傩文化、巫术神秘语境下“童子”扮相的属性与功能认定
2015-11-16吴媛媛田以樵
吴媛媛+田以樵
摘要:两汉时期出现了一系列带有神秘色彩的儿童形象:战国束期起出现“童谣”以言吉凶,到汉代则演化为亦真亦幻的“荧惑说”;两汉宫廷傩仪中使用“侲子”驱鬼逐疫,以及大雩祭祀中启用“童子”舞蹈求雨等。这些神秘儿童形象的出现并不是孤立且偶然的现象,它们与阴阳哲学观念中将童子视为纯“阳”,即象征着强劲生命力的理念有着密切关联。
关键词:傩文化;巫术;童子;阳性象征
中图分类号:B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5)03-0099-06
两汉时期,由于在许多思想家的哲学论述、历史著作以及教育理论中涌现了大量有关儿童或童年的研究,因此这一时期被称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童年“发现”期。其实,除了在以上领域出现了大量儿童的“身影”外,在祭祀仪礼中,儿童也一直扮演着神秘而重要的角色。他们常以大雩祭祀的“童子”、驱鬼逐疫的“侲子”以及预言灾异的“荧惑星”等身份出场,这一系列带有神秘色彩的儿童形象集中出现并非孤立且偶然的现象。儿童身上所笼罩的这种神秘气息不仅上接先秦,在汉代阴阳灾变思想的催化下,变得越发浓郁起来;而且还下启后世,这不仅为解释秦汉以后我国古代为何逐渐让童子出现在年画、神马、玉雕、彩绘、求子等场域提供了依据,而且还为解答人们为何将“二郎神”的原型选为孩童,且将“童子尿”视为“灵丹妙药”提供了线索。因此,对先秦两汉时期神秘儿童形象进行深刻而全面地研究,既可以为理解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儿童形象带来启示,也可以对相关研究中出现的曲解甚至误解此类儿童形象的现象进行还原。
一、傩文化神秘语境中童子扮相的属性与功能认定
汉代社会喜言灾异,祭祀盛行,在驱鬼、驱邪的各种活动中,儿童便已开始作为主力而大量呈现,侲子驱鬼逐疫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张衡《东京赋》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宫廷大傩中,方相帅众多侲子驱鬼逐疫的场面:
尔乃卒岁大傩。殴除群厉,方相秉钺。巫现搛蓟。侲子万童,丹首玄制。桃弧棘矢,所发无臬。飞砾雨散,刚瘴必毙。煌火驰而星流,逐赤疫于四裔。然后凌天池,绝飞梁。捎魑魅,新谲狂。斩蜲蛇,脑方良。囚耕父于清泠,溺女魃于神潢。残夔魃与罔像,殪野仲而歼游光。
活动仪式中,方相是执掌驱鬼的官长,巫觋泛指参加祭祀活动的所有巫师,而侲子则是逐鬼所用的特殊人群,数量庞大,李善注:“侲子,童男童女也。”对于驱傩侲子的年龄描述,《后汉书·礼仪中·大傩》记载甚祥,相关文字是这样的:
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以逐恶鬼于禁中。
可见,在宫廷大傩里,侲子作为驱鬼逐疫队伍中必不可少的群体,年龄集中在10到12岁,是典型的童男童女。《后汉书》描写的驱鬼仪式声势浩大,黄门子弟120人,和张衡《东京赋》的场面刻画异曲同工:驱疫逐鬼时盛装打扮,载歌载舞,震天动地,发挥着强大的威慑作用。
然而,傩仪中为何要用由童男童女组成的声势浩大的侲子作为主神之一昵?对此,不少学者指出,这是由于,在中国古人看来,鬼多以儿童形象出现,用侲子驱鬼体现的是古代巫术中“以鬼驱鬼”“以邪驱邪”的法则。这一解释虽自有其道理,但鬼多以儿童形象出现,并不意味儿童本身是鬼,鬼和鬼是同类属性的事物,同类属性的事物相互驱逐,亦不符合传统的哲学思维逻辑,可见,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另找答案。
对于鬼的认知,许慎《说文解字》写道:“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鬼阴气贼害。”段玉裁注:“神阳鬼阴。”段注对于鬼的解释是可信的,尽管鬼的种类繁多,属性认定复杂,且不能简单地一次性划分,但属性大体为阴,却是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另外,我们从鬼经常出入的栖居地也可以得到印证。《庄子·达生》篇记载:
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沈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蠪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泆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辜,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
这是齐桓公与管仲之间的一段对话,故事本身未必可信,但其中对于鬼的认知描述却较为充分而合理,具有代表性。鬼大都生活在沟泥、户内的粪壤、墙角、水中、泽中等地,都是阳光照射不到或不充分的地方,阴气盛而阳气弱是这些地方的共同特征,这与鬼本身的属性为阴相吻合,因此鬼生活于其间,自由而惬意。
相反,鬼所害怕的正是与其属性相对的阳光,如,《焦氏易林·姤之旅》写道:“左手把水,右手把火。如光与鬼,不可得从。”光与鬼就像水与火的关系一样,相对相克,而不是相生。光属阳,《周易,说卦》传日:“乾为日”,鬼的属性是阴,鬼之所以害怕光,原因在于阴阳相克理念的使然。这种习惯性的相克思维定势,至今仍活跃在鬼怪传奇小说中:夜幕降临的时候,鬼怪活动频繁,然而鸡叫三更之后,鬼怪便必然要离开,因为晨光破晓,天就要亮了。
鬼所害怕的是跟自己属性相反的事物,这也是打开汉代驱傩仪式中为什么大量使用侲子之谜的一把钥匙,童子的属性如何?是不是和鬼的属性为阴相对昵?对此,王充的《论衡》提供了答案,《定鬼》篇曰:“世谓童子为阳。”阳,《说文解字》曰:“高明也。”可引申为光明、生命、生长、旺盛之意。“世谓童子为阳”,在人们看来,童子代表的是光明和生命力。童子之阳和鬼魂之阴,形成的是以阳克阴,以阳驱阴的关系,驱傩营造的氛围也正是一个充满浩然阳刚之气的力量场。这从驱傩所使用的系列物品中同样能得到很好地验证。《后汉书·礼仪中·大傩》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偎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讙呼,周遍前后三省过,持炬火,送疫出端门;门外驺骑传炬出宫,司马阙门门外,五营骑士传火弃雒水。百官官府各以木面兽能为摊人讫,设桃梗、郁垒、苇茭毕,执事陛者罢。
侲子皆着赤帻,赤色是红色,和太阳的颜色相同;欢呼声,是力量的显现;驱逐鬼的骑士人员使用的是炬火,火能发光、发热,亦是阳刚的象征之物;而郁垒则是一位驱鬼之神。可见,上述驱傩仪式中,和侲子同时使用的器物都象征着阳刚,只有器物桃梗的属性不明确,需要辨析。桃木和鬼的联系,《论衡·定鬼》篇引《山海经》佚文写道:
沧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间东北日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日神萘,一日郁垒,主阅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一苇索而以食虎。于是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立大桃人,门户画神茶、郁垒与虎,悬苇索以御凶魅。
这一记载还见于应劭的《风俗通·祀典》和《战国策·齐策三》的韦昭注。桃木枝间是鬼出八的必经之地,桃木就像一个牢笼,圈养着鬼,是鬼的聚居地,桃木之外,度朔山上又有看管鬼的神人存在,桃木因此而获得了让鬼畏惧的神秘属性。针对桃木,萧兵在《楚辞与神话》中认为:桃木与扶桑具有一致性,桃和舜以及太阳有着确然的关联。萧先生的推论是可信的,桃木和太阳以及鬼的关联在神话传说中还留有部分线索,《淮南子·诠言》篇记载:“羿死于桃棓。”高诱注:“棓,大杖,以桃木为之,以击杀羿。由是以来,鬼畏桃木。”后羿是古人塑造的射日英雄,最终克死于桃木,可见祧木充当的是太阳的保护伞,桃木让鬼畏惧的原因也正在于它和太阳相通。桃木的阳性归属在与其搭配使用的另一种驱鬼器物上也能得到进一步确认,《左传·昭公四年》记载:“桃弧棘矢,以除其灾。”社预注:“桃弓、棘箭,所以禳除凶邪。”棘,是典型的阳刚之物,《周易·说卦》称:“坎,其于木也为坚多心。”闻一多先生写道:“心从,会意。故物之纤锐者,得冒心名。枣棘之芒刺谓之心。”《坎》卦是阳卦,《说卦》称:坎为中男,所辖的物象木是坚硬而有芒刺,这与棘正相一致,属于类比思维的运用。桃木与之搭配,用于驱邪驱鬼,可见,二者的属性是一致的。
