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面发展视域中的体育与学校体育
2015-11-29沙金,高鹏
沙 金,高 鹏
(1.沈阳体育学院,辽宁 沈阳 110102;2.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084)
◀体育教育训练学
论全面发展视域中的体育与学校体育
沙 金1,高 鹏2
(1.沈阳体育学院,辽宁 沈阳 110102;2.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084)
体育是个人身心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国现代语境中的“体育”可被分别界定为“作为教育目的范畴的‘体育’”“作为活动形式范畴的‘体育’”以及“作为课程类型范畴的‘体育’”3个层次的内容。学校体育具有教育性、基础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它是“作为活动形式范畴的‘体育’”在学校情境中的具体表征。在学校体育中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既是理论思考的必然,也是实践发展的需要。
全面发展;体育;学校体育;强体育心
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身体是受教育者多方面发展的物质前提。只有拥有了强健的体魄、坚韧的意志品质,他们才能更好地完成学业、求得发展,并为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做出贡献。而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本质任务正是在于增强个人身体素质,改善和提高个人的身体机能,促进个人的成长与发育,从而为受教育者其他各育的发展奠定基础。正如毛泽东在1917年的《体育之研究》中写道:“体育一道,配德育与智育,而德智皆寄于体,无体是无德智也。”“体强壮而后学问道德之进修勇而收效远。”“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也。”[1]
经过数代人的努力,到目前为止,我国在体育竞技领域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然而,竞赛成绩之强只是成为“体育强国”的条件之一,要想真正实现“体育强国”的目标,我国就有必要将体育事业发展的重心由以“夺标”为诉求的竞技体育转到以“育人”为诉求的全民体育上来,从增强每一位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体质入手,扎扎实实地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改善现阶段青少年的体质状况。
1 体育:推动个体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1.1 “体育”称谓的历史沿革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学校体育与体育构成了一对天然的“下属关系”:体育是学校体育的上位概念,而学校体育则是体育的具体表征。因此,澄清学校体育的相关概念、探究学校体育价值,就首先须对“体育之名”给予分析。
“体育”一词并不属于我国的原生性词汇,“日本人用汉字‘体育’对译英语的Physical Education,我国又从日本把这词语请回来”[2]。英语的“Physical Education”可以直译为“对身体进行的教育”,它将体育视为一种学校教育活动,而国内对“体育”二字的早期使用也验证了这一点。如1904年的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在提到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时便说:“保全身体之健旺,体育发达基地。”由此,在“Physical Education”理念的主导下,我国的“体育”一词曾长期对应着学校教育活动中的“身体养育”和“军事体操”,如王国维《教育学》一书中的“体育”便是指对受教育者对身体的养护,他以“卫生”作为实现“体育”目标的主要途径,指出“增进其身体之生活,必由卫生”,“卫生虽为体育之主要方便,然欲奏其功,不可无节制”[3]。而在蔡元培《对于新教育之意见》所提出的“军国民教育”则为当时流行于西欧各国的军事体操,即马克思所言的“体操学校和军事操练所传授的东西”,他指出“军国民主义者,筋骨也”[4],“今经科学发明,人之智慧学术,皆由人之脑质运用之力而出。故脑力胜则智力富,身体弱则脑力衰,新教育之所以注意运动实基于此”[4]。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竞技运动的蓬勃发展,“体育”一词的含义又逐渐发生了拓展,人们不仅在继续沿用着“Physical Education”的原有含义,更将“Elite Sport”“Mass Sport”“Sport Culture”囊括其中。体育”已成为一个具备多重含义的“概念群”,它所包含的内容远远超出了单纯的“身体教育”。如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便对“体育”给出两种不同的解释:一是“以发展体力、增强体质为主要任务的教育,通过参加各项运动来实现”;一是“指体育运动”[5]。受此影响,针对原有“Physical Education”已无法穷尽人们对“体育”概念外延认知的局限,有学者主张采用英语中的“Sport”或“Sports”对译“体育”一词,并认为“Sport(s)”是一种顺应现代潮流的扩大的体育观,它不仅指向“身体教育”,也囊括了诸如体育文化、军事体育、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概念。但又有很多学者争锋相对地指出“Sport(s)”实际偏重于“竞技体育”的层面,将“Sport(s)”与“体育”相等同,难免会使人在观念上过多地关注功利性的“争先夺标”,而淡忘体育本身所具备的“育人”功能。
