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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关”通知引发股票抛空案

2015-11-28东方明

检察风云 2015年23期
关键词:王云五财政部

东方明

1949年8月21日,《大公报》刊文称:“十九日上午,有某匿名之人从南京乘夜车抵沪,下车后不洗面不吃东西,匆匆赶到某熟悉证券号,一个上午向市场抛售3000万股永纱(永安纱厂),照昨天股票惨跌的行市计算,此人大约可获利四五千亿元。”这则消息见报后,股票大跌,酿成了规模巨大的股灾。蒋介石闻报,焦急之下,以“中华民国总统府”的名义下达紧急命令,限期七日侦破这次历史罕见的“股票投机抛空案”……

记者拒透新闻稿件消息来源

监察院院长于右任遵照蒋介石的指令,于8月26日下达了“宪机字第五六七五号通知”,指令监察委员唐鸿烈、孙玉琳赴沪调查,“八月廿一日上海大公报所载某一匿名人士,于十九日乘京(此指国民政府首都南京,下同)沪夜车至沪,向证券市场抛售永纱股票三千万股,牟利四五千亿一案”。

唐、孙于8月27日晨抵达上海后,即往《大公报》报馆,造访该报经理李子宽,要求提供8月21日那篇新闻稿的消息来源。李子宽称《大公报》一向奉行“不党、不私、不盲(不盲从)”的办报原则,向不参与党派之争,严格恪守“新闻报道自由,保护消息来源”的宗旨,再三拒绝透露该新闻稿件的消息来源。最后,唐鸿烈、孙玉琳无奈之下,只好提出直接约见采写该稿的《大公报》记者季崇威。李子宽答应把二委员的要求转告季崇威。当晚,唐鸿烈、孙玉琳与季崇威會面。“二委员晓以大义,怎奈季记者坚称该消息来源系友人提供,其真实情形不得而知,且拒绝提供该友人姓名等情况”,“经再三究询,季仍未将此一报道之线索与事实相告。至此,委员等乃知欲从刊载此消息之大公报馆及其记者处获知该项消息之确实来源已不可能”,只好放弃这一打算,与季握手而别。

根据于右任的指示,唐、孙在沪的工作应接受“上海经济管制区”的督导。与此同时,蒋经国已经以“上海经济管制区副督导员”的名义召集上海市金融管理局局长林崇墉、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长张师、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汪长虹等,以及监察院参事范体仁、财政部参事周德伟,坐等唐鸿烈、孙玉琳带回线索后研究如何采取行动。哪知唐、孙跟季崇威谈话竟是一无所获,空手而归。蒋经国便征询在座各负责人的意见。在座人员中不乏调查案子的高手,当下对案情进行了冷静分析后,“认为此一投机行为,可能在证券交易所场内或场外发生,同时以三千万股数目之巨大,势必化整为零,分别在若干经纪场所一一抛出,而每一经纪人抛出之数额,可能为二三百万股左右。”

根据这个推断,与会人员制定了以下调查方案:一、整个上海市合法登记的证券交易商共有237家,通过核查各家涉案当天交易报表,可以发现哪几家交易额在300万股以上的,一一列出。然后,由市金融管理局、市警察局、警司分派稽查人员,分成八个特别稽查组,同时出发,突然袭击,分别检查这些交易人的全部账目及其支付收兑款项等全部情况,作为进一步分析案情的判断依据。二、依据整理和分析之资料及所获情报,切实侦查有关经纪人有无场外交易数额和关系人等。三、就稽查场内交易账目及场外交易所得之可疑之线索,即请由上海市警察局依法传讯,走到这一步时,相信离查明本案真相也就不远了。

“隐名士”落网

8月28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工商部派驻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理员王螯堂、沈云龙共同主持,领着一班行家里手着手对全市237名持有合法证券交易人资格的交易商在8月17日至8月19日三天内所经手的交易数额进行统计、核查。调查结果是:“查得卖出永纱股票数额在三百万股及有场外交易嫌疑之经纪人计22户。”唐鸿烈、孙玉琳由此作出判断:线索,就在这22户证券交易人中间。

