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宿业发展研究
2015-11-13李婧林婧刘静波刘海滨
李婧 林婧 刘静波 刘海滨
摘 要 台湾民宿业历经30年发展已然成为台湾影响世界的国际旅游品牌,而以大陆“农家乐”为代表的民宿业经营紊乱,产品单一,无法满足目标顾客期望,已经到了亟需转型阶段。本文以剖析台湾民宿业发展作为基准,分析优势和劣势,期望对中国民宿业的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 台湾民宿 农家乐 乡村旅游 家庭旅馆 休闲农业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z.2015.10.076
Development of the B & B Industry in Taiwan
LI Jing, LIN Jing, LIU Jingbo, LIU Haibin
(Hebei Tourism Vocational College, Chengde, Hebei 067000)
Abstract Taiwan Bed and Breakfast industry after 30 years of development has become Taiwan's influence of international tourism brand in the world, and to the mainland, "farmhouse" to represent the Bed and Breakfast business operators disorders, a single product can not meet the target customer expectations, we have come to a much-needed restructuring.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Breakfast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Taiwan as a benchmark to analyz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it is desirable contribu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odest bed and breakfast business.
Key words B & B Industry in Taiwan; farmhouse; rural tourism; family Inn; Leisure Agriculture
0 前言
無论台湾民宿起源于日本还是欧洲,这种体现原始自然生态系统和人文生态系统的住宿模式已经扎根台湾,与独特的台海文化水乳相融,成为旅游六大要素中住宿业的领军力量,使台湾旅游大放异彩。台湾民宿行业协会在民宿业发展中一直恪尽职守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加之近年来二代民宿业经营者整体素质提高、监管法律逐渐健全、政府出面鼓励创意民宿产品和引领现代化的营销手段,台湾民宿业的前景愈见广阔。我国大陆地区近年来意识到乡村旅游模式(农家乐)粗狂有余精细不足,正在推出偏重于体验的休闲农业,这是很好的现象。台湾与大陆民宿业的发展历程有很共同之处,特此进行研究。
1 民宿的起源及定义
1.1 民宿起源
对台湾民宿的创意来源一直有两种说法,其一起源于欧洲的B&B(BED AND BREAKFAST),即主要提供住宿和早餐的家庭旅馆,此模式其后发展为乡村旅馆。另一个说法起源于日本长期以来存在的MINSHUKU,即为运动爱好者或温泉旅游者提供的当地原住民房屋,“民宿”一词音译也来源于此参考。考察台湾漫长的殖民史和至今保留的日本遗风不难发现民宿起源日本的说法更为贴切。台湾民宿的萌芽和日本相似:游客去往著名的风景区旅游,并投宿于当地人的房屋,长此以往当地人将房屋改建成了具有一定活动项目的家庭旅馆。①
1.2 民宿定义
