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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聚焦:公私樓宇 紛爭不斷的士專車 喜憂參半

2015-11-24

澳门月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問題社會澳門

金秋送爽,丹桂飄香,澳門的十月是在莊嚴的國慶升旗禮和熱鬧非凡的國慶萬人跑中開始的。十月的澳門是熱鬧的,黃金假期,遊客紛至沓來,讓所有人都欣喜萬分,月尾新的賭場開幕,更是讓眾人對今年最後幾個月的經濟有了新的期盼。利好的念想之中,始終摻雜著居民的惶惶不安,回收業的罷工、土地的爭議、經屋放榜的憂愁、專車的突然闖入和最終關於月票取消的爭執,終究在這個十月,隨著突然降溫的天氣,日漸冷淡下去了。

罷市結束,諸多問題須反思

10月2日,環保物料回收商會宣佈,即日起恢復回收廢品,結束長達近一周的“罷市”行動。商會負責人稱,連日與政府會面溝通,以及經傳媒廣泛報導,達到表達業界訴求目的,並對連日行動對大眾帶來的不便致歉。議員麥瑞權不鼓勵罷工,但回收等環保產業確須支援,批評政府對環保產業、回收業關注不足。為何無政策扶持環保產業?政府必須反思。區錦新表示,隨著人口增加,垃圾、可回收物增多,回收業可發展成產業,但礙於無場地,無法發展,政府應給予臨時場地去適當支援,讓業界“用住先”。

追求環保、永續發展是全球大勢所趨,但本澳在各項環保議題上,講多過做,環保工作總是流於宣傳口號,垃圾分類、廚餘回收、膠袋征費等實質工作空談多年無果,堆填區亦超負荷,要等內地搭救。環保物料回收商會控訴政府漠視業界面對的困難,多年來無視業界訴求,9月26日起宣佈無限期罷市,市面回收店拉閘關門,停收廢品。消息釋出,引發社會各界、輿論的高度關注。立法議員施家倫認為,業界罷市敲響警鐘。曾接到業界求助,反映鋪租貴、環保物料價格低、缺乏地方放置已處理的物料,生存空間不足,但政府從來沒有推出支援措施,形容是任由業界“自生自滅”。聚賢同心協會指政府缺長遠政策回收物料迴圈,需適當扶持保發展。澳門環保學生聯會倡免稅助場地免息貸款換設備。民署諮委、澳門環保建築協會、澳門廢品再生物料回收處理中心等機構、團體,均表達冀政府支援回收業的一致意見。罷市進入第三天,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應罷市事件,強調政府會盡一切努力與回收業界溝通,並研究扶持業界的措施,亦會參考鄰近地區的做法,支援回收業的發展。

回收業罷工六天,未致垃圾圍城,但所引發的許多深層次的問題,不能不引起我們深思。租金貴幾乎是一個不能解決的問題。澳門土地資源匱乏,回收業把回收物收集處理後運送出口迴圈再做,高增值部分不在澳門進行,不能像台灣般發展成賺錢的產業,面對近年瘋狂颷升的地產市場以及回收品的出口價格下跌,經營困難可想而知。加上回收業需要空間存放機器、回收品及中間產物等,並要考慮避免回收品及過程的二次污染,存放空間自然又成為另一個難題。事實上,政府在土地空間問題上,可以做的工作非常有限。直接撥地涉及本澳最寶貴資源的重新分配問題,又要考慮近年本澳經常出現的鄰避效應,甚至市民本身亦不視回收行為為一種個人的權利義務,試問如何支持政府撥地予回收業界?或者支持在住宅附近開設回收店鋪?

與台灣的廢物再造業形成完整產業鏈不同,澳門的回收業只以家庭式經營為主,回收廢品的過程較為零碎,回收品經過分類、包裝、儲倉後,運到澳門以外地方迴圈再用,無法享受再造業的經濟成果。因此,如果澳門回收業不能以整個產業鏈的市場機制來調節行業的供求關係,政府就必須要有所作為。更要反思用錢將垃圾丟到外地處理,是否是應對之道,與負責任的作法?所以,儘快瞭解業界的實際狀況,對經營困難的業者和前線工人施以緊急援助,完善和加快實施環保政策的相關項目如成立回收基金、膠袋征費、垃圾及廚餘分類等。另外亦應趁機教育市民妥善處理可回收之廢棄物,否則回收業再罷市,只是時間問題,早前回收品堆積的情景也只是“垃圾圍城”的預演!這邊回收業轟轟烈烈,那邊豪宅又起非議。

