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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诗”刍议

2015-11-17罗辉

心潮诗词评论 2015年3期
关键词:诗学诗词诗人

罗辉

诗·论·纵·横

“三应诗”刍议

罗辉

一、“三应诗”及其当代价值

传统诗词有一种特殊的题材,谓之“三应诗”。所谓“三应”,有“应制、应景、应酬”或“应时、应景、应酬”等说法。由于诗之外,还有“诗余”——词和“词余”——曲等体裁,故可将涉及“三应”内容的诗词曲统称之为“三应诗”。这类诗词的最大特色在于“命题作诗”,至于说“三应”的不同说法似不太重要。我们暂且认为“三应诗”,是指涉及应制、应景与应酬内容的诗词曲。

所谓“应制诗”,旧指封建时代阁僚臣下奉皇帝之命所创作的诗词。有的专家将其定义为,古代特指应皇帝之命所作的诗词,其内容多是宴赏游乐,歌颂升平。当今,则可将“应制诗”理解为是接受他人邀约,针对某些特定“题目”作诗。所谓“应景诗”,一般指在特殊场合,以具体对象(“时”或“事”)为指向所作的诗词,如节日庆贺、寿诞祝福、事项庆祝等。所谓“应酬诗”,则是指诗人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所作的诗词,包括送别、迎接、酬答、赠送、唱和及聚会时的吟咏之作。当然,“三应”本身也很难泾渭分明,在很多场合下,往往是“三应”交织,融为一体,很难也无须明确区分之。

古往今来,“三应诗”的创作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是屡见不鲜。但对这类诗词的创作及其质量水准却存在不同的看法,褒奖者有之,批评者有之。通常,由于“命题作诗”的特殊性,“三应诗”因主题相似、拘于用韵等因素,容易造成形式单调、立意重复、风格雷同,或人云亦云、牵强附会等现象,但从历史背景和整个社会文化氛围来讲,“三应诗”仍然是一种普遍且不可忽视的诗词。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传统诗词有着一种“感发生命的力量”,其社会功能自古以来就倍受关注与重视。孔夫子曾对其弟子谈到过学诗的好处:“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创作与欣赏传统诗词,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活动,需要感情的投入,是诗人自由意识的生命活动。历代诗人用生命写成的诗词,作为一个总体,它之所以使人感动,使人惊异,不单是在于传统诗词的语言、节奏和旋律,更重要的在于传统诗词所代表我们民族的精神内涵。在新的形势下,当代诗坛要进一步传承与发展好传统诗词的社会功能,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时代,奉献给社会,奉献给人民,就不能不正视“三应诗”的当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应该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当代诗坛和当代诗人必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拿起手中的诗笔,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诗词创作导向,“三应诗”创作不可或缺也就顺理成章了。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著名论断。这既是古训,又是历代文人富于历史使命感的一种集中概括,更应作为当代诗人的座右铭。今天,我们结合学习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温白居易“为时而著”与“为事而作”的诗词创作观,势必要立足新的时代要求,不断传承与弘扬“文以载道”、“文必明道”的传统思想,遵循“为时而著”与“为事而作”的路径,在弘扬传统诗词文化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三应诗”的创作水平。在“三应诗”的创作实践中,不断发展传统诗词文化,积极主动地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通过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

中国现代著名美学家、文艺理论家朱光潜在《文艺心理学》中,从“美感经验中”、“美感经验前”和“美感经验后”三个方面研究了文艺与道德(政治)的关系。当代诗词创作与评论(特别是当代“三应诗”的创作与评论),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地学习与消化朱光潜先生的美学思想,按照“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的要求,按照“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的要求,充分发掘“三应诗”的时代价值,始终紧跟当代中国追梦、圆梦的步伐,让包括“三应诗”在内的中华诗词为促进诗国梦和中国梦的早日梦想成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三应诗”的时代精神与个性特色

