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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铁路物资采购模式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措施探讨

2015-11-13魏宝琴

经济师 2015年6期
关键词:物资采购风险防控铁路

魏宝琴

摘 要:铁路行业物资需求巨大,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廉政风险。在国家及行业反腐的大潮中,铁路物资采购如何能做到简政放权、放开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去竞争,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廉洁自律、将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值得进行探讨。

关键词:铁路 物资采购 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255-02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之一。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路真正实行了政企分开,成立了64年的铁道部抵达终点告别历史。由国务院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依法对总公司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承担原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能,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其性质属于中央管理国有独资企业,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负责铁路建设等。

铁路作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最终被打破,长期的计划经济、垄断经营产生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铁路行业缺乏透明的规章制度、政策法规,权力又过度集中,各种资源的调配都由个别人说了算,这就为腐败蔓延提供了肥沃的土壤。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资金密集行业、贪污腐败的高发,特别强调铁路、电力、石油、电信等垄断行业案件。

2014年的“猎狐行动”、2015年的“天网行动”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让老百姓感受到国家对惩治腐败分子的决心和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会议上强调:“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反腐进行到底”。铁路行业物资需求巨大,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廉政风险,在国家及行业反腐的大潮中,铁路物资采购如何能做到简政放权、放开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地去竞争,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廉洁自律、将企业利益最大化值得进行探讨。

一、铁路物资采购与廉政风险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1.铁路物资采购分工。铁路物资按行业分类共分为10类。包括原材料(0大类)、燃料(1大类)、机械设备及配件(2大类)、电气设备及配件(3大类)、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4大类)、电子设备及元器件(5大类)、通信信号设备(6大类)、线路设备及配件(7大类)、接触网设备及配件(8大类)、机车车辆及配件(9大类)。在铁路物资信息系统中有编码物资达74万多种。根据《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4]332号)文件,由物资总公司直接管理并集中采购的物资包括:铁路专项用柴油;铁路专项用钢轨;货车高价互换配件;机车车辆进口轮对、轴承;动车组轮对。总公司协调各铁路局实施联合采购物资包括:动车组闸片、碳滑板;电力机车碳滑板。其他物资采购各铁路局管理有所不同。太原铁路局制定出基层站段自购物资范围包括:清扫工具;砖瓦灰石;砂石料;汽车液压内托机床等配件;锅炉辅机配件;由站段自行鉴定和验收,用于设备加装改造的小型非标零配件;铁路机车、客车专项柴油以外的汽柴油、压缩气体、酒精、稀料。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其它物资全部由基层站段提报物资需求计划至物资供应段,统一由其采购供应。

2.物资采购权过分集中,容易产生严重的腐败风险。太原铁路局2014年全局共完成采购金额410499.39万元,其中大修更改专项物资242033.32万元,由物资供应段采购供应物资金额246865.38万元。采购权过分集中在物资供应段,势必造成权力寻租的肥沃土壤,造成腐败的可能加大。况且将不能形成批量的物资按着物资供应段的招标程序按部就班推进,不但不能达到降低价格的目的,还因程序的复杂影响到基层站段的安全生产。

3.铁路物资供应部门缺乏为一线安全生产服务的意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铁路物资供应部门缺乏相应激励机制,工作程序繁多,物资采购计划层层审批,造成部分物资供应不及时。例如,在2014年9月份茶坞工务段为当年10月份集中修线路两侧防护网破损维修任务,提报物资需求计划护网1720片,由于在当年4月份护网竞价采购价格过低,在10月份招标以4月份价格进行招标,致使此包件流标。基层站段急需使用护网,相关物资供应部门以无供应商应标为理由一直未供货,站段管辖范围内多出护网破损,因无护网不能进行及时维修,线路两侧村庄多,人员经常横穿线路,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在2015年3月份集中修前依然未供货的情况下,站段在一季度总结材料中向路局反映此问题时,相关物资供应部门才联系铁路内部生产企业开始生产,至今还没有全部送到位,今年4月份的集中修依然没有进行防护网维修工作。再如,2014年茶坞工务段与铁道科研所共同研究立项科技成果:快速进行轨枕切槽修复技术。路局总工室得到实验推广批复,同意在2014年4月份集中修进行小规模的实验。由于是新技术新材料,又不属于站段自购范围,只能报物资供应部门进行渠道外审批。集中修急需用料,经请示相关物资管理部门由铁科研进行及时供料保证轨枕切槽修复工作的进行。在后续的审批付款进程缓慢,站段到物资供应部门多次催促并直接到太原报送资料,又因种种原因至今已一年多还未结账。

4.对供应商监管不严,对未按时供应物资的供应商惩罚力度缺失。路局建立了统一的供应商评价系统,对路局专用物资以及供应物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供应商每季度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物资明细、产品质量、技术证件是否齐全、服务意识等等。供应商资质已由路局物资处经过严格的审核并在进行录入供应商评价系统。对于代理供应商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证件虽然真实,但在物资供应时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尤其是通用物资的招标采购,其中不乏有个别供应商为了中标注册多个公司,进行围标,最后中标的情况发生。如在2014年底供应劳动保护用品的某供应商,由于前期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供货,物资处对其停止3个月供货,按正常情况,停止此供应商3个月供货,就应该让其他供应商及时给站段供货,以示对此供应商的惩罚。物资部门的做法是推迟给站段供货,待3个月惩罚期满,才由原供应商供货。惩罚是对供应商还是对基层站段?期间是否存对供应商的包庇以及廉政风险则不得而知。