海一居又成烏龍

徹查真相保障私權

海一居土地使用權將於年底到期,消息傳出後,近三千戶小業主頓感徬徨,畢竟真金白銀購入樓花,每戶首期動輒二、三百萬元,倘若政府不續期,業權便化為烏有。有小業主直指政府在新《土地法》去年生效時,竟未關注到問題,認為政府責無旁貸。事件亦敲響社會關注其他將近到期的土地問題,市場估計尚有三、四個樓花項目將於明年到期,連同海一居,涉及約五千戶。

位處黑沙環填海區的海一居土地於九○年發出批租批示,批租限期至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當時的土地用途為住宅、商業及工業用地。2006年的批示將海一居地段修改為住宅用地,成了現時的保利達及海名居,依據新《土地法》,倘批出土地在有效期內未完成工程項目,政府即收回該批出土地。顯然,海一居便是屬於這類“收回”情況。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而該專案因涉及3000戶“准業主”的利益,若處理不慎必然會引起連續反應。

一幅25年前批出去的用地,即使在2006年全部改為住宅用途,在發展商啟動項目之後,也有充足的籌建時間,何至於拖到現時連地基都未完工?就法律層面,若一切依法行事,到期即收回土地,餘下的就是發展商和小業主之間依樓花合約解決。因發展商未按法例要求完成專案,錯在自己,政府不用費神。然而,事情並不那麼簡單,發展商有一堆理由指因當局審批圖則緩慢、對提交的環評報告過份審慎,令工程延誤,將責任一下子推到政府身上。不過,議員關翠杏6日指海一居所在土地未按政府城規模式設計十八幢樓宇,因此政府才需要發展商解釋並提交環評報告,最終擾攘三年。發展商不時提出政府拖延審批,其實發展商責無旁貸。

也有部分業界及相關議員一口咬定,禍起新、舊法不銜接,地產界更是借保障小業主權益之勢出擊,要求修法的聲音此起彼伏。2日,議員李靜儀在記者會上強調,絕不認同以單一個案推動修法。新、舊《土地法》都不允許臨時批給土地續期,旨在遏止發展商囤地,若因某一個案亂修法,恐動搖法律核心原則。於筆者看來,事件再次暴露了一種慣性思維,一出問題,不少人首先想到的是法律有錯,在他們眼裡,總是把利益當成法律的試金石,把法律當成可以任意拿捏的麵團,甚至雙重標準,要政府收回閒置地,就要求嚴厲依法執法;當涉及利益時,就要求修法,其置法律尊嚴於何境地?當然,任何法律未必至臻完善,但若一個地區的法律一出臺就有硬傷,或者遇到問題就眾口歸咎法律有錯,則是這個社會有點不正常了。

眼看土地使用期限將至,政府及發展商尚未有解決方案,6日,逾百名海一居樓花小業主到政府總部遞信,希望約見當局,瞭解政府將如何處理海一居的土地批給問題,以及如何保障小業主的合法權益。且連日來多次嘗試聯繫海一居相關負責人,但對方一直避而不見。10日,逾百名小業主集結門外叫喊,要求與保利達集團董事局主席柯為湘見面,解釋及交代事件。小業主哀於這輩子積蓄都投放進去買樓,哽咽質疑為何發展商明知道年底土地利用期屆滿,仍承諾2018年可以交樓?有的上月才購得海一居單位,繳納印花稅時,從未聽見行政部門提醒過土地批給到期風險,早知土地租期年底到期,怎會買?業主質疑當局是否發揮監管樓花責任。對此,工務局土地管理廳長羅曉靖回應,行政長官已指示三司聯手研究快到期土地的問題,重點是保障小業主權益和維持社會穩定。坊間認為,重新批地、再訂溢價金是較好及快捷的方法。

