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及连片古村寨火灾防控措施研究
2015-11-14洪闯
洪闯
摘 要:我国历史悠久,古建筑、古村落分布广泛,多为木质结构和土木结构,火是其最大的威胁。构成古建筑的每一个元素都是历史,每一块构件的损毁都是无法弥合的损失,保护古建筑的行动无异于一场迫切而持久的战争。充分认识古建筑及古村寨的价值,增强保护意识,改善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既是保护看得见的有形建筑,更是保护人类共同的文化记忆和历史传承。该文针对云南的古建筑、连片古村寨提出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
关键词:古建筑 古村寨 火灾防控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7(c)-0047-02
2013年以来,云南省内先后发生多次古建筑火灾。2013年3月11日,丽江古城光义街现文巷突发火灾,烧毁民房107间,2014年4月6日,丽江束河街道龙泉社区一商铺发生火灾,致10间铺面损毁。发生在迪庆州的独克宗火灾、大理巍山古城楼火灾,更是引发全民的痛感、让人扼腕叹息。
同样,连片古村寨也不容乐观。2014年4月3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县马号乡平扒村发生火灾,造成45栋房屋被烧毁,12月12日,贵州省剑河县有200年历史的古村久吉苗寨遭遇了一场大火,大量特色民居被毁。2015年6月17日上午9时许,贵州省黎平县龙额镇德俄上寨侗族村寨发生火灾,大火烧毁二十多户人家的房屋。近年来,已有不少历史悠久世代传承的古村寨毁于火光之灾,千百年的历史文化积淀常在一场大火后荡然无存,文化遗产一夜之间变成了历史创伤。云南省有古城(镇、村)28个,连片村寨356个,研究古建筑火灾特点,探索防火和灭火措施,确保古建筑和古村寨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古建筑、古村寨消防安全现状
1.1 建筑材料和结构易燃
云南现有的古建筑及古村寨,产权分散,房屋分属不同的业主,大多用于生活及生产经营,消防管理难度非常大。建筑大多为土木结构,建成年代久远,木质干燥。多数建筑未设置封火石和封火瓦当,易受蔓延烧损。一些住户堆积柴禾茅草等易燃物,屋顶和建筑内部长满杂草,瓦片坠落,木质构件外露,极易被鞭炮、烟头或飞火引燃。不少居民使用柴火灶,有的烟囱从易燃物中穿行而过,烟囱口与屋顶距离普遍小于50 cm,时常受高温烟气烘烤。村内主要铺设架空电线,跨越易燃可燃屋面和建筑墙壁。一些居民用旧式铝丝石棉线和花线作为输电线路,电气火灾隐患明显。很多山村晚间会点起篝火联欢,这些古建筑的架构,与火柴堆类似,都是架空的,氧气充足,木质又干燥,燃烧起来非常迅速。
1.2 基础设施缺乏防控能力薄弱
古建筑及连片古村寨普遍存在消防车道不畅、无消防水源或消防水源不足、无自动灭火设施、消防设施严重匮乏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许多文物古建筑远离城镇,有的甚至建在高山、峡谷,交通不便,距离消防队较远,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鞭长莫及,不能及时到达现场,“远水不解近渴”。而一些处在闹市区的古建筑民居发生火灾时,往往因为道路狭窄、交通不畅,消防车无法或难以进入现场施救,只能“望火兴叹”。大部分村民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培训,看见火起,缺乏组织,乱作一团;担心受火灾波及,往往顾及自家、各自为战。火灾发生时,不会使用消防设施灭火,村民自发灭火往往盲目而混乱,爬上横梁、立于危墙,十分危险。
1.3 旅游开发带来消防风险
巍山古城楼租赁给商户用于经营,这是发生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大部分古镇古村,从繁荣地方经济的角度考虑,形成大量经营场所,产生大量经营行为,从而带来越来越大的消防风险。因人员流动性大,节庆活动多,主要存在两个挑战:一是流动人员多,消防管控难度大。古建筑内设置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场所,络绎不绝的游客进进出出。常住人口可以通过经常性的培训宣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但行云流水一般的游客,管理起来却相对复杂,流动性越大,危险性越大;二是寺庙佛堂多,用火不规范。保存下来的古建筑,大多是寺庙、庵堂等带有宗教特性的设施,现代人到这些场所参加活动,用的还是传统的方法:点香油、燃香烟、放礼花、炸鞭炮,火光闪闪、火星飞溅,越到节庆、庙会,消防安全压力越大。
2 古建筑及连片古村寨保护措施
2.1 立法:颁布《古建筑保护法》
查有依据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主要是两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距今已经13年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在7年前实施。地方性法规有:山西省曲沃县2010年出台的《古建筑认领保护暂行办法》,山西省2013年出台的《文物建筑构件保护管理办法》,贵州省榕江县2013年出台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广州市2013年出台的《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成都市2014年出台的《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等。
以上法律法规,全国性法规涵盖内容多,针对性弱;地方性法规无法兼顾特殊情况。法律的缺失,导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保护主体上,古建筑多头管理及管理缺失现象并存。实践中,除文物部门以外,还有宗教、文化等不少于20个部门使用和管理古建筑。二是即便是由专门机构保护的古建筑,受制于有限的保护经费,“以文物养文物,以古建筑养古建筑”成为多年来提倡的保护方式。