作为人类自我意识对客观外在事物的认知和描述,“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固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态”[6],对它的界定总是需要随客观事物属性的变化而变化,与客观事物体现出动态的一致性。在笔者看来,理论界对“体育”概念诠释的多元化和长期争论实际反映了体育活动本身正在走向丰富,以“Sport”来对译现代语境下的“体育”虽不能像“Physical Education”那样清晰显示“教育”之意味,但却可以有效防止“Physical Education”语义表达的局限性,全面揭示当代“体育”的新意蕴与新内容,因此,尽管“Physical Education”和“Sport”各有优长,但“Sport”却更为贴切地反映了现时“体育之名”。
1.2 “体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的地位
在我国,马克思主义个人全面发展学说是整个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础,而体育则是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构成要素而提出的,因此,在确定“Sport”指称现代意义上的“体育”一词后,我们还需要结合全面发展教育的具体语境对体育的特定内涵进行分析。
全面发展教育是以全面发展理论为基础而创建的,马恩将其视之为消灭旧分工和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一个要素”。马克思在1866年《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中明确提出:“我们把教育理解为以下三件事:第一,智育;第二:体育……。第三:技术教育。”[7]照这段话的表义,全面发展教育似乎只包括智育、体育、技术教育3个并列的组成部分,而德育、美育则不在其中。但实际上,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个人的片面发展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造就“一种全新的人”,一种“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即能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8],也就是“全面发展的人”。在马克思的相关论述中,全面发展更多地是指个人劳动能力的发展,而劳动能力则可以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9]。所以,个人全面发展的实质在于智力与体力的统一、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结合,而以此为价值诉求的全面发展教育便要针对包括德、智、体在内的人身心的各个方面施以影响,因此,马克思在《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中所指出的3种教育形式其实只是全面发展教育的主要而非全部内容。
我国教育理论界惯于沿用苏联经验,将全面发展教育划分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5个组成部分,并认为它们处于同一层级的并列关系,但若依循全面发展理论进行分析便可发现其中存在些许瑕疵。在马克思那里,全面发展是个体“身”“心”两方面的一体化发展,循着这样的思路,全面发展教育就可首先划分为针对身体和针对内心的两方面的教育内容。在“五育”中,体育专以个体身体素质的提高为其主要目标,故可以划入针对身体教育的一方,而德育、智育、美育专以个体内心世界的丰富为其主要主要目标,故可以划入针对内心教育的一方,至于劳动技术教育,其中既有育体的成分也有育心的内容,是受教育者身心素质在现代生产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也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内容,故可以将其视为身体教育和内心教育相融合的一种有效途径。按照此种划分方式,若将德育、智育、美育共同构成的专以个人内心世界为对象的教育称之为“心育”,那么,“体育”实际直接与“心育”、劳动技术教育相对应,而德育、智育、美育则构成了“心育”的下属概念,它们并非像传统“五育”论中所设想的那样与体育形成并列关系。
体育是心育、劳动技术教育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从体育与心育的关系看,肢体的活动势必会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发育,这不仅为受教育者内化知识提供了直接的物质保障,又使受教育者能够在学习之余调节心情,从而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此为体育之于智育的积极作用;通过长时间的体育活动,可以培养受教育者勇敢、顽强、进取的精神以及良好的纪律感、责任感、荣誉感,使他们在身体发展的同时形成高尚的道德素养和坚强的意志品质,此为体育之于德育的积极作用;体育可以塑造受教育者健美的体态,使人体得到均衡、充分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受教育者形成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此为体育之于美育的积极作用。从体育与劳动技术教育的关系看,体育对受教育者身体素质的增强、对受教育者手脚灵活程度的提高必然有助于他们娴熟地掌握现代生产技能。因此,体育对个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和整体性的影响,而全面发展教育的实施必须依存于体育。
1.3 “体育”概念的分层解读
