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美于朴,藏巧于拙
——漫谈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特色与艺术价值
2015-11-28汪碧波邵阳学院422000
汪碧波 (邵阳学院 422000)
寓美于朴,藏巧于拙
——漫谈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特色与艺术价值
汪碧波 (邵阳学院 422000)
在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的湘西南地区,木偶是地方民间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从木偶的制作到舞台的设计,从材料的选择到结构的设计无不洋溢着浓郁的质朴稚拙乡土气息。它是民间酬神娱人必不可少的道具,同时也是研究湘西南地方民间民俗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文化艺术价值。
木偶;粗犷豪放;结构灵巧;民俗文化;载体
该文为本人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结题成果。项目编号:12YJA760064。
“衡阳渔鼓祁阳戏,资江南路耍把戏”。湘西南以有2500多年历史的古城宝庆(现在的邵阳市)为中心,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特别是戏曲艺术氛围非常浓厚。祁剧、花鼓戏是本地的主要剧种。也因为戏曲文化的不断发展,该地区的木偶戏艺术也随着发展壮大,“资江南路”指的是宝庆的南边,包括现在的邵阳县和隆回县的一部分地区,这些地区木偶戏的演出活动非常活跃。木偶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布袋木偶戏,也就是我孩提记忆中的“被窝戏”,也叫“扁担戏”,主要分布在邵阳县九公桥一带,也就是前面说的“资江南路”;另一种叫做杖头木偶戏,木偶均是内签子短柄木偶。分布在湘西南各县市,邵阳市的隆回、邵东、新宁、洞口、新邵等县市均有;娄底市的双峰、冷水江;怀化市的溆浦、洪江。
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地方戏曲文化活动空前繁荣,仅邵阳县的九公桥燕窝岭村就有几十副布袋木偶戏戏担。其中有刘氏家族的刘恒荣、刘恒贵、刘恒章、刘恒安、刘恒义以及向汉仁、邓宗元、康成汉等为主体的上百副戏担子。他们在农闲时各自挑着戏担游走在广西、贵州、云南及周边地区进行演出活动。
在隆回、祁阳、邵东、新宁、洞口、新邵、溆浦、冷水江、双峰等地,每个县都有数十个杖头木偶戏班。邵东的青云班和青武班、隆回的隆庆班等都是著名的老剧团。木偶戏剧团和艺人众多。1951年,邵阳市文化馆成立木偶皮影剧团、渔鼓表演队,其中木偶皮影剧团主要由来自地处湘西南的邵阳县及周边的祁阳在邵阳市演出谋生的民间艺人组成。1956年邵阳木偶皮影剧团被湖南省文化部门收编,迁往省城长沙成立了湖南省木偶皮影剧团至今。这是民间木偶戏从农村进入到城市的开始。随着木偶戏的发展壮大,.木偶雕刻和戏曲道具制作行业也盛极一时,在洞口、邵阳县、邵东和邵阳市市区就有大大小小的木偶雕刻、戏剧道具制作坊数十个,当时最有名的洞口县高沙镇王家码头的“恒春奇”戏剧帽盔手工作坊就是最为突出的,帽盔制作技艺精湛,名扬四方,产品远销省内外。除此之外,戏班的班主把雕刻制作木偶作为戏班班主的基本功来传承的。
后来经过十年的文化劫难,木偶戏曾一度销声匿迹。现在保留下来的木偶道具、唱本都是木偶艺人们冒着被批斗送命的危险保存下来的。剧团也就只有十几个戏班,其中仅10来个布袋戏木偶戏班和8-9个杖头木偶戏班。目前,木偶制作除了木偶戏班的班主外,专门制作木偶和木偶戏道具的艺人非常少,雕刻艺人为了生计也多转行或改为其它的雕刻,如竹木雕刻等。
