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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基于非历史性的历史唯物主义辩护
——再论柯亨的社会“物质性”与“社会性”相区分的理论基点

2015-11-17

长江丛刊 2015年22期
关键词:物质性历史唯物主义区分

赵 璟

(河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 450052)

建基于非历史性的历史唯物主义辩护
——再论柯亨的社会“物质性”与“社会性”相区分的理论基点

赵 璟

(河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 450052)

柯亨在1978年发表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这本书中,详细阐述了社会“物质性”与“社会性”的区分,并力图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作辩护。本文主要阐述了柯亨是如何区分社会的“物质性”与“社会性”的,并试图对这一区分进行利弊分析。

柯亨 社会的社会性 社会的物质性 历史唯物主义

G·A·柯亨1941年出生于加拿大蒙特利尔一个犹太工人的家庭,其父母都信奉共产主义。柯亨是英国伦敦大学的哲学教授,是英国著名的政治理论家。他的许多著作都是围绕历史唯物主义展开的,在1978年发表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这本书,使他以“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流派的重要代表而一举成名。

一、柯亨为什么要区分社会的“物质性”与“社会性”

首先,柯亨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一个最基本的区分是社会的“物质属性”和“社会属性”。《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这本书正是围绕这一区分来写的,“这使得作者能畅达贯通地讨论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问题: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阶级不平等的根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社会革命的意义以及共产主义的性质,等等。”[1]

其次,柯亨认为“物质性”与“社会性”的区分就是“内容”和“形式”的区分,这种区分有助于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有利于揭露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的物质过程。

此外,柯亨受到家庭环境和学校教育的影响,从小就对马克思主义产生了特殊的情怀。柯亨出生于一个信奉共产主义的犹太人家庭,其父母积极的组织工人们反抗工头和警察的压迫。柯亨4岁时,被送入一个信奉共产主义的犹太人创办的学校里读书。

最后,受到当时政治局势的影响。1952年,受“麦卡锡主义”的影响,政府对柯亨所在的学校进行排查,外籍教师被驱逐或迫害。在这种情况下,柯亨积极采用分析哲学的方法,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的核心辩护。

二、柯亨怎样区分社会的“物质性”与“社会性”

柯亨在书中,详细的介绍社会的“物质性”与“社会性”,他认为这是理解马克思历史理论的钥匙,并指出马克思也作了和他一样的区分。柯亨提到:“马克思经常注意严格区分什么是和什么不是经济的或社会的特征”。[1]

(一)“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奴隶。纺纱机就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一样……”[2]在这里,柯亨指出资本是关系不是物,黑人只有在奴隶社会这个特定的社会形态下,才具有“奴隶”的社会属性。同样,纺纱机只有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关系中,才具有“资本”这一社会属性。

(二)“从社会角度来看,既没有奴隶也没有市民:两者都是人〔这样说是错误的〕。这样他们就是在社会之外的。是一个奴隶或是一个市民,这是社会决定的,即人A和人B的关系决定的……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区别实际上只在于从社会的观点来看。”[3]作者认为,马克思是从两个角度来分析的,一方面是“马克思联系到社会决定人A和人B的关系”[1],这是从社会角度看他是什么样的人,即人A是奴隶就不是市民,人B是市民就不是奴隶;另一方面是从物质角度来分析的,即人A和人B都是人,此时物质的存在是独立于社会形态的。

(三)“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表现在一物上,给此物一种特殊的社会的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所生产的各种生产资料之总和。”[4]柯亨认为不变资本是具有一定社会性质的物,生产资料不是资本,生产资料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即被社会某一部分人所独占时,才能成为资本。

社会是一个客观存在体,具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柯亨指出:“社会的物质或内容是自然,其形式是社会形态。”[1]他认为物质属性是一个物理存在物,而社会属性,则是一个社会的标签和资格。“物质描述抓住的是一个从属于社会的自然”[1]。从柯亨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物质性是指事物对象的天然属性。社会性是一事物处在某种社会关系中所具有的属性,它是一种关系属性。他指出:“这些界限的区分是根据社会的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区分。人和生产力构成它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赋予内容社会形式。”[1]

此外,柯亨还介绍了社会的“物质性”与“社会性”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他认为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物质性和社会性,但是,“社会特性不可以从它们的物质特性推演出来,正像雕塑的造型不能从它的质料推演出来一样。”[1]即“物质性”推演不出“社会性”,“社会性”是独立于“物质性”的。另一方面,柯亨认为“物质性”是性质属性,是与生俱来的。

