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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养猫的日子

2015-11-19Text张扬

广州文艺 2015年12期
关键词:养猫黑猫大妈

Text_张扬

没有养猫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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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那闹钟曲像催命般吵人,我在模模糊糊的梦境中触电般惊醒,条件反射地坐起来。妻子正站在化妆桌旁,前倾着半截身,对着镜子化妆。

“干吗还是调那么响。”我不情愿地朝着妻子大声说。又缩进被窝赖床,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刚才的梦境也混浊不清,只顾呆呆地盯着洁白的天花板,脑中一片空白。对于妻子手机的闹钟声,我特别有意见。

妻子背对着我,连头都不转,应道:“我已经将铃声调得很低了,你也该起床了。”她搁下手中的保湿霜,走到窗边将印着青色大牡丹花图案的窗帘拉开。一束光线骤然从窗棂间映照进来,整个房间瞬间透亮无比。她又顺手将化妆台的镜前灯熄灭,又忙着她的打扮。

我在强光中紧闭双眼,从被窝中抽出手揉了揉眼睛,算了吧,还是起床吧。翻了个身掀开被子坐在床沿上,便听到窗外阳台上那熟悉的叮当声。我懒散地走到窗边,仰着头扭了一圈脖子,张开两臂伸了一个懒腰。窗外是我家的阳台,视线跨越阳台而去是一幢幢高大的楼房,耸立在这个小区里。太阳还没有出来,那华丽的楼房在晨光中很清新,甚至能感觉出它们蒙了一夜露水后的温润。往下望去是庭园花圃,绿阴小径,假山喷泉,一切都显得清秀可人。我觉得住这里悠静得出奇,催情似的让人不知不觉滋生出懒性来。

“叮当——叮当——”又是这熟悉的声音。阳台上那只叫“沙沙”的哈巴狗正轻快地跑过来,隔着窗子站在我的面前,直盯着我,尾巴拼命地摇摆,那样子,像天真无邪的孩子,傻傻地乞讨着我与它作伴。它在阳台上自娱自乐了一晚,在早晨无聊地独闹了一番后,见到我显得十分兴奋。

早上六点半,妻子有早起床锻炼的习惯。她漱洗完毕后又要带上“沙沙”去住宅小区的广场上溜达,跟小区的大妈们一起欢跳她们的小苹果。完事之后才回家吃饭上班去。我就是不理解她的习惯,人到中年,一住进这花园式小区就被娇养成大妈样。至于“沙沙”,我更是同情,整天被一条铁链锁住,早上这个时间才有机会被牵出去,系在固定的一棵风景树干上。以铁链为半径在有限的空间里跑来跳去,看那神采飞扬的广场舞者,看那走在绿阴小径上的老者进三步退两步的所谓晨练。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铜铃,跑动时叮当叮当地响,仅有这个声音才让我感觉到它的欢乐。

“我带沙沙出去,你去煮早餐,记得要折叠床被哦。”老婆终于打扮完,说道。她还是那样的啰唆,藉着我一直对她的尊重,毫无商量地调度着家里的一切。

“老婆啊,你还是把沙沙送人吧。”我懒洋洋地趿着拖鞋,边走进卫生间边对妻子说。迁新居之后,我多次阻止妻子养宠物。我说它老是禁在家里,多可怜。

“才不会呢,有吃有住,它比你快乐多了,幸福着呢!”妻子不满地说,她带着沙沙要到楼下,临走时丢下一句话:“你以前不是也喜欢养猫吗?”

“我养猫是为了捉老鼠!”我扶着卫生间的门框,朝着妻子的背影嚷道。妻子不知是听不到,还是不理睬我,径直出门而去。

我是反对养狗的,搬到这里之前,住在老城区的老宅子,肯定要养猫的。那种地方老鼠出没频繁,不养猫是不行的。何况对于养猫,我还带有一定的情结。

对于与猫的结缘,还得说到祖父那个年代。追逐记忆,隐隐约约觉得那时的我刚学语不久,猫便是我最要好的伙伴。

那个时候,祖父喜猫,并不像文人那样的养猫。祖父是做卤鹅生意的,那个时期,老鼠日夜闯祸,谁家都养猫,猫倍受人们的厚爱。只是祖父做事挑剔,向别人讨只猫,也得讲究。曾讨一猫,非买斤红糖送人不可,说今后才不会发生口角。那种猫浑身赤褐,随处可见,若弄她的背脊,猫尾便翘得老高。这猫慢慢被祖父养大,却懒得出奇,白天晚上都睡觉。有一次,祖父在灶边忙碌煮鹅血,想拿块灶布,却错抓起蜷伏在灶台上睡懒觉的赤褐猫。那猫的睡相,加上它的颜色,也难怪人们误认为是灶布。祖父嗔怒,随口骂道:“灶布猫。”便随手横着将猫扫落地上。那猫敏捷地在空中翻了个身,四蹄轻盈着地,站得稳稳的。它毫无所谓地前脚伸直,后腿搭地,恹恹地弓起个穹形,打个哈欠。然后,舔舔前爪抹洗着脸,大大方方踱步而去。祖父便开始讨厌那只猫了。那时我每碰到这类猫,也就称之为:“灶布猫”。

