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支持海南光伏产业与贸易发展的思考
2015-11-28刘苏静辜振成
□刘苏静 辜振成
近年来,受欧美等主要出口市场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以下简称“双反”)措施影响,我国光伏贸易发展前景不容乐观,海南光伏产业出口2014年前三季度也下滑35.73%。为推动我国光伏这一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4年以来,国家大力支持国内光伏企业通过开辟新兴市场,加快光伏电站建设等新举措,逐步实现产业复苏。但海南光伏产业的困局依然严峻,海关应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支持海南光伏贸易发展。
海南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一)借助国家光伏产业扶持性培育规划迅速发展。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加快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7项战略性新兴产业。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规范光伏行业发展、扩大国内应用市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做了统筹部署。近年来,海南光伏产业发展取得较快进展,光伏制造业趋于完善,上游基础材料供应、中游光伏组件生产,下游光伏产品应用初步形成。截至2013年底,海南主要在海口、洋浦、东方、临高等地建成且并网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18个,装机容量达133.06MW。
(二)光伏产业发展总体上呈现波动起伏态势。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经历了快速发展、受限发展和逐步回暖三个阶段。2009—2011年是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的阶段,2011年底光伏企业数量达到近1000家,光伏组件的产能近40GW。光伏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国际化程度越来越强。但产业发展面临供需失衡、行业竞争越加激烈,特别是受欧美“双反”政策影响,2012年光伏出现了全行业亏损。为鼓励发展光伏产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2013年行业总体情况趋稳,国内光伏市场稳步扩大。2014年又因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形势发展减缓。据海关统计,2011—2013年,海南太阳能光伏组件出口分别增长178.47%、8.88%和 6.42%,2014年 1—9月出口1.65亿美元,下降35.73%。
(三)国家加快部署光伏产业为海南光伏发展提供新契机。近期,国家加快部署各地光伏电站建设,国家能源局发布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十五条举措,进一步落实光伏政策,从光伏发展规划、质量管理、并网接网服务、融资服务等方面加以落实。我国光伏产业“十二五”规划提出,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目标将从10GW提高至15GW、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目标的提高为海南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海南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一)美欧对华出口光伏产品实施“双反”,新兴市场开辟困难。2012年10月,美国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电池及组件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欧洲随后也以价格承诺的形式,限制光伏产品出口。2014年7月,世贸组织裁定美国违规,但在2014年6月和7月,美国再次启动“双反”调查,初裁决定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太阳能产品征收18.56%—35.21%的反补贴关税;对中国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33%—165.04%。美欧“双反”使得包括海南企业在内的中国光伏产品主要的出口市场再次遭遇寒流,国外主要市场如欧洲市场正在萎缩,且对我国光伏企业有“限价、限量”约束,出口价格大幅下降。此外,澳大利亚、印度也计划对我国光伏产品开展反倾销,而南美等新兴市场还在开拓中。目前海南企业出口形势严峻,出口欧洲市场的份额大幅下降,出口美国市场的份额几乎为零。
(二)光伏产业短期内还将依赖国际市场。主要出口市场出口受阻后,我国光伏企业将目光转向国内市场,但过剩产能仍未能有效消化。据统计,2013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约为26GW,国内新增装机容量仅为11GW,约为60%的产能必须转向出口,海南光伏企业情况稍好,约50%的产能在国内消化。在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光伏企业也正在积极寻求其他突破口,但打开市场还需要一段时间。
(三)光伏产业链中高附加值环节较少。光伏产业链大致可分为“硅材料提纯、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生产、组件封装”四个环节,其中硅材料提纯是产业链核心技术环节,利润也最高。一般来说,硅材料提纯毛利润可达80%,硅片生产约为25%,而太阳能电池生产和光伏组件封装利润分别为18%和5%左右,整个产业链利润呈倒三角形。我国光伏企业大多处于利润低廉的光伏组件环节,市场竞争激烈,主要硅片原料都从国外进口,且超过60%的市场都在海外,光伏产业发展不均衡。晶硅电池由于技术成熟,门槛低,建设周期短,易于形成规模经济,但作为晶硅电池主要原料的多晶硅由于生产初期投资大(1000吨需7亿元),建设周期长(2年),技术门槛高,其发展速度较难跟上晶硅电池发展的步伐。同时由于多晶硅产业受国家“双高”限制,这一政策决定了我国多晶硅依赖进口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有明显变化。据海关统计,2011—2013年我省光伏企业多晶硅硅料进口稳定增长,2013年进口量达到近年峰值,进口价格大幅下降;2014年前三季度,我省光伏企业多晶硅硅料进口出现较大降幅,进口价格稍微反弹,呈量减价增趋势。
