性更强。我国电子商务基本上有4点,交易平台的交易量占比多,C2C交易占比多,实体交易占比多,非传统企业转型做电子商务占比多,这是我国电子商务很重要的一个特点。

第二个方面,我国法治特色的特殊性决定了电子商务法治特色的特殊性。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市场信用的法治建设正在成长中,面对的是虚拟环境和现实环境相关的法治环境同步建设,这种情况下法治建设的问题可能复杂性还要更高一些。

第三个方面,我国整体的电子商务,包括互联网金融这样一些产业,对创新和发展有更高的要求。2008年以后电子商务创新更多,如电子商务平台、C2B、O2O、网上挂号、微信等都有中国特色模式。尤其是3G普及以后,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被引爆,在拉动内需、扩大转型、服务专业方面起到了更重要的作用。在创新能力如此强的产业基础上,如何建立有效的、规制的法治环境,难度确实比较大。

我国现有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8个:第一个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二个是我国的第一步电子商务法律——《电子签名法》,于2001年实施。第三个是2006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它明确了法律承担的原则。第四个是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办法,它规定了网店实名制等。第五个是商务部颁布的相关电子商务的规章。第六个是快递领域的规范,包括快递管理办法。第七个是支付领域的规范,主要是对第三方支付颁发许可证的要求。最后一个是2013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正式启动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

在行政执法方面,到目前为止,与电子商务相关的行政管理模式主要有网站的登记备案许可制度、特殊网站的许可经营制度、第三方支付经营许可制度等。除此之外,在企业层面,我们更多地关注相关网规,这些网规从平台和企业的角度为了规范交易环境做了一些规定,如2010年9月淘宝网发布的淘宝规则、百度对山寨客服的治理措施、赶集网组建的反欺诈小组等。这些网规是从执法层面和治理层面的一些举措,对国家层面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有很好的辅助和借鉴作用。

电子商务立法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在生产力变革的背景下进行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立法的首要目的就是促进发展,让创新有法可依,使得我们的法治建设尽快跟上产业发展步伐。第二,应该明确各个商业主体和商务关系,以专项的法律整合取代分散的部门规章管理办法,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高效安全有序。第三,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成功经验作为一个立法的出发点,过去政府采取了宽松的政策措施和治理办法,政策设计都是以鼓励发展为主要方向,今天电子商务立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加速或者确保这一进程的顺利实现。

移动互联网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总干事潘福爱:人们可能会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和移动互联有一定的关联,但事实不是这样,还有很多人没有办法接触到移动互联。我们通过一些数据发现,有72亿移动互联的连接,这72亿并不是说72亿人,因为很多时候一个人可能有几个SIM卡,或者可能有几个设备。所以在全球范围内可能有36亿的人口使用移动互联网,差不多是世界人口的一半。

这些数据说明我们未来任重而道远,在移动互联网方面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未来在加强数字融合方面还要做哪些工作,我们怎么样能够让移动互联造福更多的人?我们相信有4个领域可以加强努力和合作,促进数字融合。

第一部分是移动互联网的运行商,他们能够扩大网络的覆盖。网络覆盖包括农村地区和大城市,很多人在大城市里,他们有足够的机会可以接触到互联网。所谓扩大覆盖面是指能够在投资和收入的过程中,获得一个很好的平衡。

第二部分是成本,如数据使用的成本问题,不仅是从商业的角度,还包括政府能够提供一些很好的政策,帮用户减少经济上的负担。

第三部分是教育,或者说是对于数字技术了解的问题。世界上有很多人认为互联网跟他们没关系,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用处,理由是他们年纪太老了,或者说她们只是妇女、弱势群体而已。因此当我们把覆盖面以及成本问题解决了,那么还会面临数字教育的问题。

第四部分是内容,数据内容应该是语言上可以做到本地化了,而且这些内容和本地人的生活能够相关联,如电子政务的活动能够确定其内容跟本地用户的需求是相匹配的。

我们已经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在加强数字融合方面,覆盖面、成本、数字技术以及内容的问题,是下一步非常重要的4部分的工作。

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移动互联网的未来是最活跃的创新领域,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加速驱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进步,成为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人类工作生活的新方式。移动互联网的这些新变化,既有机遇和惊喜,也有挑战和风险,特别是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多领域技术与移动互联网的叠加和跨界融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前所未有的紧密,人类生活将进入万物互联的智慧生活新时代。在这样万物互联的新时代,我们需要的是智慧互联,希望通过智慧家庭、智慧社区、智慧城市等智慧互联加快推动形成智慧国家、智慧地球。智慧互联在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理解。