于是,随即布置对这22户证券交易人进行缜密严查,其中持第190号证券交易员执照的林乐耕承认有场外交易行为,他在8月19日买进237号经纪人杜维屏(系杜月笙之子)永纱股票1600万股。9月2日上午,唐鸿烈、孙玉琳指令上海市警察局传讯“鸿兴证券号”老板杜维屏。杜供称:8月19日上午9时许,有客户李伯勤偕女子两人共同抛出永纱股票空股600万股(后查明实系抛出750万股),那两个女子分别以“兰记”、“淑记”开户。成交后,杜维屏听李伯勤对“鸿兴号”其他人说,已经事先获得内部消息,经济金融形势即将发生重大变化,所以一早就来抛空股,挣点钱钞日后好贴补家用。所谓“抛空股”,在民国时的上海股市全名叫做“抛空股股票”,也就是现在的“期货做空”。当时上海股票市场的规定是操作者不需要实际持有股票,只要缴纳10%保证金就能交易。杜据此信息,随即借林乐耕之手抛出1600万股永纱空股。

唐鸿烈、孙玉琳当即指令警方拘传李伯勤及那两个抛空股的女子。当天,那个8月18日用“兰记”户名在“鸿兴证券号”开户的二女之一李国兰被捕。当时报纸对此女的介绍文字如下:“陶启明之妻李国兰,系一极精明干练而懂得生意经之女子。伊现年三十二岁,曾受高中教育,手中颇有积蓄,经常以‘跑单帮’之姿态,往来于香港台湾上海之间。现居上海,专事经营股票生意。”

陶启明又是何许人呢?——“现年三十岁,较其妻李国兰尚小两岁。原籍常州,生长上海,毕业于私立东吴大学,持有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曾留校服务一时期;继则在台湾高雄法院任地院推事(按:民国实行推事审案制,推事即审案法官)。王云五任财政部长后,由东吴老友人徐百齐(现任财政部主任秘书)推荐,来京任财政部秘书兼任资料室副主任,为时不及两月,阶级亦未叙定。”

据李国兰供述,丈夫陶启明曾在8月18日晚上突然从南京来沪,回家住了一夜,于19日晚搭乘夜班火车返回南京。陶启明回家后曾告诉她财政部已经决定,将于近日公布全国所有银行、钱庄、证券交易所一律停止营业若干天的消息。李国兰得此消息后,猜测国家可能要对金融政策进行大的改变,就想赶在这一变故发生之前抓紧时机做一笔股票生意。于是,她就连夜去约上女友杨淑瑶,去找自己的哥哥李伯勤商量。当下三人就议定由李伯勤明天带着她们去找熟识的“鸿兴证券号”抛售空股。8月19日上午9点多,李氏兄妹和杨淑瑶就一起去了“鸿兴”,靠着李伯勤和杜维屏的关系,只花了低于股价10%的保证金,就轻而易举地抛售空股750万股。当时用了两个新开账户,一个是以李国兰名字中的“兰”字的“兰记”,另一个是以杨淑瑶名字中的“淑”字的“淑记”。

财政部长王云五接到上海来电后,随即指派财政部人事处长吴兴周持公文及陶启明的照片前往首都警察厅直接找黄珍吾厅长接洽,“请即派员缉捕该犯”。中午11时半,刑警总队长郑浩铭驱车前往财政部,得知陶启明已经从外面返回财政部宿舍午睡。这时,警察厅长黄珍吾也赶到财政部会晤王云五部长,郑浩铭便趋前向黄珍吾禀明情况请示如何处理。黄珍吾问王云五如何操作为好。王云五即亲草一函:“本部秘书陶启明,据报十九日曾抛售大量永纱股票,该员泄漏公务机密,嫌疑重大。身为公务人员,竟有如此不法行为,实堪痛恨,特请贵厅予以逮捕,依法究办。此致首都警察厅。王云五 九月二日”黄珍吾随即在王云五函旁空白处批注:“交刑警总队郑总队长速办。黄珍吾 九月二日”。