“体育”的词义是非常丰富的,当谈及“体育”时,它可以是竞赛层面的体育,也可以是课程层面的体育,甚至还可以是休闲活动层面的体育。给出一个涵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体育活动的“体育”概念不仅在技术操作上存在困难,也容易走入以偏概全的误区,为此,我们不妨分层次地去解读“体育”。结合“体育”词义在近些年的拓展及其于全面发展教育中的特殊地位,我国现代语境中的“体育”可被界定为以下3个层面的内容:
1)作为教育目的范畴的“体育”(Sport object)。由于我国的教育目的是以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其理论依据,所以,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我国对教育目的的表述存在一定差异,但“体育”并同“心育”“劳动技术教育”都始终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目的“体育”可以被理解为“育体”,即教育需要完成对受教育者“身体的养育”“身体素质的提高”以及“运动能力的增强”,代表了社会主义教育于个人身体方面的预期和质量标准,如毛泽东在1956年曾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等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
2)作为活动形式范畴的“体育”(Sport activities)。这一层面的“体育”便是平日所说的“体育活动”,它包含的内容很多,按照系统化和专业化程度,主要可以分为大众体育、学校体育、军事体育、竞技体育4个方面。作为活动形式的“体育”不仅是“育体”目的的主要实现途径,也兼具“育德”“育智”“育美”的内在功能,它是全部体育活动的总和和泛称,可以将其简单地界定为“个体以身体为基本手段,以身体保健或体质增强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有目的、有意识的社会文化活动”。
3)作为课程类型范畴的“体育”(Sport curriculum)。这一层面的“体育”便是在学校中广泛开设的“体育课”,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体育教学、完成体育目标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较之大众体育更强的组织性、规范性、系统性,以及较之竞技体育偏弱的专业性、竞赛性,作为课程类型的“体育”是“学校教育”的独有样态,可以将其界定为“在学校教育过程中,体育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生传授普及性的体育知识和体育技能的课程类型,是学校体育的主要表现方式和实施途径”。
需特别指出的是,与体育相类似,德育、智育、美育既可被视为“心育”总目标之下的3种具体教育目标,也可被视为3种不同的教育活动形式。首先,在教育目标层面,体育、心育、劳动技术教育各有其意蕴和指向,分属不同的目标领域。另外,在教育活动层面,尽管体育活动、德育活动、美育活动有不同的名称、目标(如育体、育德、育美)及实施载体(体育课、思想品德课、艺术课),但体育、心育、劳动技术教育作为人全面发展目标的一部分却在以上任何一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中都应有所体现。换言之,在现实发生的教育活动中,确实可以依循每种活动的直接目标或外在形式将其划分为体育活动、德育活动、美育活动,但却并不存在专以体育为目标的体育工作者,也不存在专以德育或美育为目标的德育工作者、美育工作者。作为目标层面的“体育”“心育”“劳动技术教育”不能在某一种的教育活动中就得到充分实现,因此,从事不同类型教育活动的教师要尽快走出“‘X育活动’便是只为实现‘X育’目标的教育活动”的误区,自觉树立起“全方位教育”的观念,主动对学生身心的各个方面施加影响。
2 学校体育:学校实现“体育”目标的载体
学校体育是体育运动形式和学校教育目的相结合的产物,其中既包含着体育的项目、方法和标准,也包含着学校教育的目标、形式和诉求,所以,学校体育是“体育的学校化”和“学校教育的体育化”,它与体育、学校教育都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如果依照“属加种差”的定义方式来看,“体育”标明学校体育的“属”,它使学校体育与一般的非体育类的实践活动区分开来,而“学校”则标明学校体育的“种差”,它使“学校体育”与其他的体育实践活动(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区分开来。
通过上文中对“体育”概念的分层次界定,笔者其实已经厘清了学校体育的“属”,接下来需要探讨的便是学校体育之于其他体育实践活动的“种差属性”,即辨识出学校体育作为一种体育活动的“个性特征”,综合来看,现代学校体育主要具备以下4个方面的特性:
1)教育性。学校体育是在学校中开展的一种体育活动类型,它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育目标”实现的前提基础和重要途径。不同于竞技体育的强体夺标,也不同于大众体育的养体休闲,虽然也经常采用游戏、比赛等手段,但学校体育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育体”的形式增强学生体质、陶冶学生情操,以实现学生知情意行的全面协调发展,而非“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竞技精神。由此可见,学校体育“发于体”,而“归于育”,强体仅是它的直接目标和外在表现形式,培育“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它内在的价值诉求。
