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建议
2015-12-03冯旭
冯旭
摘 要:随着改革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本文从城镇化建设的意义、建设方向、存在的问题及若干建议展开探讨我国的城镇化建设。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存在问题;建议
1 概述
随着我国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城镇化成为了重要途径,而“新型城镇化”也逐渐成为全社会各方所关注的话题。同时,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一并为我国的未来指明了发展方向。201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4年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2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义
城镇化的过程是指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其实质就是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对于我国现阶段来讲,“城”与“市”这两个概念相互渗透,同时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市”为“城”提供发展的动力,而“城”为“市”的扩大提供了源泉。一般而言,城镇的形成主要是依靠资源的自由流动,以此来实现城镇的聚集效应。市场可以调节城市的空间布局,使之趋于合理。与此同时在大型城市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复杂多元的、紧密相关的金融行业,而相互之间关系并不紧密的制造业不仅能够发挥专业化的聚集效应,还能优化周边县区甚至是农村的小城市格局。
总体说来,城市的来源可分为两类。即我国大部分的城市是从“城”(“都”政治中心)一步一步发展而来的,而其他国家的城市则是从“市”(市场)发展成为城市的。 如果将“城”和“市”两个概念剥离开来的话,就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因此,城镇化就是要建成一个资源自由流动,市与城相互促进、良性发展的可持续建设之路。
3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方向
3.1 土地流转 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的土地流转必将重新开始,是城镇化的必经之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国家必将对征地制度进行完善和改革,为广大农民群众争取更多的利益,提高土地增值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并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这项举措将使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为了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用地矛盾,土地配置的市场化和农村土地的资本化是以后发展的优化方向。
3.2 户籍改革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根据十八大精神,对现阶段的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优化改革是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但由于我国的国情以及各省之间的差异,因此改革户籍制度存在着困难,只能逐渐实施改革。
3.3 “城市群”战略 城镇化建设一直以来就是我国在发展中的重要部分。早在2002年的十六大上就已经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而在2007年的十七大上,进一步提出了“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进行补充。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上又提出“新型城镇化”。这一步步城镇化的推进和政策的完善都在为我国未来的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我国在城镇化建设中必将坚持“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三个原则,不断推动城镇化建设。
4 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大到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小到地级和县级城市,都在不断对城市的硬件设施进行扩大和扩张,认为建造了“大”的马路、广场、建筑等就是在进行城镇化建设。同时在软件设施方面则把城市内部进行行业堆砌,进行无规划的“造城运动”。这些行为都将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和效率降低。
4.1 土地资源大量浪费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拥有广大的领土面积,但土地资源却相对来说短缺。同时在城市化过程中存在的土地浪费情况使得土地资源短缺的情况愈加严重。因为土地城市化的速度远远超过人口城市化的速度,所以使得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化进展出现了“双重二元”这种存在着一定隐患的城市结构。
4.2 城市运营效率低下 在现阶段的我国国情下,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职能机构。由于行政级别越高的政府职能部门手中所能够拥有的权力越大,这些政府职能机构所能够左右城市化建设发展的影响也就越大。基于这种社会体制,近些年来政府职能错位,用摊大饼的方式推进城市化建设而日益严重的造城运动,都将对最终的城镇化建设造成或明或暗、或大或小的不良影响。降低了专业化水平和效率,同时也将造成城市交通不便、运行效率难以提高。
5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5.1 改革现行户籍制度 通过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让原先的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享受同等的社会服务。减少所谓的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之间所带来的不公正。而改革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费用则需要通过财政改革来解决。
5.2 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改革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首先,从承认农民对土地的所拥有权利开始,要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取消征地环节,打破政府垄断,建立个人、集体、法人和政府多方参与的土地一级市场。这项改革对于城镇化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仅能够增加土地供应降低房价,同时还可以给予农民工更大的实惠,在经济层面上对他们提供帮助。
5.3 对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进行控制 财政改革最为重要的意义是政府和人民如何分配经济资源,同时人民要对政府的财政预算等方面进行监督。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分税制度之后,地方政府开始作为一个整体,虽然地方政府的收入没有减少,但因为支出日益增多,长年累月之后造成了地方财政对于土地收入的依赖性不断增加,支出不断膨胀直至失控的状态。总体来说,如果地方政府的支出不能够缩减,民众不能对政府的财政预算进行监督和控制,那么城镇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巨大费用必将成为民众的巨大负担。
5.4 取消对资源自由流动的行政性限制 对于资源的相对流动来说,放宽所谓的行政性限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一方面需要放宽对银行和金融市场的管制,让其自行调节参与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则需要对垄断行业进行适当的开放,要允许资源的自由流动,为市场增加活力,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
参考文献:
[1]裴巨将.关于城镇化建设的建议[J].经济工作导刊,2001(05).
[2]姜继兴.关于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思考[N]中华建筑报,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