海关支持海南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海南拥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充足的日照资源为海南发展光伏提供保障。海南光伏产业要实现真正发展,应当转变发展方式模式,建立适合产业发展的技术体系,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加大光伏产品的应用力度。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应充分发挥掌握一线数据的优势,为发展海南光伏产业提供通关便利,提出政策调整建议。
(一)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便利措施。2014年5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从“抓改革、减负担、促升级、优环境”等四方面共计20条措施支持外贸稳定发展。7月,海口海关结合海南外贸实际,研究制定《海口海关关于贯彻落实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支持海南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共计23条。海关应引导海南光伏企业用好通关作业无纸化、预约通关、税费电子支付等便利措施,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关检合作“三个一”等各项海关改革,加快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工作,适时将符合条件的海南光伏企业纳入集中汇总纳税范围,缓解光伏企业纳税负担。
(二)用好加工贸易政策。我国的多晶硅提炼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核心制造技术掌握在国外供应商手中,多晶硅仍需每年大量进口。以海南英利为例,2011—2013年,英利集团光伏产品市场份额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5.3%、7.4%和9.8%,海南英利出货量约占英利集团出货量的 14.4%、28.0%和24.6%。海南英利加工贸易进出口贸易比重约占93%。鉴于对美国、韩国和欧盟进口太阳能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后,加工贸易项下多晶硅进口激增,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暂停太阳能级加工贸易业务申请。加工贸易政策暂停,对于部分光伏企业产生一定影响,海关应进一步关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动态,关注太阳能多晶硅进口量和价格,汇总海南光伏企业需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和调整建议。
(三)充分运用光伏产业发展的海关减免税政策。海关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对鼓励项目项下进口设备的海南光伏企业的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支持海南光伏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做大做强海南光伏产业。如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13号公告》,对符合资格相关条件的科研机构或科技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该项政策有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口相关研究实验设备,通过加强研究促进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
(四)发挥海关监测预警优势。海关进出口贸易数据能较快反映对外经济的发展状况,发挥进出口数据统计优势,加强对光伏行业进出口原料、设备、成品的监测预警,通过对进出口数据的监测分析,真实反映对外贸易情况和问题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为光伏产业总体规划决策提供辅助参考;定期发布光伏行业“晴雨表”,更好地反映光伏产品的进出口状况,有利于光伏企业研究和调整发展战略和方向,引导产能合理调配,防止产能过剩。
(五)支持国家制定光伏产业准入准则。为提高光伏产业整体水平,防止地方盲目建设,建议用好制造业准入制度,逐步规范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光伏行业的整合和优化,实施行业内并购重组。截至2014年6月,工信部先后2次公布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134家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在光伏制造业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上,将获得一定程度的优先支持。针对光伏产业发展状况,海关将支持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建立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上游多晶硅提炼技术水平,逐步解决多晶硅环节的尾气循环利用、节能降耗问题。
(六)建立光伏产品检测认证体系。
根据国外发达国家经验,加快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推广公用事业项目、工业项目使用光伏产品能极大促进光伏产业发展。但光伏产品的品质必须得到有效保障,还要持续加强科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保持光伏行业的全球竞争优势。这就需要建立国家级检测机构及认证中心,制定电池、组件、原材料、光伏系统等相关强制标准,严把质量关。海关支持光伏产品检测中心建设和所需设备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在世界海关交流活动中推进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监管互认进程。
(七)推进光伏产品应用。当前国家正大力扶持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推广,根据国外发达国家经验,本国应用光伏产品会极大促进该国光伏产业发展。建议海南加快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提高光伏发电比重,这也是海南缓解“电荒”的有力举措。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居民应用光伏产品到住宅;公共设施如红绿灯、路灯等采用光伏产品提供电源;大型工业项目,在厂房顶部安装光伏设备提供电源等。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