誠然,保障一眾業主的重大權益是應有之義,也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依歸所在,關鍵在於如何尋求合理的解決之道,使這種權益保障得以實現,並且合乎法理情。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海一居樓花事件須厘清法律責任,即誰來擔責,錯在哪裡?筆者從該土地的批出時間上看,如以1990年的樓價來說,恐對開發商沒有吸引力,這樣,開發商拿到土地批給合同後,並未及時進行開發,而是囤地等待時機。而現在本澳的房價肯定是1990年的100倍或以上,顯然海一居的開發商是看准現在的高樓價,並推出海一居樓花的。但是,海一居在市場推出樓花是否公開披露該專案土地有效期限嗎?如海一居的開發商銷售樓花未披露上述資訊,當屬違約。至於政府有關部門監管有無漏洞,政府有關部門明知海一居土地使用期即將屆滿,為何不制止呢?看來,土地閒置或囤地成為開發商的暴利之道,應該說其根源在政府。私宅市場還未解決,而屬於政府的經濟房屋卻也牽掛著全澳居民敏感的神經線。

有人歡喜有人愁,

不知經屋何時有

二○一三期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5日抽籤,坊間再次聚焦房屋問題。是次申請可供分配單位有1900個,是“經屋法”修訂後首次實行“先抽籤後審查”的分配程式。據房屋局透露,這次逾四萬份申請中,初審後有38800多份獲接納,3800多份被取消資格。隨著6日抽籤結果在房屋局停車場內張貼名單公佈,“你排第幾?”這見面問詢,便幾成大眾茶餘飯後的話題。可惜名額有限,逾四萬人爭千九個單位,僅得廿二分一機會中簽,預料不少申請者失望告終,繼續“望樓興歎”。

對此議員何潤生早有意料,但指排在前列的申請者亦不可太早開心,因千九個單位中,三房一廳僅158個,兩房一廳888個,一房廳854個,即排序在1046以內才有機會揀選兩房以上單位,即1046以後的以老弱傷殘為業主的核心家團只能面臨“是否啃一房廳雞肋”的選擇,若放棄又不知待到何時重新開隊。錯配如同上次一房廳爭崩頭般重演,擔心或因而引發家庭糾紛甚至社區問題,“有些長者未天光已出街到公園遊蕩,待至夜晚才回家,就是為了騰出家中空間予年輕人,教人心酸”。他批評政府過去放任私樓市場,樓價脫離居民購買力,令居民依靠公屋解決住屋問題。希望明年施政時政府能提出詳盡的房屋政策,拿出決心制訂短中長期規劃,“否則這幾萬人等來等去都等唔到”。

房屋局鐵閘前6日一大早就有居民在排隊,有人欲從大門罅隙遠距離核對印有四萬二千多個、字體細如蚊蚋的名單,足見其心急如焚。待九時鐵閘一開,四十多名排隊的居民旋即急步入內“對號入座”。不論男女老幼,霸到頭位者都會不顧儀態地近距離核對資料,從上而下、從左至右,又不時向局方人員詢問,來來回回數十轉,直至百分百肯定沒有看錯。排名780多名的胡先生夫婦直言很高興,“足足等了二十年”終有機會擁有自己的物業。有人歡喜有人愁,在場有不少首次申請的年輕人大歎“落空”,唯有繼續租私樓,每月“捱貴租”。一名申請人疑因不滿排名超過一萬,眼見“上樓”無望,突然情緒激動,大聲叫駡,並先後以腳踢垃圾桶、排序名單展示版及推倒圍欄泄忿。多名房屋局人員、保安上前勸解,混亂間更有職員被拍打。該名居民其後阻止甚至推撞在場記者,聲言“再影就打爛你部機!”幸被人阻止。更有女子精神崩潰到欲跳樓自殺,幸被社工局人員發現並即時提供輔導,令其情緒回復穩定。

公職人員協會與澳門博彩力量協會在15日遞交政府總部的信函中提到,千九個經屋單位吸引逾四萬二千份申請,大部分申請者失望而回,引起社會強烈反應。建議政府將申請者的居澳時間納入分配房屋的考慮因素之一,並以此作階段性抽籤,以示公平。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執行收回閒置土地的工作及公佈資料,規劃建造適當數量的公屋以緩和居民的住屋需要。接著兩“協會”18日下午四時發起主題為“收回閑地、增建經屋、計分排序、輪候有期”的遊行,參與者近千人。

對於澳門的房屋問題,應該說特區政府一直是高度關注的。政府已開始建立住屋保障長效機制,積極增建公共房屋。然而,澳門公共房屋短缺雖是不爭的事實,但本澳土地資源稀缺才是真正的問題根源。因此,建議政府加快落實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的都市更新計畫,儘快公佈計畫的方向和時間表。針對閒置土地,政府應貫徹“回收一幅、規劃一幅”的原則,一旦完成法律程式,可考慮優先撥作公屋的土地儲備;新城建設雖然仍在填海,未能在短期內投入使用,但政府可先行向外界公佈相關規劃及數量,為居民提供上樓願景。

