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新加坡经验及其启示
2015-11-13陈刚
陈 刚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 言
自从2009年新医改以来,我国在加大公立医院政府投入、建立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提高医保补助标准及报销比例、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就。但是,新医改也产生了两大新问题:医疗费用高涨,医保基金严重透支风险已经显现[1][2];医患冲突加剧,暴力伤医事件井喷式爆发[3]。当前医疗效率和医患关系的双重恶化为世界各国医疗改革所鲜见,如不及时妥善解决,新医改不仅难以实现保障医疗服务公益性、可及性的既定目标,而且将危及作为改革推动者的政府的公信力。事实上,新医改的核心在于通过医疗体制变革建立新的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增加医疗供给、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可及性,而变革的关键则在于明确变革方向,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在医疗资源配置中的关系[4]。这是保证新医改政策有的放矢、有章可循的关键所在,而上述两大医改新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当前我国医疗体制变革方向不明、政策失当。
纵观近年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医改实践,无论是上世纪80年代前实行“计划+管控”体制,导致医疗服务效率低下、供求失衡加剧的新加坡、英国,还是奉行“自由市场”体制、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民众负担沉重的美国,无不在向“市场”要效率,以效率促进供求和谐,向着“市场+管制”体制转型,即通过引入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等社会性管制,构筑、完善医疗市场,实现市场机制核心作用和政府管制辅助作用两者优势互补,保障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可及性。
近观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医疗体系开始由传统“计划+管控”体制向市场化方向转型,逐步演变为一种“市场+管控”的过渡型体制。多年来,该体制因政府投入责任严重缺失而被解读为“过度”市场化并广为社会所病垢[5][6]。2009年起动的新医疗改革强调顶层设计,强化政府责任,力保医疗服务公益性、可及性,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在医疗体制变革的核心问题上却方向不明,导致政策实践中过度强化政府行政管控,市场机制被严重削弱,诸如收编村医、回购已售公立医院、强推绩效工资、药占比(抗生比、基药比)等行政考核措施层出不穷。无节制的行政管控不仅无法消除医疗行业本身的市场活动、规范医疗行为,反而已在更深层次上引发医疗行为扭曲,加剧医患冲突,推高医疗费用。因此,从本质上说,当前新医改面临的两大突出问题无疑是我国医疗体制市场化转型不到位所致。
作为医疗体制市场化转型的成功典范,无论是医疗服务效率,还是医患关系的和谐程度,新加坡所拥有的医疗服务体系都是世界上最为成功的[7]。转型后的新加坡医疗体制是一个市场机制为核心、政府管制为辅助的体制,其中市场机制对医疗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以医疗服务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政府管制政策体系则起辅助性作用。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加坡医疗改革并非一帆风顺,在改革的关键时期,引入新的社会性管制工具——信息披露管制,对于构筑完善医疗市场、实现体制转型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堪称是世界医疗管制政策实践领域的一个伟大创举。新加坡以信息披露管制推动医疗体制成功转型的创新实践为我国新医疗改革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和思路,其重大借鉴价值在于:一、新加坡经验可以理解为一种高效的区域医疗模式,而我国医疗市场的区域性、层级性特征明显,因而对于我国医疗体制变革和优化极具借鉴价值;二、医疗体制变革后的新加坡,服务质优价廉,医患关系和谐,这对于医疗费用高涨、医患冲突频发的我国而言,特别具有借鉴意义。
从国内外研究现状看,学界对新加坡医疗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革[8][9]、医疗保障制度[10][11][12]和医疗管制政策[13][14][15]三个方面。其中,前两者研究文献较多,医疗管制专题研究文献较少,论及住院服务分级补贴管制、行业准入管制、医疗职业管制的文献较多,涉及信息披露管制的研究极少。虽然也有个别文献分析了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政策[13][14],但其实践介绍成份多,理论分析少,由于当时尚处于披露管制实践初期,文献尚未对信息披露管制的内在机制作过分析,也未曾从新加坡医疗体制转型的历史脉络中考察信息披露管制的重要地位,因而未能揭示信息披露管制对于该国实现市场导向体制转型所起的关键作用,未能指出信息披露管制对后起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借鉴价值。区别于现有研究文献,本文重视信息披露管制对于医疗体制转型的关键作用,强调信息披露管制的内在机制剖析,并从历史背景、经济逻辑和政策框架三个方面专门对新加坡信息披露管制政策作深入地梳理、分析,揭示其对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借鉴价值,据此提出我国下一步医改应予突破的政策重点。
二、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历史背景