2)基础性。学校体育的基础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学校体育对国民体育的基础性。学校体育是整个体育事业的基石,它关乎到国家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和大众体育的普及。虽然学校体育只进行最基本的身体训练,但对受教育者身体素质和体育技能的提高却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这就为多数人在离开学校后从事休闲健身性质的大众体育和为少数人继续从事较高层次的竞技体育与军事体育做好了身体和技能上的准备。其次,学校体育对个人体育的基础性。体育是影响人体发育最积极的因素,通过学校体育,学生会习得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并促进身体各项机能的开发,这不仅为受教育者一生的健康打下了坚实基础,也有助于受教育者终身体育能力的形成。
3)整体性。竞技体育将身体视为手段,以争先夺标为最终目的,强调运动训练的专业化、竞技化,在追求身体某一方面或某一器官机能不断强化的同时时常以身心的片面发展为代价。学校体育则以受教育者身体素质的提高为直接目的,强调锻炼方法普及性、趣味性,虽在运动强度上远弱于竞技体育,但对身体各项机能的锻炼却更为全面和均衡。此外,学校体育还将人视作一个整体,注重身心发展的一致性,在“育体”之余更辅之以知识、道德、美感等层面的教育,从而使各育之间相得益彰,兼收“体育”与“心育”之目标,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和谐发展,“故教育上之体育,于营养之外,更有精神之限制……使身体自然发达,不可不与精神上之动作相应,要之,教育学上所谓体育,期生理的完全,又助心理的完全之谓也”[3]。
4)系统性。学校体育是在学校教育环境中,以身体运动为主要手段,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全面影响,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它是现代制度化教育的构成要素。为了实现国家的教育方针目的,学校体育设置有专门的体育教师队伍和完整的课程内容,并配有严格的评价和管理体制,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教育教学规律和国家政策法规。因此,较之灵活、分散、多元的大众体育,学校体育在目标确立上具有强烈的国家导向性,在实施形式上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在手段选择上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是一个结构完备的“身体教育”系统。
以上便是学校体育的“种差特性”。结合学校体育这些特点以及“活动形式范畴”层面的体育概念,我们可将学校体育看做是在学校教育环境中,为增强受教育者(主要为中小学生和大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受教育者身心协调发展,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和体育锻炼标准,根据学生身体的成长发育水平,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体育运动的方法、形式,以帮助受教育者掌握体育锻炼的知识技能,养成从事体育锻炼的习惯而开展的教育活动。它与学校德育、智育、美育等共同构成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是作为活动形式范畴的“体育”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具体映现,也是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基本途径,具体形式有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学校体育竞赛和课余体育训练。
3 对当前我国学校体育的整体反思
学校体育是开展其他体育活动的基础,也是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途径,然而,受主智主义、功利主义教育倾向的影响,学校体育的现实状况却不容乐观:1)学校体育整体地位的边缘化。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教师、学生、家长都没有认识到体育对人身心协调发展的价值,往往将其置于“副科”的位置上,对很多学校而言,体育甚至成为可有可无的“鸡肋”课程。学生学习压力大、课业负担重,他们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学习应付考试升学的“主要科目”,身体长期得不到活动和锻炼,虽然营养条件得到了大幅改善,但体质状况却呈现大幅下降,这就造成了学生身心的片面发展、畸形发展。2)学校体育实施过程的功利化。一方面,学校体育的“竞技倾向”严重。学校体育具有一定的竞技性,但它与竞技体育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由于“育人”目标的长效性和潜隐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评价的实际内容往往简化为所培养学生的升学率、达标率、考试成绩、比赛成绩等一系列量化指标。受此影响,很多学校都忽视了学校体育“强体育心”的整体性目标,为获得理想的竞赛成绩和较高的学校声誉,便在学生群体中有意识选择一些“好苗子”过早开展专项体育训练,这不仅弱化了学校体育的教育性、基础性,也割裂学生身体各项机能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学校体育“应试倾向”严重。由于中学体育考试和高考“体育加分”政策的存在,很多学生都将体育看作短期内提升成绩的捷径,平时一心专研“题海战术”,对体育活动不闻不问,考试前却针对体育考试的项目大搞突击训练,这不仅会消解学校体育对人身心全面发展的积极效用,更有可能在临阵磨枪的高强度训练中造成对身体的伤害。