本世纪初国家开始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湘西南的布袋戏木偶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邵东杖头木偶戏、新邵坪上杖头木偶戏、隆回西洋江杖头木偶戏等列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及十几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一、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的乡土美
任何一种民间艺术都有其产生发展的土壤环境。因此,民间艺术必是一种最接地气的文化产物。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也是如此。它的产生发展过程中必然将发生地的一切因素根据实际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凸显地方特色。而这些因素也必然是最接地气的因素,包括在地的自然地理因素、人文历史因素、宗教信仰等因素等。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凸显地方特色。从木偶制作材料的选择、木偶的雕刻手法、从木偶结构的设计等,诸方面都凸显了民间木偶艺术的乡土美。
(一)材料的灵性与质朴之美
湘西南地区盛产香樟、桐木,楠竹、杉木和桃木。香樟有香气,使其具有独一无二的驱虫防霉,防腐蚀功效。木质细密、纹理细腻,质地坚韧且轻柔,不易开裂。桐木不易劈裂、木质软,易加工,易雕刻,易染色。具有隔潮、不易虫蛀等特点。楠竹中空质轻,韧性好防潮。杉木俢直质轻,防腐防潮。这些优质材料,品质优良,质地精美,自然成为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制作演出的必选材料。
湘西南民间人们把木偶当着菩萨来崇拜的,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选择制作木偶的材料自然很有讲究的。把香樟、桐木视为具有灵气的神木,并赋予它们神秘色彩。在地人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制作神龛,祖先牌位、雕刻菩萨都必须用地方的香樟来制作。因此,人们把有神木之称的香樟作为首选选材料来制作木偶。湘西南的杖头木偶都是采用香樟雕刻的。
《说文解字》中对偶的解释:“偶,桐人也,从人禺声”。因此,古代木偶也叫桐人,在湘西南也沿袭古法,采用桐木来雕刻木偶。相对香樟而言,桐木易雕刻,木质轻,便于艺人表演。所以有不少布袋戏木偶艺人采用桐木来雕刻。邵东的李盛德老先生的布袋戏木偶都是自己用桐木雕刻而成。无论是樟木还是桐木都与民间传统的宗教信或是巫术有关。这两种材料都符合民间木偶制作各方面的要求。成为最佳选择。
湘西南多为山区,民间木偶戏艺人表演往往都要翻山越岭,走村穿寨,因此木偶艺术表演的舞台,是要可拆散便于搬运。制作时前面介绍的材料中的楠竹和杉木质轻防腐韧性好,自然成为首选。
邵东青云班的戏担和舞台都是用上好的楠竹制作的。戏担是专用箩筐,为了便于装长条状的木偶,用楠竹篾编织成长方形的箩筐,上面加一个长方形的竹编盖。舞台用36根楠竹竿一人可以轻松扛起,利用竹子的韧性设计了很巧妙的连接结构。竹竿长期通过艺人的手无数次触摸搬运,油光发亮,微泛红光,透露出浓郁的纯朴气息,把竹子自然的材质美展现出来,让观看者觉得亲切,零距离,容易置身于剧情之中,为民间木偶戏营造了良好的观赏环境。