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出台背景根植于该国医疗体制的改革历史中。从1965年独立至今,新加坡医疗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见图1)。第一阶段为独立后到上世纪80年代初的“计划+管控”体制阶段。新加坡系英联邦成员国家,独立后沿袭英国建立了全民免费医疗的“计划+管控”体制,全面取消市场作用,消除医疗机构的逐利导向,其关键举措是:一、医疗机构国有化改造,二、强化医疗行业的进入控制、固化国有医院垄断地位,三、强化价格和收入管制,核定医药价格和医疗机构定额补助,收入与业务量脱钩。经过二十余年运行,全民免费的新加坡医疗服务业已经深陷于效率低下、供求失衡的困局,一方面医疗资源浪费严重,成本高启,国家难以承受之重,另一方面医疗供给严重不足,民众就诊等待时间漫长,严重危及可及性。这就充分暴露出了“计划+管控”体制的固疾:“计划+管控”体制虽然对于满足低层次、单一化的医疗需求能起到暂时作用,但它无法对微观个体(医疗服务供给者、需求者)提供长期有效激励,无法满足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因而与经济社会的长期效率要求不相兼容。
图1 新加坡医疗体制改革的三个阶段
第二阶段为1984年开始到本世纪初的放弃“计划+管控”体制、探索市场化改革阶段。此阶段改革围绕“激励”展开,特点是放权、强责、放松管制。放权就是取消对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的直接行政干预,实施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造。强责就是建立医疗储蓄账户(Medisave)、健保双全保险(MediShield)和医疗救助基金(Medifund),在民众互助和政府补助前提下,强化患者个人支出责任。放松管制就是放松门诊和住院服务价格管制,放松民营医疗进入管制,鼓励发展私人诊所和民营医院。上述改革措施的目的在于让供求双方的决策更为理性,以市场促效率,从而破解医疗效率低下困局。但新加坡政府忽视了一点,即由于医疗服务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和公司化后公立医院的绝对市场主导地位,此时患者并无真正的就医决策权,①此时私人诊所和民营医院弱小,后来把3M体系仅限于公立医院范围内使用,后来才拓展到私人医院和社团医院领域。因而,市场的严重缺陷和不完善,反而使得公立医院逐利性充分暴露,导致严重的过度医疗,患者负担急剧加重。
第三个阶段是2003年开始至今的市场化改革延续、深化,“市场+管制”体制形成阶段。面对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造后的过度医疗问题,新加坡政府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于2003年10月,把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作为一项重大政策创新加以运用[16],并以信息披露管制为核心,逐步对原先的3M制度及相关政策作相应的拓展、调整。其目标是强制医院披露信息,通过信息披露,缓解医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赋予患者真正的就医决策权,构筑、完善医疗市场,强化供给竞争,以竞争矫正过度医疗行为。经过十余年的政策实践,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政策推动下,各项管制政策形成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耦合框架,医疗市场逐步得以构筑和完善,“市场+管制”医疗体制架构基本形成,体制效率开始展现,医疗服务业从此走上良性高效的发展轨道。
新加坡医疗体制改革和管制政策演变的总趋势是向“市场”要效率,以效率促进供求和谐,通过放松政府行政管控,构筑、完善医疗市场,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三十余年来,新加坡一直坚持医疗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不动摇,而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则是该国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深化的关键性举措,对于“市场+管制”医疗体制的最终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目前,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已经处于新加坡医疗政策框架体系的核心地位,对于医疗“控费(用)增效(率)”举足轻重,成为新加坡“市场+管制”医疗体制的基石。
三、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经济逻辑
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医疗市场失灵是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逻辑起点。卫生经济理论研究表明,医患信息不对称是医疗需求代理存在的基础,由于代理方的信息优势,自由市场很容易出现供给诱导需求,导致过度医疗,而传统的经济性管制如总额预付、价格管制等又容易抑制供给积极性,产生医疗不足,其结果都将偏离社会最优,损害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可及性[17][18]。与此同时,医疗需求的区域性、层级性本身也容易形成医方的区域市场垄断势力,而上述的医患信息不对称及需求代理又进一步增强医方的这种垄断力量,加剧医疗行为扭曲。因此,医患信息不对称是医疗市场失灵的关键所在,也是政策最难治理的部分,可以说,医疗市场失灵的关键症结即在于医疗信息供求的失衡。