学校体育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既有内部各种关系的影响,也有外部诸多社会因素的作用:外部社会因素通过干扰和控制学校内部关系而造成学校体育问题的产生,学校内部关系通过接受和顺应造成学校体育问题的深化。学校体育是全面发展教育在学校中的现实样态,在学校体育中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既是理论的应然之思,也是实践的实然之需。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学生的总体性影响,学校体育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以下3项原则:1)注重身体全面和谐发展。作为“体育活动”在学校教育情境中的特殊实践模式,学校体育以身体教育为本质任务,强调将身体视作一个由诸多器官紧密联系而成的有机系统,所以,学校体育应关注的便不是学生某种专项技能的强化和提高,而是学生整个身体的均衡、协调发展。当然,在学校体育存在一定程度的竞技性,在其中适当引入一些竞技项目更是有助于提高体育活动的吸引力,但决不能以竞技代替教育,使学校成为选拔运动员的工具。2)注重身心的全面和谐发展。学校体育的本质任务在于“强身健体”,价值旨归在于“养心育人”。学生的发展是身心的一体化发展,没有脱离生理的心理,也没有脱离心理的生理,人的身体总是与内心世界处于相互影响的状态之中。诚如上文所言,学校体育不是只为实现体育目标的教育活动,我们应走出“体育”名称的限制,避免“作为活动形式范畴的‘体育’”与整体教育目标的分离,在学校体育中确保德育、智育、美育、体育目标的共同完成,对学生自觉施加全面影响,淡化功利主义教育倾向对体育的冲击,充分实现学校体育的教育功能。3)坚持体育的全体发展和个别提高。学校体育是针对全体学生的教育活动形式,而不像竞技体育那样专以培养精英化的体育人才为目标,所以,学校体育在目标上应促进全体教育对象的共同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先天遗传因素的不同,学生个体间的身体素质和运动天赋又有很大区别,学校体育在实施中又需做到“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全体发展要求学校体育兼顾大多数学生的兴趣和能力,开发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育课程。同时,学校体育要照顾到个别差异,从个体的主客观条件出发,在方法选择、运动强度、评价尺度上做到个性化,使每一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1]毛泽东早期文稿[C].长沙:湖南出版社,1990:66-67.
[2]韩丹.“体育”就是“身体教育”——谈“身体教育”术语和概念[J].体育与科学,2005(5):8-12.
[3]王国维.教育学[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
[4]蔡元培教育名篇[C].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7,68.
[5]现代汉语词典[M].修订版.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241.
[6]金岳霖.形式逻辑[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8.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1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218.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23.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90.
责任编辑:刘红霞
Sport and School Sport in the Perspective of Integrated Development
SHA Jin1,GAO Peng2
(1.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 110102,Liaoning,China;2.Beijing Sport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China)
Sport is the important condition for individual integrated development.“Sports”in Chinesemodern context can be separately defined as three level:“‘sports’as educational purposes”,“‘sports’as one activity type”and“‘sports’as one course type”.School sport should be educational,basic,holistic and systematic,which is the concrete features of“the‘sports’as one activity type”in school context.The implementing of the conceptof integrated development is notonly the necessity of theoretical consideration,but also the need of practical development.
integrated development;sport;school sport;physical enhancing and mental cultivation
G807.01
A
1004-0560(2015)02-0107-05
2015-01-10;
2015-02-24
辽宁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项目批准号:W2014236)。
沙 金(1976—),男,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