智慧互联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升级,至少显现了智能、融合、人本的新特性。智能主要体现在交互更深,融合主要体现在跨界更多,人本主要体现在更加以人为本,即消费者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生产、消费的全过程,在参与生产决策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发展影响看,智慧互联正在成为推动智慧发展、转型升级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量。

通过智慧互联对物质、信息、智力等要素资源的高效配置,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低碳化;通过构建覆盖城乡、线上线下的现代信息服务体系,有助于推动公共服务便捷化;通过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的智能化建设,有助于推进社会管理的精细化;通过绿色发展,有助于推动生活环境的凝聚化。

从更加直观的现实感知角度看,智慧互联将在需求、服务、信息、工作等方面带来新的、深刻的变化。

一是需求更细、更泛。更细体现在消费者更多、更高的希望;更泛体现在更多的领域需要更广泛的数据普遍服务,以消除数字鸿沟。

二是服务更准、更宽。更准体现在服务需要更加精细;更宽体现在我们从“不能”到“能”,从“能要”到“更好”。

三是信息更快、更透。更快体现在海量信息无处不在;更透体现在我们更加扁平化。

四是更易、更难。更易体现在信息的方便获取,使得过去的难事今天不难了;更难体现在过去的信息获取方式不一定最好,今天不会的可能是明天社会所需要的。

从发展条件看,加快智慧互联的基础更加成熟。

一是网络更加完善,无线宽带网络加快建设普及,网速越来越快,移动互联网在中国这个市场上将很快进入全民消费时代。相信今天移动互联网会进一步加快普及到中国的农村。

二是需求更加旺盛,要求基础设施、基础网络软硬分离、动静结合,要求网络结构相互取长补短,以满足智慧互联的快速服务部署要求。人们越来越多地通过信息交互和知识共享参与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全过程,让学习更加方便,让健康更有保障,让出行更加便捷。

长期以来中国联通一直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满足智慧互联、智慧消费的需求,我们在物联网领域的合作都是中国联通和社会各界共同探索的有益的尝试。智慧互联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社会各方顺应变化、随时应变,共同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切实解决好网络信息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应用发展和治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为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总之,智慧互联正在加速推进过去想干不能干、甚至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变成现实,中国联通愿与社会各界产业各方共同努力、共同开创更加精彩的智慧生活。

中国工程院院士方滨兴:物联网应用到处都是,任何的物品、物流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各个方面都离不开物联网。

这么多应用,实际上产生了大量的数据,这个数据远远不是现在互联网信息数据可比的,尤其是这些数据具有大量的动态性、实时性。这么多的信息需要使用,就需要通过检索的方式使用。网络数据尽管是有变化,但是没有强调精确的实时性,而且数据是海量的。现在已经有很多的专业机构在做类似的搜索。如智能手环,孩子戴上以后家长就可以知道孩子在哪。首先是孩子移动中需要把他的移动信息提交到中心,然后查询者通过这个数据中心来获得他的移动位置,这样就知道孩子具体位置在哪里。所以这也是针对一个具体应用形成的具体物联网的搜索。另外还有物流检索,在整个物流过程中把所有物流的具体信息上传到数据库里,用户再通过数据库检索物体在哪里。作为物体具体的事件,物联网实际上已经存在了。

过去都是通过互联网查询东西有没有,称之为存在性搜索。现在我们不是问有没有,而是问这件事该怎么办,互联网要告诉你一个解决方案。这个时候面对的互联网称之为智慧网络。它是给你答案的网络,是给你智慧的网络,而不是一个简单存储的网络。这个智慧网络必须有物联网,因为大量的信息都在终端上,而不仅是在信息上。物联网和互联网搜索有一些区别,传统互联网搜索就是一个信息,物联网是搜索一个解决方案。这个方案分了三维,第一个是内容维,第二个是空间维,第三个是时间维。

现在物联网是独立的,所以需要的是一个共性的搜索引擎,能够把大家奉献出来的信息统一搜索出来,而不是通过一个个互联网企业找自身的搜索引擎。所以未来的互联网搜索引擎支持的是时间维、空间维、内容维的搜索,形成一个跨应用共性的搜索引擎。

日本软银集团董事长孙正义:人类的历史上有3类改革,这3个历史的变化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第一个是农业革命,第二个是工业革命,第三个是信息革命。这是我们运用了脑力、体力最伟大的3次变革,这是和任何其他动物所不同的,也是人类的一大优势。第三场革命是信息革命,它能够极大地发挥人的脑力,这是最为宝贵、最为重要的。