针对医患信息不对称这一医疗市场失灵的关键症结,新加坡政府创造性地引入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旨在缓解信息不对称性,构筑、完善医疗市场,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力量矫正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造后的过度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具体做法是:一、通过制订政策强制公立医院披露医疗服务信息,同时鼓励私立医院、私人诊所和社团医院等医疗机构披露相应信息;二、要求披露的医疗信息包括各级病房的住院费用、各种疾病的治疗收费等费用信息,也包括医疗服务水平、住院时间和候诊时间、医院接收各项治疗的数量、患者满意度等医疗质量信息,还包括医疗不利事件信息;三、各医疗机构信息收集整理后,都要上报新加坡卫生部,由卫生部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以供公众查阅和决策参考[16]。
图2 信息披露管制的双边嵌入机制
从理论上讲,任何信息披露管制政策成功的关键在于信息的双边嵌入性(double-sided embeddness),即披露信息对于产品需求者和供给者的决策嵌入,单边嵌入或是非嵌入的信息披露管制是不可能有效的[19]。参照Weil et al.的观点,我们认为,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逻辑基础正是信息的双边嵌入性。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实质在于构造一种医疗信息的双边嵌入机制,即发挥政府管制的独特作用,围绕信息披露,通过多项政策组合构造信息的双边嵌入性,让披露信息嵌入医患双方的供求决策,形成双方市场互动,从而构筑出一个医患互动的高效的医疗市场。医疗信息双边嵌入机制的要点是(见图2):
首先,患者赋权。即披露信息嵌入患者的就医决策,这是信息双边嵌入机制的重要环节。它要求在保障患者自由就医选择权和激励患者理性决策的提前下,披露对患者就医决策有价值的信息,赋予患者就医决策的信息利用权。
其次,供给竞争。即披露信息嵌入医方的供给决策,这就要求患者的决策(结果)嵌入医方决策,这是信息双边嵌入机制起作用的关键一环。只要患者就医行为决定医院利润,患者的就医决策就必然受到医院高度重视,从而自然嵌入医方决策。这需要从政策上设定患者为医院的利润来源,树立患者主权,构筑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市场竞争,而不是以政府管制部门为中心的资源争夺竞争。
第三,医患互动。在上述两个“嵌入”基础上形成医患互动,即患者则在竞争的医院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供给者、拒绝不适合自己的服务供给者,并通过市场将决策信息传递给医院,而医院则围绕患者决策和披露信息指标展开争夺患者的激烈竞争,并将竞争信息通过市场反馈给患者供其决策,从而形成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医患双方决策的市场互动。
四、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政策框架
信息披露管制的双边嵌入机制发挥作用需要相应的政策体系予以支撑。新加坡政府围绕机制所需条件,在不断改革探索、调整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实施了一套相应的政策措施或工具,形成了三大类政策耦合而成的政策框架体系。这三大类政策分别是保障患者就医自由决策权的政策、保障披露信息嵌入患者就医决策的政策和保障患者就医决策决定医院利润的政策,共十三种政策工具。
(一)保障患者就医自由决策权的政策
患者就医自由决策权是披露信息嵌入患者就医决策的基础,也是信息披露管制双边嵌入机制的基础。新加坡政府采取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保障患者能够自由选择医疗服务供给者:一、实施医疗市场结构改造政策,引入竞争,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地位。其做法是坚持并巩固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造的成果,取消政府对公立医院经营行为的直接行政性干预,使之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同时放松民营医疗服务供给者的进入管制,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形成公立、私营和社团医疗机构并存的多元竞争格局;二、实施医保偿付无歧视政策。新加坡政府通过推行健保双全保险(MediShield)和老人保险项目(ElderShield)实现这一点。MediShield或称大病医保政策,是新加坡于1990年推出的一项低费用、非强制性的大病医疗保险计划,其保费可从医疗储蓄帐户中扣除,目的在于为帮助投保者支付大病或慢性病医疗费用。1994年之后,该政策对投保者实施无歧视偿付,而不管其入住的是公立、私立还是社团医疗机构[20]。ElderShield是新加坡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低费用的保险项目,40岁以上有医疗账户的新加坡公民均自动参加,保费可以支付包括老年护理机构在内的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21];三、实施医疗救助无障碍政策。为了保证没有支付能力的穷人也能享受基本医疗保健,1993年新加坡政府设立医疗救助基金(Medifund),每年给医疗基金拨款1000万新元,基金利息收入用于支付穷人住院费用。据统计,该基金申请通过率达到99.6%,只要符合医疗救助的基本条件,不管患者在何种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皆能得到无障碍救助[22]。
(二)保障披露信息嵌入患者就医决策的政策
披露信息嵌入患者就医决策是信息披露管制双边嵌入机制的重要环节。患者就医决策的最大障碍就在于医疗费用、质量等关键信息匮乏,新加坡政府从三个方面破除这一障碍,保障披露信息嵌入患者就医决策。一是医疗储蓄政策(Medisave)。Medisave是新加坡于1984年推出的一个全国性的、强制参加的储蓄计划,用以帮助个人储蓄用于支付住院费用,其缴费由雇主和雇员均摊,并依年龄及收入不同实行差别化缴费率。医疗储蓄金具有生息、免税、可继承性(免遗产税)、直系亲属可互用等显著特点,只要在政府规定的使用额度之内,可用于任何医院(公立、私立或社团医院)的住院支出[23]。Medisave的最初目标是强化医疗支出的个人责任,激励患者理性决策,防范过度医疗。在信息披露管制引入后,Medisave政策得到了进一步坚持和强化,起到了促使披露信息嵌入患者就医决策的强大作用;二是实施医疗信息电子化政策。新加坡卫生部首先通过患者信息需求调查,了解患者的信息需求特征,在此基础上,确定要求披露的医疗服务指标,有针对性地要求医疗机构收集并上报电子化的医疗服务指标信息,通过卫生部网站统一披露并按时每月更新,保证披露信息获取的便捷性、经济性;三是医疗信息标准化政策,即在落实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按病种付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病种规范医疗服务指标,确定指标信息的采集、展示、披露标准,保证信息的可比性[13]。
