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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中国最后的狩猎部落”敖鲁古雅鄂温克族发展的调研报告

2015-11-29呼伦贝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孟松林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鄂温克族古雅鄂温克

◇ 文/呼伦贝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孟松林

呼伦贝尔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是全区18个少数民族乡之一,也是全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经济发展的亮点。近年来,在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立了发展民族经济、传承民族文化、改善猎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发展思路,在政策和资金上不断争取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传承、社会和谐,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敖鲁古雅鄂温克族历史与现状

敖鲁古雅鄂温克族是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之一,也是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之一,被称为“中国最后的狩猎部落”。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现有290人,饲养着我国仅有的1200余头驯鹿,具有人口较小性、驯鹿唯一性、文化独特性、影响国际性等特点,备受各界关注,是呼伦贝尔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的世界级文化品牌。

敖鲁古雅鄂温克族300多年前从贝加尔湖附近勒拿河一带的俄罗克屯迁到额尔古纳河流域,多年来始终在大兴安岭游猎,过着放养驯鹿、居无定所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1957年鄂温克猎民在奇乾建乡定居;1965年当地党委政府将35户鄂温克猎民迁至敖鲁古雅定居建政,自此鄂温克猎民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定居生活。2003年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十万人口以下小少民族一次性脱贫政策的扶持下,党委政府又对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搬迁至现在的根河市区附近新址。全乡行政区划面积由搬迁前的1096平方公里增加到1767.2平方公里,总人口由搬迁前的498人增加到现在的1561人,民族乡基础设施、宜居环境大大提高,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掀开了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发展新的篇章,逐步缩小了与其他民族的差距,实现了同步迈进小康社会的目标。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发展成果已经成为新时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一个典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努力改善猎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两级党委政府先后投入资金4000万元,实施了博物馆、猎民住房改造、旅游宾馆等9项工程,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猎民自主开办了家庭游,人均收入从改革开放之初的79元提高到2013年的7200元,增长了近百倍。二是注重教育、文化投入。积极开展民族学生助学活动,根河市财政每年为每个敖鲁古雅鄂温克族学生提供132元助学金,中考对敖鲁古雅鄂温克族学生不设分数线,确保他们都能接受到基础教育,每年寒暑假期间举办民族语言培训班,聘请专职语言老师讲授鄂温克语,并积极鼓励所有猎民子女利用假期到猎民点与猎民进行语言和生活交流,使他们将来能够成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的生力军。积极开展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族工艺、民族体育等多种形式活动,把民族文化引进校园、引入课堂,为保护、繁荣、传承我国唯一的“使鹿部落”民族文化培养后备人才。三是努力为猎民解决实际问题。整体移民后,根河市先后为58名大龄无房鄂温克族青年解决了住房问题;解决了26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每月300元交通补贴问题;为5个猎民点安装了太阳能照明设备、地面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并定期为他们发放日常生产生活用品;购买了一辆吉普车,解决了猎民上山难的问题;对山下猎民民居进行了集中改造,猎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006年的50平方米提高到目前的88平方米;将62户、200多名猎民全部纳入城镇低保,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二)大力扶持驯鹿产业发展。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是我国唯一以使用驯鹿和狩猎为主要生产生活方式的民族,是狩猎文化、驯鹿文化和部落文化的代表,是我国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驯鹿是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的标志和民族符号,如果驯鹿减少或消失,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文化就会加快消亡。要想传承民族文化,就必须扩大驯鹿种群。多年来由于驯鹿近亲繁殖,导致种群品种退化、发展缓慢,目前仅有1200余头,集中在山上5个猎民点放养。为了保护和改善驯鹿生存环境,壮大驯鹿种群,根河市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制定了《驯鹿保护实施条例》,从根本上实现对驯鹿资源的保护。2008年投入资金100万元,设立了驯鹿补助专项资金、改良资金和文化传承资金,聘请芬兰专家为驯鹿种群诊断,积极运作驯鹿引种繁育,发展壮大敖鲁古雅驯鹿种群。制定出台了《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驯鹿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先后争取资金600万元,专项用于驯鹿种群改良。同时与根河森工公司合作,积极争取从国外引进300头驯鹿。2014年,驯鹿产仔达到227头。同时,高端谋划定位,围绕驯鹿产品全力打造“敖鲁古雅”品牌,2008年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的5个猎民点正式以“敖鲁古雅部落”名义加入了国际驯鹿养殖者协会,进一步扩大了国际交流与协作,增强民族自信心。2013年7月以“人驯鹿自然——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第五届世界驯鹿养殖者大会在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成功举办,来自挪威、芬兰等9个国家20个地区的200多名国际友人来华参加了会议,标志着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驯鹿产业正式与国际接轨,我国也因此正式成为北极理事会永久观察员国,使敖鲁古雅使鹿文化融入了世界。