由此可见,《后汉书·礼仪中·大傩》中用于驱傩所使用的赤色衣裳、欢呼声、火、祧木等都是阳刚系列的物品,他们传递出来的是阳刚力量,故能驱逐与之属性相反的鬼邪之物,侲子置身于这样的氛围中,自身的属性与之完全吻合,和祧木等具有一致性,故《艺文类聚》卷八十六引《庄子》佚文日:“插桃枝于户,连灰其下,童子入不畏,而鬼畏之。”童子入于桃枝之户和鬼的情形迥异,体现的正是同类相聚相生和阴阳相克的理念,汉代宫廷傩仪中对侲子等的使用也是对这一理念的运用和发挥。
童子象征阳,在先秦时期,被儒家称之为“赤子”,如,《尚书·康诰》有言:“若保赤子。”《孟子·滕文公章句上》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赤子,指的是幼小婴儿。亦,《说文解字》曰:“南方色也,从大从火。”火属阳,和旺盛的生命力相连,称呼婴儿为赤子,注重的是婴儿的旺盛生命力,寄寓的是人们对新生命的美好赞美和期望。至于后来《离娄章句》,孟子从入世的角度来谈“赤子之心”,则是对赤子儿童崇慕之情的一种哲学升华,已然使“赤子”一词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称谓功能,将其作为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喻体,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思想论证中一个关键的逻辑起点。
总之,童子象征着阳、光明和生命,从而与阴、浑浊和邪恶区别开来。神秘的侲子,即童男童女,作为阳的象征,和其他属性为阳的物品一起,构成一个强大的力量场,因而能够起到驱鬼避邪的效用。驱傩大量使用侲子作为主神之一,背后是以阳克阴理念的渗透和显现。且童子象征阳和传统儒家哲学中的“赤子”称呼相应,表明两汉时期大量出现的神秘侲子则是对传统观念的一种赓续和延伸。
二、荧惑、求雨巫术神秘语境中童子的属性与功能认定
驱傩等仪式中的神秘童子形象是带给人以平安的幸福使者,他们象征着阳刚,人们对他们的价值从正面予以肯定。然而,在以阴阳关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灾异观念中,当阳过盛时,则会出现舛乱之象,神秘童子此时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志》记载了这样一则材料:
张衡云:荧惑为执法之星,其精为风伯之师,惑童儿歌谣嬉戏。
相似的记载还见于《史记·天官书》和《文献通考》。荧惑星是司职人间的执法官,主死丧,其精可作为风伯之师,可以蛊惑儿童,教导歌谣,预测政治的灾异吉凶走向。荧惑星是如何蛊惑儿童并与之嬉戏的呢?这在后代文献记载中甚为详细,《晋书·天文志》日:
凡五星盈缩失位,其精降于地为人……荧惑降为童儿,歌谣嬉戏……吉凶之应,随其象告。
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荧惑星直接化为童子形象,和世间的儿童混迹在一起,通过这种直接方式,教导儿童歌谣,预测吉凶祸福。这种由荧惑星变化而来的神秘儿童形象,在《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注引《搜神记》中也有类似记载,并且更加丰富:
是以草创之国,信不坚固,边屯守将,皆质其妻子,名曰保质。童子少年以类想与嬉游者,日有十数。永安二年三月,有一异儿,长四寸余,年可六七岁,衣青衣,来从群儿戏,诸儿莫之识也。皆问日:“尔谁家小儿,今日忽来?”答日:“见尔群戏乐,故来耳。”详而视之,眼有光芒,爚爚外射。诸儿畏之,重问其故。儿乃答曰:“尔恶我乎?”我非人也,乃荧惑星也。将有以告儿:“三公鉏,司马如。”诸儿大惊,或走告大人,大人驰往观之。儿曰:“舍尔去乎!”竦身而跃,即以化矣。仰面视之,若引一匹练以登无。大人来者,犹及见焉,飘飘渐高,有顷而没。时是政峻急,莫敢宣也。后五年而蜀亡,六年而晋兴,至是而昊灭,司马如矣。
在这里,荧惑星化身小儿下教稚童童谣以达“天意”,同样使儿童因此染上了神秘的特性。为何荧惑星选择化身稚童,并下教稚童童谣以达“天意”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二者的属性入手,荧惑,《淮南子·天文训》载:“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未明,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荧惑隶属于南方,南方为火,其帝是炎帝,时令是夏天,都是阳的象征,因而荧惑星宿也代表阳刚之性,这从古人对于南方的认知中也可以看出,先天八卦《乾》属于南,《乾》卦是纯阳之象,故南方的诸多物象都具有阳刚之性。同时,以地域空间来划定星宿的阴阳属性,《史记·天官书》有这样的记载:
中国于四海内则在东南,为阳,阳则日、岁星、荧惑、填星,占于街南,毕星主之。其西北则胡、貉、月氏旃裘引弓之民,为阴,阴则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昴星主之。
在这里,荧惑标示的是阳,这与它对应的下界分野相连,“吴、楚之疆,侯在荧惑”,荧惑司职的地域主要是吴地和楚地,而此两地正是南方,据此,荧惑属阳和人们对它的方位认知是一致的。
由此可见,黄惑属阳,童子也正是阳性之物,荧惑选择化身儿童,教给稚童童谣,能顺利地感化童子,正是因为二者在类属上具有一致性,秉持的是古人“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类比思维。值得注意的是,此种“荧惑说”将灾祸和童子聚合在一起,从而使儿童披上了能预测吉凶祸福走势神秘外衣的思想,虽成型于两汉,但萌芽于先秦,《左传·僖公五年》写道: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对曰:“克之。”公曰:“何时?”对曰:“童谣云:‘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薪。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
童子在这里虽被隐去,只是出现了童谣这一与童子密切相关的事象,但“童谣”却与政治灾祸相系,从而发挥了预测吉凶的功能。无独有偶,这里的童谣预测祸凶发生的时间,亦和南方对应的星宿相关。“火中”,杨伯峻注:“即鹑火出现于南方。”《尔雅·释天》日:“柳宿亦名鹑火。”柳宿是和荧惑一起共同司职南方的星宿。《史记·天官书》曰:“吴、楚之疆,侯在荧惑,占于鸟衡。”张守节正义:“鸟衡,柳星也。”据此,虽不能认定这些童谣和黄惑化身童子教稚童歌谣有必然的联系,但其间的影响却是客观存在的,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它表明荧惑化身儿童,从而使儿童具有神秘功能的现象具有一定文化根基,它绝不是偶然、纯粹自然所生之物。
如果说黄惑所化的神秘儿童具有神奇的预测功能,是超验的,具有不可操控性,人们对于其只能充满畏惧地被动接受,那么另外一种灾异情形中的神秘儿童形象,则显得相对比较普通,象征含义清晰而明确。《春秋繁露·求雨》篇写道:
眷旱求雨,令县邑以水日祷社稷山川,……于东方,皆东乡,其间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
春天发生旱灾,是阳气过盛的表现,祭祀过程中有使用小童求雨的环节,这些童子装扮时所著的青色,是收敛之色,已不再是驱傩时所穿的阳刚之赤色。仪式进行时,通过让这些小童不断地舞动,其背后所暗含的则是对阳刚的抑制。干旱求雨祭祀时,采取对“阳刚”进行限制的措施,在另外的季节中也是如此,可以一以贯之。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列举了各个季节的求雨之仪,夏季求雨,措施之一是“五日禁男子无得行八市”;秋季求雨,其中有“无举火事,无煎金器”的条例;冬季求雨时,要求参与者为“老者六人,皆斋三日”,最后董仲舒总结求雨原则时写道:“凡求雨之大体,丈夫欲藏匿,女子欲和而乐。”丈夫属阳,藏匿起来是收敛、抑制之象,女性属阴,在求雨的时候可以自由快乐的活动,这是对阴的扶持,求雨遵循的是扶阴而抑阳的理念。
干旱时阳气过盛,因而需要对阳刚之物予以限定,儿童形象是纯阳的代表物,能和神灵相通,因而在春季求雨过程中,让儿童不停地舞蹈,使其劳累,其实是对这种象征新生且生命力旺盛之阳刚的一种限制,通过这种抑阳的方式来平衡阴阳之间的关系,以期祈求到风调雨顺。有时,对于阳刚的这种抑制行为在程度上还显得尤为残酷,《礼记·檀弓下》记载:
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尫而奚若?”日:“天久不雨,而暴人之瘦子,虐,毋乃不可与?”“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日:“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以疏乎?”
