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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则全胜不进则退
——长汀县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2015-11-11

红土地 2015年11期
关键词:长汀县长汀水土保持

进则全胜不进则退
——长汀县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2011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从荒山连片到花果飘香,福建长汀——十年治荒,山河披绿》,报道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高度关注,对该文作出重要批示:“请有关部门深入调研,提出继续支持推进意见。”随后,中央7部委联合深入长汀进行专题调研;2012年1月8日,习副主席再次批示:“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上,进则全胜,不进则退,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充分肯定了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012年以来,长汀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要求,继续发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策并举、以人为本、持之以恒”的工作理念,全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努力打造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升级版,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把水土流失治理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

以减少水土流失地为目标,大力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县、乡、村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完成《长汀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2010-2017)年》及《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规划(2012-2016年)》,为水土流失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认真梳理中央、省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发展和支持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政策,积极主动对接中央、省、市支持长汀的政策、项目、资金。2012年以来,长汀县共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19个,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5个,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5个,省级重点县项目3个,省重点乡镇项目6个。2012年以来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99万亩,减少水土流失面积近13万亩。

把打造美丽乡村与水土保持结合起来,在露湖、刘源、三洲、南坑、中复、涵前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开展生态景观改造。通过村庄道路、河道、水库周边种植香樟、枫树、紫薇、无患子、红叶石楠等景观树种,更新原有的景观格局,形成空间彼此相邻、功能相互关联的层次较丰富、季相较明显的景观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增加景观整体的生态服务功能。结合建设休闲与全民健身场所,在露湖、刘源、三洲、南坑、梁坑、中复、涵前等7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及师福河、陈坊河、南山河等7个小流域修建23.8公里的护岸护坡,对河道两旁实施自然型护岸美化,进行河床清淤、疏浚,河滩湿地种植净化水源植物,河边种植景观树种,形成河清水畅的集防洪、生态、景观和自净效应于一体的自然型河道。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宜居宜游庵杰新村

结合水土流失治理,着重抓好坡地增收、沼气集中供气和崩岗经济三大重点,培植增收点。在馆前、河田、三洲等乡镇实施坡耕地改造工程1万多亩,台面套种互叶白千层、金银花、黄桅子、蓝莓、黄花菜、草珊瑚、菊花、山樱花等经济作物;在河田、三洲、策武等乡镇种植杉木林5000亩和经济林7650万亩,其中油茶5000亩、蓝莓1000亩、黄桅子1000亩、百合350亩、桑葚300亩。在河田寒坊、下修,南山邓坊、杨谢,濯田刘坑头,涂坊罗屋岗等8个养猪场建立沼气集中供应点,解决近400户农户的生活用燃,既优化了农村能源消费结构,又有效地改善水土流失区农村环境卫生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村容整洁和生产、生活、生态的协调发展。在河田、濯田建立生态——经济型崩岗综合治理示范点,对崩岗进行综合治理开发利用,引导群众在崩岗台面上种植杨梅、油茶、黄花菜、西瓜等经济作物,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火焰山”变“花果山”。图为游客采杨梅。

坚持依靠科技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协作

长汀县在治理水土流失过程中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做到科学规划与治理。对植被稀少、水土流失裸露林地,采用乔灌草立体同步治理模式,在短时间内覆盖林地,遏制水土流失,涵养林地水源,改善林地质量,促进上层乔木生长和生态快速恢复;对树种结构单一,生物多样性简单,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的林地,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和补植修复,实施阔叶化造林,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突出崩岗治理,对尚未稳定、危害较大的崩岗群,采取削坡、降坡、治坡、稳坡等措施,进行生态——经济型综合治理,开发坡面,恢复植被。成立长汀县水土保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生工作站,并加强与中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协作,开展崩岗类型划分与经济型治理技术集成、马尾松林分植被多样性恢复模式与示范、生态高值农业符合模式示范等项目研究,积极探索水土流失治理新模式、新技术。先后承担“十一五”、“十二五”国家水利部科技支撑项目研究,实践课题“红壤丘陵区严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及其关键技术研究”,2012年获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

坚持探索创新建立水土流失治理新机制

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按照“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经营权流转、项目倾斜、资金扶持、基础设施配套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种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2012年以来,引进并扶持彩元、艳阳、山田、森辉等60多家企业和个人参与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治理水土流失。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完善群众燃料补助政策,改变以往项目区群众实行烧煤补助的办法,制定出台以电代燃补助政策,2012年和2013年累计发放农户生活用电补贴资金3111.9万元,受益人口达47万人。推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治理开发模式,对承包造林、种果户给予种苗、肥料等补助,调动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创新封禁护林机制,继续实行封山育林,在全县设立水保员和管护员,组建了一支107人的水保护林队伍,形成“县指导、乡统筹、村自治、民监督”的水保护林机制。

2012年以来,长汀县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99万亩,减少水土流失面积近13万亩。生态环境大为改善,治理区的植被覆盖率由69%提高到85%,含沙量由0.35kg/m3下降到0.21kg/m3,年增加保水1288.7万m3,保土16.4万吨。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在河田项目区,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832元,比2011年5611元增加2221元,增长39.6%。2013年长汀县在全省率先被水利部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2014年被列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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