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文化理念与实践探索
2015-11-17陶芳杰
陶芳杰
检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塑造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检察队伍的80%都在基层,如何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以检察文化“软实力”助力打造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笔者所在的内蒙古宁城县检察院近年来坚持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在如何加强文化建设以推动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笔者将结合本院检察文化建设实际,从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理念、实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做一初浅探讨,对期对加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有所启发。
一、对新形势下检察文化价值功能的再认识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当前,检察文化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价值引领功能
检察文化决定着检察人员的目标价值取向,是凝聚团队履行职责使命的无形力量。检察文化的价值引领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上的价值整合:一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检察人员思想,用“中国梦”的共同目标来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来鼓舞斗志、引领风尚;二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融入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转化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追求;三是始终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宗旨,确立检察人员的职业信仰。
(二)行为约束功能
检察文化的约束不是制度式的硬约束,而是一种软约束,这种约束产生于检察机关的文化氛围、行为准则、道德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典型示范、人文关怀、共同的习俗风尚等精神文化内容,使检察人员产生心理共鸣,继而实现行为的自我约束。
(三)形象优化功能
检察文化的形象塑造功能主要通过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来体现。一方面,推动检察人员在工作实践中严格司法,公正执法,捍卫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通过检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传递出的思维方式、价值理念和行为表现,让公众感受到检察机关整体的良好风貌,这也是一张无形的“社会名片”。
(四)传播辐射功能
良好的文化具有辐射效应,能够对周围主体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检察文化的辐射传播功能对外主要体现为检察机关实践活动中与社会成员互动,如通过法制宣传、在办案过程中进行释法说理等活动,教育公民增强法治观念,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当前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检察院和检察干警对检察文化的内涵和外延理解的不到位,认为检察文化是务虚的东西,只要把案子办好就完成了中心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来开展文化活动是浪费;有的将检察文化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表层化上,认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就是文化建设;还有的认为开展文化活动会影响正常工作。
(二)只注重物质表现形式,忽视其背后的精神内涵
把检察文化建设等同于改善机关环境、发展娱乐文化,发表外宣、调研等物质层面的内容。其实物质文化只是形式形体,精神文化才是内存本质,物质文化是具有强大内生动力的精神文化的承担载体。
(三)文化建设缺少特色创新
特色创新是检察文化的生命力。有的基层院在文化建设中,互相模仿,没有考虑到本地区历史、人文、社会环境的特殊影响和本院及检察人员的自身特点,使检察文化建设的面目雷同,趋于庸俗化和功能化。
三、宁城县检察院开展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宁城县检察院以凝聚检察力量、构建精神家园、强化人本管理、服务发展大局为重点,不断探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在队伍管理中的实践经验。
(一)传承历史根基,打造宁检文化品牌,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队伍凝聚精气神
近年来,宁城院紧紧围绕检察文化如何“成特色、创品牌”的目标,注重以文化塑灵魂,以文化树检魂,以文化凝聚人,着力增强检察文化创新发展的实力。邀请本县文化艺术界名人召开检察文化论坛,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出台了《关于加強检察文化建设的20条措施》。
宁城是著名的“契丹文化”发祥地之一,史称“紫蒙之野”,历史上先后有东胡、匈奴、契丹、女真、蒙古和汉族等多个民族在此繁衍生息,创造了灿烂的文化。
(二)以氛围营造为载体,以构建检察人员共同精神家园为目标,为打造优良队伍注入活力
坚持以文化人,建设多层次的干警精神家园,打造浓郁的文化环境,营造清新优雅的文化氛围。在二楼大厅集中展示院训和宁检精神的主题文化,彩色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格言、名人警句,以此为依托,形成“两个文化长廊”(法制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长廊)、“三个文化展厅”(3楼休闲文化厅、9楼才艺展示厅、11楼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主体的文化陈列区,各层楼道、走廊都展示着干警创作的书画摄影作品,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升华了道德情操。
坚定理想信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人。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专题,开展一次专项教育。
(三)强化人本管理,使先进文化“固化于制”,为打造过硬队伍培养后劲
注重制度与文化理念的对接,把规范检察人员行为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覆盖各项检察工作、涉及各个执法环节的规章制度,实现职责明确化、工作流程化和质量标准化。
(四)以文化建设为助推器,引导促进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
坚持以文化引领带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向文化“软实力”要“硬成果”,实现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
四、加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文化发展观
从领导者层面来讲,要充分认识检察文化在塑造检察队伍事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来重视检察文化,把文化建设纳入检察工作重点,精心谋划,制定思路,既不急于求成,也不消极等待,以一种温和的成长态势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检察人员主体作用
检察文化的终极目的是通过各种方式激发检察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要尊重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满足其物质精神需求,让检察人员在文化建设中做主角,激发其潜能与热情,继而让文化因素融入到检察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中,通过一言一行逐步展现检察文化特有的风采。
(三)突出个性特色,打造品牌文化
文化的优势在于个性与特色,这也是检察文化的生命力所在。只有将检察文化与当地的传统文化、历史渊源、发展趋势相融合,才能打造特色文化品牌。要紧紧围绕本单位检察文化建设,加强本地特色文化研究,借本地文化提升个性检察文化,使其绽放出独特的生命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