在这里,穆公和县子的一番对话,叙述的是面对旱灾时,如何采取应对措施,穆公接连列举了两个办法,一个是暴晒疾子,一个是暴晒女巫,疾子是身患痼疾的孩童,女巫是含阳之物,暴晒孩童和属性为阳的女巫,体现的无疑是在干旱之时对于象征阳的物体的一种粗暴摧残。
对于这种野蛮的求雨祭祀活动所秉持的扶阴抑阳理念,王充在《定鬼》篇中从哲学层面总结道:
童、巫含阳,救大雩之祭,舞童暴巫,雩祭之礼,倍阴舍阳。故犹日食阴盛,攻社之阴也。日食阴胜,故攻阴之类;天旱阳胜,故愁阳之党。巫为阳党,故鲁僖遭旱,议欲焚巫。
这段文字中,面对干旱情形,所采取的措施被提炼为“天旱阳胜,故愁阳之党”。作为系列阳的象征物,和神灵关系最为密切的是童子和女巫,因而在求雨祭祀活动中,二者成为了不可替代的“牺牲品”。
三、余论
综上所述,与神秘儿童相联的福祸两端,都因源于童子作为“阳”的象征之义。驱傩仪式中,代表侲子的童男童女和诸多阳性器物共同镕铸出的是一个强大的力量场,震慑驱逐邪恶的鬼魂,贯穿的是以正驱邪,以阳克阴理念。而当阴阳失去平衡,面对阳胜为患,发生干旱等灾异的时候,则通过对纯阳之物童子进行摧折,以使之象征的阳盛得到遏制,进而让阴阳重新趋向于和谐与平衡,降下甘霖,滋润大地。
神秘儿童形象在先秦两汉时期的出现,也有其文化和心理根源。先秦思想家,特别是老庄哲学中对“婴孩”“童子”的崇慕,以及儒家哲学中对“赤子”的盛赞,无疑都为神秘儿童形象的出现提供了形而上的依据。而两汉盛行的阴阳学说则在这一基础上为之掺入了更多的注解,从而使得盘绕在儿童身上的神秘云彩更加炫目多姿。即使到明代,随着阳明学派对儿童的大加礼赞和推崇,儿童虽然褪去了其身上的神秘气息,但仍保留了其阳的属性。
先秦两汉这种将儿童视之为阳、光明与生命力载体的认知取向,认为儿童既能上感“天意”,真实地预言政治事态的发展,也能下惩阴晦,镶服和驱逐鬼魅等作乱人间的邪恶的思想,与传统观念中“以正驱邪”“以善惩恶”的思维方式是一气相通的。明乎此,也有助于理解远古时期,“人牲”和“人殉”为何要首选儿童的现象。虽然相对于侲子等来说,牲、殉中的儿童命运截然相反,但贯通于其中的儿童理念却是一致的:儿童是阳、光明等美好事物的象征,而当时所“殉”、所“牲”的又都是美好的事物,故儿童当然成为了殉葬品中的首选。也正是通过借助于童子所拥有的“阳”这一正面力量,才能通过牲祭使其具备保护宫殿和宗庙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