那么如何将物质从社会状况中划分出来呢?柯亨指出:“一个描述是社会的,当且仅当它需要把人(指明或不指明)归属于相对于另一个人的权利或权力。”[1]从而,“他能够这样使用它,属于物质状况,而他是否有责任对某人这样做,以及做到什么程度则是社会状况的事实。”[1]在这里,他把“社会性”归结于一种实质的“权利或权力”。柯亨认为:“物质描述抓住的是一个从属于社会的自然。”即我们可以将物质性从社会状况中划分出来,这样描述是可行的。

三、对这种区分的学界评价

学者孟庆龙认为,柯亨对“物质性”和“社会性”的区分是值得肯定。“一方面,他促使人们重新重视马克思的经典文本;另一方面,柯亨引荐了一种全新的研究方法,即分析哲学的逻辑分析和概念分析方法,为马克思主义研究开拓了一种新的研究路径。”[5]

刘禹杰指出:“社会的“物质性”与“社会性”的划分,使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6]

此外,陈伟认为:“双重属性的区分具有革命性意义。首先,它有利于思维认识上的深化,使社会这一概念的内涵更加丰富,从而使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地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其次,它有利于加深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再次,如柯亨强调的那样,马克思的革命理论也基本是运用了自然的和社会的之间的区分。”

柯亨在双重属性的区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学者孟庆龙指出:“一方面,柯亨期望的“清楚明白”的目的不仅未能达成,反而使得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变得更为混乱;另一方面,由于柯亨固守形式的分析方法而否定真理的辩证法,从而使得他对这一理论的认识是极其肤浅的。”[5]

刘禹杰指出柯亨对社会从物质性和社会性来划分的说法不够严谨,应明确指出是对“社会中的物”或“物的社会”的划分。此外,柯亨还论述了活劳动和死劳动的支配关系,刘禹杰提到:“从物质的角度来看,劳动过程和劳动方式都没有改变,所以劳动者并不真正地从属于资本。而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劳动者的劳动活动却在为扩大资本服务,死劳动支配劳动。这就与柯亨阐述的生产力首要性命题相矛盾。”[6]

四、如何看待这种区分

(一)这一区分的积极意义

首先,这一区分是社会的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区分,这有助于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有利于更加有效的分析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可以对资本自诩是创造物质财富不可替代的手段产生怀疑。”[1]

其次,从柯亨对“物质性”和“社会性”的区分中,可以看出他十分注重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只有了解基本概念的含义,才能正确的分析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柯亨引荐了一种新的研究方法,为马克思主义研究及其他学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

再次,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在这个范围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突破这一关节点,事物的质就会发生变化。柯亨指出:“当在各种社会形态中被创造出来的物质总和超过了容纳它的社会的时候,革命就要到来。内容突破了形式。”[1]这一观点运用质量互变规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社会形态的更替。

(二)这一区分的问题所在

柯亨将“物质性”和“社会性”相对,而我们通常将“物质”与“精神”相对,“社会性”和“自然性”相对。他将“物质性”等同于“自然”,混淆了概念。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辩证统一的。人的自然属性是社会属性赖以生存的前提,而人的社会性制约着人的自然性,人的自然性受人的意识的指导,具有强烈的社会色彩。

除此之外,对于“物质性”与“社会性”的关系问题,柯亨认为二者是彼此对立,无法相融的,它们是社会生产过程的不同方面,内容和形式、物质和社会之间是没有逻辑联系的。那么,马克思又是如何定义“物质性”的?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了正确地理解物质概念的方法和角度。他指出旧唯物主义把人当作认识对象,而不是改造对象;他强调实践的意义,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是不了解实践活动的意义。马克思认为物质不仅有感性的自在存在,还包含实践内涵。因此,要在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上来理解物质,物质世界是包含了人的主体性的物质世界,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因此,物质具有社会性。可见,物质性和社会性是密不可分的,而不是柯亨所说的两者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总之,柯亨的社会“物质性”与“社会性”相区分的理论并力图在马克思思想的框架内重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这对恢复马克思思想的本来面目,正确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但是,柯亨在论述社会的“物质性”与“社会性”时,夸大了两者的对立性,没看到两者的联系和相互作用。致使他未能真正把握唯物史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规律这一真谛。这无疑对历史唯物主义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因此,如何从整体上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从而更好地维护历史唯物主义,还需要更加细致的研究。

[1]G·A·柯亨.岳长龄译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

[2]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3]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5]孟庆龙.柯亨社会的“物质性”与“社会性”的区分理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J].社会科学,2011(1).

[6]刘禹杰.论柯亨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辩护之得失[D].长春:吉林大学,2013.

赵璟(1989—)女,汉族,河南南阳人,河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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