人的脑细胞也是二元的,芯片的处理就像人的脑细胞一样,也是会相互交织,会有持久乘数的效应。在未来300年,这个芯片可能会以1060的速度优胜于人脑的处理速度。在300年以后,毫无疑问的是微处理器会比人类的头脑更加聪明,他们可以计算,可以思考,甚至可以想像,可以自己去对话。

有3个事情是信息革命的重点,第一个是CPU,第二个是记忆能力,第三个是英特网的速度。CPU今天有30亿的传感器,在30年以后它会达到300亿的10次方,比人脑的处理速度还要快100倍。这样的交流速度已经完全超越了现在的1个GB或是我们当前的认知能力。这已经超越了现代芯片处理器的技术,30年以后这是我们最常见的一个CPU的处理能力。通过云技术和非常高的英特网运作速度,这些信息的存储和传送都不会成为问题。人们可以享用无穷无尽的信息,可以通过这种无穷无尽的速度和记忆存储器自如地交流。

在过去300年的历史中,人类创造了大量的书籍、报纸制品、电视图像和音像,存量达到了12亿GB。在未来的几年、十几年之间,我们所创造的信息就会超过过去300年的信息总量。平均下来,一天创造的信息量就已经超越了几百年的信息总量,所以信息量或数据总量上升是非常快的。30年以后我们可以通过极高的速度来进行信息传送,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会通过云技术连接起来,它是人类最宝贵的资产之一。

数据传输速度很快,云技术的服务前途无量,届时我们的生活将会极大地改变。我们的速度将会急剧加快,人们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不仅和身边的人进行有效交流,还可以和远方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进行有效地交流。我们可以有效地进行教育,医疗科技也会变得更加先进,还有更多的预测,所有的事情会通过物流网连接起来,所有的人和事都会通过移动设备联系起来,所有的数据都会在云终端进行存储。

未来是非常光明的,我们要有信心,人类的未来将会充满机遇,会充满很多的快乐,有很多的光明憧憬在等待着我们。

腾讯公司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腾讯做社交网络,对于我们来说临界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人和人之间的双向连接越来越重要。

今天的互联网在中国成长得生机勃勃。从全球来看,十大互联网公司有4家是来自中国,包括最新上市的阿里巴巴和京东,在一上市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全球的前十,这是令人非常瞩目的成绩。互联网在三四年前,从PC到移动的转变是一个非常迅速的过程。这对我们行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也诞生了很多新的商机。

原来互联网的行业大家认为是新经济,现在大家认为是和各行各业都能够结合的产业。过去互联网结合的领域有通信领域、零售领域、电子商务和娱乐,这一两年来金融、交通等很多生活服务类的领域都可以与移动互联网结合。过去国内外互联网公司往往集中在几个少数的巨头手上,现在看到很多大型的企业在各个领域方面也开始蓬勃成长,并不局限在原来的社交网络、通信、电商这几个传统的板块,每一个细分领域都成长出比较大的行业领军者。

腾讯企业最擅长的优势还是集中在通信社交这个大平台领域。所以最近一年的战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移动互联网方向,通信社交大有可为,因为手机天生就是一个通信工具,在一个天然的通信工具上诞生的很多商业模式其实是有大量的以通信社交提供底层服务的机会,这在PC年代是没有的。PC年代打开浏览器就行了,但是在移动互联网有了连络人,知道他的社交网络之后,很多底层大量的工作可以做,于是产生了一个新的定位,就是做连接器。我们不仅希望把人连接起来,还要把服务和设备连接起来。在PC年代,QQ到现在是有8.2亿的日活跃账户,平均每天有150亿条消息。在移动上手机QQ进步也很快,8.2亿日活跃账户中有5.42亿在手机上,100亿条消息中超过2/3是在移动互联网上。

第二个是服务,我们在微信上首次创新性地引入了公众账号和服务号的体系,这是过去在PC年代想象不到可以这么做的,通过这个服务号连接了很多的服务商家,包括媒体、自媒体人、运营商和银行。很多的资讯和服务可以碎片化地转发、分享给一个人、一个群甚至给所有的人。在社交网络里可以快速地流转,完全不需要域名、网站,也不需要很复杂的东西,就可以产生这么神奇的效果,这是连接服务的一个雏形,还有很多的情况可以演变,下一步我们正在尝试做连接的硬件。

对于腾讯的发展,原则是基于连接,基于开放,非核心的业务全部交给合作伙伴,所以我们的生态是更开放的生态。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因为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在过去中国互联网发展18年来,从不注重知识产权的环境发展到现在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只有这样,整个商业模式才会成型,从游戏到文学、音乐、影视、动漫等领域会构造一层交织的知识产权生态,这个生态不可能是一家或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完全掌握,一定是一种开放的、共融的、有很多合作伙伴参与的,而且分多层次的一种新生态。腾讯希望把连接器和开放的体系融入到未来的生态,消费越来越先进、越来越高清、更丰富的、更智能的内容。

