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生活实际助你学好高中物理
2015-11-25邓淞允
邓淞允
摘要:在高中物理的学习中,如果脱离实际生活,就会使内容变的空洞,为我们的学习增加很多困难,新课标明确指出,高中物理的学习与实际必须紧密相关,必须加强与现代化科技社会发展的联系。现在很多高中生对生活中的物理常识,掌握的并不多,但我们渴望了解并把生活中的物理常识与物理课中学到的知识融汇贯通,基于此,我们必须在高中物理的学习过程中渗透更多的生活元素,让物理与生活紧密联系。
关键词:高中物理;生活常识;联系
生活离不开物理,物理又反映着生活,在高中物理课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应从熟悉的生活常识出发,将物理与生活紧密联系,让生活真真切切融汇进我们的学习过程,促使我们学以致用,,将理论知识用到实际生活中去,从而体会到物理在我们身边,感受到物理课程学习的乐趣。
一 将熟悉的生活例子带入物理课程的学习
高中物理课程的学习是抽象的,而我们生活中很多物理常识确是实际的,具体的。如果我们将熟悉的与实际亲密联系的生活例子与课堂上物理学习相结合,这样就能激发我们对物理知识的学习热情,很容易接受这些抽象的概念,就能在学习过程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我们在高二物理课学过的《电荷 库仑定律》这章时,老师就给我们举例说;在冬天晚上,我们上床睡觉脱掉身上穿的毛衣的时候,总会发出啪啪啪的声音,还伴随这电火花的产生;还有女同学用梳子梳头时,头发会随着梳子而飘动;这些生动和紧密联系生活的常识就很容易让我们对课程产生兴趣并对这节课的内容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还比如我们高中物理必修课时学的 《摩擦力》这章时,老师就先让我们做了个小游戏,课前老师准备了一杯装满肥皂水的杯子,在班上抽出柔弱的女生和一个很壮硕的男生,先让女生用个手指头捏这杯子,把杯子提起来,女生很容易就把杯子提起来了,然后让壮硕男生把手伸入杯子的中肥皂水中浸泡过后,再用两只手指头把杯子提起来,结果壮硕的男生使出全身力气也没有把杯子提起来。这一生动而形象的游戏,让班上的同学们很容易就理解了摩擦力的产生了原因,从而为我们这节课的学习做了很好的铺垫。
二 以我们亲身的生活经验来理解物理概念
物理知识是从我们生活中大量的物理现象和过程中抽象出来的,反应了生活中事物发生的本质特征,对于我们高中生来说,我们在平时生活中积累了大量的生活常识和经验,但我们却不知道这些生活中的常识是怎样发生的熟视无睹,如果我们将这些生活中的常识进行分析,归纳,从而发现这些常识中的物理现象,将这些现象与物理概念相结合,就会使我们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激发对物理知识的学习热情。在学习力学概念时,我们身边就有很多与课本有关的生活常识,比如:我们在足球上踢足球,我们要怎样使劲才能把球踢的更远。又比如,我们学习力的参考系这章时,我们可以把平时乘车的经验带入学习过程中去,这样很容易理解物理课本中的知识。
三 通过熟悉的生活现象来理解物理规律
物理规律使人类对世界认识过程中形成的,它来源于生活,最终也会走向生活。在物理规律的学习中,我们应走向生活,用生活中实际问题来理解物理规律,这样才能让原本抽象化的物理知识实际化,才能让我们更好的理解,更好的学习。如在 《波的衍射》的学习过程中,如果我们单纯的根据课本上的内容来学习,就会感到很抽象,很难以理解,但我们可以这样想:波长就好比人的两条腿,腿长的人遇到障碍物时就很容易跨过,而腿短的人遇到相同的障碍物就会难以逾越,而要想通过障碍物,我们要么增加高度,穿上更高的鞋,或者直接把障碍物搬走。以这些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来辅助我们理解物规律,这样我们就会更容易理解这些物理现象。
四 让物理走向生活
物理来源于生活,最终也会服务与生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对把所学的物理知识,应用到生活中去,尝试中用我们学过的物理知识去理解生活中发生的物理现象,让自己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学习物理是有用的,从而提高我们运用所学物理知识去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学习《功 功率》这章内容时,如过不理解功和功率究竟是什么,这时我们可以和同桌举这样的例子:你和同桌两人同时到一楼没人提一桶水到教室,你们用的时间不一样,但做的功确实一样的,都把一桶水搬到了教室,只是用的时间不同,功率不同。运用我们所学的物理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但能让我们高中生更好地理解书本中的物理知识,而且还能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学习物理对现实生活的帮助和运用,从而更好的学习物理,提高成绩。
结语:物理来源于生活又应用于生活,在高中物理的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让物理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利用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物理现象来激发我们对物理课的学习热情,使学习过程充满着生命活力,从而提高我们的物理成绩。
[参考文献]
[1] 孔锴. 当代教育新理念 [M] . 北京 出版社 ,2005
[2] 陈宝山.紧密联系生活的高中物理教学实践[M].内蒙古师范大学,2003.
[3] 陆睿.让生活走近高中物理课堂[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