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培养农业电子商务人才
2015-11-09
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并明确了5方面重点任务和20项行动计划。其中重点任务之一是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包括3个专项行动:
围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支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网络营销、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线上交流与交易、壮大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目标,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的新格局。
专项行动1——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重点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负责人,联合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网上经营策略和技巧培训,有计划培养一批有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农业电子商务人才,切实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专项行动2——平台对接行动:充分发挥农业、商务部门牵线搭桥的作用,积极组织、引导电商企业,加强农业电子商务业务建设。依托各类会展平台和论坛,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经销商、国有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对接各类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衔接产需信息,促进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实现网上销售。
专项行动3——电商拓展行动: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鼓励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业电子商务业务,扶持垂直型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推动电子商务企业适当降低农业电子商务门槛,引导有条件的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