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普通高校转型期学生权利保护与管理
2015-11-17王松岩
王松岩
地方普通高校转型期学生权利保护与管理
王松岩
【摘要】高校学生权利是否能得到保护与尊重,直接影响学生身心发展及学校对人才的培养。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地方普通高校正处于向职业技术型转变的转型期。高校的转型,其根本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能够成为知识和技术兼备的复合型人才,从而使学校的发展更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高校是否能顺利转型,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影响高校本身的生死存亡。在高校转型期间,加强高校对学生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如何能正确处理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高校与学生的纠纷,如何能在立足保护学生权利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管理,关系着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成效。
【关键词】地方普通高校学生权利治理
一、地方普通高校转型促进了大学生权利保护意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校不仅要实现社会效益,也要兼顾经济效益。自高校收取学费后,学生又多了一层作为消费者的角色,只不过学生消费的是一种独特的商品,即教育。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形势的严峻无形中加大了学生的压力,不仅使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也增强了学生的权利意识,学生迫切要求学校保护并尊重学生在校期间应享有的各项权利,这促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变化。
近年来,高校学生运用法律途径解决和高校之间纠纷的事件屡屡出现,且这些事件往往直击高校学生管理的软肋。这一方面反映了高校学生的权利保护意识在逐渐提高,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确存在诸多严重的问题。因此,做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高校学生的权利受侵害的类型与原因
教育权受到侵害。高校学生首先具有受教育权。《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高等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接受。”这说明受教育权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但在高校学生管理的过程中,学生的受教育权却屡受侵害。比如,一些高校因为学生的残疾而拒绝录取学生,甚至一些高校在录取研究生时会因为学生长相丑陋而拒绝录取;有高校制定一些惩罚学生考试作弊的制度,严重者开除学籍;有高校会为提高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而限制部分学生报考,还有高校会制定不合理政策以管理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
财产权受到侵害。高校学生有具有宪法规定的普通公民所享有的财产权。但因其学生的特殊身份和学校管理制度的缺陷,学生的这一权利更容易受到忽视。比如,很多高校以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为由,要求对学生的各种生活电器代为保管;对国家发放给学生的各项补助私自扣留,挪为它用;对国家给予的奖学金随意配比;以非公正价格向学生售卖非学习必备用品等。
隐私权、名誉权受到侵害。高校学生的隐私权作为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是指学生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高校学生的名誉权是学生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目前在高校管理中侵犯学生隐私权和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以加强宿舍管理为由,未经学生允许,随意检查学生宿舍和私人物品;采取通报、警告的方式,将不符合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公之于众;以公平、公开为由,擅自发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等信息;擅自公开学生的个人情感和生活等。
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之所以会侵害学生的诸多权利,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法制精神,未能真正落实依法管理。往往以校规为法,忽视了校规与《宪法》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之间的冲突。
三、完善对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的治理
坚持法治精神。在依法治国的社会大背景下,坚持依法治校和依法管理是高校的必然选择。这必然要求高校管理者加强法制观念,以《宪法》和《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为工作准绳,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高校在制定管理学生的规范时也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要使规范首先合法。同时,也要按照合理程序对学生加强管理。
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依法管理要与以德育人统一,不能过分强调依法管理的重要性而忽视德育的重要作用。德育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发展规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高校在要求对学生规范性管理的过程中,往往追求整齐划一的效果,损害了学生发展个性的权利,也很难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因此,高校管理者应充分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把管理学生转变为服务学生,才能真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地方普通高校要顺利转型、稳步发展,必须处理好学校和学生的关系,在坚持法治的基础上,以人为本,法治与德治相统一,才能和真正使学校和学生都适应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秦惠民.管理行为的合理与合法----高校纠纷中的学生权利保护[J].中国教育法制评论,2006(4).
基金项目:本文系高校与学生间教育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课题,课题编号:ZC13114;治理视阈下的地方普通高校应用技术型转型的对策研究课题,课题编号:GH150489。
作者简介:王松岩(1981-),女,吉林公主岭人。白城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