郑浩铭接受使命后,担心陶启明逃跑、自杀或者毁灭罪证,当下就决定单枪匹马亲自只身去拘拿陶启明。郑浩铭急急赶往财政部宿舍,将正在午休的陶启明叫到门外,掏出王云五的公函:“老兄可一阅。”陶启明看罢公函,微叹一口气,俯首无语,乖乖就擒。

“燈光审讯法”

刑警为对付陶启明,动用了当时最新的科技产品:美国进口的录音机、测谎仪,以及特制的灯具(所谓的“灯光审讯法”)。可是,陶启明仅仅承认他在8月17日去过上海,次日返京(南京),以及曾向妻子透露过近日银行、钱庄和证券交易所将“封关”停业数日,并未指使过妻子李国兰抛售永纱空股,但他不肯供出他是怎么知道“封关”信息的。

于是,只有继续加大审讯力度。就这样,刑警从9月2日中午陶启明被捕后开始,一直审到9月5日下午,中间不让睡觉。陶启明在这种状态下,竟然硬撑了70多个小时。轮流审讯的刑警倒给折腾得哈欠连连,疲惫不堪。直到9月5日晚上,陶启明方才吐口招供,承认“封关”信息来自财政部主任秘书徐百齐。据陶启明招供:8月17日,他在财政部办公大楼楼梯上遇到徐百齐,徐百齐对他说起“封关”之事,他正好要回上海去探望患病的母亲,当晚回沪后就跟妻子李国兰说起了此事。陶8月17日由京赴沪的飞机票系其老友中国石油公司南京营业部主任徐壮怀购买,徐从陶口中得知“封关”消息后,对陶说如果尊夫人这两天做股票生意的话,最好能叫上其妻杨淑瑶。这就是李国兰8月18日去“鸿兴证券号”抛售永纱空股时还有一个“淑记”账户的原因。

陶启明招供后,首都警察厅长黄珍吾立刻签发了逮捕徐百齐的手令。郑浩铭总队长率刑警于9月5日晚上11点30分抵达财政部宿舍楼将徐逮捕。徐百齐被捕后,供认了一应犯案事实:9月17日上午,王云五部长、徐柏圃次长将其召去,说要商量起草一份全国各银行、钱庄和证券交易所暂停营业的“封关”通知,王、徐二长官商量,由徐百齐据情起草文件。因事关重大,王云五、徐柏圃根据保密规定未言及“封关”的具体日期,指示徐百齐留空格。约11时,徐百齐完成文稿经王云五签准后持稿出门欲送打字室打印。在楼梯上,正好遇到陶启明,两人停下来说了几句话,徐百齐告诉陶启明他刚从王部长办公室出来,起草了一个“封关”文件什么的。当时,陶启明并未就此打听什么,也没要求看那份文稿。但是,两人曾经说到过一个事后被认为很关键的话题:民国以来,政府从未下达过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金融机构“封关令”,这次下达此令不知意味着什么。陶启明、徐百齐于金融市场都是外行,两人面对着这个问题还真的不知如何判断。而陶启明正好向徐百齐请假说要回上海去探望患病的母亲,于是,徐百齐就叮嘱陶回沪后去会见一个人,把这个问题向那人请教,相信对方是能够据此作出判断的。这个人,就是前文说到过的徐百齐、陶启明都在其主持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的律师袁仰安。

陶启明抵达上海后,即去找袁仰安。袁仰安不炒股,也不做其他金融投机,只做代理诉讼事务。所以,他对这个重大信息并不热心。两人谈了一阵后,就分手了。不过,即使如此,袁仰安随后也吃了些苦头。9月6日,首都警察厅刑警赴沪,将袁仰安拘捕后于7日押解南京。该案有两名案犯未曾捕得,李国兰之兄李伯勤和中国石油公司南京营业部主任徐壮怀。

因李氏兄妹及杨淑瑶率先投机抛空股票、继而杜维屏跟进而引发的上海股票市场大跌之势,经《中央日报》连续报道传播案情及侦查消息引起了社会影响,以及蒋经国在上海接连出手取缔了15家地下钱庄,跌势终于得到了遏制。9月8日,《中央日报》刊登了《沪市场风平浪静》的报道。

故意泄露变“粗心闯祸”