对湘西南勤劳智慧的人们来说,香樟、桐木、楠竹、杉木这些材料是自然赐予他们的恩惠,通过他们智慧地利用,彰显出木偶艺术材料的大自然灵性质朴之美。无论是木偶制作还是表演舞台的设计,充分利用地方材料的特性,将自然灵性的材料、淳朴的村民与戏曲融为一体,没有半点矫揉造作,更贴近老百姓的现实生活。
(二)木偶形象厚重的历史文脉之美
我国戏剧中的故事无论是什么剧种,在什么地方,传统的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和神话传说的戏剧故事都是一脉相承的,都传承着故事的惩恶扬善的社会教化功能。特别是在视觉艺术表达方面,结合人物的源流背景,塑造了固定的人物表征脸谱和服饰及道具。
据相关资料记载,明末清初,绝大部分偶戏都趋向于移植地方戏曲。湘西南民间木偶的塑造也是如此。湘西南民间木偶的脸谱与服饰道具都与当地的戏剧祁剧和花鼓戏基本一致。它的脸谱与服饰具有浓烈的地方戏剧文化艺术气息,湘西南民间木偶造型和脸谱无论是布袋木偶还是杖头木偶,都与地方祁剧艺戏曲术密不可分的,而祁剧艺术的故事大部分都以历史经典故事为主,因此,戏剧中的人物形象与服饰帽盔都是遵循传统戏剧艺术的要求而塑造人物形象。大部分都是以汉、唐、宋三个朝代的经典故事为主,所以人物形象都根据故事发生朝代的服饰特征来塑造演员形象。
帽盔
木偶
湘西南民间戏剧主要是祁剧和花鼓剧为主,脸谱的造型在继承传统戏剧艺术的前提下形成了地方特色。如祁剧脸谱色彩是以红、黑、白三色为基本框架,继承了传统戏剧脸谱基色,人物塑造如:红脸关羽;黑脸包公、白脸曹操等典型人物形象;脸谱则分为红脸、黑脸、粉脸三类。除此之外,外形特征十分明显的神话故事中的角色,脸谱则以造型为主来突出角色形象。如西游记故事中的唐僧师徒的形象,封神榜中的各神仙形象:鸡嘴形象的雷震子、龙头形象的龙王等
戏剧人物脸谱则根据戏剧脸谱如红忠、白奸、黑正直等色彩体系进行塑造。服饰则根据不同朝代的服装进行改造,以达到舞台表演效果而进行艺术化处理。一般民间木偶戏班只有18身木偶像。于是,木偶表演者便将木偶的帽盔、胡须、服装等作为丰富戏曲人物角色形象的重要因素。通过帽盔、胡须、服装的不断变化来塑造许许多多不同的人物形象出场表演,来满足戏曲中木偶形象的需要。
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形象设计在传承历史文脉的基础上,不断弘扬了民族文化,突显地方民间文化特色,服务民间,丰富地方文娱生活。
(三)木偶雕刻手法的粗犷豪放之美
湘西南少有专门从事木偶雕刻的行业和艺人。因此,民间木偶雕刻的艺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从事民间神像雕刻的艺人,他们的雕刻水平较高,雕刻出来的木偶栩栩如生,惟妙惟肖,但他们缺乏对木偶戏中的人物形象的把握和对操作木偶的方便性认知,如木偶头中的许多为了方便表演和丰富表演手段的机关的制作是其弱项。另一类是木偶戏班的班主,一般一个戏班的成立主要请神像的雕刻师傅根据木偶戏的表演要求雕刻一套木偶(菩萨),而这一套木偶则可以用上好几代人;戏班班主雕刻木偶则可以弥补了神像雕刻师的不足,对木偶操作的方便性以及表演时如何丰富木偶脸部表情等方面了如指掌,有利于改进木偶的制作方法丰富木偶表演技巧,提高木偶表演的水平。一般情况下是老木偶损坏了进行修补和依葫芦画瓢复制出一个新的木偶头,虽然很难,但作为戏班班主必须要学会雕刻木偶。以邵阳布袋戏木偶制作为例。在一次考察中,邵东布袋戏传人李盛德为我演示了木偶制作的过程。选做好水分处理的梧桐树木料,锯成木段,在木段上稍绘木偶轮廓,然后大刀阔斧,寥寥数十刀,便雕刻出木偶人物的初型,然后进行细部刻画,定型后稍做打磨,根据通用脸谱上色即告完成,手法简练娴熟。这样雕刻出来的木偶显得淳朴稚拙,粗犷豪放。从现存的木偶雕刻来看,雕刻者都是依据戏剧剧情描述来进行雕刻、表现人物的形象和性格,通过表演者的审美意识和制作水平,充分发挥了木偶雕刻者的创造性。
湘西南民间木偶则展示给人们一种粗犷豪放,不拘一格的美。造型手法奔放朴拙。虽然没有精致华丽的外形,但不失民间木偶形象的质朴神韵。
