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促进公正司法努力推进法治武汉建设
2015-12-01胡捷龚雪
■文/胡捷 龚雪
运用法治思维促进公正司法努力推进法治武汉建设
■文/胡捷 龚雪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执法者,司法公正是灵魂,是我们的最高执法价值。我们应当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这一中心,坚持以保证司法公正为最高价值,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突出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一要针对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违法关押、体罚虐待、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坚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二要进一步把规范司法行为要求制度化、项目化、措施化,狠抓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区视频监控、“强制物理隔离”等倒逼机制,健全规范司法的现代信息技术防控体系,以司法办案信息化倒逼司法规范化。三要完善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进一步解决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推进司法和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一要转变工作模式,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是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重点完善提请介入、引导侦查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通过及时介入有针对性地引导侦查人员收集、补充证据,更加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从整体上提高案件质量。二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庭审中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重视庭前准备,掌握庭审主动,善于抓住关键、运用技巧从容应对庭审变化,当好诉讼参与者的“主角”。要密切关注证人、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稳定证供,努力实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三要善于发挥参与庭审、全程监督的优势,着力监督纠正错误裁判,着力发现、核实、纠正审判活动中的诉讼违法行为,维护刑事审判公平公正。四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加强检察环节证据审查复核工作,依法监督纠正取证程序违法问题,依法监督补正瑕疵证据,坚持有罪则诉,疑罪从无,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坚决防止事实、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造成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现象。
三、努力适应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要求,规范司法管理和监督
坚持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规范司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一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作用、健全基本办案单元、规范优化办案审批、强化执法办案责任。在主要业务部门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主办检察官进出机制,探索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二要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决不允许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个案,确保依法办案。三要加强内部各执法环节的监督制约,各业务部门紧扣司法办案流程节点、岗位风险点进行相互制约,确保规范司法合力不断提升,加强和改进巡视、检务督察、案件评查等工作,坚持在深度上不留死角,在力度上铁心硬手,在密度上严督细查,确保各项铁规禁令落到实处。四要健全“全面管理、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司法和监督工作管理模式,健全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网上流程监控,对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办案活动进行跟踪监督,增强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
四、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和舆论宣传,努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们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一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加快案件程序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使司法办案在公开、自信中赢得社会的公信和权威。二要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严格把握诉访分离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能够及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彻底解决群众信访渠道不畅的问题。三要加强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建设,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和评价司法办案的有效途径。四要完善涉检舆情收集、分析和导控联动机制,把握好新闻传播规律和司法规律的平衡点,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事件,要及时有效发声,努力塑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竭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规范司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一要始终把提升司法能力作为硬任务来抓,持续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的先导,细化司法办案标准,严密司法办案流程,规范司法办案环节,紧贴司法办案实践开展全方位、广角度、多层级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司法办案工作的能力。二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始终把改进司法作风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持续整治“四风”,加强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伦理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将“廉洁执法”理念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司法不规范的问题,真正使干警自觉不越红线、不逾规矩。三要严肃司法纪律,做到司法办案过程中时刻牢记、严格遵守、绝不突破,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随意变通、规避纪律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