至此,监察院对“股票投机抛空案”的调查宣告结束,监察院长于佑任发表谈话,主张“重办陶(启明)案”;承办案件的监委唐鸿烈、孙玉琳也提出应“依法提案纠举财政部长王云五责任”。9月9日,唐、孙两监委开始起草调查书。9月18日,监察院在《中央日报》全文刊登《陶案调查报告书》。

与此同时,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开始讯问徐百齐、陶启明等涉案人犯,起草起诉书。根据最初打算,国民政府是准备对该案进行大张旗鼓的严办,已在报上放出风声宣称“沪案(指李国兰、杜维屏等)、京案(陶启明、徐百齐等)将一并由首都地院审理”,可是,这当儿已取保候审的杜维屏之父杜月笙突然打了一发横炮,他以上海市参议长的身份在一次公开会议上向蒋经国检举孔祥熙宋蔼龄之子孔令侃的“扬子公司”有“严重违法行为”。孔令侃闻言后企图凭着亲戚关系向蒋经国通融,给蒋打电话请其在国际饭店吃饭,遭到蒋的断然拒绝。孔令侃意识到事态不妙,随即急赴南京向其父母求援。宋蔼龄便通过其妹宋美龄向蒋介石施加影响,蒋介石遂向蒋经国指令“轻办”。

这个口子一开,原定把李国兰、杜维屏等案犯押解南京与陶启明、徐百齐等一起审判的打算就改变了,变成李国兰、杜维屏等的案件由江苏地方法院第二分院即上海法院审理;陶启明、徐百齐、袁仰安案件在首都地方法院审理。9月15日、9月22日,江苏地方法院第二分院在沪公开审理杜维屏、林乐耕、李国兰、杨淑瑶在市场上大肆抛售永纱空股案,由沈天保担任审判长,梅尔和、方祥海担任推事。9月28日,法庭作出宣判如下:李国兰、杜维屏、林乐耕、杨淑瑶以“交易所市价未计税及空头买卖”之罪名分别判处十个月、八个月、八个月、七个月。

上海方面如此审判,首都地方法院自是“心里有数”。9月30日,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决定以“未涉案”的名义释放袁仰安。10月1日,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向地方法院提起公诉。10月12日,首都地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陶启明、徐百齐案件。陶启明、徐百齐当庭翻供,声称在刑警总队的招供是在“精神恍惚状态下所作出,于真实情况有误”。陶启明和徐百齐找到了为自己辩护的事实:陶8月18日与徐在财政部大楼楼梯上相遇,徐向陶透露“封关”消息以及让陶赴沪询问袁仰安之情节,发生于陶开口向徐请假要求当天下班后赴沪探望患病母亲之后。也就是说,两人在楼梯上相遇时,陶启明先开口向徐百齐告假,徐表示准许,然后,再谈“封关”一事的。如此,案情就变成两人并无故意商议由陶启明赴沪透露“封关”机密企图谋利的情节,而只是徐百齐无意间说起“封关”,又提议让请假探母的陶启明去向袁仰安请教金融形势(而在起诉书中指控徐陶两人的事实情节是:徐百齐在8月18日中午让工役去把陶启明叫到其办公室后,两人密议由陶启明赴沪行事)。

徐百齐只承认自己是“粗心闯祸”,而不是故意泄露机密。陶启明则除了上述新内容的辩解外,还向法庭申明“并无嘱妻抛股”情节——他显然已经知晓上海方面对其妻李国兰的审判情况。

10月26日,首都地方法院再次开庭审理陶启明、徐百齐案。审判长首都地方法院刑一庭庭长徐邦治下令传财政部主任秘书办公室工役高长明、李振清到庭,询问8月18日中午徐百齐是否让他们去叫陶启明去其办公室?“高长明、李振清均答称:‘那天徐主任秘书并没有要我们去叫陶启明。’”这段证词使地院检察处对徐陶两人“勾结图利”的指控失去了有效证据。1949年1月19日,首都地方法院宣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陶启明、徐百齐各七年徒刑。宣判后第三天,徐百齐即被保释;半月后,陶启明也被保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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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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