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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

2015-12-01本刊评论员

当代贵州 2015年14期
关键词:党纪管党党规

本刊评论员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

本刊评论员

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查办大案要案“硬”,日常监督执纪“软”,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

这种倾向有其存在的客观性。“打虎拍蝇”是社会热点和焦点,群众通常据此评说执政风纪。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委和纪委部门,如果这样的思想苗头占了上风,说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尚不到位,对纪委的定位和职能认识还有偏差。

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治党。纪律是要针对大多数的,将“老虎苍蝇”绳之于法固然有震慑作用,但严肃党规党纪,抓“小节”,管住大多数才是治本之策。如果多数党员都“脱管”,不把纪律当回事,只有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其结果必然是整体上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全是抓贪官。”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如果眼中只盯着线索和案件,忽视对党员和领导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这既是错把法律当尺子,也是错误的政绩观。这样做,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会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造成“破窗效应”。

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不可逾越的底线。纪委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要理直气壮、名正言顺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才不会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这也是纪委回归“原教旨”的清晰路径。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王岐山同志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两年多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成效明显,全党动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使“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以及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艰巨任务,纪委需要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不该干的事交出去,把该干的事担当起来。中央纪委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都不只是名称的改变,而是职能定位的深化,有实实在在的内涵。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并不抵牾。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国法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仅仅做到不违法远远不够,还要严格遵守党纪。有的行为,群众可以做,但党员绝对不能做。把纪律挺在前面,多在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的“小节”上下工夫,防止小错酿大祸,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执笔:顾海凇 责任编辑/奚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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