当代诗评家张同吾教授在《诗歌本质与时代精神》一文中写道:“尽管古今中外的诗家和学者对诗的本质和功能有千差万别的解说,当我们逐渐挣脱了对‘诗言志’、‘词缘情’简单化、浮泛化、狭隘化的认识之后,却无法否认,诗是最富有个性和人性的文学样式,同样也无法否认,诗人的文化性格、价值取向和审美意识都具有时代印痕。特别是优秀诗人,他们是以先知般的直觉,领悟到时代的精神命脉。”中华诗词传承与发展的历史表明,时代精神始终是诗的灵魂,古今皆然。诗仙李白、诗圣杜甫的诗,正是体现唐代盛衰变动之际的实际,反映了当时的时代精神。当代人创作传统诗词,不是为写诗而写诗,更不是为格律而格律,而首先强调的是写出当代的气息,体现时代的脉搏,突出时代精神。特别是创作“三应诗”,更是“为时而著”与“为事而作”,既体现了诗人对时代的关注和对现实的关切,也体现了诗人对促进社会进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例如,首届聂绀弩诗词成就奖得主刘征先生1976年10月的词作《水龙吟·参加庆祝粉碎“四人帮”游行》:“秋空万里晴蓝,鸽群雪翼迎风展。红颜白发,裙衫飞舞,彩旗飘卷。锣鼓喧天,欢歌动地,眉舒心暖。看家家归去,开樽煮蟹,拚一醉,不须劝。

豺狼曾掩人面。肆横行,塞天积怨。枯槐聚蚁,雷霆振迅,黄粱梦断。钳口奔川,冰肠沸火,昂扬亿万。待从头,收拾山河,普天下,同心愿。”刘征先生的这首词用诗的语言,生动形象地反映了粉碎“四人帮”后举国同庆的欢腾景象。同时,也用“待从头,收拾山河,普天下,同心愿”这样的结尾,表达了全社会对百废待兴的深切期许,是那个时期“时代精神”的诗意写照。

又如,笔者2013年7月有感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写过一首《水调歌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感怀》:“酷暑翥云鹤,热浪涌江城。千里南巡荆楚,挥汗雨中行。趟水卷高裤褊,撑伞放低身段,无语响回声。习习和风爽,众口议荧屏。下农村,进工厂,问民生。田头餐桌,一言一举总关情。自是轻车减灶,不再清场封道,细小见殚精。雨霁天明朗,犹似寄叮咛。”这首词既是笔者当时观看新闻媒体报道后的切身体会,也是笔者听到当时武汉街头巷尾老百姓的议论后,结合自身的感受所作出的诗意表达。

当然,我们讲“三应诗”应该是“为时而著”或“为事而作”,必须讲求时代精神,但这决不意味着抹杀诗的个性特色。尽管同一“时”或同一“事”的诗词可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千篇一律”现象,但由于诗人的经历与体验不同,各自独具特色的感受,自然就成就了诗的个性。包括“三应诗”在内的诗词作品有无个性是鉴别其优劣的重要标志之一。当然,“三应诗”的共性与个性是矛盾的统一。个性当融入共性,共性当包含个性。由于“三应诗”的固有特性,研究其个性也要注意“三应诗”个性的特点:一是“三应诗”的个性,既可以是诗人个体的“个性”,也可以是包括诗人个体在内的众人的“个性”。诗词中“自我”与社会中“他人”的互动关系,只有在整个社会关系网络中才能成立,脱离了社会关系网络,便无“我”而言。同时,诗人只有让“自我”的情感,与社会更多“他人”的情感共鸣,其诗词作品的社会效果才会得到充分显现。二是“三应诗”的个性,有一个“显融”或“显含”(即十分明显地融入或包含)、“隐融”或“隐含”(即比较含蓄地融入或包含)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因有的“三应诗”可能缺乏诗人个人的“个性”,就说成是“格律溜”,甚至干脆嗤之为“非诗”。当代著名诗人臧克家明确地提出:“我写旧体诗,是为了追求‘三新’,即思想新、感情新、语言新。无此‘三新’,难乎称为社会主义时代的旧体诗。固守陈规,何以‘代雄’?如果是旧体诗与时代脱节,与人民生活无涉,只能略备一格而已。”笔者认为,臧克家的“三新”观点,可以为“三应诗”时代性与个性的统一提供一个评判标准。