5.路局要求基层站段提报物资需求计划时间节点不合理。为响应总公司集中采购降低成本的要求,路局物资处在2015年4月份下文要求各基层站段提报6—12月份物资需求计划,要求申请种类齐全,数量准确,如日后报临时计划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茶坞工务段管辖700多公里线路、桥梁298座、隧道40座,道岔455组,工务系统线路设备实行状态修,即使业务再熟练,对现场设备掌握再清楚也不可能准确提报出后7个月的线路维修物资需求计划。

6.物资供应段集中采购的部分物资没有真正体现出价格优势。所谓物资集中采购应该是将全局各基层站段同品种物资集中,具有能够争取更多市场话语权,能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价格。总公司的招投标宗旨是:相同质量价低者得。局管物资采购仅以前一次的采购价作为招标最高限价进行招标,由于竞争不充分造成虽然进行招标,但中标价往往高于市场价。也有部分竞争充分的物资,供应商进行恶性竞争,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供应商因利益驱使,或以次充好或假冒伪劣,这种现象给基层单位物资验收过程带来很大的困扰。集中采购应该不高于市场价,或者说应该低于市场价的10%属于合理范围。任何虚高或者低于成本的价格都不符合市场规律。采购价格的确定应该有多种方式,淘宝、京东、天猫等网络询价不失为好的方法,有关部门不该闭关自守,闭门造车。

7.未充分将铁路物资信息系统、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以及网上超市等高科技信息技术相结合。随着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铁路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在保证物资供应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减少资本占用、保证物资质量、强化过程控制,在庞大的数据面前如何充分利用铁路物资信息系统与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以及网上超市相结合已成为铁路物资管理部门重要的研究课题。内网的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为配合营改增制度,在今年1月份已经进行升级,并实行了物资实际成本法核算,为基层站段从申请计划提报、网上收货签认、支出管理以及财务准确核算物资采购成本奠定基础。但外网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及网上超市平台并未搭建成功,太原铁路局工务系统网上超市物资仅有146条,内外网的结合不合理,远远不能满足基层站段安全生产对物资及时供应的需求。

8.物资采购监督、检查以及对违规操作惩治环节流于形式。物资采购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如部分网上招标包件未能把符合条件的所有供应商全部挂网,致使有的供应商无资格报价情况发生。还有部分包件将专用物资与竞争充分的物资放在一起,致使部分供应商因无资格报价被排挤掉,对于招标已有结果物资,物资供应通知单送达基层站段,但下账单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发到,致使站段按供货通知单收货不能网上签认并打票,也有部分基层站段未按规定时间及时签认,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与惩罚,致使票据流转缓慢,期间不乏有人为的因素以及供应商为尽快办理手续出现行贿的可能发生。

二、创新物资采购模式与加强铁路廉政风险防控的措施

1.创新物资采购模式,推进阳光采购。

(1)采购权限重新划分。依据铁总物资〔2014〕332号文件要求规定出的铁路总公司集中采购、与路局联合采购物资外,将能够形成批量与厂家协商降低采购单价物资以及行车关键物资划为局管物资由物资供应段采购。将不能形成批量、价值低、特殊性强、一次性需要及适合就地就近采购物资划归基层站段自购范围按规定程序采购。如规定单笔物资每月采购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采购单价不能超过市场价和路局规定的最高限价。达到既能增加物资采购灵活性保证基层站段安全生产,同时减轻物资供应段保供压力,使其集中精力在形成批量物资上为降低采购成本做文章

(2)将物资供应段拆分成物资采供所和物资采供监督所两部分。物资采供所在物资处的指导下对站段上报形成批量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物资采购监督所与物资处联合对物资采供所和基层各站段的物资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由物资处和物资采购监督所联合定期对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和惩处,对于违法行为交由上级纪委介入调查。

(3)局管物资进行“三定”采购。太原铁路局以往要求站段每月提报物资需求计划,造成物资供应段每月疲于打包、招标、询价、结账等重复性工作。建议对局管物资不能确定需求数量的物资,充分利用铁路物资信息系统查询以往物资消耗规律,由物资处提出潜在需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利用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按规定流程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网上招标,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充分竞争,在一定时期内(如半年或1年)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及采购价格,从而减少物资供应段人员大量的重复工作。

2.所有物资人员每3年进行同级别岗位轮换,加强廉政防范。对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达到3年,职务未发生变化的所有物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从源头上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交流的原则是职务应该对等,要考虑男女比例协调以及年龄结构,岗位轮换不能再轮换到原来岗位上。这种方式可以丰富物资人员的工作经验,同时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物资管理人员技能及廉政培训,做到警钟长鸣。铁路物资管理工作在随着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成立并走向市场经济,物资管理人员对相应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资管理部门要每年定期进行训,使其增加必要的技能,更好地服务于各个物资部门。培训的第一课要进行廉政教育,授课老师要通过身边具体的贪腐案例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并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贪腐人员的内心活动以及巨大的思想压力逐渐让人们不敢腐、不能腐最后到不想腐。

4.建立新型的物资采购监管体制。成立物资采购廉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推进,梳理采购流程、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依据相应的规章制度查摆问题。建立基层站段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基层站段对物资采购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全面融入铁路物资管理,实现物资采购的全过程监控,通过互联网+阳光采购,强化系统内相互卡控,减少人为干扰,有效规范和约束物资采购行为,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做到降低物资采购廉政风险。

参考文献:

[1] 生迪.铁路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研究与实施.铁路采购与物流,2013(9)

[2] 张宜栢.浅谈铁路物资三定采购.铁路采购与物流,2013(4)

[3] 李涛.城管防腐败 三年需轮岗.北京青年报,2015.4.14

[4] 牛福莲.严防“官中介”蚕食简政放权改革红利.中国经济时报,2013.3.5

(作者单位: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茶坞工务段 北京 101402)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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