(三)保障患者就医决策决定医院利润的政策
让医院利润取决于患者的就医决策,从而使患者决策嵌入医院的供给决策,这是信息披露管制双边嵌入机制的关键一环。为此,新加坡政府除了坚持公立医院的公司化运营之外,还通过两项重要措施予以保障。一是直接补贴需求方(患者)政策,即将直接补贴医院改为补贴患者从而间接补贴医院。具体做法是,实施政府财政补助患者的相关政策制度,包括财政资金注入医疗救助基金(Medifund)以补贴穷人,财政直接补贴穷人和老年人的Medisave、MediShield,以及财政对Elder-Shield的直接补贴等。同时,为了限制过度医疗,节约医疗资源,新加坡还对患者实行了住院服务分级梯度财政补贴管制政策(低等级病房可以得到更多的政府补贴),从而激励民众根据自己的支付能力选择不同等级的医疗服务;二是患者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披露政策。新加坡卫生部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综合性医院、(综合)诊所、专科中心(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实施患者满意度年度调查,并按类别分组排名披露。调查披露内容包括软硬件设施、就医环境、拥挤程度、门诊或住院等候时间长短、服务态度等,目的在于让公众了解患者对各医疗机构的评价信息,帮助患者就医决策,鼓励各医疗机构“对症下药”,围绕患者展开竞争[24];三是逐步取消门诊和住院服务的价格管制[14],旨在发挥患者就医决策的市场导向作用,让各类医院围绕患者进行更为充分的医疗服务价格竞争和服务质量竞争。
图3 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政策框架
五、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对我国新医改的启示
新加坡以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推动医疗体制市场化成功转型,实现医疗服务低成本、高效率的经验表明,“计划+管控”体制无法保障低成本因而无从保障公益性、可及性,而“市场+管制”体制是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优势互补的体制,具有供给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是保障公益性、可及性,促进医患和谐的最佳选择。这对于以保障医疗服务公益性、可及性为基本目标的我国新医疗改革而言,极具启发意义。经过五年的改革,当前我国医疗事业发展已经处于新的关口,“控(制)费(用)增(进)效(率)”、“医患和谐”的任务已经十分紧迫:一方面,民众医疗需求巨量释放,医保基金支付压力日益增大的同时,患者对低效供给的满意度已急剧下降;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中低速增长新常态,地方政府财政吃紧,政府对医疗事业投入力度所受的制约日益突显。因此,借鉴新加坡经验,向“市场”要效率,以效率促和谐,明确医疗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纠正当前医改实践中的过度计划管控倾向,强化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构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政策体系,构筑、完善医疗市场,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是我国现实而理性的选择。为此,应当围绕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双边嵌入机制,重点推进以下四项工作:
(一)强化信息披露、改造市场结构,切实保障患者自由就医权利
患者就医自由决策和信息嵌入是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双边嵌入机制的基石,因此,我国除了继续推进医保跨区域报销和检查单院际互认之外,关键是要突破两点:一、强化医疗服务信息的分层披露。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推进相关制度和政策建设,分市、省两个层级构建医疗服务信息收集披露平台和患者投诉、反馈、评价、调查系统,并通过网络披露各医院各病种的医疗费用、质量信息和患者满意度信息,方便患者决策;二、改造医疗市场结构,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应破除医疗市场的结构性、制度性障碍,除必要的资质审查之外,真正消除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各项行政管控措施,落实社会力量办医的各项政策。同时,严格控制大型公立医院联合体发展,谨防其垄断势力进一步增强。
(二)明确政府医疗支出责任,重点强化对患者就医费用的直接补助
补需方(患者)是患者决策嵌入医院供给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也是信息披露管制双边嵌入机制构建的关键环节。因此,我国应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政府财政负有的直接补助患者的法定责任,建立补需方(患者)的长效机制:一、在前期财政大力直接补助公立医疗机构、提升医疗基础设施之后,地方政府应把补助重点逐步转移到补贴患者上来,通过补贴患者间接补助医院,构建医院围绕患者展开竞争的动力机制;二、明确中央政府的医疗支出责任。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地区经济增长逐步放缓,地方政府财政吃紧很可能常态化,而地方民生支出压力却日益加大,因此,为防止地方政府在医疗补助支出方面的缷责甚至做假行为,应在加强中央对地方监管的同时,强化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医疗支出转移支付责任。
