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探索
2015-11-13吴丹莉
吴丹莉
摘 要:文章就地勘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予以实践,探索了一条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单位实际的新路径。
关键词:转制 养老金 待遇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216-02
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不仅关系着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华北石油局在体制上经历了几次大的变革,1996年底以前系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地质勘查事业单位,1997年转制为企业,后又经历企业内部的体制变革。对于转制单位来说,如何妥善处理好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最大限度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显得极其重要。
一、客观评价转制前退休人员做出的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甩掉“贫油”的帽子,华北石油人发扬“以献身地质事业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以找矿立功为荣”的“三光荣”精神,踏遍祖国的崇山峻岭,在施工和生活条件都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心甘情愿地奉献着青春和热血。先后发现了大庆油田、江汉油田、江苏油田、华北油田等,为国家的油气事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为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1996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由地质矿产部直属的8个地区性石油地质局、海洋地质局等,通过改组、改制,依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了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华北石油局作为中国新星石油公司下属的单位之一,成为改制中的企业,实行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工资制度,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方式。2000年,新星石油公司整体并入中国石化,至此华北石油局成为中国石化的直属单位。转制以后,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效益逐步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转制前退休人员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服从大局,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转制工作。
二、国家对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政策的有关规定
党中央、国务院对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一直高度重视,有关政策是非常明确的。
1999年,科技部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的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9]143号)规定,转制前已经退休人员,原退休费计发办法不变,退休费发放和日常管理由原单位负责。
由于执行过程中转制单位反映负担过重,2000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号,以下简称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规定,转制单位从转制之日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转制前已退休的人员,原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01年,国家两次增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企业退休人员只调整了一次基本养老金,转制前退休人员按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规定增加的养老金低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反映较大,要求执行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办法。为此,经报国务院同意,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以下简称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规定,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从2001年开始,转制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纳入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范围,由财政部门按统一的补助标准和现有的经费渠道安排所需经费;没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制前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
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的规定,从政策上确保了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平衡,为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2006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国家对地方和部门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考虑事业单位情况比机关更为复杂,单位分类和财务管理等配套政策尚未到位,先行开展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相应对机关退休人员发放了补贴,一些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水平有所提高。由于事业单位没有同步开展规范工作,绩效工资没有全面实施,相应的退休人员补贴政策没有出台,一些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也相对偏低。同时,大多数省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不同程度地考虑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中央事业单位因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不同,其退休人员不能执行地方政策,部分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低于所在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随着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将实施绩效工资,相应对退休人员发放补贴。
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委于2010年颁发了《关于适当解决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4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10〕1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适当增加在京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补贴;从2009年1月1日起,京外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参照执行所在地政府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颁发了《关于规范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11〕3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将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
此两个文件的出台,引发了原新星石油公司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广泛关注,要求比照人社部发〔2010〕14号、人社部发〔2011〕3号文件的精神,予以核增退休人员补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转制单位的不稳定。
三、妥善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措施
为了妥善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维护企业和谐的大局,确保企业改革、发展健康运行,应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积极探索,平稳操作。
(一)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转制前退休人员是在事业单位工作并退休,转制后按照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的精神,虽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在中石化建立规范企业补贴制度前,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人社部发〔2010〕14 号的颁布实施,使这部分人员的现退休待遇与事业单位建立退休生活补贴制度后的退休待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差额。
2.一企一制,一企一策。严格执行中石化统一的企业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本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实际情况,参照地方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政策,用企业的办法解决本单位退休人员的诉求。鉴于2005年中石化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补贴制度,明确退休人员企业补贴一经固定不再变动,采用适度增加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的方式。
3.适度增加,统筹兼顾。在现有企业补贴标准不变的基础上,适度增加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向退休早的人员倾斜,统筹考虑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情况,维护退休队伍的和谐稳定。
(二)认真测算,分别确定各类退休人员现退休待遇与现事业单位同类退休人员待遇差额
单位转制后,根据劳社部发[2000]2号、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的精神,所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了当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转制前已退休的人员,原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当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制前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单位内部予以补发“差额”。此种“补差”制度一直延续到2005年中石化建立统一的“企业补贴制度”为止。
在测算时,以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为范围,以现地方统筹部门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补贴之和,与转制时事业单位的退休费和历年事业单位调整退休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之和进行比较,逐年测算各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额。此差额为妥善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适度增加养老金待遇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确定各时间段各类退休人员慰问费标准
为了维护各类退休人员的利益,参照测算结果,统筹考虑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按照“适度增加”的原则,首先确定了转制前退休人员增加的节日慰问费标准,以此为基准,采取“逐级逐年递减”的办法分别确定了转制后至中石化建立统一的“企业补贴制度”时各类退休人员慰问费标准。共设置了局级(教授级)、处级(副教授级)、科级(讲师级、技师级)、其他等4类标准。
(四)明确列支渠道和发放形式
为规范列支、统一管理,明确了按照“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四个节日分四次集中发放,费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在退休人员退休费用中列支。
(五)制定方案,走足程序,上报实施
为了妥善处理,首先在调研、收集政策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演变情况、地方政府建立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情况、“差额”测算情况、增加节日慰问费的人员范围、标准及所需资金、实施时间及发放形式,还要客观地做出风险分析等等。方案制定好后,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领导办公会详细汇报,征求意见,经修改及时上报中石化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妥善处理转制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思考
妥善处理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确保平稳过渡,应把握以下两个关键环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面对转制前退休人员这一群体,在处理养老金待遇问题上,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把落实人社部发[2010]14号、人社部发[2011]3号文件作为保持转制前退休人员稳定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把中石化党组、华北石油局党委的关心及时落实到每一位转制前退休人员。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领导、主管部门要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转制前退休人员维稳工作,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主管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督促所属单位抓紧落实。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根据华北石油局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财务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将相关政策所需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尽快将适度增加的慰问费发到转制前每一位退休人员手中;维稳部门要密切关注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和中.中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与步骤.湖北社会科学,2009(2)
[2] 赵立波,王江英.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2(3)
[3] 贾凤池.对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转制后养老政策的建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3(5)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华北石油局人事处 河南郑州 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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