反觀坊間有聲音打出“經屋為主,社屋為輔”的旗幟,並據此上街示威遊行。對此,筆者並不苟同。“住”是民生的一大問題,讓每位居民能夠安居的確是為政者的首要任務之一,但擁有房屋不是政府的必然責任。政府在資源有限情況下,實施“社屋為主,經屋為輔”就是希望利用公共政策對社會資源二次分配,拉近社會不同階層實際存在的不公平狀況。在檢討“經屋法”諮詢總結的報告也顯示,大多數居民認同“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屋政策,並認為政府的首要責任不是協助居民買樓,而是讓其有地方安居。

另外,社會有不同訴求反映社會存在不同的利益矛盾。事實上,現在社會上的事情,很多時候是從自己的利益和立場出發。只是政府的施政不應以保護某一特定群體的利益為依歸,相反,應顧及社會整體的公眾利益,充分考慮社會資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並兼顧施政的持續性、整體性、科學性和相互關聯性,這才是政府必須做的。就如同澳門的的士規管,同樣是政府需要再三考量的。

電召再度啟動,

Uber高調闖入

自去年年底不獲續約的純電召“黃的”退場之後,澳門的的士愈發難以滿足需求。雖然有普通的的士公司增加了叫車熱線,但始終無法滿足龐大的需求,更何況,普通的士司機似乎更願意隨意的拉客,而不是空車前往其他地區去接送客人,畢竟,對於的士司機來講,高效率才能達到高收入。如此情況之下,政府再一次啟動特別的的士競投,接替去年退場的黃的。

4日,交通事務局公佈了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特別的士)競投規則,將以暗標方式開投,十二月十四日截標,翌日開標。此次,政府計劃發出不多於一百個八年期特別的士牌照,承投人必須為本澳註冊的股份有限公司,資本不少於一千萬元,提供純電召服務,相信這一百個的士牌照,能緩解澳門當下打車難,難坐車的局面。但會否像之前的電召服務一樣魚目混珠,就不得而知了。政府似乎也不想“歷史重演”,在此次的競投中,嚴格了多項的門檻,例如為有利的士車隊管理和政府監督,競投規定承批人必須為本澳註冊的股份有限公司,另公司資本不少於一千萬元。同時也對電召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營運模式須透過的士服務中心為乘客提供召喚特別的士服務,承批除提供電話召喚及以網頁形式召喚外,也須因應社會發展,開發不同途徑供乘客召喚的士,例如手機應用程式等,使殘疾和其他有需要人士也能方便使用的士服務。

新的規定完完全全就是為了更好的電召市場,要知道,自從去年“黃的”退場之後,的士服務無法滿足日常需求,早前據澳門治安警察局公佈打擊的士違規行為的數據,上半年,一共檢控的士違規3037宗,其中濫收車資730宗,拒載919宗,其他違泊、違反義務等情況1164宗。的士服務的落差更是導致白牌車的猖狂,治安警察局持續進行打擊經營“白牌車”(即非法營運車輛)的活動,於上半年對多輛從事“白牌車”活動的駕駛者進行票控,總數為186宗,比去年同期的89宗增加了一倍多。就在此種情況下,備受爭議的Uber貿貿然在澳門開始試運行。

手機叫車軟體Uber,22日宣佈登陸澳門,在其官方網頁下,刻有Uber的車子高調駛過澳門的標誌性建築大三巴牌坊,在“澳門,我們早已聽到你的呼喚”的宣言中,開始了轟轟烈烈的試運行。據Uber官方數據顯示,曾有12萬餘的遊客和市民從澳門打開軟件,試圖叫車。此次進駐,就是為滿足這些人的需求,讓澳門成為第343個提供服務的城市。

專車的閃亮登場還未讓市民知悉,事隔半日,澳門警方及交通事務局深夜發聯合新聞稿,指高度關注有公司聲稱通過APP提供車輛載客服務。更在23日下午再舉行聯合發佈會。治安警指密切關注事件,根據澳門目前法例,有關“叫車”APP的部分原本設計和盈利模式無法在澳門合法營運。更是放言,警方會持續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違規個案,並會密切關注“叫車服務”發展,若發現當中有涉及違規情況將予以打擊,同時呼籲市民積極舉報有關違規行為。澳門各界也是對此紛紛發表態度,議員陳美儀認為無需斟酌應用程式,關鍵是召喚的車輛是否屬於營運車輛,否則與“開一個App聯合經營白牌車”無異。區錦新則指Uber提升的士服務競爭,其在法律存灰色地帶應可生存,問題是政府要嚴打,抑或便民為公眾。