促进金融创新和经济发展

腾讯公司集团微众银行行长曹彤:中国的金融改革实际上是围绕着3个主题在展开,第一个主题是宏观经济层面。第二个主题涉及整个金融体系如何配合产业结构的转型,如何实现资金从生产端注入变为消费端注入。第三个主题围绕间接融资模式和直接融资模式如何转换,如何由一个间接融资模式为主的金融体系变成一个更平衡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辅相成,甚至以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

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型的理念认识有20年,目前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与市场需求仍然有很大的距离。很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没有根本化解。另一方面,因为间接融资内在的特征,需要通过贷款来解决融资,带来了货币创造的不断累计。

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融资模式从解决企业融资的数量角度来看能够解决更多,但是也仍然受限于间接融资模式内在的信息归集方法。银行发放贷款是通过网点、人员的积累来实现的,现在的银行体系按照企业征信系统为450万个企业提供融资,因为中国注册企业有1 800万,非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接近5 000万,对于海量的需求显然间接融资模式很难及时解决,因为它意味着网点和结构的等比例扩张。向直接融资模式过渡,以交易所为核心的直接融资模式同样面临更大的挑战,这就出现了一个模式的选择。互联网这样一种融资模式有可能会为我们创造一个全新的融资模式,因为通过互联网融资,解决信息的归集和传导,在数量纬度和实效纬度上可以几何级地扩张,效率远远大于间接融资模式,也远远大于和快于以交易所为中心的直接融资模式。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会遇到新的挑战,如从P2P众筹每个月保持10%以上速度的发展来看,部分验证了它在解决金融信息传导效率的实践,甚至是一种成功。

作为以互联网为中心的直接融资模式的建设,有3个环节是要面对的。

第一个环节是金融监管的互联网化。我国的金融监管从理念到实践发展速度非常快,近些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诞生、对P2P既包容又有底线的监管理念、民营银行的批准,其实都体现了一种与时俱进的理念。这即使放在全球的范围也是领先的,所以我们具备金融监管互联网化的条件。从另外一个纬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内在的特征实际上也在呼唤着一种全新相匹配的金融监管的互联网化,它主要的3个特征就是跨界的整合、大数据的运用和O2O经营的模式,这三点改变了我们传统金融业包括银行业很多的做法和认识。

跨界的整合很显然是业务边界的扩展,超越了现在分业务监管的监管框架。大数据提供了一种新的风险认证识别的模式,传统的银行贷款主要是基于财务信息来做信用的判断,因为有大数据的出现,可以有财务数据、社交数据和交易数据,纬度更广。可以采用更新的方法去判定一笔业务的风险和一个人的信誉,包括O2O、银行的支行、证券营业部都是单一功能,以互联网为中心的直接融资模式下,网点的功能在改变,所以这也在呼唤着一种新的监管上的互联网化。从互联网内在的实质来看,互联网金融很显然属于一个海量的生态圈,它的无序到有序,既需要线性逻辑下的精准对应,也需要离散中发现规律般的模糊定律,互联网是一种新的哲学。所以基于我国几千万个企业融资的需要,基于我们具备了一定的互联网基础的条件,基于我们已经有了相当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实践,金融监管的互联网化呼之欲出,而这点恰恰也是互联网金融真正能够得以取得成效的制度基础。

第二个环节是互联互通。互联互通是互联网任何一个产业应用的精髓。实际上金融互联网的实践已经有15年以上的历程,之所以今天仍然感觉面临挑战,核心点在于作为一家银行有其自身的客户、业务和利润,这就出现了一个边界,这就不是互联互通。所以互联网金融没有小我,没有边界,才能不断地扩展。连接一切也是互联网金融未来能够取得成功的内在精髓。

第三个环节,互联网金融领域同样需要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一种新的生态,没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是不可想象的。它再怎么扩展也仍然需要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如增信和互联网金融相匹配的流动性管理架构等,都需要在一个互通的框架下构建。政府是可以发挥主导作用的,基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海量的生态圈,需要在政府的主导和参与下更多地依靠市场的力量,在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中,给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每一个主体以长期地愿景和预期,任何一个基础设施建设的回收期都很长,如果没有一个长期的愿景和预期,那么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个体很难做出一个长期的安排。