2.2 建队:进驻消防队
2014年底,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该研究者认为,消防力量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大规模的古建筑群,设立现役消防队。比如故宫、布达拉宫消防队;二是规模相对较小的古建筑群,设立混编消防队;三是在零散规模小、距离城市较远的古镇、古村,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或村村志愿消防队,在古建筑附近或村寨内驻守,同时兼顾其他区域火灾扑救。
2.3 强基:改善消防基础条件
优化消火栓设施配置。针对古城(镇)消防供水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按照“长远建设、逐年改善”的原则,抓紧编制实施应急水源专业规划,修建高位消防水池,铺设消防管网,全面提高水源保障水平。优化消防车辆配置。针对古建筑区巷道特点,按照“小型、轻便、高效、灵活机动”的原则,购置轻型消防车,消防水带、防火服等一批适合火灾扑救需求的车辆装备。有条件的文物古建筑可增设不同种类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以达到对文物古建筑火灾的早发现、早控制。
2.4 布网:编织全民防控网络
就古建筑及古村寨保护而言,可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强网格员队伍,扩大网格覆盖面,督促指导网格员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推行多户联防的邻里守望模式,可以参照日本的“文化遗产市民营救队”,发动和调动居民的力量。每个在古建筑区域从事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人,都必须接受消防知识培训;每个古建筑群中工作生活的青壮年,都必须加入义务消防队,参与日常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初期火灾扑救;每个古建筑群中的家庭和单位,都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责任到人,确保完整好用。
2.5 分流:为古建筑设立安全区
在古建筑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租借或售卖用作商业用途的行为,一定时期内,还无法绝对避免,丽江古城,凤凰古城,和顺古镇,包括烧毁掉的独克宗古城,繁荣的基础就是大量人员涌入,参与经济活动和消费活动。该研究者认为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封闭核心区域。比如故宫的一些宫殿楼宇,是不对外开放的,严格地保护起来。二是轮流开放各个区域。古建筑群在一定时期内,并不全部面向游客开放,冬春季开放火灾风险相对较小的部分,夏秋季开放火灾风险较大的部分,把防控力量集中起来,减轻消防压力。三是简化古建筑功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把一些用火用电多的旅游附属设施:饭店、宾馆、购物、娱乐场所从古建筑群搬迁出去。
3 古建筑及古村寨火灾的扑救
3.1 制定灭火疏散预案
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队或志愿消防队等消防力量要加强对古建筑或连片村寨的六熟悉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这是对古建筑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成效进行检验的有效手段,还是成功扑救初期火灾的关键。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尤其是要根据旅游旺季人员众多的特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可能出现的火情进行研究,按最复杂、最不利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周密详细的灭火疏散预案。
3.2 古建筑火灾的扑救
扑救古建筑火灾要大胆实施下风堵截、内攻外堵、重点设防、分割灭火的战术,并在实战中贯彻小火早堵、大火巧堵原则,善于根据火灾变化情况,机动灵活地使用或变换战术。扑救初起火灾时,要采取打快攻、打近战的战术,集中优势兵力于攻击点上,快速实施围歼着火点的战斗部署,猛打猛冲,速战速决。灭火时选择障碍少、烟雾小、视线好、能充分发挥水枪威力的安全阵地。在灭火同时还要阻止火灾蔓延,在主要蔓延途径上或重点部位,实施顽强堵截,截断火流和高温烟气,不断扩大战果,逐步缩小燃烧范围,最后一举扑灭火灾。
3.3 古建筑火灾扑救的注意事项
古建筑一般都较高、坡度大、瓦面光滑,极难攀登,而各类构件也易塌落伤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灭火人员的安全。古建筑文物保存一般都有其特点,如木雕佛像、匾额等工艺品不防火,泥塑佛像、壁画、古字画等文物既不耐火也不耐水,瓷器、陶器虽耐火,但在高温情况下骤然遇冷,也会受到严重毁坏。古建筑的特殊部位不能用水扑救时,管理使用单位应准备大量的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保证充分的灭火剂用量。
当重要文物无法转移时,应尽快用石棉毯或经防火处理的篷布对其实施严密遮盖。要注意防止抢救出来的文物夹带火星,特别是古建筑内的大量文物非常珍贵,有的属稀世珍宝,价值连城,对此必须派专人看守,重点保护,应防止丢失,对于容易破碎和遇水可能破坏的文物古迹、彩画等要轻拿轻放。文物转移的地点应是不能再次受到火势威胁的安全区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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