张同吾教授在《诗歌本质与时代精神》一文中还写道:“平庸的诗人和睿智的诗人有许多区别,其中之一:前者是浅显地、表象地、概念化地解释时代、讴歌时代;后者则是在诗的云霞中流动着时代之光,那是一种渗透,是一种交融,是一种自然天成,同时又是一种超越。越能体现诗歌本质的作品,就越能从不同侧面表现时代情绪,体现一个时代的快乐和痛苦,那是在霞光丽日或是阴霾满天的背景下灵魂的光亮。”笔者想对这段话作一字之改之后,作为一种尺度来评判“三应诗”的优劣,即用“诗作”代替“诗人”,即将张同吾教授关于“平庸的诗人和睿智的诗人”的这个区别,用来判别“三应诗”中“平庸的诗作和睿智的诗作”的区别。这是因为睿智的诗人也可能有平庸的诗作,平庸的诗人也可能有睿智的诗作。一首好的“三应诗”,不是浅显地、表象地、概念化地解释“时”或“事”,而是诗人情感在“时”或“事”中的一种渗透、交融与超越。若用一个比方,可以把吟咏的对象——“时”或“事”比作“水”,将诗人的情感比作“盐”,情景交融就是意味着是让情感之“盐”溶入“时”或“事”之“水”。当然,这种溶化是自然的融合,诗词之“味”既在其中,又浑然一体了。例如,首届中华诗词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杨启宇先生的七绝《挽彭德怀元帅》:“铁马金戈百战余,苍凉晚节月同孤。冢上已深三宿草,人间始重万言书。”就堪称“三应诗”中“睿智的诗作”。

一般性地议论“三应诗”比较容易,而下功夫创作一首好的“三应诗”或通过佳作类评来指导如何创作好“三应诗”则难。个中原因可能很多,但根据笔者的体会,实现从“概念”到“体验”的切实转变,可能不失为是一个现实的因素。实践表明,写好一首“三应诗”,不但要有“诗情画意”,更要知“社情民意”。作为一名诗人,只有认真倾听时代的声音,呼吸时代的空气,把握时代的脉搏,让自己的心合着时代的节奏一起跳动,才能让“诗情画意”连通“社情民意”,真正用心去感悟时代、体验时代,为时代而歌、为人民而歌。与此同时,提高“三应诗”的创作水平,还需要加强以“三应诗”为对象的研究与评论工作,让“创作”与“评论”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如何开展诗词评论的问题上,笔者虽然也赞成“对诗不对人”的善意批评,但更主张借鉴管理学中的“标杆管理”理念,也就是从古今“三应诗”中,根据评论者个人的审美情趣,选择一些比较好的作品进行点评,进而为今人的“三应诗”创作提供“标杆”。这样做可能既有利于提高“三应诗”的创作质量,也有利于促进传统诗词的传承与发展。

三、“三应诗”的客观对象与主观意识

“为时而著”或“为事而作”的“三应诗”,是“时”与“事”引起诗人心中的情感激荡,即是诗人“‘时’以情观”或“‘事’以情观”的结果。“三应诗”的创作,应该是主观与客观有机融合的有感而发。“时”与“事”是吟咏的客观对象,这些客观对象经过诗学心理的孕育后,又催生出诗学思维,最后则通过诗学修辞,成为有形的“三应诗”。

“三应诗”的创作与其他类型的诗词创作一样,无论是“言志”还是“缘情”,都不能脱离诗人个体的内心活动——即主观情志,而主体的内心活动不经过创作过程的“物化”,又无法被他人感知。古今中外的诗歌无一例外地表明,没有诗人主观的渗透,没有诗人自我新鲜独有的感受和想象力,就没有诗歌。“自我”只有在与“他者”或社会的互动中才能凸现出来。诗的本质当然是主观的产物,即使是纯客观的描写,那也是主观的审美情趣。当然,“观”离不开客体,这就说明诗(特别是“三应诗”)中并没有纯粹的自我。“三应诗”中所表现出来的诗人的自我感受,更多的是在客观对象中注入了主体的生命感悟,使客观对象成为承载着一定文化积淀的特定形象,也就是常说的“意象”。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明确提出诗要具备的四个要素:情、言、声、义。他还形象地用一棵树对四个要素在诗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生动形象的描绘,即“情”如树的根,“言”如树的苗,“声”如树的花,“义”如树的果实。显然,白居易关于诗的四个要素,需要在“三应诗”中得到充分体现。

1.“根”深情真

自陆机在《文赋》中提出“诗缘性而绮靡”以来,“诗主情”遂成为诗词创作的主流,甚至“诗言志”也被纳入其中。诗词往往是诗人感情迸发的产物。别林斯基说过:“感情是诗情天性的最主要的动力之一,没有感情,就没有诗人,也没有诗歌。”白居易于《与元九书》中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写道:“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三应诗”所吟咏的客观对象——“时”或“事”,当然应是“真我”的情感,并通过“立象”来“尽意”。感情需要真,需要善,才有可能是美的。“三应诗”作品是否有真情实感,最终体现为这棵“诗树”之根的深浅。清代诗人袁枚云:“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随园诗话》卷三)生活是包括诗词艺术在内的一切文学艺术的唯一源泉。对创作“三应诗”来说,绝不是诗人为“应”而吟,而是诗人怀抱着赤子之心深入生活后,对所见、所闻甚至还是亲身经历的真切感受。真情铸就诗魂。“根”深情真应当是判别一首“三应诗”优劣与否的第一标准。