(三)加强对民族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敖鲁古雅使鹿鄂温克民族文化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瑰宝。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党委政府先后投入资金650万元对敖鲁古雅鄂温克驯鹿文化博物馆进行了改扩建,新建面积2000平方米。投入资金50万元收集和保护相关文物,目前博物馆馆藏文物达到250余件。先后编写出版了《使鹿部情韵歌曲集》、《中国最后的狩猎部落》等书籍。通过积极争取,将“驯鹿文化”、“桦树皮手工制作技艺”和“萨满舞”纳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另有9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位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猎民被确定为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10年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成功入选第一批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被命名为“驯鹿文化之乡”和“桦树皮文化之乡”。精心打造了《敖鲁古雅》舞台剧,在自治区“草原文化节”展演和北京保利剧院商业演出获得巨大成功,2011年受邀代表中国参加了在智利举办的第四届国际民间艺术节,荣获了“特别贡献奖”等多项国际荣誉,培育和展示了独具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名片。同时,为了使驯鹿文化融入世界,正在积极筹建泛北极圈国家使鹿文化展馆。

(四)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自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整体搬迁后,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两级党委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推动猎民生产生活及驯鹿饲养得到了极大改善和有力保障。聘请芬兰贝利公司为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策划了《敖鲁古雅旅游区开发总体规划》,先后投入资金1亿元对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进行整体改造,现已取得国家3A级景区认证。2011年在呼伦贝尔市率先实现了“景区托管”,2013年投资990万元,新建了游客中心、停车场和水冲式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完善了景区景点标识牌、观光指导图标等设施。同时积极打造景区与猎民点一体化销售模式和“中国冷极”、“中国圣诞老人出发地”等品牌形象,并在首届中国冷极节期间邀请了芬兰圣诞老人,打造了冷极冰雪酒店、冷极村民俗体验等活动项目。2014年8月根河市与呼伦贝尔市旅游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规划打造敖鲁古雅景区,包括敖鲁古雅国家4A级景区建设、圣诞园、驯鹿园等合作项目,通过合作将实现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四季旅游均衡发展,猎民也将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五)加大中长期政策扶持力度。为加快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各项事业发展,立足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实际,2014年根河市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为鄂温克族猎民描绘美好蓝图,《实施意见》坚持政策向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支持,项目向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集中,财力向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倾斜,多措并举全面促进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共18条,就发展规划修订完善、加快文化旅游发展、保护发展好驯鹿种群,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加强敖鲁古雅鄂温克族干部队伍建设六大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