專車之爭早已成為世界各地的共同話題,專車的便利性有目共睹,如何與政府、的士共同分運輸市場的這一杯羹才是需要思量的。專車的去與留,並不是小小的一個地區可以決定的。專車發展的勢頭愈發強勁,內地更是在9日發生了一件重要事情,即上海交通委向滴滴快的專車平臺頒發網路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國內第一張專車平臺的資質許可,這種模式被稱為互聯網約租車。牌照的發出給專車市場注入一針強心劑,意味著合法經營的開始。如此趨勢下,澳門對專車的態度應該有所保留,不妨任由其發展一段時間,如果不多加嘗試,怎麼知道是否適合澳門呢?

公共濫泊遭嚴懲,

月票取消夢一場

無論出行使用何種方式,澳門的車位問題依舊根深蒂固的難以解決。本月,交通事務局日巡查轄下三十八個公共停車場的車位使用情況,查獲共五十多輛濫泊車輛。有關方面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對濫泊車輛開展處理程序,並把相關車輛移離停車場,恢復被佔用泊車位予公眾使用。

澳門的公共停車場泊位非常緊張,逾期停泊車輛可被罰款,九十天無人認領車輛,可能被視作棄置車輛轉交財政部門拍賣。據泊車管理公司人員表示,每日登記停車場內所有停泊車輛,希望杜絕濫用泊位,對停泊逾八日私家車發出警告,提醒盡快離場,除了月票或事先已向營運實體提出書面申請外。

儘管交通局強調會加強巡查公共停車場的濫泊情況,以理順泊車秩序,讓駕駛者能適當地使用公共資源,但其執法力度卻遭到了各方的質疑。目前澳門有關法律規定違泊車鎖轆三個鐘可拖走,但很多情況下,並沒有“依法辦事”,此舉獲得了交通局長林衍新的承認,大部分情況下,被鎖的車輛只要繳了交罰款後便開鎖放行,未交罰款才會拖走。其規定的“三個鐘頭”形同虛設。局長解釋稱本澳路窄車多,移走車輛需考慮道路寬闊度是否足夠讓大型吊車通過、吊車過程會否導致交通擠塞及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等,這些因素間接影響拖車進度。這樣一來,不少難以找到停車位的人,甚至願意找到一個車位就“霸住”,罰點款問題不大的,何況如果僅僅是超出幾個小時。交通局執法過於寬鬆,反而導致了車主法律意識淡薄,養成壞習慣罷了。議員關翠杏直言,政府不按法律行事,制訂法規“形同虛設”,她支持政府依法辦事,一視同仁,而非為違泊車主著想,即使“不記得入錢或其他原因,但他確實違反法規”,相信只有政府認真執法,才能減少濫泊。

無論濫泊的車輛該如何解決,都改變不了車位短缺的事實,何況還有擁有月票免責權的車輛,他們可以在公共停車場中光明正大的濫泊。時至今日,爭論好幾個月的公共停車場月票是否取消的事情,隨著月末的一場立法會會議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明確表明一年半載內不會全面取消月票,但並非永遠不改,何時改又是未知數。儘管司長甚至表明運輸工務範疇以身作則,原本有五十個車位,目前已退二十個,還有三十個會陸續退用。全澳公共停車場亦將逐步採用分時段收費,會提高月票位租金。筷子基社屋及氹仔東北馬路社屋有新建公共停車場,分別於年底及明年初啟用,共增約五百個泊位。但還是抵擋不過為何不取消月票的質疑。

政府始終講不清楚為何不能取消月票,民眾也始終不能理解其中的利害關係。他們只知道,在一次次的爭論中,政府總是忽略了真實的訴求,一味的堅持陳舊的原則,在過去的幾個月裡,這場月票的討論大大小小開過無數次,最終換來的卻是不取消,彷彿一場遊戲,從一開始就註定了結局,而辯論、討論的過程,就像一場夢,終於煙消雲散,迴歸了現實,充滿了嘆息和不解,並懷疑,是否今後的每一場關於社會民生的討論,都會有如此多結果,那寧願不要有開始,也比到最後空歡喜來的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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