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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信仰”根植于心

2015-11-20阎立

唯实 2015年11期
关键词:常州信仰法治

阎立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在推进依法治市的生动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在法治理念上进行一场由内而外的思想升华,引导人们行为上的根本改变,才能推动“法治信仰”落地生根。

深刻领会法治内涵。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昌明,则国泰民安。领会好、阐释好、践行好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才能引导好领导干部、人民群众以法治为“信仰”。法治是改革发展的舵盘。改革发展能不能健康有序、行稳致远,越来越取决于法治体系是否健全,取决于厉行法治是否有力。这需要我们自觉从法治视角凝聚改革发展共识,积极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发展风险,努力使各项改革发展举措做到于法有据。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观念已经不能解决社会矛盾问题,一个成熟的社会制度必须依靠法律。这需要我们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特别要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切实解决好“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的问题。法治是从严治党的良方。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落实从严治党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依规依纪管党治党的意识,坚持以党章为根本,注重与国家法律相衔接,认真落实和逐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从地方党委做起,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牢固树立法治权威。“信仰”从最初的图腾到宗教,无不是对某种权威的相信与尊敬。地方尤其是基层与群众联系最紧密,具有决定法治建设成败的关键作用,我们正积极探索依法治市的一些做法,努力让法治的权威得到彰显。一是力求立法的严谨性。日前常州已被授予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成为常州的新命题,这既是一次战略机遇,又是一次重大挑战。“特事特办”、“怎么方便怎么干”、“为了赶时间闯红灯”等一些思维惯性应当并可以通过科学立法加以规制。常州成立专门机构,形成立法专家智库,探索制定立法立项的准入标准,做到“立法精细化”,确保制定的法规周全完善,树立其公信力。二是力求执法的公平性。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可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严实施。常州通过探索构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新型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监督机制,以法律规定的授权为依据,确定执法权限。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强化对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努力做到执法有据可查,责任有据可追。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监督。三是力求司法的公正性。人民群众在案件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会自觉尊崇法治,维护法治。常州探索建立覆盖司法业务条线的定案把关机制,构建确保严格、公正、高效办案的侦查、公诉和审判工作流程。依法管控好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和办案风险评估等关键节点,同时保障司法人员不受干扰地履行法定职责。四是力求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夯实全民守法这个基础,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守法,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反映诉求,使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大力建设法治队伍。具体制度的构建和完善由人设计,法治的实践与实现由人完成,因此既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让“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一是注重学习培训。不断巩固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完善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体系。通过专家面授和专家网上教学多种方法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从法律理论上对领导干部进行思想武装,让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二是加强用权约束。领导干部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法律的监督对象。常州把法治建设成效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对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并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杜绝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三是充实专业人才。严格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逐步解决基层法律工作高端人才匮乏问题。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加强法治专家学者智库建设,加强法学研究、法律实务领域专家学者在法治建设中的参与度。

积极弘扬法治精神。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我们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用法治文化引领公民学法、信法、崇法,促进“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一是挖掘文化底蕴。常州曾经走出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长史良、新中国第一代大法官张志让、著名法学教育家王健等多位杰出法学名家。通过对他们人生经历和深邃思想的深度发掘,制作法治动漫作品、法治情景剧、法治电影等形势传播法治文化,发挥潜移默化的思想引领作用。支持纪萍、仇书洪等先进法治人物开设专栏,编印手册,以真实案例宣传法治,让人民群众接受法治熏陶。二是拓展载体平台。将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畴,深入推进“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好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牟家村法治文化公园等已建成阵地的作用。用好微信等新兴网络工具,开办法治文化节目,组织常州平安法治“随手拍”活动,让法律规范通俗化、直观化、形象化、互动化,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三是完善运行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合力推进。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依托“常州法治大讲堂”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扩大影响力。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效率。与传统文化、宗教教育、诚信体系等相关精神领域建设有机结合,使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在全社会形成法治风尚。

“信仰”是宏大而复杂的命题,过去人们忙于政治争论、经济发展,精神信仰出现多元繁杂的现象,并不能一时一刻扭转。只有深入细致地将各个环节健全完善,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加以践行,才能让每一个公民内心真正崇尚法理,尊重法律,信仰法治。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常州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钱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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