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连续缴存12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5-11-10
9月28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查标准。
通知称,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的基本标准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须符合上述基本申贷标准,方可合并计算可贷额度。
该通知明确指出,申请人申贷时点在当月20日以后,单位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未予缴存的,视为欠缴。
杭州因无人竞拍9月撤销12宗地
10月8日,截至9月30日杭州市前三季度共成交88宗地块,总成交金额387亿元,是2014年同期的60%,2013年同期的38%,土地市场的成交额有明显回落。
其中,九月份共卖地34宗,与上半年的推地宗数几乎持平,因无人报名而撤销的就有12宗。土地出让金额146亿元,占前三季度土地总出让金额的38%。而9月25日是杭州当月土地市场的收官之战,杭州市单日卖地共14宗,土地出让金额达46亿元。另外据了解,杭州于9月开始取消关于超过上限价格转入保障房面积竞投的规定,土地竞拍将恢复价高者得。
湖北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湖北省住建厅10月9日下发通知称,在该省全面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要求公积金运用率偏低的地区,提高个人房贷实际额度。
根据通知,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工作变动需转移公积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应认可其原缴存信息,并将转入的住房公积金视同本地缴存资金同等计算贷款额度。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应出具载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比例及缴存期限(开户时间、最后汇缴月时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六个月的缴存明细。
重庆首套房最低首付款为25%
10月15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
《通知》表示,将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额。对资金困难的房地产在建项目,不简单地抽贷、停贷和压贷。
与此同时,严禁违规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物顾问费、咨询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