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高职发展“喜中有忧”
2015-12-03
新华网消息 一边是高职毕业生就业创业持续升温,一边是地方高职院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近日发布的《2015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透露出高职发展“喜中有忧”的现状。
《报告》由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麦可思研究院共同编制。《报告》显示:过去一年,高职院校91%的毕业生为家庭第一代大学生,52%的毕业生家庭背景为“农民与农民工”,且四年来这两项比例均呈上升趋势;高职院校撤销专业点数超过新增数61%,新增专业主要瞄准新产业和新业态,更加关注民生;2013届高职毕业生自主创业共创造了92.3万个就业岗位;高职学生毕业三年后月收入明显增长(94%),毕业三年内职位晋升的达到六成。
“这些数据都反映出高职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作用显著,实际发挥教育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功效明显。”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李进说,近期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从《报告》中也可以看出,地方高职院校以办学经费为主的资源投入不足,制约着高职教育更好实现内涵发展和服务能力提升,比如高职院校生均财政经费支出与本科院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同一城市中,地级市举办职业院校与省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投入差异显著,近三成省份尚未依法制定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即使已制定了生均标准的省份在生均拨款中也存在支出责任层层下移等现象。此外,高职教育仍面临着地方教育治理能力不足、院校规范管理水平不高、院校特色与产业发展不衔接、教学模式与生源变化需求不匹配等一系列挑战。
这是《报告》自2012年以来的第四次发布。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树超指出,《质量年度报告》不是内部版的“咨询报告”,而是面向社会公示性的“问责报告”。从2013年推出高职培养质量“记分卡”到2014年推出的反映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资源表”,再到今年新增反映高职院校服务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的管理评价工具——“服务贡献表”,都是要提供一系列量化依据,客观公正评价高职教育质量,引导高职教育发展。
辽宁沈阳:对残疾学生(幼儿)实施15年免费教育
《中国教育报》消息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今秋新学期开始,沈阳市对残疾学生(幼儿)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保育费)、课本费、住宿费,并为其补助生活费。
据了解,沈阳市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免除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幼儿)、随班就读学生、送教上门学生在校期间的餐费、交通费、体检费、校服费、课本费及生活费。对考取大专院校或已经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以上毕业证的困难家庭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学生,由残联给予一次性助学金资助。对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和贫困家庭8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由市残联实施的抢救性康复项目专项经费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我国再取消62项职业资格
《北京青年报》消息 国务院近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通过加大定向调控等措施,我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活力动力继续增强,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促进产业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各类市场稳定等方面都取得积极成效,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创造了条件。下一步巩固稳中向好基础,继续顶住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力度,清除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束缚和羁绊,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局面。会议决定,在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一方面,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