例如,笔者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几乎是与新中国一起成长。当新中国迎来六十华诞的时候,就写过一首《满江红·庆祝新中国六十华诞》:“六十春秋,红旗谱、中华屹立。三峡梦、万峰低首,镜湖澄碧。圣火冲天圆夙愿,神舟揽月兴家国。军旅壮、威震亚丁湾,今非昔。行千里,聆万策。崇一节,休三惑。正仁风吹遍,大江南北。倚马求才追晓梦,问牛关切知筋脉。忧与乐、常读岳阳楼,争朝夕。”这首词中的“应物斯感”,其“物”则是笔者六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见闻与经历,其“感”也就是笔者心路历程的一点切身感受。

2.“苗”壮言切

《毛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诗本身就是一种以语言为媒介,当特定的“时”与“事”成为诗人关注的对象时,它就会最大限度地刺激诗人的心理,形成特定的诗性体验,并经由诗学思维和诗学修辞,转化成特定的艺术表象。从有形的角度看,当诗人的情感物化为诗的语言时,似乎就固化了。然而,从无形的角度讲,语言绝对不是诗的终点,而应继续追求境界,追求韵味,追求催人奋进的精神力量。

白居易之所以将诗的语言比喻为树的“苗”,其内涵也许在于一首诗犹如一棵树,自必是由“苗”长大的。“苗”要壮,才有旺盛的生命力。明代谢榛说过:“凡作近体,诵要好,听要好,观要好,讲要好。诵之行云流水,听之金声玉振,观之明霞散绮,讲之独茧抽丝。此诗家四关。使一关未过,则非佳句矣。”显然,为了让诗的语言闯过上述“四关”,需要由诗学心理引领诗学思维,由诗学思维引领诗学修辞,由诗学修辞引领词句。如果说那些吟咏自身情感的诗篇,由于人的固有特性并不因为时代的变化而改变,所以,“古香古色”有时是在所难免的话,那么,对于“三应诗”来说,由于它所吟咏的“时”与“事”大多都是当今的,则必须要有“今香今色”,且这种“今”的载体首先体现为语言上的求新、求切。这就是说,对于“三应诗”来说,无论是“为时而著”,还是“为事而作”,都必须首先注意在语言上下功夫。只有做到“苗”壮言切,才有可能为“根”深情真奠定基础。

例如,马凯副总理《满江红·漫漫复兴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作(三首)》,堪称“三应诗”中的睿智之作。其中的亮点之一,就在于语言鲜活与特色鲜明。这里特将其中的第三首抄录如下。该首词的小标题为“腾飞”:“大地回春,天解冻,江河蓄势。洪流涌,樊篱冲破,千帆争驶。绝处逢生更旧法,审时适变开新制。再启程、直上九重霄,凭天翅。百年耻,从此逝;成真梦,于今始。铸民康国富,和谐新世。未敢忘圆三步曲,更难永续千秋史。全赖有、别样路通天,旌旗赤。”

3.“花”鲜声茂

在诗词创作中历来都主张声情并茂,也就是声色与情感都要丰富。朱光潜在《诗论》中写道:“诗是具有音律的纯文学。”“音律的最大价值自然在它的音乐性。”蒋伯潜、蒋祖怡的《论诗》给诗下了一个定义:“诗是依美学的原理,利用音乐的旋律,将作者的感情、思想、想象,用谐和的文字,主观地批评人生、解释人生而富有感染性的一种文艺形式。”这就是说诗的美感,首先在于通过讲究平仄节奏,从而体现为音韵美、节奏美,并呈现出声调的和谐之美。这也好比一棵树,其美丽之处当然是那婀娜多姿的鲜花。特别是通过开口吟诵,就可以将诗词语言的音律动感之美表现出来,进而领略到传统诗词如月下梅花那暗香浮动、沁人心脾的韵味。

