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作需求的乡村旅游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设计
2015-11-18单福彬祁向文王刚
单福彬++祁向文++王刚
摘 要 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乡村旅游合作社持续运行的内在保证。基于经营者参与合作社的内在需求,立足经营者加入合作社的驱动力、经营者与合作社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以及收益构成等,利用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认为经营者收益包括经营收益和分红两部分,经营收益的分配比例是利益机制是否合理的关键。通过对利益分配机制内涵的分析,从利益分配机制的关键点、多种利益分配方式融合、政府加强利益分配监管、对经营者绩效进行监测、多种资源投入参与利益分配等方面提出促进利益分配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 乡村旅游 ;合作社 ;利益分配机制
分类号 F592.7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后,乡村旅游合作社在全国各地得到普遍认可。乡村旅游合作社是按照市场机制,由乡村旅游经营者自愿结成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1]。合作社将村镇内分散的乡村旅游经营者组成一个整体,改变以往“一家一户”的传统经营方式,通过集团化发展,即可以解决经营者之间相互模仿、恶性竞争的矛盾,也有利于对村镇内各类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打造乡村旅游“精品”,促进本地乡村旅游产业持续发展[2-3]。
目前,中国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主要以“农家乐”服务中心、农家乐协会、旅游服务公司、农家乐联合社等形式运作[4]。从全国来看,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发展也不均衡,北京、海南、辽宁、云南、四川和山东等省市发展比较成熟。处于探索阶段的乡村旅游合作社,如何激励经营者加入合作社、如何提高经营者资源投入的收益率、如何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等关键问题亟待解决,解决的关键在于设计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让经营者参与到乡村旅游合作社后能获得更高、更稳定的收益回报。
1 经营者参与乡村旅游合作社的主要需求
1.1 减少同行的激烈竞争
目前,乡村旅游中产品同质性是引发经营者激烈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5]。加入村镇乡村旅游合作社是避免彼此竞争对自身收益的影响的必然选择。加入乡村旅游合作社后,可以在合作社的统一规划与协调下,进行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设计与创新;在合作社统一运作和管理下,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经营;可以有效减少彼此竞争,从而更好的满足旅游者需求。
1.2 有效提高资源的收益率
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资源投入的收益率是乡村旅游经营者的内在追求。专业合作社把独立经营的经营者联合起来,提升了经营者在市场上谈判地位和风险抵御能力。加入乡村旅游合作社后,经营者可以在合作社统一采购的服务下,获得质优价廉的原材料;同时,合作社成员之间资源投入上的互补性、服务上的相互协调,也可以提高资源投入效率[6]。此外,通过经营者之间的深度合作,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7],打造乡村旅游的名牌,进一步提高资源的附加值。
1.3 提高与相关组织间的合作
参加乡村旅游合作社,经营者可以更容易的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到更加有利的政策资源。同时,加入乡村旅游合作社后,经营者可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处理相关申诉和举报。此外,合作社内联合起来的经营者可以与旅游社、媒体等组织进行更加充分合作,将自己的旅游服务信息更好传递给游客,有效提高市场营销和旅游形象塑造的效果。
2 乡村旅游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设计
乡村旅游经营者参加旅游合作社的根本目标是减少独立经营的运作风险,保证预期收益实现的稳定性,同时,通过合作社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获得更高的收益回报。经营者能否获得更稳定、更高的收益,除受外界环境影响外,更取决于合作社的经营战略和利益分配机制[8]。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不仅可以保证经营者获得公平的利益分享,更有助于发挥合作社经营优势,为收益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3 实现乡村旅游合作社利益分配合理化的对策
经营者加入乡村旅游合作社的根本需求是减少自己独立经营的风险,提高收益回报的稳定性。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则是吸引经营者积极加入合作社、并严格遵守合作社制度的重要基础。利益分配机制的关键使合理设置经营者与合作社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从而保证经营者与合作社相互之间有效配合。
3.1 明确利益分配机制的关键点
设计乡村旅游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以下3个主要问题:第一,要设立科学的资金投入准则,以保证乡村旅游经营者的资金投入与合作社的管理服务相匹配;第二,合作社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比例要保证经营者经营投入与合作社提供的服务相匹配;第三,设定利益分配比例,需要综合考虑合作社规模与发展阶段、经营者的实力、经营者风险规避意识、经营者努力程度,以及乡村旅游市场变化趋势等因素。
3.2 对经营者绩效进行准确监测
