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散打教学方法的改进性研究思考①
——以公安院校为例
2015-12-01程云旺福建警察学院战术系福建福州350007
程云旺(福建警察学院战术系 福建福州 350007)
武术散打教学方法的改进性研究思考①
——以公安院校为例
程云旺
(福建警察学院战术系福建福州350007)
摘要:武术散打对参与人员的要求较高,一方面要具备成熟的武术散打技术和实力;另一方面要求能够通过自身智慧将对手制服。武术散打是公安院校学生的必修课,通过对学生进行武术散打教学训练,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体质,而且有利于加强自身的对抗防御能力,提高学生实战以及应变能力。公安院校担任着为社会培养优秀警务预备人才的使命,如何使武术散打教学满足实战需求,提高和改善公安院校学生的武术散打教学质量成为当务之急。武术散打运动员训练教学与公安院校的武术散打教学有明显的不同。通过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公安院校武术散打教学方法的弊端,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方案,为有效提高和改善公安院校学生的武术散打教学质量提供理论指导。关键词:公安院校武术散打教学方法改进
武术散打是技术动作的教学,武术散打运动员格斗训练的难度较大,其教学手段与公安院校的散打教学存在较大差异。但从另一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在本质上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它们在教学中都注重对武术散打技巧的掌握,提高训练人员实战格斗的能力。公安院校武术散打要实现教学方法的创新应根据实际情况,就当前武术散打存在的教学问题作出积极响应。通过分析武术散打运动员训练教学与公安院校武术散打教学的不同之处,有针对性地对教学重点进行规划,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使得公安院校的学生在有效的散打教学时间内掌握实战训练技术是公安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教学改革要从武术散打教学内容入手,设计并优化当前的教学方案,提高武术散打教学的效率,在有效的教学时间内使公安院校的学生掌握武术散打技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满足新时代对警察人才的要求。
1 武术散打运动员训练教学与公安院校武术散打教学的区别
公安院校通过教学的形式,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锻炼学生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是公安院校武术散打教学的主要目标之一。与武术散打运动员训练相比较,公安院校的武术散打学习存在明显不同。
1.1环境不同
一般来说,武术散打运动员的比赛是有组织的,并在特定的场地进行的。然而在警察执法过程中,与犯罪人员的斗争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例如:喧闹的市场、空旷的野外、废弃的工厂等一切罪犯藏身的地方,所以需要警察具有较高的适应能力及格斗水平,同样也对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对手不同
武术散打运动员散打比赛是一项正规的赛事,参与的运动人员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职业选手,且比赛具有详细而科学的规则,并在裁判的监督下进行。然而警察面对的是各种各样未知的犯罪分子,甚至有些接受过严格训练,所以这对警务人员是一种极大的挑战,需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格斗能力,才能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以及自身的安全。
1.3规则不同
武术散打运动员训练是为了参加具备一系列详细规则的正规比赛,对参与者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对于违规运动员具有严格的处罚甚至是禁赛处理。另外,为保护参赛选手的安全,规则中还包括禁止攻击某些关键部位等一系列保护选手安全的条例。而警务人员与罪犯的斗争是没有任何规则限制的,为了制服罪犯和保护自身安全,必要时警察适当攻击罪犯的要害往往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1.4时长不同
武术运动员进行散打比赛的时长是有规定限制的,然而警察和罪犯的争斗是没有任何时间要求的,只存在两种可能,罪犯逃脱或被捕,否则就不会终止。所以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
1.5心理状态不同
武术散打所进行的不仅是选手身体上的较量,还要看选手的心态,良好的心态也是选手获胜的关键。然而警务人员往往面对的是各种狡猾的罪犯,由于各种未知性导致警察难以判断罪犯的心理状态,使警察与罪犯的对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6教学内容不同
由于散打自身的性质,导致其教学过程往往更注重在比赛中的技巧和比赛战术,所以往往要求选手全面掌握各种技巧,而公安院校的散打教学往往由于时间及各种条件限制,无法让学生全面掌握。因此这对公安院校的教学内容安排提出新的要求,让学生快速高效的掌握一些必备的实战技术。
2 当前公安院校武术散打教学存在的问题
2.1教学目的与公安实际脱节