(四)木偶结构设计的灵巧之美
新作的菩萨是要开光,就是菩萨的后脑勺开一个口,开光是将五谷(稻谷、大豆、油菜籽、芝麻、花生)和铜钱用红布包好放进去然后再封起来,举行一个开光仪式,就是一尊有灵气的菩萨了。木偶后脑勺挖空的做法与佛像的做法是一样的,木偶在后脑勺开孔一个是为了安装一些机关,另一个是为了减轻木偶等重量,便于表演。再其次就是赋予木偶菩萨的灵性。因此,在湘西南地区,人们把木偶直接叫做菩萨,就直接证明了这一点。
从木偶头后脑勺挖空,将眼珠子安装在弦轴上并固定起来,是眼珠子在表演的时候可以上下左右翻动;将嘴单独做成活动的可以使嘴张合,这样大大丰富了表演木偶的技法,使僵硬的木偶脸部表情变化丰富而变得灵活起来,增强了木偶戏的观赏性。杖头木偶的内部结构设计非常合理,整个偶头都凿成空的,以减轻木偶的重量,便于表演。而木偶手的部分只雕刻一双手掌,将手掌与操纵杆连接起来,有的用绳子将木偶手与木偶头连接起来,有的将木偶手直接绑在木偶的内衬衣袖上。表演者一手握住木偶头,一手抓住两根操纵杆进行表演。这种结构设计使得表演者操纵木偶表演各种动作的空间非常灵活自如。
布袋木偶则可以通过手的食指支撑起木偶头并可以拨弄木偶的眼珠子或者木偶活动的嘴唇,使木偶“活”起来。而杖头木偶则用绳子一端连接木偶活动的眼珠机关或嘴唇机关,一端做成套环套在表演者的手指上,以便表演时操控。使面无表情的木偶“活”起来。
木偶内部灵巧的结构设计,木偶头的活动眼珠子以及活动嘴唇、两根简单粗糙的木棍、两条麻绳或者是简陋的木偶内衬衣等等,这些带着民间泥土气息元素的设计,最大限度地拓展了操纵木偶表演空间。反映出民间艺人们的大智大慧,大大提高了木偶的艺术价值和观赏价值。
淳朴古拙的湘西南民间木偶造型,神态各异的木偶形象,凸显出不同人物的社会地位和性格特征,造型惟妙惟肖;雕刻手法稚拙简练,粗犷豪放,表现出湘西南民间木偶寓美于朴、藏巧于拙的艺术魅力。
二、轻便灵巧的木偶戏舞台
不管是杖头木偶戏还是布袋木偶戏,湘西南民间木偶戏演出的舞台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轻便灵活可拆装是湘西南民间木偶戏舞台设计的最突出的特征。其中的结构设计相当巧妙。木偶戏是要根据邀请上门演出的,因此,舞台必须是活动可拆装的。轻便也是必需的条件。于是,杖头木偶戏舞台就选用竹子作为搭建杖头木偶戏舞台的材料,而布袋戏的舞台则为了适应一个人外出演出而将舞台设计成小巧、轻便可折叠的舞台,便于艺人游走四方进行演出。
舞台结构设计非常巧妙,传统的杖头木偶戏舞台则由36根竹竿组装而成。它们分别是:四大金刚棍四根、天平棍四根、扯台棍二根、吊筒棍四根、花瑙棍六根、夹子棍四根、梁棍三根、间台棍一根、穿顶棍二根、撑棍二根、帽架棍三根、忙中棍一根共计三十六根。以上三十六根棍棒都有榫头、楔子或者设计了其它的连接结构,如邵东木偶剧团的舞台就是将三十六根中主要的舞台框架棍用绳子连接在一起,组装时只要将它拉开就可以形成舞台的轮廓,再用四根夹子棍将四大金刚棍撑起,舞台就基本搭建好了,这样用不了十分钟即可将舞台全部搭建好。简单易装,省时省力,既考虑到舞台的轻便易拆装,又兼顾到了木偶“表演”效果和木偶戏的神秘的宗教氛围。更增加了民间木偶戏的神秘感,
其次,杖头木偶舞台无论是架棍的结构设计还是材料的选择都透露出鲜明的乡村特色。杖头木偶戏舞台是采用湘西南资源最丰富的楠竹搭建的。轻便耐用,结构设计质朴实用,如竹编套环钩和用麻绳(或棕绳)连接竹竿的设计,透露出浓浓的乡土气息与稚拙质朴之美。
布袋戏舞台的设计更加简化布袋戏演出繁复的模式,将木偶操纵、演唱、和乐器演奏等高度集中于一个艺人来操作。结构设计难度之大是可想而知的,这高度体现老民间艺人的高超技艺和智慧。
总之,杖头木偶戏舞台和布袋戏舞台造型材料的选择与结构的设计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纯朴美。
戏台连接结构
