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重点与预防对策
2015-11-17巴特尔朝格图
巴特尔朝格图
摘 要: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交通事业也发展迅猛。但也造成交通事故比例随之猛增,对社会大众造成诸多不利影响。为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事故勘查和事故预防着手。本文根据事故现场勘查重点和事故预防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重点;事故预防
自从有道路以来,就一直有交通事故发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担负着现场勘查和处理事故的人员责任重大。现场勘查的质量对事故处理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起着决定性影响,对处理好交通事故后的事故分析总结,并得出相应的预防交通事故也是非常重要的。现场勘查好坏将导致案件处理质量不高甚至错案发生由此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这是对事故當事人,及保险公司的利益有着直接影响,严重甚至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以,在勘查过程中一定要细致全面。
虽然,道路交通事故随时发生,而且造成严重的损失。但人们认识到有许多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虽然已经做出了许多的预防措施来减少事故的发生。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是一个长远而巨大的工程,它是国家政府机关的事情,也是每个人的事情,这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概述
正是就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重要性,以下主要对事故现场勘查做相应的讲述。并对特殊现场勘查的注意事项及一些案例分析,同时也对勘查中的问题做出解决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1.现场勘查定义
现场勘查:指交通部门为了查明交通事故性质,依法对事故发生的地点或事故有关有痕迹、物证、场所进行的实地勘验。现场勘查是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提示事故经过、提取事故发生前后第一手资料的一个过程,是处理事故的重要阶段。
2.现场勘查意义
第一,它是事故处理的基础,是提取第一手资料的途径;第二,它是事故调查或案件侦破的重要来源;第三,现场资料是案件侦破或刑事、民事诉讼的重要依据;第四,现场勘查的好坏直接影响对事故当事人是否公平处理。
3.现场勘查的任务
第一,查明事故性质,它是现场勘查的首要任务;第二,查明事故前后的真实情况;第三,发现、提取现场上一切痕迹物证。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指从事故现场带走能证明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物质和痕迹。主要包括事故车辆、人体、现场遗留的固定物、附着物、散落物或各种痕迹。
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重点
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的重点是不同的,以下是笔者根据不同交通事故情况做以具体分析:
1.机动车碰撞行人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现场上人、车、物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的方位及其相互关系。
(2)人行横道前所在位置、横道路线、车与人相撞时接触的部位及各自所在的位置。
(3)机动车上的毛发、头屑、血迹、手印、人体组织及其他附属物的部位及距离,车与人损伤部位距离地面高度是否相符。
(4)轮胎印痕、制动拖印长度和始点、终点至基准点的距离(制动拖印呈弧形状的还应测量凸凹处距路边的距离)。
(5)变动现场情况,变动物原来的位置与状态,及其与变动后位置的变化。
(6)机动车制动是否合格。
2.机动车碰撞自行车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机动车、自行车相撞后停止位置和骑车人躺卧位置、状态及三者之间在路面上的方位及位置关系。
(2)路面上机动车制动印和自行车轮下轧痕、在地拖印始点及其他遗物的方位,至快慢分道线或路边距离,及双方在肇事前行驶的路线。
(3)机动车车身痕迹的形状、所在部位及与车前端距离和离地高度以及自行车受力变形部位、方向、形状、离地高度。
(4)路口内机动车碰撞自行车,双方车辆停放位置至路口中心,各方来自路口停车线的距离,以及机动车制动印始点至路口切线或路口中心的距离。
(5)双方车辆制动是否有效,自行车载物是否超重、超长、超宽,碰撞后物体散落的位置。
3.机动车相撞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重点
(1)双方车辆相撞后停止位置和状态、车与车之间的位置关系。
(2)双方车辆制动印迹、印迹突变的位置、长度和形态,印迹和车辆的关系,制动印始点至路口中心、路口切线或路边(分道线)的距离。
(3)散落物的位置,散落物掉落的高度及抛出距离。
(4)双方车辆第一次碰撞破损痕迹所在部位,破损程度,着力方向,痕迹表面异物和颜色,痕迹面积,距地面的高度和车辆前后端角的水平距离。
(5)事故车辆挡位、气压、装载,制动装置及效果,后视镜,方向机自由转动量,雨天雨刷器效能,夜间照明灯光及车尾事故中前车刹车灯性能等。
4.机动车翻车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重点
(1)现场路面的结构(如沥青,碎石、沙石、砾石、混凝土、木板、沙砖等),路面是否干燥或潮湿,有无积雪或泥土,附着系数的大小等。
(2)现场道路有无破损,或横坡度(龟背形)、转弯半径、外超高的高度以及路面坡度对车辆行驶稳定性的影响。
(3)车辆翻覆时遗留在路面上的制动拖印及轮胎挫划印痕所在位置、形状、面积,车辆翻覆起点至翻车止点的距离,车辆翻覆后的状态、损坏部位及其程度。
(4)伤亡人员所在位置及散落物散落的方向、抛落位置和抛出距离。
三、结语
综上所述,制作现场勘查记录的基本要求是清楚、准确,能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概况,做到根据记录内容恢复现场的原始状况。为此,在记述现场地点、方位、物体之前,要选择一叙述的基准点,然后用东、南、西、北“四至”的方法进行叙述,不要用“里外”、“前后”、“左右”,以免产生歧义。对现场的分析、判断、估计、推测的情景都不能写进记录,以免失去其证据作用和法律效力。现场勘查记录的记载顺序,必须和勘查的顺序一致。由于交通事故现场各式各样,勘查的顺序也应有所不同。如对肇事车辆和痕迹集中,范围不大的现场,可以以肇事车辆或以接触方位为中心,由内向外进行勘查;对肇事车辆和痕迹较分散、范围大的现场,可以从周围向中心,即由外向内进行勘查;对比较分散的重大伤亡,特别是逃逸事故现场,可以从事故发生的起点向终点分段勘查,或从容易破坏的路段开始进行勘查;肇事车辆较多的,可分甲车、乙车、丙车进行勘查。因此记录人应依据现场实际勘查的顺序制作。
参考文献:
[1]张培锋,张辉.浅谈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材料的审查和现场复勘[J].中国司法鉴定,2013(6):90-93.
[2]乐培川,梁瑞城.浅析交通事故案件现场重建技术的应用[J].安全与健康,2011(7):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