三、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近年来,虽然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仍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民族经济发展缓慢。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猎民历史上就以狩猎和放养驯鹿为生,生产生活方式比较单一,搬迁后猎民放下猎枪,失去了唯一的生产工具,减少了狩猎收入,特别是实施禁猎以后,猎民收入锐减。而且猎民既没有得到转产方面提供的耕地、草场等政策扶持,也没有享受禁猎相应补贴,使猎民很难适应转变生产方式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其他如鹿产品加工、家庭旅游、特色养殖等产业都刚刚起步,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同时,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现有基础设施还无法适应日益发展的旅游业需要。二是文化传承存在困难。由于尚未制定敖鲁古雅鄂温克族文化相应的保护措施和鼓励机制,民俗文化的传承没有得到很好延续,现在的敖鲁古雅鄂温克族青年普遍受现代文化的影响,对本民族的文化失去兴趣,已经很少有人会讲敖鲁古雅鄂温克语,其语言面临消亡的危险;另外,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传统手工艺制作、传统艺术缺乏挖掘和整理的专业人才,如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也有濒临失传的危险。三是部分鄂温克族猎民生活困难。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猎民长期逐鹿而居的生产生活方式,经济来源单一,在放下猎枪后失去了唯一的生产工具,而且饲养驯鹿头数相对比较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猎民接触外界的机会不断增多,年轻人怕吃苦不愿意上山放鹿,同时目前驯鹿产业的多种经营开发还不完善,导致部分猎民收入渠道狭窄,生活十分困苦,部分无劳动能力和年长的鄂温克族猎民只能依靠低保来维持生活。四是驯鹿种群面临消失的危险。驯鹿种群由于长期封闭发展、近亲繁殖,并受到狼熊等动物的侵害,由于饲养驯鹿极其艰苦,经济回报又很低,上山放养驯鹿的猎民逐渐减少,种群数量发展缓慢甚至出现萎缩的趋势。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必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一是实施对口帮扶政策扶持。作为远离鄂温克族聚居区的一支独具文化特点的人口较少民族,自身发展能力较弱,应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帮助和扶持,将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列为对口帮扶地区,享受与其他地区少数民族同等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二是争取猎民享受护林员工资待遇。1957年,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猎民实行定居之后,狩猎仍为主业,在狩猎的同时,猎民还承担着护林防火重任,每个猎民即是猎民又是护林员。从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现有档案中可以查到的文史资料记载,1960年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25名男性猎民享受每月18元的“护林补贴”,从1980年开始增加到每人每月36元。2003年由于移民搬迁,有关部门认为鄂温克族猎民不再上山狩猎,无法从事护林员相关工作,2004年随即将“护林补贴”停发。实际上,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猎民长期在森林中生活,已经与森林建立了不可分割的血脉联系,再加上驯鹿不能圈养,仍有很大一部分猎民在山上过着放养驯鹿的山林生活。放养驯鹿的同时义务当着护林员,不计报酬的为延续民族文化和保护大兴安岭森林默默的做着贡献。过去猎民狩猎每年至少有一至二万元的收入,发下猎枪后失去了收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基于这种实际情况,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应将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猎民防火和管护工作纳入“天保工程”范畴;同时将猎民全部纳入到大兴安岭林管局全民职工行列,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三是科学划定驯鹿保护区。驯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猎民一直承担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养殖与繁育任务,但一般放养驯鹿地点属于林地范围,每年猎民要通过大兴安岭林管局审批用地,并只允许在规定范围内放养,因驯鹿放养问题猎民与林管局管护人员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对此建议划出一定范围的林地建立驯鹿保护区,这将对壮大驯鹿种群,增加驯鹿数量起到积极的作用。四是支持建设猎民点旅游景区。随着敖鲁古雅鄂温克族狩猎部落知名度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游客慕名而来探寻神秘的狩猎部落,但目前猎民点基础设施难以满足游客需求,同时由于猎民点都位于密林深处,建设基础设施必须经所在林管局审批。对此建议林地双方加强沟通协调,在猎民点建设必要的住宿、餐饮和娱乐等基础设施。五是给予驯鹿适当的补贴政策。饲养驯鹿由于条件艰苦、收益不高,鄂温克族年轻人对上山放养驯鹿没有积极性,势必对保护中国唯一驯鹿种群,传承驯鹿文化产生不利影响。建议参照惠农惠牧政策,为猎民发放驯鹿补贴。以设立饲养驯鹿补助基金、驯鹿救灾补助金、驯鹿种群改良经费等方式,加大对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驯鹿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积极引导鼓励鄂温克族年轻人坚持上山饲养驯鹿,对保护、壮大中国唯一的驯鹿种群,传承民族文化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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