结构件
搭建戏台
连接状态
三、湘西南民间木偶是酬神娱人必不可少的道具
从木偶的产生历史来看,木偶与宗教信仰相伴而生的,在宗教信仰十分浓厚的湘西南地区,民间木偶与宗教是密不可分的共同体。特别在梅山文化区域显得尤为突出。梅山教根植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在这里木偶都不叫木偶,而是叫菩萨。
木偶戏的表演是根据请戏主家的需要而进行的。一般主家也是有因而请,如求子嗣则唱求子戏、向菩萨许愿还愿则唱请愿戏、还愿戏、拜观音则唱观音戏等等。除病驱邪消灾求吉是木偶戏在民间民俗活动中最大的社会功能。演出的内容除了传统的戏曲剧目之外,就是自编自导的滑稽搞笑剧目。艺人们用地方方言进行演唱,来调节演出现场氛围,达到娱乐的目的,丰富了民间文化娱乐活动。这也是民间木偶戏经过十年文化劫难和现代文化娱乐的强大冲击还能勉强保存下来的社会基础。另外在湘西南梅山地区的巫术盛行。许多民间木偶剧团也会将巫术宗教信仰和木偶戏结合起来,发挥更强大的宗教作用,为木偶戏的生存拓宽了演出市场。
四、湘西南民间木偶的艺术价值
木偶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和传承发展始终伴随着浓郁的民间宗教色彩。也就是说,在民间木偶与巫术及宗教信仰是密不可分的共同体。陈世雄先生在《木偶艺术论纲》一文中指出:“在人类历史的巫术时期,原始人企图通过巫术来控制现实;巫术行为和巫术思维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曾统治着所有的人群和个体,在任何一个文化角落生效。”在将木偶以巫术思维统治人群漫长的过程中,除了将其作为巫术木偶外,更多大是将其作为艺术木偶来使用,人们赋予木偶以生命,将其拟人化,把木偶当成故事中有血有肉的角色,于是便出现了木偶艺术和木偶戏艺术,渐渐形成了人们的一种宗教信仰,相信木偶能帮助人们解决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实现自己的美好愿望,变成了对神的一种祈求,把木偶当成了菩萨来供奉和敬畏。在湘西南,木偶戏变成了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重要活动。因此,木偶作为一种载体,承载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艺术和传统民族文化。
(一)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是研究地方民间美术和民间戏曲艺术的重要实物资料
以木偶为载体,无论是木偶本身造型的雕刻艺术还是与木偶有直接关系的戏剧服饰艺术、戏剧脸谱艺术、戏剧帽盔艺术以及戏剧舞台艺术等民间艺术都是通过以木偶艺术为中心来实现传承与发展的。湘西南民间木偶本身,它在雕刻上反映了民间木雕艺术、木偶戏表演艺术、戏剧脸谱艺术、民间服饰刺绣艺术以及独具特色的舞台设计艺术的水平。一件件木偶的造型是留存着民间木偶雕刻艺人雕刻的痕迹、木偶的脸谱演绎了一个个活生生艺术人物的形象、木偶的刺绣服装让人仿佛看到了民间刺绣艺人穿针引线形象、木偶戏的舞台设计闪耀着民间艺人智慧的灵光,这都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留下的历史痕迹,因此,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是研究地方民间艺术的重要实物资料。
目连戏剧本
(二)湘西南民间木偶艺术是民族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以木偶为中心的木偶戏,是民间民风民俗以及民艺的重要载体,前文中讲到的木偶戏形成、发展的根本社会基础就是酬神娱人的民间宗教信仰和民间文化娱乐。所以,木偶戏在其演出的全部过程中,涵盖了许多民间宗教仪式和民间习俗。