中国证监会创新监管部副主任王欧:目前在成熟市场上衍生出了很多与互联网、互联网技术相关的新产品、新业务和新市场,组织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早期比较多的在线经纪商、折扣商,再如现在比较流行的社交型交易。还有很多像P2P、众筹等方式都是越来越多伴随着互联网、互联网技术诞生的新商业模式和新的组织形式。在过去的几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人把去年称作互联网元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真正诞生至少有10多年了,从支付宝诞生的那一天起,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就正式启航了。从2003年支付宝诞生到2013年6月13日余额宝的浪潮,支付宝在8个月内就成为世界上第四大货币基金,在市场的影响非常大。最近随着金融产品互联网化越来越成为广泛的趋势,更多的与互联网相关的金融创新诞生了。

传统证券公司的转型、软件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中国香港市场和内地市场都在推动的在线证券公司、社区理财以及现在社会上普遍关注的P2P和众筹,这些都是在国内资本市场或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伴随互联网技术创新诞生的新业态。监管部门也一直在关注这个快速发展的市场中潜在的一些风险点。一方面,这个市场现在处于一个高速发展过程,总体的发展趋势是好的;另一方面,在一些子行业中,由于某些原因而产生了比较大的经营风险,甚至有可能产生向局部地区蔓延的趋势。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务院要求我们加快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为我们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

在近几年,我国从中央政府到相应的部委在政策方面都提出了监管理念。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2014年5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要引导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有序发展,建立健全证券期货互联网业务监管规则,支持证券期货业务服务。服务业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互联网企业参与资本市场促进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扩大了资本市场服务的覆盖面。目前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关于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正式颁布。所有这些都给未来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奠定了最基础的制度安排。

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角度可以发现,基于各国不同的体制和业务的性质,各国往往会选择不同的监管体制,理念和监管的机构也不完全一样。如美国P2P业务的投资者权益规定由ICAC保护,借款人行为受到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美国通过启动新的立法,为互联网技术的业态提供法律支撑。不同的国家虽然有不同的监管体制,但是其对风险防控有一些共同点,主要集中欺诈风险、法律风险和系统性风险3个方面。中国的金融市场相对比较年轻,在基于初步研究的基础上,政府部门提出了要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适应新的产品和新的市场环境,要把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与传统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产品的结构适度做区分,提出了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的基本理念。既要关注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同时也要给处于初期的新兴市场留足发展空间,基本的监管思路就是依法治市,逐渐推动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转化,尊重市场发展的需求,不盲从教科书,不盲从海外市场的经验,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并重,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强调底线思维,对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要坚决予以打击,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放在核心的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司副司长樊爽文: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到目前并没有形成一个权威、科学的定义,但至少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即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仍然是金融,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都还是它的主旋律。互联网只是我们更加顺利、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开展金融活动的工具和手段,也是影响金融从业人员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金融也像其他行业一样离不开互联网,在互联网时代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归根到底,实际上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出路还是在于实现金融自由化。让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人进入金融这个行业,为不同的客户提供多层次、有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最终实现整个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这样的市场才是有活力的,才有可能去解决普惠问题、小微贷款的问题。

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中国有大概200万亿的人民币资产,其中2/3是非标金融资产,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数量。一直以来,个人和中小企业是不能得到合适的融资的,同时这些非标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非常差,因为这些非标金融资产都是长期的资产,所以需要提供一个直接的融资渠道,让这些需要钱的人和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资金,这也就是互联网金融的起步。

其次,需要建立一个多层的平台、多层的资本市场,让非标金融资产增加其流动性,这样就可以增加债券化的程度,可以更加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互联网金融会发生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新的流动性、新的金融方式给小企业提供融资,让他们获得资金。所以互联网金融一方面是直接融资,另一方面可以和传统的金融方式进行合作,增加流动性,增加新的贸易和融资方式,让这2/3的非标金融资产流动起来。这一点对于中国向消费型经济转型是非常重要的。

要有一个更有效率的资本市场,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第一,更加容易的市场准入。就是让人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市场行为。第二,高度透明度。每一个人知道他们买卖的是什么。第三,降低贸易的成本。这样可以推动流动性的发展。第四,更好的定价方式。这也可以帮助推动流动性的发展。对于互联网金融,其准入非常清楚、非常简单,透明度很高,成本很低,所以互联网金融符合这4个条件,可以创造流动性,可以帮助推动直接融资,对非标金融资产进行贸易。所以在中国会推动跨越式地发展,可以推动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会代替很多传统的OTC市场。为了让这个平台能够发挥它的作用,我们也必须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利益,降低诈骗的风险,降低信用的风险,保证市场的可持续性和透明度。

未来,互联网金融会重新定义中国的资本市场,保证直接融资、债券化、证券化,而且会和传统的融资企业进行更好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