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调整部分机构职能强化网络安全管理
2015-12-01
互联网天地 2015年7期
7月10日,《中央编办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职责和机构调整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各司局的名称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的相关职责和机构主要涉及网络、通信领域。通知显示,调整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宽带发展等。
具体的机构调整方案是,将原信息化推进司和原信息安全协调司承担的生产和制造系统信息安全和信息化职责与软件服务业司的职责进行整合,并将软件服务业司更名为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将电信管理局更名为信息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拟订市场准入、监管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等。与此前电信管理局的职责相比,信息通信管理局的职责主要是增加了对互联网行业的管理,包括承担移动互联网及智能终端的管理,拟订网络有关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管理政策,规范信息通信服务市场;拟订网络架构与运行管理、互联互通与结算政策并监督执行等。
将通信保障局更名为网络安全管理局。与原来的通信保障局相比,网络安全管理局的职责更多。新增职责主要涉及互联网安全,包括制定互联网安全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建立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督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等。
将通信发展司更名为信息通信发展司。与此前通信发展司主要负责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监督管理通信建设市场和拟订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等相比,更名后的信息通信发展司增加了承担信息通信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信息通道建设相关工作。
此外,装备工业司、中小企业司、安全生产司的职责和名称也有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