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带薪休假的中国故事
2015-11-16唐钧
唐钧
最近一个时期,“带薪休假”又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其原因应该是2015年以来国务院推行这项制度的力度显著加强。夸张点说,甚至可以用上“步步紧逼”这个成语:3月,李克强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要“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由此可见,关于带薪休假的“故事”一定不会少。
首先,在国务院再三督促下,地方政府终于有了动静。4~6月间,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甘肃省兰州市,湖南省和北京市,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实施细则。其中,兰州市的细则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应带薪休假不休的,不再发放年假补贴;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这样的措施被一些媒体解读成“强制休假”,引发了争论。
然而,一进入下半年,便有媒体披露,根据人社部提供的数据,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仍只有50%。《新京报》的调查更令人失望:“法定节假日和年假都能休”的被调查者只占40%。8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倡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调整夏季作息安排,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相结合形成“2.5天休假模式”。
为什么国务院为推行“带薪休假”一而再、再而三地发文督办,但效果却好像并不尽如人意呢?恐怕根子还在思想认识上。中国社会对经济增长、劳动生产这一类概念的理解,习惯上总是与“人海战术”紧紧相连。譬如总有人会计算,放一天假(传统的说法是停产一天)就会造成多少经济损失。
典型的例子,就是陕西省延安市。7月间,政府专门下文,因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复杂形势”,要求公务员“周六正常上班”。若要扣大帽子,这岂不是与中央唱反调?但按这些地方领导的逻辑,却是再正常不过,文件中的措词就是“周六正常上班”。当然,这还算是手下留情的。更有甚者,会要求下属“五加二,白加黑”地连轴转,那就把“休息”二字从“本地”“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词典中删去了。
然而,如今是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经济增长并不靠拼人力、耗时间。近年来,最高层对此似乎已经想得很明白。想想2014年的APEC假,2015年的阅兵假,这在以往难以想象。政府中好像曾经有个什么“假日办”,就一味认定中国人一年只能有11天的“法定假期”,这个节日多放了一天,就要找另一个节日扣回去。结果总是摆不平,惹了众怒,给撤销了。后来放假不放假的管辖权归了国家旅游局,正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最近旅游局对“2.5天休假模式”犯起了嘀咕,生怕这样一来,每周干活就不到40个小时了……
放假究竟是为什么?从本质上说,放假是为了维护人民大众的休息权——这也是公民基本的社会权利之一。实现人民大众的社会权利,有一个基本的规律,这就是:如果把民生福祉当作政策目标,实施起来就会给社会带来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环境的等等其他一系列的好处;但是,如果把其他的好处,譬如经济利益当作政策目标,而民生福祉反倒被放到一边,结果一定不会太好——在放假的问题上也是一样。
这些年关于放假问题,引发了很多争论:为了拉动内需,发明了“黄金周”,结果发现所有的旅游景点都超负荷。加上劳动者的收入有限,放假时花多了,平时就得少花;旅游时花多了,日常生活中就得少花——实际对内需、对经济的拉动可能也有限。后来就打“文化牌”,将“五一黄金周”化整为零,玩起了“大长假”“小长假”。可在两个“大长假”,旅游景点人流更集中了,虽说为文化,却可能更加破坏了文化。
于是,便引出了最近越来越热的“带薪年休假”。这个改革措施,在体制内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推行起来并不难。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要碰上一心想以拼人力、耗时间来出政绩的“工作狂”领导。以此推算,目前媒体调查的40%~50%的落实面还是可信的。继续推行,就涉及体制外这一块了。一般来说,比较正规的公司企业,在政府的大力推动和严格监督下,也有可能走出这一步,走得更远可能会达到70%~80%。一项新的政策,落实起来,可能总会需要有一个加大力度,集中推动的时机,2015年可能就是这样的契机?
最后,还需聊一聊关于休假的国际趋势:据说是为了防止经济衰退,澳大利亚政府督促公民,该休假时一定要休假。日本也立法让公司企业强迫员工休假,他们的说法是为了防止“过劳死”。还有一则消息,说是有个国家上级强迫下级休假,因为休假期间会有人临时接替其工作。这样的话,如果休假者在工作中搞了什么猫腻,就有可能被发现。想不到休假还有这么多的社会功能,中国现在是努力与国际接轨的,不知是哪一种做法拨动了领导层的心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