台湾交通部观光局于2001年颁布《民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款明确了民宿的定义:利用自用住宅空间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②此定义及后续限制法律表明了民宿不同于常规旅馆的四个特点:(1)法律对民宿的产生区域做了严格的限制,乡野地区包括观光地区、原住民地区、离岛、自然村落等区域,直接排除城市的旅馆、酒店和大型度假村。(2)民宿所提供的服务需要展示当地的民俗风情,民宿经营要结合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系统,经营者与住客进行具有人情味的交流,以此为基础产生相关附加价值。游客所得到的体验乡野风情,而非常规旅馆提供的标准化服务。(3)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直接缩小了民宿的规模,法律规定民宿客房数限制在15间以下,客房总面积200平方公尺以下,这样做保持了乡村民宿的纯正性,从而进一步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4)有条件的民宿需要结合当地的生态资源提供与乡野有关的活动,扩展民宿的服务项目,使住客深度接触当地自然和文化,换句话说就是“活的像个当地人”。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台湾民宿努力打造小而精的乡村住宿资源,更加重视满足游客的体验效果,这也是台湾民宿在世界住宿业中具有话语权的重要原因。③
2 台湾民宿业的发展
2.1 台湾民宿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宝岛台湾位于热带地区,物产丰富、旅游资源品质和种类极佳、旅游适宜期长。上世纪中后期台湾政策平稳,经济产业均处于上升阶段,人们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增加,旅游渐渐成为风尚。最先意识到旅游人数增多、住宿不足的地区是度假胜地及风景名胜区周边,当地每逢节假日酒店、旅馆的客房供应不足,由此民宿业应运而生,萌芽期开始。
台湾民宿发展的第一个转折点发生在20世纪九十年代。当时台湾加入世贸组织,传统耕作农业因成本高受到冲击,政府在这样的压力下实施传统农业向休闲农业转型,农委会全力扶持农业区和原住民区开展农业观光旅游。同时,为改善山区原住民的生活状况,政府鼓励原住民利用当地特有自然和人文资源,将空闲房屋改建成民宿,以增加收入。双管齐下,台湾的乡村旅游业蒸蒸日上,山区、产茶区和农业休闲区等出现了很多民宿,因为价格实惠、能够深入接触当地居民、服务热情等特点推动了当地观光旅游业的发展。
台湾民宿的第二个转折点发生在2001年。同年台湾交通部观光局颁布《民宿管理办法》,对民宿业进行合理规范和引导。台湾政府也于同年贯彻周末双休日制度,使民众有了旅游所需的闲暇时间,旅游偏向由观光向休闲转变,民宿作为与原住民深入接触的桥梁得到大力发展。根据台湾交通部观光局发布的持续发布的数字显示最早的民宿数据记录于2003年2月,全台湾7市18个县共拥有合法民宿65家,房间数280间。而到2010年1月为止,台湾的合法民宿数量为2929家,房间数11678间,7年时间里增加了45倍之多,平均每年增加409家民宿。
2.2 台湾民宿业现今态势
根据截止到2015年4月的最新数据显示,台湾目前拥有合法民宿5454家(未合法民宿数量393家,2320间房),房间数22000间,相比较2010年增加了2525家,五年里平均每年增加505家民宿,增长比率明显加快。民宿分布呈现地域集中性,19个县市共形成三个梯队,第一梯队集中分布在台湾东部沿海地区和中部地区,几乎涵盖了台湾东部大部分海岸线,包括花莲县、宜兰县、台东县、南投县,这四个县的民宿数量占据全台湾民宿总数的67%,第二梯队占据24.5%(包含新北市、苗栗县、嘉义县、屏东县、澎湖县、金门县),从南至北散落分布在台湾西部海岸线和离岛地区,第三梯队占有民宿总数的8.5%。
3 台湾民宿业的优势和劣势
3.1 台湾民宿业发展的优势
3.1.1 民宿行业协会是民宿发展的中流砥柱
台湾民宿业如其他行业的发展历程一样,都经历了探索期、发展期和成熟期,每一次量变和质变都离不开民宿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管。行业协会的第一次举措就对台湾民宿业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各地农委会农委会大力推广农业区及原住民区利用自家空屋招待旅游者,才使得民宿由单一的位于风景名胜区周围开始进入农业产区和民俗特色区,从而为今后的乡村民宿打下基础。2001年前政府并未对民宿出台具体政策,还处于观望和尝试阶段,探索式对民宿经营者进行管理、指导和培训,走过了艰难的道路,并为政府在2001年设定民宿管理办法出谋划策。