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问答辑
2015-12-03陈芬
陈芬
虽然所处的行业不同,但创业者们在法律方面遇到的问题大都集中而相近。
《中国经济信息》记者调查观察发现,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背景下,一方面人们创业的热情高涨,而另一方面,因为创业者并非全能,尤其在创业初期遇到了不少困惑,虽然所处的行业不同,但创业者们的困惑大都集中而相近。例如,创业初期的股权架构应该如何配置?融资中,如何出让创始人的股权?应该选择怎样的合伙人?等等。
在近期郑明龙律师主讲的一次公开课上,现场就坐满了几十位创业者。他们对创业相关的问题十分关注。下面是一些问题辑录,希望对创业者有所解惑。
C:创业者
Z:郑明龙律师
C:我的公司正在创立初期,打算通过众筹融资,想要让出15%的股权众筹给50人,在法律上应该如何规避一些风险?
Z:第一,我个人比较反对创业项目通过股权众筹来融资,众筹在我看来,比较适合做产品型众筹。第二,若确定要股权众筹,因为国家现在开始对股权众筹进行规范,要选择一些大的众筹平台,这样比较有保障,不要冒法律风险。第三,确实已经做了,做成了,这时候还是要做持股平台,注册有限合伙企业,让他们成为有限合伙人,可以预防一些法律风险。
C: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对于公司的早期员工,如果不给股份的话,该如何激励?第二年,在不成熟条款中,如果事前没有约束,那事后如何解决?
Z:第一,早期员工如果不适合做合伙人,但跟随你这么久一起做事,还是要激励他。比如做到一定阶段后,可给一些股权激励,但是这个方案不是针对早期员工个人,而是一视同仁,同时还要暗示早期员工,给他的激励可能会相对多一点。第二,成熟条款是靠约定,法律对这方面没有规定,所以,不存在参照的问题,如果事先没有规定,就不能参照。
C:我们公司经过了天使轮融资,以后资金量会比较大,公司若是发展不好,投资人会不会让签署赔偿协议?这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有没有实际的案例?
Z:在天使轮,很少有对赌。第一,A轮一般看产品、看模式,少部分会提前看数据。看有没有约定,A轮很少有对赌,可能有股权的调整,但不会有赔偿。第二,要约定按股权的方式进行回购,尽量不要用钱回购。但是一般不涉及到赔偿,投资条款不存在惯例,每一家投资机构的投资条款都不一样。
C:有没有创业法律书籍推荐?
Z:有关创业的法律书籍很多,但其实还是常规的、学术性的以及法律风险管理类书籍居多,只是换个名称而已。若是系统性讲互联网时代的创业法律的著作并没有,基本都是碎片化的创业法律知识文章,可以推荐一本知乎出版的《创业时,我们在知乎聊什么?》
C:我们是一个生活APP,已投资600万-700万元,但是目前还没有盈利,引进新的股东,怎么分配股权比例?如果投资机构引进2000万元,稀释多少合适?
Z:引入的股东,如果纯出资,可以适当参照竞品(也就是市场上的与之相近并且已经取得成功的产品)的估值,折算相应股权比例,同时也要看他的角色和贡献。如果是纯技术,按照你介绍的项目体量,一般不超过三个点。根据不同贡献,综合考量。融资两千万,一般属于是Pre-A或A轮阶段,估值可以参照竞品,融多少钱,就根据估值出让多少比例。
C:对于员工激励方式,在不同阶段,如何定比例与价格?
Z:创业企业不同阶段,激励方式不一样,早期可以给限制性股权,再发展一些,可以给期权,快到IPO的时候,可以给虚拟股票。行权价格参照方式:未来IPO股票价格的几折;也可以按行权时公司的利润和市盈率等来估算,没有固定方式,各种各样方式都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