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文学品格对书法的审美导向
2015-11-23■于滈
■于 滈
试论文学品格对书法的审美导向
■于 滈
本文基于对文学品格有关理论的初步探讨,从文学的介入、书法中文学品格的表现等方面较深入地分析研究了文学品格对于书法审美导向的重要作用。
1.前言
书法是采用书写汉字作为手段的一种艺术形式,这对于书法审美依赖于汉文化具有决定性作用。书法艺术在中华民族传统艺术中具有十分典型的意义,可以说书法是基于明显文化背景的一种综合性特殊审美形态,不能只依靠视觉形式对其审美规范进行界定。
2.文学的介入
相对于其它抽象艺术,书法中依附汉字的特点比较突出和明确。因书法源于实用性的书写形式,主要是将语言符号化并成为情感交流、思想传播的一种重要物质媒介。不同体例文学的语言艺术都是书写的内容,在诗文中利用书写表达情感与思想。可以说,在具备多种因素的历史氛围中形成的书法是一种“抽象符号艺术”。
书法艺术的抽象性质不只是凭空的想入非非,在造型空间上具有丰富的个性,象形汉字对书法赋予其它抽象艺术门类无法达到的良好气质。文学媒介是文字,构筑形式是语言,使书法艺术具有更广阔的审美空间。
书法审美在文学的介入从阐述单纯视觉意义发展到多元复杂的美学层面,使阐述视觉形象的意义十分重要。书法艺术从审美角度得到证实并非视觉形象艺术,具有高于视觉形象艺术的内部结构机制与审美层面,书法从审美的社会应用转变到纯粹形式的结果。其意义主要在于语言交流情感和传播思想离不开书写方式,实用性是其目的,而审美只是具有依赖性的点缀。审美倾向的变化,受特有历史氛围影响,而在民族艺术形式上具有抽象艺术特征。在书法形态中作为经验体系审美范畴的社会应用得到积淀,逐渐形成最适宜的书法审美选择。由于相对于其它抽象艺术形式,书法艺术中具有应用机制的性质比较明显,使中华民族审美情趣的艺术形式在文化特征上更鲜明,也得到更好的表现。书法文字的可读性是书法应用机制的具体表现,呈现文字意义离不开文学形式,而书法的原始雏形就是文学形态的书面形式。在书法将完全依附的文字意义逐渐摆脱后,书法也逐渐完备衍变的文字体例等自身体格。使线条构筑形式更丰富,也使构筑线条视觉形式的意义更突出。
3.书法中文学品格的表现
书法在经验范畴内,文学是一个重要的审美参照系统,文学品格将影响书法艺术的自身品格,尤其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在书法艺术中文学承载的文化精神也得到渗透,书法成为构筑文化的重要范畴。
艺术形态因受到文化环境及体例因素的制约,将形成具有相应性的一种品格观,文学也一样,规范艺术行为与协调文化氛围都是其具体表现。中国文化及艺术精神在文学品格意义上具有导向作用,主要从不同角度渗透文学品质,进而对发展的文学形态与形成品格具有决定性作用。因书法与文学的关系不简单,渗透对于书法外部质素行为规范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也利用文学的介入而潜移默化地影响书法品格。
4.结语
综上所述,书法中最可贵的品格就是关注“气韵”,对于书法艺术完全走向自觉具有标志性作用。强调“气韵”不具有偶然性,是在文学审美导向中逐渐完善的一种重要特征。
(作者身份证号:21070319730319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