进入新时期,台湾民宿业最大的瓶颈是民宿产品片面强调住宿,早已老化单一,信息不对称导致不同民宿或爆满或无人问津,没有稳定客源。为此民宿协会采取各种措施奖励新颖、独特并符合当地自然、人文资源的特色民宿,并指导民宿经营者扩大经营项目,从单一住宿向提供特色饮食、周边旅游服务、开设民宿纪念品店和增加休闲设施等推进,并形成策略联盟,创立民宿营销网站,将所有民宿集合出售形成行业集聚效应。行业协会逐渐将民宿推举成台湾住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3.1.2 民宿经营者的整体素质高
台湾民宿发展之初,大多由乡村居民或原住民担任民宿经营管理者的角色,他们的文化水平有限,视野不开阔,没有掌握管理方法,对各项政策模棱两可,无法将当地特有的自然景观和原住民的民风民俗融入民宿的建筑装修和扩展项目上,使得民宿经营走不出当地。在民宿發展已成大势所需之后,很多出身乡村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城市打拼几年后回到家乡,或继承父母的民宿经营或自己开设民宿,这群年轻人在外接受的文化教育和人群完全不同,给乡村民宿发展注入新鲜活力,进一步促进了民宿融入当地、开发新产品和服务城市人群。台湾观光局在2009年举行过一次浩克民宿遴选活动,依据建筑造型、生态景观融入度、人文交流等进行评选,于全岛千家民宿中寻找出323家“好客民宿”,一半以上民宿业主具有高等学历甚至有海外留学经验,他们借鉴欧洲的B&B模式和日本的民宿经验并在台湾发扬光大,在国际住宿查询网站上注册营销,供即将前往台湾的国外游客查询,直接提升了台湾民宿的影响力,旅游者人群的改变也促进民宿设备设施的改进。
3.1.3 监管、指导民宿的法律法规健全
2001年台湾交通部观光局颁布《民宿管理办法》及相关解释函,此办法共四章38款,对民宿定义、土地使用标准、建筑物标准、申请条件、监管奖惩制度等提出明确规定,并附有27则制约法律,这些法律同时制约台湾民宿,对其提出了严格的限制。如:法律规定开设民宿的区域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原住民地区、离岛地区、经营农场或休闲农场并具备相关许可证明的地区、自然村落、非都市地区等,并限制客房数15间以下,客房总面积200平方公尺以下,这直接将都市开设的旅店排除在外,保持了民宿的自然原真性,也便于经营管理。
3.1.4 地势条件和政府引导使民宿产品创意无限
台湾民宿产品之所以推陈出新,一方面由于台湾政府有意识地引导和鼓励民宿业者走出自己独特的风格,吸引国内外游客的青睐,另一个原因是台湾与众不同的气候及地理条件。台湾的山海拔高温差大,拥有从热带至寒带的垂直自然带,林带动植物、温泉、瀑布随处可见,台湾四面环海、千变万化的气象景观,而各地的民俗风情各有不同、千村千样,加之热带地区常年适宜游玩,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和景观聚落带使民宿产品在创建之初就得天独厚,只要合理利用自然和人文资源,必然呈现千变万化的民宿风格。目前为止台湾已经出现了体验式民宿(艺术、运动、农家、自然、民俗主题)、依地理条件开设的民宿(原住民部落、温泉、海滨、农园、传统建筑主题)和个性主题民宿(巧克力、怀旧复古、人文沙龙主题)等多种民宿资源,比如亚洲第一家单车主题民宿就在台湾落地生根。
3.1.5 营销手段多样
行业的产品营销方式与其发展阶段相辅相成。在台湾民宿业发展初期,民宿业主利用传统媒介进行营销,如参加政府和媒介举办的会展等。随着发展渐趋成熟和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的方式改变,亟需顺应潮流的营销方式出现,在这一阶段民宿协会担任了主要作用,他们利用新兴的网络资源创立了第一家同业民宿网站“旅宿网”,旅游者可在此挑选预定全台民宿,协会鼓励台湾所有民宿业主登记其中,并将旅宿网连接到各大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目前为止全台5454家合法民宿全部加入旅宿网。高素质的民宿业者也开始探索网络营销模式,他们在世界民宿网上登记并销售民宿产品,有些业主还创立了自己的网站吸引了大量游人。比如位于高雄旗山的“旗山丽景民宿”,店主开设独立网站,设有丽景民宿介绍、住宿咨询、优惠情报、访客留言、网络相簿、临近景点和交通指引等项目。除了网站外,民宿业主也开始利用微博和交流媒介(The Face Book)等与游人和潜在旅游者沟通,及时掌握旅游动向,指导民宿改进产品和经营理念。