(三)坚持市场导向,坚决推进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造,落实管办分离
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造既是保障患者就医自由决策权的重要内容,也是患者决策嵌入医院决策的重要基础,因而是信息披露管制双边嵌入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因此,我国应从三个方面坚决推进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造:一、取消公立医院的事业单位性质,取消医务人员的编制化管控,真正落实管办分离,使公立医院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立医院现代组织管理构架,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引入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医院,明确政府(财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的出资责任和出资机制,保障政府代表人民所享有的出资者权利;三、改造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层次结构,破除其作为医疗服务终极供给者角色,将改造成行业监管部门,承担行业监管、医疗卫生立法推动、政策制定实施等职能。
(四)坚决纠正过度管制的政策倾向,为医院围绕患者开展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放松医疗服务的经济性管制、发挥市场活力是构建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双边嵌入机制,推动医疗体制市场化变革的内在要求。我国应坚决纠正近年来新医改实践中管制政策种类繁多、过度管制抑制市场竞争活力的不良倾向,摒弃不必要的甚至是与医疗公益性、可及性目标背道而驰的管制政策,为医院围绕患者开展竞争营造良好环境。为此,当前的改革重点是:一、取消药占比管制、抗生素使用比例管制和药品集中招标等政策,逐步放松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行政管控,防范管制权力资本化;二、以法律的形式,破除医疗行业多头管制弊端,将管制职权归并集中于卫生部门,明确界定其职责范围和行为准则,同时引入公众、媒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社会力量,监督管制者行为。
六、结 语
我国新医改后医患冲突加剧,医疗费用高涨的症结在于医疗体制改革方向不明、政策失当。近年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医改总趋势是向“市场”要效率,以效率促和谐,向“市场+管制”体制转型。作为医疗体制市场化转型的成功典范,新加坡医疗服务效率高、医患关系和谐,被誉为医疗服务体系最为成功的国家,该国以信息披露管制推动医疗体制转型的经验对于我国新医改极具借鉴意义。
从独立至今,新加坡医疗体制改革经历了“计划+管控”体制、市场化改革探索和“市场+管制”体制形成等三个阶段,改革的总趋势是向“市场”要效率,以效率促和谐,即通过放松政府行政管控,构筑、完善医疗市场,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其中,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是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深化的关键举措,对新加坡“市场+管制”医疗体制的最终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是该国“市场+管制”医疗体制的基石。就经济逻辑而言,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医疗市场失灵是新加坡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逻辑起点,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实质在于构造医疗信息的双边嵌入机制,即发挥政府管制的作用,让披露信息嵌入医患双方供求决策,形成医患市场互动,而患者赋权、供给竞争和医患互动是医疗信息双边嵌入机制的三大要点。围绕信息披露管制的双边嵌入机制,新加坡政府构建并实施了以信息披露管制为核心的政策框架体系,该政策框架体系由保障患者就医自由决策权的政策、保障披露信息嵌入患者就医决策的政策,以及保障患者就医决策决定医院利润的政策等三大类政策耦合而成,共计十三种政策工具。
经过五年改革,我国医疗服务业已经处于新的关口,“控费增效”、“医患和谐”的任务十分紧迫。我国应当借鉴新加坡经验,向“市场”要效率,以效率促和谐,明确医疗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纠正当前实践中的过度管控倾向,强化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构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政策体系,构筑、完善医疗市场,让市场对医疗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为此,应当围绕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管制的双边嵌入机制,重点推进四项工作:强化信息披露、改造市场结构,切实保障患者自由就医权利;明确政府医疗支出责任,重点强化对患者就医费用的直接补助;坚持市场导向,坚决推进公立医院公司化改造,落实管办分离;坚决纠正过度管制的政策倾向,为医院围绕患者开展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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