显然,为了体现诗词声律之鲜美,对于创作包括“三应诗”在内的传统诗词,就必须讲求平仄、押韵、对仗、粘对等声律规则。这也如朱光潜所言:“艺术的基本原则在‘寓变化于整齐’。诗的音律好处之一,就在于给你一个整齐的东西做基础,可以让你去变化。”尽管诗词格律为诗人赋诗填词增加了难度,但“寓变化于整齐”,又为诗人放飞情感提供了美的翅膀。

例如邓世广《九一八国耻日题记》:“未敢须臾忘国仇,几番梦里拭吴钩。衔悲无益啼鹃血,赴难何曾惜我头。苦战八年余旧恨,投鞭十亿断中流。松花江上歌声老,犹记沦亡一段羞。”显然,如果比较同含“三应”内容的其他文体(如散文),则可以看出具备情感与审美两大要素的“三应诗”,更会让“三应”之“时”与“事”顺应时代和人民的情感主流,贴近生活与心灵,在艺术上有所创新或创造,做到情、理、美三者的有机统一。

4.“果”硕义明

诗词作品是诗人情感的“物化”,也就是一棵“诗树”的果实。作为一棵“诗树”,其“情之根”、“言之苗”、“声之花”,最终都要体现到“义之果”中来。诗词之“义”,可以说就是一首诗词作品的神韵与意境。一首好的诗词,它在大众间的传播与普及程度会远远超过其他文学作品。传统诗词尤其重视个体体验与灵感发现,蕴含着诗人的知觉和顿悟,处于现实世界的诗人往往是通过其诗词作品,折射出时代的精神之光。

当代诗人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好当代诗坛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中华诗词学会驻会名誉会长郑伯农先生在《第四届华夏诗词奖获奖作品集》的代序中写道:“优秀的作品,应当有新意,有新的生活内涵和生活感悟。作为时代心声的诗歌,应当有鲜明的时代精神,把诗人的喜怒哀乐和人民群众所迫切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把个性和人民性结合起来。诗的题材应当多种多样,但不论写什么题材,抒情主人公都不应该是封闭的小我,而应当是与人民息息相通的大我。”对“三应诗”创作而言,尽管多为“命题作诗”,但决不能是为“应”而“应”,在缺乏情感的基础上罗列概念。诗人的创作灵感应该源于生活,自觉主动地让自身的思想感情融入准备吟咏的“时”或“事”之中,进而按照“时”以情观或“事”以情观的路径,实现情随“时”转或情随“事”转的升华,并在此基础上设法提炼素材,凝聚意象,创作出有真情实感的作品来。

这里,笔者用自己的一首“三应诗”来谈点切身体会。1994年,笔者在武汉工学院黄石分院工作,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当年国家教委批准将学校更名为黄石高等专科学校,并计划于1994年12月28日这一天正式挂牌。然而,当时连续几天为雨雪天气,笔者真是心急如焚。为了保证此次活动的如期举行,还准备了几套应急方案。头一天的晚上笔者住在学校,深夜难眠,多次起来观看天气,当28日拂晓起来见到雪天放晴的时候,真是喜出望外,这种难以言表的喜悦心情,后来体现在《行香子·黄石高专挂牌》这首词中:“沃雪遮天,寒夜披肝。书窗外、晴又投缘。枝头啼鸟,手上鸣弦。正霁光明,银光俏,曙光欢。红装素裹,故地新颜。话山水、虎踞龙盘。良朋满座,寄语登攀。愿上征程、迎征战,跨征鞍。”

最后,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主达性情者为诗,主发议论者为文。“三应诗”决不能像论文那样用逻辑思维方法去提炼概念,而需要用形象思维方法去凝铸形象。鉴于“三应诗”的特殊性,它的创作不仅是对“时”与“事”的情境描述与表达,更是一种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意识、修辞方法及整个诗学心理结构的具体体现。诗学不但有区别于哲学、历史、宗教等学科的形态,也不同于一般的其他文学。诗学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审美意义,审美是诗学的最高层次,也是诗学的最高意义。这就是说,由于“三应诗”的对象——“时”与“事”,比起一般意义上的自我“言志”、“抒情”,更具有“时代性”与“社会性”,所以,诗人更需要用积极的心理体验去激发以灵感思维为特色的积极形象思维,进而在积极的形象思维引领下,采用以赋比兴为特色的积极修辞手法,按照诗词格律的要求去组织语言,让“以诗载道”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以文载道”,让诗人的“感情、思想、想象”与特定的“时”与“事”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传统诗词“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的社会功能。特别是通过“三应诗”,为和谐社会与书香社会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更多、更大的正能量。

(作者系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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