从现有的资料可以看出,在杖头木偶戏演出前,需要有香主写戏(就是请木偶戏剧团演出),剧团到了演出香主家,则要按演出规矩(程序)进行:请圣——搭台——送圣勾愿——送船请圣——打义请圣——封禁请圣——扫台请圣。请圣就是要征得神圣的同意才可以搭台,搭台后便要替香主许愿或还愿,然后封禁演出,演出完后扫台。封禁请圣文很有意思:“正一冲天,风火院内岳王戏主,老郎王爷,田、□、郭、贺四大元帅,。梨园启教一派祖师。香主完(还)良愿起戏封禁之时备办祭仪,请来诸圣神前来领纳祭祀,(打筶),领得一笔收凶,此斗化为斗口大洞,养得千凶,藏得万煞(口传),叩请祖师封禁,祖师押禁,祖师镇台,祖师收起天瘟,某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瘟;再来收起天煞,某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煞,酒醉癫狂,行凶打架,杀人放火,我殃好殃,怀胎妇人,一切凶人恶煞,收进大洞;再来收起贼盗火殃,是非口舌,虫蚁鼠好(耗),在此一切邪鬼调鸡弄犬不正魔一其(起)收进大洞,洞内有井□□,日杀猪,晚杀羊,逍遥快乐,但等戏文圆满,开洞释放。洞门下了铁锁三把锁住。拜请镇台祖师,封禁祖师,押禁祖师,押禁蛮王把守,诀(口传)安存(口传)”。文中主要有请所有圣神,拜请镇台祖师,封禁祖师,押禁祖师,押禁蛮王等神将演出场所从演出开始至结束时段的所有视为不祥的东西和邪魔鬼怪(即“天煞”“ 天瘟”)收进洞内锁起来,为演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封禁后如有“酒醉癫狂,行凶打架,杀人放火,贼盗火殃,是非口舌”的行为发生,这些人就会犯“天瘟”“天煞”,将有大灾大难!这既是要求人们自觉净化演出环境,又约束了所有制造社会矛盾的潜在因素,也为人们观看演出营造了很好的氛围。同时注意对孕妇的保护,据坪上木偶剧团的刘柱国说:木偶戏演出场所是不准孕妇看戏的,其实是要求孕妇呆在家里安心养胎,以免发生意外。
文中“口传”注释是传承的密码,只有师傅口传口诀给徒弟,徒弟出师的时候才口传口诀给徒弟。所以不能以文字记载,防止旁人瞟学,这也是民间民俗文化传承的习俗。在以木偶为载体的木偶戏艺术中存在诸如此类的民风民俗行为不胜枚举,在这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
以木偶为载体的木偶艺术也是弘扬民族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平台之一。木偶戏演出的戏剧内容(剧目)。都是通过木偶戏来做载体。唱目连戏,宣扬普世价值观,弘扬孝道文化,惩恶扬善。这些民族民俗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它在丰富老百姓文娱生活、增强族群融合、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作用。
在湘西南地区,木偶既是民间木偶艺术的重要载体,也是地方民间民族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无论是木偶制作,还是木偶戏舞台的设计;无论是材料的选择还是结构的设计,都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质朴拙雅乡土美的气息。它是民间酬神娱人必不可少的道具。同时也为研究湘西南地方民间美术和民间戏曲艺术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文化艺术价值。
汪碧波(1967- )男,湖南省新宁县人,邵阳学院艺术设计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