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上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问题
2015-11-29
当代贵州 2015年17期
日前,贵州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党建责任落实机制,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的机关工委把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作为考核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支部(总支)书记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动态考核和年度考核、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考核结果同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挂钩的“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机制。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建责任的考评结果,报同级党委,同时抄送党委组织部门。与此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抓机关党建工作不力,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总支)书记,明确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机关工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对敷衍塞责,履职严重不到位,致使不正之风蔓延,腐败案件多发、群发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