3.2 台湾民宿发展的劣势
3.2.1 民宿范围被人为扩大
《台湾民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民宿所处的环境为乡野环境且与当地自然人文合为一体,直接把城市酒店、旅馆和超过规模的度假村排除在外,保持民宿血统纯正。而笔者在收集台湾民宿资料时发现无论是官方网站、民宿销售网站还是与民宿有关的电视节目,都有意扩大其范围,刻意将不属于民宿的都市旅馆、规模50人以上的度假村等歸入民宿行列,以供旅游者选择。这样做扭曲了民宿本质,降低了民宿的实际体验效果,正在为民宿这个明星品牌降低档次。
3.2.2 非法民宿大量存在
通过台湾交通部观光局最新发布的民宿数据显示,台湾目前拥有合法民宿5454家,非法民宿393家,共计5847家,但在同业民宿网站“旅宿网”上注册的台湾民宿多达一万多家。这种情况一方面由于台湾对合法民宿的审批非常严格,主要土地管制条例严格,审批困难,且作为民宿主要经营者的农民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个方面要归因于台湾政府对于非法民宿暧昧的态度,发布在政府官方网站上的民宿数据明确标有非法民宿及其资料,并未对其进行限制。
3.2.3 无关投资商进入该行业
在台湾民宿成为吸引世界的品牌之后,台湾民宿的数量逐年上涨速度飞快,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大量投资商看中该行业并进行投资,他们拥有资金优势和服务优势,容易进行土地审批,很快分了一杯羹。但是这些投资商往往以民宿之名行旅馆之事,违背了通过民宿让旅游者体验当地风土民情的初衷,而且他们不断扩大民宿要求的规模,使部分民宿变成了旅游住宿中的另一个业态。
4 中国民宿发展前景展望
4.1 明确民宿标准,尽快与住宿业其他业态剥离开来
现今我国颁布的民宿(农家乐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部来自住宿业和服务业的法律标准,并未出台专门针对民宿的定义范围、土地使用标准、经营方式、申请条件、相关监督单位、建筑装修标准等,这使得依靠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情感交流为基础,为住客提供入乡随俗乡野住宿体验的民宿无法与提供标准服务的住宿业其他分支剥离开,模糊了与其他分支的界限,无法体现其独具一格的人本优势。
4.2 慎重开办民宿,依附当地资源进行产品创新
民宿的进入门槛低,很多经营者看准时机纷纷开设农家乐等民宿,然而由于缺乏优美的乡村风光和浓厚的人文资源,经营农家乐只能提供基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大多数客人去农家乐用餐后便离开,无法延长逗留时间,使经营陷入困境,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由于经营者无法提供贴合当地实际的创新民宿产品。我国应首先就田园风光旖旎多样、适游期长、民风独特的村镇开设农家乐,针对幅员辽阔的自然景区开设景区客栈,这样首先保证了民宿所处环境优良独特,留住顾客开拓民宿活动项目。而自然人文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则需要在民宿走向成熟时进一步开发。
4.3 政府和行业协会主导,扩大民宿营销手段
政府和行业协会应提供民宿的网上咨询和交易平台、组织民宿推介会或让民宿经营者参与旅游宣传活动、指导经营者利用微营销(微信、微博)进行宣传,保证民宿销售的开放性。目前我国虽然有民宿官方网站,叫“农家乐协会”,这个网站实在笔者刻意查询的情况下才找到的,上面只有农家乐的电话和地址。
5 结语
台湾与大陆一脉相承,大陆民宿业处于初级阶段相当于台湾民宿在2001年之前的探索发展时期。然而由于台湾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以及不同于国内的政策导向,我们必须审时度势,提出切合大陆实际的民宿发展策略。
注释
① 蒋佳倩,李艳. 国内外旅游“民宿”研究综述[J]. 旅游研究,2014,04:16-22.
② 周琼. 台湾民宿发展态势及其借鉴[J]. 台湾农业探索,2014,01:13-18.
③ 甘博英. 基于家庭生命周期与人格特质的台湾休闲旅游民宿选择动机研究[D].吉林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