调查发现,许多公安院校的武术散打教学教官之前为从事体育工作的教师或运动员,缺少公安基层实战的经验,他们所学专业知识与公安院校的教学内容大体相同,他们往往先入为主,以训练散打运动员的方法进行教学,而忽略公安院校散打教学应结合实战的教学目的,导致教学目标与实际脱节。
2.2教学方法与公安院校的要求不协调
武术散打运动员训练教学往往是按部就班地一步步来,就像建房子一样,先打基础,再一步步加大难度,配合上高强度的训练,从而达到全面掌握的目的。这种教学方法可以使学生牢固掌握散打的基础和技巧,但是对于公安院校的学生来说,显然不符合实际。首先公安院校教学任务重,不可能使用过多时间来训练武术散打,另外,公安院校的散打教学应注重实战,传授的不是单纯的武术散打专业知识,散打教学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在与敌对抗中灵活运用散打技术和战术,为警务工作打好基础。
3 公安院校武术散打教学方法改进思路
新时期,公安工作形势对公安院校武术散打教学提出新要求,公安院校的武术散打教学应改变陈旧的教学方法,从实际出发,提高教学内容的实用性。
3.1根据对象制定方案
在实战中,警务人员往往会遇到各种不同的处境。公安院校在进行武术散打训练时需要结合实际,对实战中可能遇到的处境进行模拟训练,并针对各种可能面对的情形设计合理的方案,以提高学生的实战能力。现实生活中,警察可能会面临各种危险的处境,保持冷静并配合科学的方法才能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从而保障社会的稳定,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3.2根据环境制定方案
警务人员在实战中面临的环境是各种各样的,很多案件发生在野外等恶劣的环境下,这就需要公安院校在进行散打训练时从实际出发,不仅仅在训练场进行训练,应结合各种复杂及可能遇到的环境进行模拟训练,甚至可以进行街头的或野外的实战演习,从而锻炼警务人员的在各种环境下作战能力。
3.3制敌才是关键
在武术散打比赛中,有很多规则限制了选手,目的是为了比赛的公平性和选手的安全。然而在警务人员与罪犯的斗争中,迅速制服罪犯才是关键。因此,对于那些顽固的罪犯,可以适度采用攻击要害的方法来达到一招制敌的目的。这样不仅可以快速制服罪犯,而且可以保障自身安全。因为在与罪犯的搏斗中,罪犯很有可能会做出强烈的反抗并造成警务人员受伤。大量实践表明,在抓捕时,采取攻击罪犯要害的方法十分有效,往往常常可以达到一招制敌的目的。
3.4提升实战持久力
在实战中,一旦没有一招制敌就很有可能与罪犯产生持久的拉锯战。所以,这对平时的武术散打训练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制服敌人,又要具备持久作战的能力,为实战做准备。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从平时的训练做起,增强身体素质,加强体能训练,从而提高持久作战的耐力,以应对实战中可能遇到的持久战。另外,因为罪犯常常在夜间活跃,所以掌握夜间作战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3.5加强学员心理素质
从以往的经验看来,对于抓捕罪犯,不仅需要过强的身体素质和一定的武术散打能力,还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在与罪犯的对抗中,罪犯常常会虚张声势,给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这时候如果不能顶住压力,冷静的面对罪犯的话,就极可能无法成功抓捕罪犯,甚至被其伤害到自身。所以,警务人员需要培养自己的抗压能力,另外,还需要具有一定分析犯罪分子心理的能力,以在实战中洞察犯罪分子的心理,一旦找到突破点,就可以从此出发,打破犯罪分子的心理防线,从而为抓捕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3.6掌握实用技术
对于武术散打比赛来说,要想赢得比赛,必须完全掌握散打各种技巧以及比赛战术才有可能,而这往往需要多年刻苦的训练才能达到,显然这对于一般公安院校的学生来说并不实际。因为公安院校本身的教学任务就比较重,不可能分配过多时间来进行武术散打训练,另外院校学生本身的身体素质也比不上专业运动员,所以不可能要求学生在短时间内完全掌握武术散打各项技巧。因此,在武术散打的教学过程中应有侧重点,实战性强的动作应加练习。另外,还可以根据学生的特长就行有针对性的练习,使学生迅速地掌握实战能力。
4 结语
公安院校应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的教学方案,对教学时间和内容进行合理分配并对训练做出调整,根据对象来制定处理方案,对于不同环境进行合理调整,争取一招制敌,提升实战持久力,加强学生心理素质,冲破罪犯的心理防线,熟练掌握各项实用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安院校武术散打教学发挥重要作用,提高警务人员抓捕罪犯的能力,同时也为警务人员的安全作保障,为社会安定和谐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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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云旺.散打课程对公安专业学生心理健康影响的研究[J].闽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2):105-108.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5)08(b)-0190-02
作者简介:①程云旺(1962,8—),男,福建福清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警察体育与警务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