祖父讨厌灶布猫,口口声声要买一只猫类中最好的猫,叫“金筷插银瓶”。听祖父说,那种猫浑身雪白,唯有长长的尾巴金黄色,如一根金筷插在银瓶里。据说要是捏它的背颈提上来,它会缩起四只脚,将尾巴卷向腹部,细看去,倘若颈下有三圈赤线者,便叫猫王。猫王威风呢,要是老鼠做梁上君子,猫王在下面一展威,老鼠便会惊得自动掉下来跌死。祖父每次讲到这里,就有一种自豪的感觉,我也会咧着缺门牙的嘴笑着,任凭鼻涕流出来,再“嘘”地用力回吸。祖父四处寻觅“金筷插银瓶”,但最终没找到。我家便暂养灶布猫。说来也怪,自从养了灶布猫,老鼠便消声灭迹,于是祖父也就默认了。

在我的印象中,祖父嗜酒,但不如命。每入夜时分,总有或这或那的朋友来找祖父聊天,一起喝酒。一个大水缸,缸盖倒扣起来,便是祖父的餐桌。经常在缸盖上点一盏高脚火油灯,那高高的灯筒上面罩着一个遮风用的铁壳,仿佛戴一顶状元帽。长年累月,状元帽被火油灯熏黑。那火光在安全的灯筒里透亮无比,照着祖父那喝酒泛红的脸。祖父好客至极,常邀友人夜串喝酒,尽管生活并不充裕,仍然是碎肉煮白菜,添加些晚上做生意存货的鹅肉,一把烫酒用的锡壶,装满差不多三两酒,就是祖父他们的极乐天地了。每当这个时候,灶布猫最精神,经常从我的被窝里爬出来,跑到祖父那儿,蹿上跳下,喵喵地叫,讨吃残食。这个时候祖父也喜欢叫我起床,用筷子夹一团肉碎,塞进我的嘴里。我在睡眼惺松中搂着灶布猫,贪婪地咀嚼。到了隔天,常常忘记,便吵嚷祖父昨夜没叫我起床吃夜宵。

“没有?你还搂着猫呢。”祖父笑得很满意,说:“你嘴里含着一团肉,手里还拿着一团,想跟猫亲嘴,差点被猫抢走,你还说没有?”

于是我便模模糊糊记得灶布猫在我怀里撒野的情景。那些日子我很爱我的灶布猫。祖父的好客似乎也跟猫有了联系,我的孩童时代也变得充实起来。

祖父去世以后,父亲也养猫,但不比祖父挑剔,只是随便地养。祖父一生想养只名猫,却没完成夙愿,而父亲却无心插柳柳成阴,居然养过一只“四蹄踏雪”。何谓“四蹄踏雪”?这只猫浑身漆黑,唯四只猫蹄雪白。父亲是一个民办教师,刚好碰上包产到户,家里种上了自留地,父亲成了半个文人半个农民。那个时期家住在农村,也是祖辈留下来的大宅院,大门常常不用关,朋友、邻居、同事登门拉家常是经常的事。客人来访的时候,并不像现在先挂个电话打声招呼。那时期谁家有电话?客人想来,随便就来,人还没有踏进门,破铜锣声先传进来:“老师在家吗?”有时候是刚进门就大声嚷着:“水开了吗?泡茶呀!”这种气氛,用不着讲究人熟礼熟,好似自家人。这时候,在厅角绣花的母亲总要撑起眼从老花镜镜框上瞄客人一眼,调侃道:“怎不带茶果?”也算是打了招呼。父亲却孩童般活泼起来,毫无顾忌地跟客人取闹。此时“四蹄踏雪”老是规规矩矩地猫在长沙发椅的椅角上,好像是睡着的样子,也好似在恭听着人们的谈话。它偶尔也会爬上跳下,跃上客人的膝盖,舔着客人的手掌,毫不陌生。

“这是名猫,纯种的北方白猫跟南方黑猫交配出来的,你看她的尾巴,短短的,一定是麒麟尾。”曾经来过一个乡村老大,指着“四蹄踏雪”夸夸其谈。

父亲半信半疑地去摸猫尾巴,居然尾部有一小节弯曲。“真是名猫?”父亲不惊讶,他对养猫并不十分苛刻。

“名猫!”乡村老大很是得意,竖起大拇指夸奖道:“老师有眼力,那弯曲的尾巴末端,叫麒麟珠,威风哩,养上这只猫,连邻居的老鼠都跑光。”

“不管啥猫,能逮老鼠就是好猫嘛!”父亲对养这样一只“四蹄踏雪”的名猫丝毫不震惊。而我也认为只要是猫,便是抓老鼠的好料,以前养灶布猫,不也一样鼠声灭迹?