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乡村旅游经营者严格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能够按照合作社统一定价和接待标准来规范经营为前提,因此,准确观测经营者的真实经营与收益情况是保证利益分配有效性的基础。乡村旅游合作社应对信息披露做出系列的、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约定,利用自身的监督和约束力,让各经营者的经营信息更加透明,使合作社能够准确掌握各经营者真实的收益情况和服务行为,杜绝经营者为获得更高利益而弄虚作假的行为。
3.3 引导多种资源投入参与利益分配
随着乡村旅游市场需求的变化,乡村旅游功能越来越趋向综合性,所需资源也越来越多元化。因此,在乡村旅游合作社资源投入中,也应趋向多元化。例如经营者的特色建筑、田园菜畦、农产品加工设施、文化产品、自有房屋、土地等资源都可以纳入合作社发展的资源投入。因此,利益分配机制也应该进行相应调整,充分考虑各类资源的分红。
3.4 融合应用多种利益分配方式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合作社主要是在政府引导下,由村镇内乡村旅游经营大户或旅游公司牵头创办[14]。合作社运行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入股、政府财政补助,以及银行贷款等,其中会员入股是主要资金来源渠道。在利益分配时,合作社盈余大部分为大股东所得,很少有“二次返利”,这影响了合作社的持续发展。因此,为实现乡村旅游合作社健康发展,在设计利益分配机制时,应在遵守《合作社法》的前提下,结合不同类型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把“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按照惠顾额比例分红”与“按照股份分红”有机结合起来[14],从而提高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增强对合作社成员的投资激励。endprint
3.5 政府加强对合作社利益分配的管理
乡村旅游具有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的双重属性,这就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管理。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发展同样需要地方政府的引导和监控。其中,引导合作社构建合作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关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不仅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来规制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而且财政部门、农业部门、税务部门等部门还应加强对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的指导、监督和审计[15],保证利益分配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 阳宁东,邓 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社区旅游中的运用[J].农村经济,2012(3):125-128.
[2] 刘 涛.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基于莱芜城岭村和房干村的案例分析[J]. 社会科学家,2012(1):77-81.
[3] 黄 笑. 农村新型合作社的建立与乡村旅游的发展[N]. 中国旅游报,2008-12-29(6).
[4] 胡 敏. 我国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和转型——兼论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升级[J]. 旅游学刊,2009(2):70-74.
[5] 马翀炜,张爱谷. 乡村旅游与制度建构——以玉龙县美泉村旅游合作社为例[J].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46-51.
[6] 刘宇翔. 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意愿与行为分析[D]. 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4-8.
[7] 柏 杨.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地区旅游业的必然选择[J]. 临沂大学学报,2011(4):20-25.
[8] 王昌海. 效率、公平、信任与满意度: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的路径选择[J]. 中国农村经济,2015(4):59-71.
[9] 何景涛. 企业知识合作机制研究[D]. 西安: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88-89.
[10] 宋子千. 旅游专业合作社可有大作为[N]. 中国旅游报,2010-07-26(2).
[11] 黄 凯,张二静.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成效研究—以密云石塘路村民俗旅游专业合作社为例[J]. 北京农学院学报,2014(1):52-56.
[12] 孟铁鑫. 我国乡村旅游合作社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 江苏农业科学,2014(3):421-422.
[13] 王西涛,邵 娟. 专业合作社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三种不同类型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分析[J].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4(2):91-95.
[14] 马丽岩,李 彤.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原则[J]. 安徽农业科学,2008(8):3 419-3 420.
[15] 邓军蓉,祁春节,汪发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问题调查研究[J]. 经济纵横,2014(3):54-5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