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
2015-11-15叶玉霞
◎ 叶玉霞
请病假
◎ 叶玉霞
几年前我刚来美国时,没什么特殊的技能,费了好大劲才找了个酒店前台的接待工作。我能找到这份工作的主要原因,是这家酒店经常有国内的客商入住,每月两千美元的薪水已经让我很知足了,我下决心一定要保住饭碗。
干了两个月,业务已经比较熟了。一天早上,我感觉头有点疼,咽喉也不舒服,可能是晚上着凉,感冒发烧了。本来想向经理请个病假,可转念一想,工作刚有点起色,这点小病就请假,经理心里肯定不乐意。于是,我吃了点感冒药,依然到酒店上班,站了一个多小时就觉得头疼得厉害,人也昏昏欲睡。正好上司来巡视,她看我的精神状态不对,不但没有斥责我,还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我说自己感冒发烧了,她二话没说,立刻派了一辆车把我送到医院,还叮嘱我看完病回家多休息,病好了再来上班。这件事后,我的同事们都对我的做法很不理解,甚至说我“脑袋进水了”,生病了还来上班。
后来我才知道,酒店根据每个人的资历,给了每个员工每年天数不等的带薪病假。请假很简单,假期三天以内的,只要打电话给上司说你因病不能去上班就行了,至于哪里不舒服,你完全没有必要告诉上司;假期在三天以上的,需要医生开的病假单,病假单上也不会写病因,因为在美国,个人的健康问题是私人问题,任何人都不能过问,医生也不能随便透露你的病情。
过了两个月,正赶上我们那里闹流感。酒店很快就发了书面通知,通知上说,如果有员工得了流行性感冒,一定要请病假去看病,需要长时间恢复的,先用上你每年的病假,如果病假不够用,可以用上你第二年的病假,实在不行,也可以继续休息至少一个月,不过这段时间酒店只付给你一半的薪水。看来美国人是不提倡带病上班的,带病上班还会被认为是愚蠢的行为——一个人对自己的健康都不重视,还能指望他做什么?
以前在国内上班的时候,提倡的是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到了美国,却没有“忘我工作”的说法,美国人始终认为健康是第一位的,也是最值得珍惜的。
(摘自《幸福》201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