似乎有手机响起的音乐声,我恍然醒转过来。刚做完早餐,我在阳台上收拾“沙沙”打闹留下的残局。我用手肘夹了夹衣袋,手机在身上。细听去,也没有手机响声。现在是手机音乐充塞的年代,让人不时感觉到手机铃声随时都会响起来。恍惚之后,就知道只是幻觉而已。阳台上一片狼藉,我能想象出“沙沙”在这个狭小空间里的欢乐、忧愁和孤独。此时天空中的云霞消褪已尽,一束橘黄的阳光照射在阳台的墙角边,照着“沙沙”进食的地方。那盘子被踩了个翻,倒盖在墙边地面上,一大把狗粮散落满地,挑食的“沙沙”在无忧的日子中生活得很单调。住在老城区的那段日子,我也曾养过一只黑猫,黑猫虽然肥胖,但足以驱鼠。那黑猫终日四处游荡,但每逢三餐,就乖乖地出现在餐桌下,等待主人的饭后喂食。黑猫极不讲究卫生,随处拉屎。读高三的儿子老是跟它过不去,提着黑猫的背颈,将它拉到卫生间的蹲厕边,按着它的头去闻厕盆里的水,狠狠地要它记住这才是它如厕的地方。黑猫弓着身子,拼命地退缩,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不敢吭声。儿子老是嫌黑猫脏,说要给它洗澡,还要将家里清洁消毒。为了不影响儿子的高考,我不得不将黑猫送人,换得一段时间的宁静。后来搬迁新居,也便不养猫了。但妻子耐不住孤寂与无聊,养了“沙沙”。

妻子将“沙沙”几乎人化,给它穿上樱桃红马甲衣服,外出旅游惦记着帮它买了一顶金黄色帽子,那帽子就搁置在墙角。帽子上那朵布艺菊花正灿烂地盛开着,显得很调皮。也难怪,儿子在广州读大学,家里只剩下两口子,她对“沙沙”的呵护也理所当然。

我小心翼翼地将散落一地的狗粮扫起,倒在垃圾桶里。将满地的杂物收拾干净后,站起了身子活动活动一下肩背。阳台外仍然是高耸的楼群,在早晨太阳的逆光中显得拥挤。往下望去,美丽园林的绿阴小径上开始有赶时间上班的行人。我想着以前几代人养猫,那时的猫终日四处奔窜。有时在夜间,发情的猫群在屋上瓦砾间“剥啦剥啦”地踩踏,凄厉呼叫,在追求与拒绝中拼命厮杀。那声音如饥饿婴儿声嘶力竭的啼叫,令人阵阵揪心。现在住在这里,过着没有养猫的日子,虽有清闲恬静,却觉得似乎少了一点吵闹的快感。

应该有手机的音乐铃声在响着。我停下手中的活儿,静静地寻找声音的来源。噢,是门铃响起的音乐声。一定是妻子回来了。

我赶紧洗完手,在墙上的擦手布上快速擦干,穿过整洁有条理的客厅,绕过屏风,来到门边,提起可视门铃电话。那电话屏幕显现着楼下门口的一切。果然是妻子在同小区的大妈边聊天边按门铃,她的身边,是那只可爱的“沙沙”。

“你们年轻人,学什么都快,我看全场就是你的舞姿最漂亮。”大妈比划着,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她穿着黄衣白裤的舞蹈服,显得很轻健。

“哪里?我也跳得很平常,还是您的剑舞带劲。”妻子边说边推开大门,并用肩膀挡在大门上,让大门半开着。另一只手牵着“沙沙”。“沙沙”在她的脚下欢快地穿来钻去。

“是吗?”大妈很是骄傲,又眉飞色舞地说:“我练了十多年了。”

“有空还得向您学习剑舞。”妻子说道,她对什么都有兴趣,她接着说:“福伯的太极拳打得很漂亮。我也很想跟他学太极拳……”妻子总有怕学不完所有东西的感觉。

她们的对话我在听筒里听得一清二楚。她们余兴未尽,站在半掩的门口婆婆妈妈聊了半天。我皱着眉头,盯着屏幕,奇怪妻子怎么不请大妈到家里来喝杯茶,聊个尽兴。

“要不上去喝杯茶?”妻子终于发出邀请。

“不啦不啦。我的女婿和他的朋友中午从农村来作客,要接待。”大妈满面春风地应道。

“那么有空再来坐吧。”妻子说。

我知道妻子的邀请只是客套,她巴不得客人不来家里呢。自从搬来城里居住之后,她喜欢安静,很少有客人来访。现在都是这个样子,住在同一个小区互相不认识,大门永远紧闭,就连对面的住户是谁都不清楚。偶尔乘电梯与人相遇,也只是点头示好,从不知道谁住在几层。

我在屏幕中看到“沙沙”又跑进门去。妻子仍然没有上来的意思。她对大妈说:“那中午要准备充分,搞得丰盛啊。”

“现在来客人哪里有在家里请吃饭的,都在酒店请客,包厢都订好了。”大妈喋喋不休,又诉说着她女婿的尽孝之事。

呆不住的“沙沙”又跑出门外,在铁链的范围内向外拉扯。妻子一边谈话一边拉回铁链。“沙沙”倒退了几步,乖巧地站立着,呆呆地盯着绿阴小径上匆匆忙忙上班的诡秘的行人。

责任编辑杨希

张扬/Zhang Yang

1968年出生。1989年开始发表作品。出版有小说散文集 《小镇本无事》。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潮州市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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